程維舀了一小勺湯,遞到我口邊:“趁熱嚐一嚐?這個是養胃的。”
我把頭一別,還是不理他。
正在僵持著,程維的手機響了,擱在茶幾上彩鈴大作屏幕閃動,我眼疾手快,立刻伸手,比他還快地搶過手機,剛瞥了眼屏幕,臉就黑了。
“……蔣月榕?”我舉著手機,背後黑氣籠罩,“以前的宣傳委員?她給你打電話?”
程維:“……”
我不客氣地摁掉,把手機丟給他:“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
“小霖……”他哭笑不得,“隻是一個電話而已啊,你不想讓我接,我不接不就成了?你這又是幹什麽?”
幹什麽?隻許你吃醋,不許我吃醋啊?
雖然我現在寄人籬下,但我還是認為戀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他可以很自私很霸道,可以認為全世界隻有我和他,除此之外再也容不下任何一粒沙子。不過,既然他要求我絕對忠誠,我也希望他同樣可以做到。
我就是那麽的小心眼,連吃醋這樣無關痛癢的權力也要張開尖牙利爪死死守衛著。
我並不是為了生活在這裏而愛他,而是因為愛他才生活在這裏的。
如果有一天,他不愛我了,我會很自覺地收拾包袱滾出去,根本不用他拉下臉來趕我。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
可是在這之前,我是他的愛人,而不是一個簡簡單單,無法介入他生活的房客。
53
53、公告 ...
http:v.ku6showdyxqdnqlkoyrh.html
在看這篇公告之前,請大家看一下上麵那個視頻。
今天說的全部都是真心話,也許有些各位讀者會看著不舒服,會不認同,但是那就是我想說的,希望各位不要拍轉,至少這一次,我是把心剖開來給大家看的。
我這個人並不是很合群,做事情也喜歡按著自己性子來,高興了就做,不高興了再重要的事情都能丟到一邊,棄之不顧。大概就是因為這樣,我曾經完全忍受不了沒完沒了的迴家作業,小學一二年級,還能在家長的監督下老老實實寫完。到了三年級,有時間就喜歡讀課外書,童話故事,曆史小說,想讀什麽讀什麽,家庭作業完全拋諸腦後。
沒有老師會喜歡一直不做作業的學生,更不會喜歡違逆自己意願的孩子。在學校受盡了白眼,就開始厭學,發展到最後,就成了逃學。逃學次數多了,甚至被教導主任威脅要開除學籍。爸爸媽媽真的是對我十分失望,看到他們那麽難過,我也會良心發現,可是人就是跟中了邪似的,無論如何也改不迴來。大概是覺得自己實在是一無是處,在老師不斷的冷嘲熱諷,和那些所謂好學生的譏笑中,就真的自暴自棄,自甘墮落了。
那一年有一次市級作文比賽,這種比賽,現在想起來實在是非常可笑的。幾個評委坐一起,把交上去的文章讀個一遍,看哪篇順眼了,就封個狀元啊榜眼啊探花的,然後發發獎,開開表彰大會,美其名曰“激發少年兒童寫作熱情。”
然而那個時候的我,就真的被這樣偶然的經曆,這樣可笑的比賽,激發出了所謂的興趣。
本來徵文這檔子事就和抓壯丁一樣,從優質的挑起,按理是無論如何不會輪到我這種三流差生的,但那次是班裏同學每人都必須上交,大概是評委腦子進水了或者午飯吃撐了,頒獎竟然也有我一份。拿著那張獎狀的時候我還有些迴不過神來,捉摸著是不是發錯人了還怎麽著的。
就是在那次之後,我收斂了心思,好在還是小學,我走了那麽多彎路,從此迴頭還來得及。
後來就漸漸循規蹈矩,本分地往返於學校之間,初中,高中,一晃這麽多年就過去了。這其中我有過很多興趣愛好,有的如細沙流過指隙,笑過鬧過便拋棄了,唯一不曾放下的,就是將我從那一線黑黲黲的深淵中拉出來的,那一支筆。
也許有的人會笑,有的人會感同身受,但是,握著筆的時候,我是真的有“家”一般的溫暖和歸屬感。我知道很多人擅長寫作,他們很厲害,遙遙在上高不可及,天賦所致,足可筆落驚風雨。我當然沒有一絲一毫的資格,可以說我的能力和他們一樣,但是我卻可以問心無愧的說,我對寫作的熱愛,不會比那些天賦者少,哪怕一絲一毫。
偏科嚴重的學生也許會和我一樣,知道麵臨升學,高考的壓力,很多時候,自己的愛好也會被師長硬生生抑製下去。可是其它的什麽愛好都可以不要,上網也好,漫畫也好,唯獨動筆的權利,是我必須,也必將捍衛到底的。心裏有話,若不說出來,爛在胸腔,會積壓得整顆心髒都抽痛的厲害。
我是懷著感恩的心,去尊敬它,去守護它的。盡管我也曾迷失過方向,也曾質問過自己究竟值也不值,也曾寫過一些違心的,不值一讀的東西。但是深夜靜思時,看著自己的右手,仍然會清醒地意識到,它就是心髒的嘴巴,從指尖筆端流出的即便不能是珠璣,也必須是對得起自己良心的話。
十多年過去了,我仍然記得,在自己最困頓迷惘,找不到前進方向的時候,是一枝小小的筆戳直了我的脊樑,告訴我再往前走,再往前走一點點,就會有光亮。
我寫的便是我想的,無論是撒花加油,還是嗤之以鼻,這些是讀者的權利,我管不到。貧嘴粗口,文藝狗血,那是我自己想看的故事,高興了,我就寫了。當然沒有愛了也會棄,感恩和興趣是我動筆的力量濫觴,缺了興趣自然就不必強迫自己。所以,說句不怕被鄙視的實話,我沒有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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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頭一別,還是不理他。
正在僵持著,程維的手機響了,擱在茶幾上彩鈴大作屏幕閃動,我眼疾手快,立刻伸手,比他還快地搶過手機,剛瞥了眼屏幕,臉就黑了。
“……蔣月榕?”我舉著手機,背後黑氣籠罩,“以前的宣傳委員?她給你打電話?”
程維:“……”
我不客氣地摁掉,把手機丟給他:“不好意思,手滑了一下。”
“小霖……”他哭笑不得,“隻是一個電話而已啊,你不想讓我接,我不接不就成了?你這又是幹什麽?”
幹什麽?隻許你吃醋,不許我吃醋啊?
雖然我現在寄人籬下,但我還是認為戀人之間應該是平等的。他可以很自私很霸道,可以認為全世界隻有我和他,除此之外再也容不下任何一粒沙子。不過,既然他要求我絕對忠誠,我也希望他同樣可以做到。
我就是那麽的小心眼,連吃醋這樣無關痛癢的權力也要張開尖牙利爪死死守衛著。
我並不是為了生活在這裏而愛他,而是因為愛他才生活在這裏的。
如果有一天,他不愛我了,我會很自覺地收拾包袱滾出去,根本不用他拉下臉來趕我。這點自知之明,我還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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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老師會喜歡一直不做作業的學生,更不會喜歡違逆自己意願的孩子。在學校受盡了白眼,就開始厭學,發展到最後,就成了逃學。逃學次數多了,甚至被教導主任威脅要開除學籍。爸爸媽媽真的是對我十分失望,看到他們那麽難過,我也會良心發現,可是人就是跟中了邪似的,無論如何也改不迴來。大概是覺得自己實在是一無是處,在老師不斷的冷嘲熱諷,和那些所謂好學生的譏笑中,就真的自暴自棄,自甘墮落了。
那一年有一次市級作文比賽,這種比賽,現在想起來實在是非常可笑的。幾個評委坐一起,把交上去的文章讀個一遍,看哪篇順眼了,就封個狀元啊榜眼啊探花的,然後發發獎,開開表彰大會,美其名曰“激發少年兒童寫作熱情。”
然而那個時候的我,就真的被這樣偶然的經曆,這樣可笑的比賽,激發出了所謂的興趣。
本來徵文這檔子事就和抓壯丁一樣,從優質的挑起,按理是無論如何不會輪到我這種三流差生的,但那次是班裏同學每人都必須上交,大概是評委腦子進水了或者午飯吃撐了,頒獎竟然也有我一份。拿著那張獎狀的時候我還有些迴不過神來,捉摸著是不是發錯人了還怎麽著的。
就是在那次之後,我收斂了心思,好在還是小學,我走了那麽多彎路,從此迴頭還來得及。
後來就漸漸循規蹈矩,本分地往返於學校之間,初中,高中,一晃這麽多年就過去了。這其中我有過很多興趣愛好,有的如細沙流過指隙,笑過鬧過便拋棄了,唯一不曾放下的,就是將我從那一線黑黲黲的深淵中拉出來的,那一支筆。
也許有的人會笑,有的人會感同身受,但是,握著筆的時候,我是真的有“家”一般的溫暖和歸屬感。我知道很多人擅長寫作,他們很厲害,遙遙在上高不可及,天賦所致,足可筆落驚風雨。我當然沒有一絲一毫的資格,可以說我的能力和他們一樣,但是我卻可以問心無愧的說,我對寫作的熱愛,不會比那些天賦者少,哪怕一絲一毫。
偏科嚴重的學生也許會和我一樣,知道麵臨升學,高考的壓力,很多時候,自己的愛好也會被師長硬生生抑製下去。可是其它的什麽愛好都可以不要,上網也好,漫畫也好,唯獨動筆的權利,是我必須,也必將捍衛到底的。心裏有話,若不說出來,爛在胸腔,會積壓得整顆心髒都抽痛的厲害。
我是懷著感恩的心,去尊敬它,去守護它的。盡管我也曾迷失過方向,也曾質問過自己究竟值也不值,也曾寫過一些違心的,不值一讀的東西。但是深夜靜思時,看著自己的右手,仍然會清醒地意識到,它就是心髒的嘴巴,從指尖筆端流出的即便不能是珠璣,也必須是對得起自己良心的話。
十多年過去了,我仍然記得,在自己最困頓迷惘,找不到前進方向的時候,是一枝小小的筆戳直了我的脊樑,告訴我再往前走,再往前走一點點,就會有光亮。
我寫的便是我想的,無論是撒花加油,還是嗤之以鼻,這些是讀者的權利,我管不到。貧嘴粗口,文藝狗血,那是我自己想看的故事,高興了,我就寫了。當然沒有愛了也會棄,感恩和興趣是我動筆的力量濫觴,缺了興趣自然就不必強迫自己。所以,說句不怕被鄙視的實話,我沒有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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