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之遠終於能從牙fèng裏擠出幾個字了,但我已不再理他。


    出了“魚魚”我拿出手機,我從沒有儲存過王晶的號碼,但他的手機號卻從未從我的手機中消失過--實在是,打的太勤了。其實不需要調,我也是知道他的號碼的,並不需要特意去記,隻是經常看到,自然就記得了。


    電話響了兩聲就撥通了。


    “李威哥?”


    那邊的聲音有幾分驚喜,我撇了撇嘴:“有時間嗎?”


    “有,當然有!”


    “那好,我去找你,你在哪兒?”


    “我在家,李威哥在哪兒,我去接你。”


    “不用,我去你家。”


    說完,我掛了電話,攔了輛出租。


    我不知道別的城市如何,但k市的發展卻是有些畸形的。西區是開發區,於是,樓房也在這邊修建,市政府也往這邊挪,商業區也向這邊轉移。


    全市好一些的房子都在西區,好一些的飯店也都在西區,王晶就住在西區,而“魚魚”,也在西區。


    從“魚魚”到所在的小區不到十分鍾,這還是因為路上有兩個紅燈。王晶所住的小區是有門衛的,計程車要進的話,很是麻煩,我在門口就下了車,剛進大門,就見一輛黑色的奧迪擦著我的身體過去了。


    速度很快,但我還是認出,那是王晶的車。


    一聲刺耳的剎車聲,剛才還如同在飆車似的奧迪在前麵突然停下,王晶有些狼狽的從車裏出來。


    他的頭發淩亂,麵孔赤紅,上衣的領子還開著口,胸口起伏著,仿佛剛做了什麽劇烈運動。


    “我去買東西……”


    “恩。”


    我點點頭,走過去,拉開車門,坐了進去。這個小區很大,他家住的也很靠裏麵,要步行的話,還是要走很長一段路的。


    車子再次啟動,這一次他開的很慢,不過再慢,也是很快就到了。


    奧迪穩穩的停在停車場,他拔下鑰匙,我正要下車,突然聽到一個有些囁嚅的聲音:“對不起,李威哥,我、我剛才不在家……”


    “恩。”


    我又不是傻瓜,當然一見他這架勢就知道了。不過,他是不是在家又有什麽關係?


    “李威哥,我不是故意騙你的,我剛才在酒席上,不好對你說,所以,才順口說是在家的,我……”


    “你剛才在酒席上,有沒有耽誤你的事情?”


    “沒有沒有。”


    我看著車窗外,慢慢的道:“我可以等的,你如果有事情,可以先去忙。”


    “沒有什麽事情的,不過是些迎來送往,李威哥來電話的時候,我正煩著呢。”


    “既然如此,那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談。”


    “好吧,我有些話也想對李威哥說。”


    他的語氣很是幹脆,我有一種不好的感覺。


    這是我第一次清醒的來到王晶的住處,前兩次都喝的迷迷糊糊的,雖然走的時候也都酒醒了,但第一次非常匆忙,趕著上班,第二次……我甚至連自己是怎麽離開的都不知道。


    和印象中的一樣,王晶家的家具不少,但還是有一種空曠的感覺,倒不是因為大的緣故,而是缺少人氣。這也是可以想像的,他一個人住,能有什麽人氣?


    “李威哥想喝什麽?”


    “不用,謝謝。”


    話雖然這樣說,但我的麵前還是出現了一杯毛尖,我喜歡的綠茶之一。而他自己那邊,則是一杯紅酒。


    “在李威哥沒有說之前,可不可以讓我先說?”


    我看了他一眼,他規規矩矩的坐在我的左側,手放在膝蓋上,腰挺的很直,就像見到老師的小學生似的。


    “好,你說。”


    “這麽多年,我一直在關注著李威哥,也許李威哥會覺得不舒服,但是我要說,我是沒有惡意的,我承認我有私心,但我隻想李威哥過的好。”


    我閉了閉眼,然後睜開:“我應該說謝謝嗎?”


    王晶苦笑:“李威哥你這不是刺我嗎?你不怨我,我就該說謝謝了。”


    “你也知道我會怨你?”


    “我知道,我非常知道,但是有些事,我就算知道,也不能不做,我不能看著李威哥你去到工地裏打小工,我不能眼睜睜看著伯父伯母沒有住的地方,我不能看著他們到處借錢,我不能看著別人嘲笑,我不能看到別人欺負你,我不能!”


    他越說越激動,聲音越來越大,麵孔赤紅,眼珠突起,仿佛要和誰決鬥似的。


    “那麽,小秦呢?”


    第56章


    一直以來,王晶都是偏女性化的,十年前,如果穿上女裝,一定不會有人懷疑他的性別。現在長大了,也沒變得多有男子氣概,當然,現在流行中性美,他這種容貌更符合cháo流。


    容貌如此,聲音也如此,當他大聲說話的時候,甚至帶著一點尖銳,而當我的那句話問出後,那種尖銳也凝滯了。


    他一下子停了下來,喘著粗氣,沒有馬上開口,我在心中暗嘆了聲,本來,我隻是猜測的。


    “李威哥太狡猾了,一下子就把我詐出來了。”王晶苦笑了一下,喝了口酒,“我怎麽能讓你娶那樣的女人?長得醜,沒有見識也就算了,還那麽膽小怕事,李威哥……”


    “如果長的漂亮就可以嗎?”


    我不等他說完,就道,他一窒,然後道:“不可以。是的,就算李威哥要找一個天仙,我也是不願意看到的。”


    “現在還是這樣嗎?”


    “……是的。”


    他說的聲音並不大,開口時還有些艱澀,但卻更肯定,這種肯定甚至令人害怕。


    他看著我,眼睛眯著,嘴唇微微的哆嗦,仿佛很激動,仿佛,在許諾什麽,仿佛,想把我吞噬下去。


    我低下頭,看著麵前的茶杯,上好的毛尖,細、圓、光、直,碧綠色的茶葉,碧綠色的茶湯。怪不得古人品茶要先看,這顏色,的確令人讚嘆。


    沒有晃動,茶葉靜靜的泡在水中,然後慢慢的沉澱下去,我也慢慢的開口:“要怎麽樣,你才能放過我?”


    有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沒有說話,我也不急,慢慢的等著,食指在桌上一下一下的敲著,茶杯受到震動,茶業緩緩的漂浮、沉澱、浮起、落下。不知道過了多久,耳邊才傳來一個聲音:“我知道,李威哥很討厭我,但,李威哥想讓我死嗎?”


    我抬起頭看著他,他慢慢的道:“如果李威哥還沒有厭惡到想要我死的話,那就不要再說這樣的話了。隻要我活著,就放不開李威哥的。而如果有一天,李威哥已經厭惡到,想要我死的地步了,那就來告訴我,我會自殺……”


    哐!


    我抓著茶杯就摔了過去,茶杯在他的頭上碰了一下,掉在地上,上好的茶葉全部落到了他的衣服上。天熱,雖然過了一段時間,茶水還是熱的,他的半邊臉都被燙紅了。


    他沒有動,隻是靜靜的看著我,而我卻像是被點燃了似的。


    “你以為人命是什麽?你以為活著就是活著,死了就是死了?自殺?你他媽的到底想做什麽!”


    “我不想做什麽,我隻想和李威哥在一起。”


    “你……”


    “如果李威哥真的那麽厭惡我的話,隻要一句話,我就會徹底的消失。”


    “他媽的,少擺出一副沒有老子你就活不下去的樣子!”


    “的確是這樣的。”


    我瞪著他,他看著我,慢慢的說:“的確是這樣的,對於我來說,沒有李威哥,是真的活不下去的。”


    “你以為我會信?”


    我咬牙切齒,他的嘴角慢慢的上鉤:“我沒有想過李威哥會相信,我隻是說出我的感覺,李威哥信也好,不信也好,對於我,的確如此。我不會讓李威哥到德國的,如果李威哥非得要去……那麽我也會跟過去。我不會讓李威哥和其他人結婚的,如果李威哥想要孩子的話,我可以給李威哥安排一個代孕媽媽,我會找最好的專家來做試管手術……”


    “你他媽的混蛋!”


    我一把扯著他的領子,他的臉被勒的有些漲紅,但還是平靜的看著我:“是的,我是混蛋,但我就是會這樣做,即使這樣會被李威哥厭惡我也會,即使會被仇恨,我也會,無論如何都會……”


    “碰!”


    我一拳打到他的臉上,那個地方立刻腫了起來:“如果你再這樣,我會殺了你!”


    “李威哥不會的,嘶--”


    “你這麽肯定?”在相同的地方,我又揍了一拳,“你以為我還是過去的那個傻瓜嗎?”


    “李威哥不會殺我,李威哥要殺我的話,隻要一句話就好了。”


    我一手砍在他的大腿內側,這個地方隻要不傷筋動骨可以說就不會有什麽大礙,但卻是最顯痛的,他痛的嘴唇都哆嗦了,但還是磕磕巴巴的說:“隻要李威哥說……討厭,討厭的,要讓我死去,我、我就會去死……李威哥要說麽,恩!”


    小腿、腹部、臉、大腿……


    所有的地方都被我招唿到了,但這傢夥卻始終沒有求饒,而是不斷的說:“李威哥要說嗎?說了,我就會死,要嗎?”


    斷斷續續的話,磕磕巴巴的聲音,平靜的表情,有那麽一瞬間,我真的想說,去死吧!你去給我死吧!


    我不停的咒罵他,不停的揍他,卻始終,沒有說出來。


    並不是憐惜、同情或者是別的什麽原因,而隻是,我再也無法承擔另一個人的生命。


    也許這個傢夥隻是在嚇唬我,也許這個傢夥隻是在隨便說說,但是我卻不敢和他賭這一局。


    我把他打的鼻青臉腫,趴在地上連爬都爬不起來。他自始至終沒有還手,但,如果真要評定勝負的話,那,毫無疑問的,失敗者,是我。


    如果真的要擺脫這個傢夥的話,隻有一個辦法,那就是變強,變得非常非常強,擁有龐大的資產、人脈、勢力,到了那一步,那麽,這個傢夥就算再不甘心,也無法觸及到我了吧。


    可是,要走到那一步,需要多少年?就算一下子中了十個五百萬,也不見得能達到需要的地步吧。


    雅思園的太子爺給這個傢夥麵子,張叔給這個傢夥麵子,呂光,也在上次見麵提到了他,我不知道呂光現在做什麽,但我知道他的父親,過去是經常在本地的新聞聯播中出現,現在卻是經常在本省的新聞聯播中出現了。


    這樣的關係網,我需要經營多少年?


    是的,我不笨,但離天才的標準還有很遠。除了做飯和身手,我並不比普通人有更多的優勢。


    後者是不用說了,而前者,就算我做到了大師級別的,又有什麽用?這不是電影,不是得到了某個比賽的大獎就皆大歡喜。種伯就是最好的例子,因為廚藝,他可以受到優待,但,他依然要在牢裏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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