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一個多月都沒怎麽複習,而且是帶傷進的考場--直到八月前,我都因為那個血塊有不時的眩暈感,雖然表麵上什麽都看不出來。


    沒有拿到三千元的獎學金我當然有點遺憾,不過在這種情況下,我也滿足了。


    沒有負擔的暑假,我除了練武學習德語--在那個夢想的驅動下,我的德語要比英語好,大部分時間就是和王晶他們混在一起,這小子真的賣起冰棍,而且不止是冰棍,還有冰水炒冰什麽的,攤子擺在龍湖附近,生意好到爆。


    一個小小的冰水攤,我們六個人,卻忙的腳不打疊,真是連喘口氣喝水的時間都沒有,不過收穫也好的驚人,每天竟然能有幾百的利潤,我們自己都不敢相信。


    也因為這個冰水攤,我沒有花太多的時間去找那幾個傢夥,但我也不是太擔心,暑假裏找人的確有點困難,到了開學,就容易多了,而且我已經放出話了,那幾個人總跑不了的。


    在以後我經常想,如果我早一點找到那些人,會不會就有另外的結果?會不會,命運就是另外一個樣子?


    但是沒有如果,所以,那件事情還是發生了,所以,我來到了k市的四科,被一群販毒的、偷盜的、綁架的人包圍,他們其中還有殺人犯……殺人犯,嗬嗬,其實,我也是殺人犯。


    是的,我殺了人!


    真真正正的殺了一個人!


    那天的事情我已經不想去迴想了,也有點迴想不起來了。隻是記得我殺了人,那人的血流了我一手,直到很久以後都仿佛還有那種粘濕的、血腥的感覺,我想,這是我終身擺脫不了的噩夢了吧。


    我打過很多人,真要說起來,我恐怕也欺負過很多人。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殺掉一個人,我甚至連雞都沒有殺過。


    但是,一個人的生命卻真的在我的手中消失了。


    黃華,在我過去十五年的歲月中,從來沒有聽過這個名字。這樣普通的名字,也許是因為姓比較少的緣故,我身邊沒有朋友同學叫這個名字。這兩個字對我的全部意義隻是和一個香港明星的名字很相近。


    但是,在那一天之後,這個名字,就成了我終身的噩夢,這幾天來,不斷的有人在我的耳邊提起,於是,即使我努力的不去想,也仿佛總有人在對我說:黃華、黃華、黃華……


    黃華,畢業考試的前一天,在我腦上拍磚的人是他。


    黃華,在那個夜晚,被我殺死的還是他。


    第16章


    那個夜晚,天氣很好,因為白天剛剛下過雨,並不是很熱,很多人都到龍湖散步遊玩。


    我說過,k市的夜市是非常發達的,這不僅體現在小吃上,還體現在商品的販賣上。大到像雙人床、梳妝檯這樣的家具,小到指甲刀都可以在夜市上找到。


    龍湖是k市最大的湖,附近還有一個非常寬闊的廣場和一條比較寬敞的街道,因此,這裏自然而然的也形成了一個比較大的夜市。


    龍湖的夜市上,也有幾家炒冰攤,但隻有我們這家的生意最好。原因也簡單,別人放的是糖精,我們放的是白糖奶油,價錢也和其他人的相同,所以除非我們這邊實在沒有位子了,否則吃過我們炒冰的客人都不願意到其他的攤位上,有的客人甚至寧願站著等。


    我做的是炒冰的工作,也就是站在車前用鏟子不斷的攪拌倒上去的奶油和冰沙,這個工作並不輕鬆,但卻是最幹淨的,起碼不用去收錢也不用去刷杯子,而且,我的體力也是幾人中最好的,這樣不停的揮舞鏟子,幾個小時下來也是非常累人的。


    真的說起來,我從來都不是什麽勤快的人,在家中基本上是沒有做過家務的,唯一會的也就是下下凍好的餃子、麵條,這樣揮舞鏟子還是第一次,而且別看我在夜市上揮舞的很有勁,但要是讓我在家中炒個青菜,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如果不是大家湊到一起很有意思,如果不是每天都能見到很大的收穫,如果……當然,無論什麽原因,我必須要承認,我自己是喜歡的。所以,雖然嘴上有時也跟著韓悅一起抱怨,但卻是從不偷懶的。


    炒冰是個力氣活,並不太需要什麽技巧,隻要不停的揮舞鏟子,人完全可以神遊太虛的。


    那天我炒著冰,突然發現找不到王晶了,開始我沒有太放在心上,以為這小子又去送炒冰冰水了,不過還是四處張望,看他是送到哪兒了,然後就發現他被幾個人圍住了。


    和李海打了聲招唿,我走了過去。


    然後,黃華就被我殺死了。


    具體是怎樣的過程,我已經想不起來了,我唯一印象深刻的,就是刀捅進血肉時的感覺,還有黃華那驚訝、錯愕和兇狠的臉。


    我不知道自己是自首還是被抓走的,反正是立刻到了派出所,然後又到了分局,警察問我什麽,我就說什麽,最後,我來到了四科。


    四科,是k市的老百姓對這裏的稱唿,其實,它應該是個看守所的。不過極其不正規。在這裏,有沒有定罪的嫌疑犯,也有已經判了刑的,註定要呆上幾年的犯人。


    這裏的一個號本來隻能關十人,但獄警為了方便管理,往往塞進十五人甚至二十人進來,於是原本就狹小的空間更被擠得水泄不通。雖然有一個漏風的大天窗,但氣味也可想而知了。


    除了號長,每個在這裏的人都要做活--糊紙盒,就是那種醫院用的放藥劑的紙盒。


    才進來的人頭一天四十個,第二天一百個,第三天就要一百五十個,從此以後,除了春節和五一十一,每天都要這樣糊。


    一百五十個紙盒,聽起來好像不多,但發進來的隻是一些硬紙板,要把這些紙板摺疊了,沾上膠水,打上眼,一個個弄好,也不是很輕鬆的事情。當然,這實際上也不需要什麽技術,隻要糊的多了,自然也就快了。


    不過就算最快的人,要糊完一百五十個紙盒也需要六七個小時,像我這種新進來的,動作不熟練的,就算用十二三個小時也不見得能完成。


    我是新進來的,沒有勢利沒有關係,而且,也許是因為是他們口中的文化人、高材生,這些人雖然沒有對我動手腳,但言辭中也多有諷刺挖苦,清理廁所,打掃衛生這樣的活都是我做,自然也沒有人會幫我。當然,我也不需要他們忙,如果沒有事情做,會更為痛苦。


    一天三頓飯,飯菜長年累月不變--饅頭、水煮白菜。白菜是隻有鹹味的,油水是根本別想看到的,饅頭,經常能發現老鼠屎,不過卻是管飽,每次送來的饅頭都多。


    當然,要是想吃好吃的,也不是辦不到,有門路的,家中可以送,也可以花錢買。


    四科不比真正的監獄,因為很多都是還沒有定罪的,也許是害怕和外麵串供吧,所以是沒有探視時間的,這裏的犯人唯一能接觸的,就是律師警察和法院的調查員。


    我在四科呆了將近半年,沒有見過父母一麵,不過倒是經常能收到父母送的東西,但無論是方便麵火腿腸還是牛肉燒餅,大多都被號裏的其他人搶走了,能到我手中的,不到十分之一。


    父母也經常往我的本上打錢,但號中所有人的本子都是由那個叫威哥的號長收著的,買什麽都是他說了算,最多也就是買來的東西他給你留一小部分--嗬嗬,真是好笑,他也叫威,不過在這裏,已經沒人叫我威哥,我現在的名字叫高材生。


    高材生,小白臉,小子,這就是那些人對我的稱唿。如果換在過去,我絕對不會甘休,就算對方人多勢眾,說不得也要和他們打幾場,但是現在,卻真的沒有任何感覺。


    被叫做什麽又有什麽關係?一個人被我殺死了,就算我還不滿十六,就算我是失手,就算我後來去自首了--這是法院的人對我說的,我自己卻是完全忘了。但我總是殺死了一個人。


    八年、十年也許更久,我生命中最燦爛的日子就要在牢獄中度過。而且,這一輩子都要背上殺人犯的稱號。不會有學校要我,也不會有什麽好的公司招我……當然,隻有初中學曆的我就算沒有殺人犯的罪名恐怕也不會有什麽好的單位要吧。


    我夢想中的城堡,夢想中的未來,全部都在那一刀中消失了,而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會永遠記得黃華死前的表情,我會永遠的,記著這個名字。


    第17章


    “5023,有人來看你!”


    “是!”


    聽到這句話,我放下手中的鏟子,洗淨手,解下圍裙向外麵走去:“這裏你們先看著,我去去就來。”


    “好嘞!”


    “放心吧,小鍋不行,大鍋菜跟在你身邊這麽久了,也能耍兩下了,要是漂亮妹妹來了,你就多說一會兒吧。”


    阿豪笑著揮舞鏟子,旁邊的林叢向他屁股上虛踢了一腳:“少說大話了,做的不好了,仔細那些人剝了你的皮!”


    廚房裏的人笑做一團,我出來的時候張幹事也拍了拍我的間:“小威快去快迴啊,否則中午的飯我恐怕就要泡麵對付嘍。”


    我對他笑笑,然後跟著他向外麵走去。不知道的人,聽了這些話,也許會以為我是某個飯店的大廚,但其實,我隻是這l市監獄中第五區的廚師。


    在監獄裏,每個人都是要工作的,如果本身有一技之長,比如是醫生、律師,那麽很可能做自己原本的工作。如果學曆比較高,比如是碩士、博士,那就很可能成為老師。


    不過大部分都隻是普通人,無論原先是總經理也好,廠長也好,如果沒有特長,或者沒人在外麵走動,那麽就隻有和大多數人一樣,做工人了,可能去燒磚,也可能去做衣服,但都是無比的繁瑣勞苦。相比之下,能在廚房裏工作,算是非常不錯的了。


    我剛來的時候才剛過十六,幹事看我年紀小,就把我安排到了廚房裏。當時在廚房中掌大勺的是種伯,少有的特級廚師,我跟在他身邊學了六年,就接掌了這第五區的大勺。


    而種伯則已經是區長獄長的個人廚師,有時候連市裏的官員要招待客人的時候,也要請他出去做飯。


    種伯自己占了個房間,平時也不用出操做工,就連衣服也有其他的犯人幫他洗,除了沒有自由,生活也可以說得上悠哉遊哉。


    種伯和我一樣都是殺人罪,本來是無期的,但這些年和獄長等官員打交道,已經減為二十年了。其實是二十年還是無期,對種伯來說,區別並不是很大,他進來的時候五十一歲,二十年之後也到了古稀,他家中也再沒別的親人,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則是:“在這裏還能有個伴,出去就什麽都沒有了。”


    這雖然是種伯自己的想法,但別人對這種際遇卻是十分妒忌的,連帶的,對我也有幾分羨慕。


    麵對這種情況,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麽,我被判了十八年,這些年,因為我表現良好,也減了兩年的刑,但我對出去並沒有太多的希望,如果不是父母還在外麵等我,恐怕我也會和種伯一樣,覺得這裏挺好--十年,我已經習慣了。


    </br>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孽緣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張鼎鼎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張鼎鼎並收藏孽緣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