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奇怪,他從小感情冷漠,竟然就喜歡上了一個才認識幾天的人,但是他對這個事實很高興,他很喜歡。
之前他那麽生氣,都是因為他喜歡上程晨了,他的東西隻能是他,不準別人碰也不能碰別人。
剛才程晨護著他們,他就有一種被所有物背叛的感覺,因此十分憤怒。
沈煜想起了小時候他養的一隻小狗,是別人送給他的,他覺得有趣就留了下來。
狗是忠誠的動物,不會背叛人,所以他才留了下來,他也對小狗很好,但是小狗卻不聽話,有一天自己跑出去玩了。
他找不到小狗很不開心,非常不開心,那隻小狗迴來了他也不想要了,讓人把他關在外麵不準進來,背叛了他的東西,他是不會再要了。
結果他爺爺把狗抱了進來,還跟他說,你的小狗不聽你話,是因為你對他的方法不對。
你要恩威並重,讓小狗知道你的厲害,懼怕你,不要一味寵著他,但是隻有你能餵飽他,給他關懷,他隻能從你身上感到溫暖,讓它又愛你又怕你,你成了它世界的主宰,小狗就離不開你了,也不會不聽你的話了。
他要成為程晨世界的主宰,讓程晨隻能依靠他,永遠離不開他,隻愛他一個。
第二天一早程晨就起來了,他醒來就看到了已經穿好迷彩服的沈煜坐在他床邊。
程晨終於放下心來,應該是昨晚他睡著後迴來了,看樣子應該也沒什麽事。
他低眉向沈煜道歉,“沈煜,對不起,昨晚我不是故意不幫你的,我隻是…”沈煜卻說道:“你不用道歉,我知道,沒事了。”說完,還勾了勾唇角程晨有些驚訝沈煜的好態度,而且沈煜的冰山臉還難得笑了,他看呆了,笑著沈煜比不笑的要好看很多倍。
不過這個笑轉瞬即逝,要不是他已經清醒了,真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他也趕緊起來換好衣服,跟著沈煜一起出門了。
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了,不過讓程晨有些煩惱,寢室裏的氣氛還是很僵,寢室裏分成了兩個團體。
而且其他四個看到沈煜總是跟他一起形影不離,很自然就把他劃分到了沈煜一邊,雖然也會跟他說話,但是明顯疏遠和客氣了。
程晨雖然性格溫潤,看起來很和藹,好親近,可是他從小也沒交過什麽好朋友,他對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其他人也覺得他好,但就是交不了心,也成不了那種很親密的朋友。
他也不會處理這個事情,也不會為了修複關係主動去討好別人,因此就這樣一直僵著,好在他本身人不錯,其他四個人隻是討厭沈煜倒不是討厭他。
從這之後,程晨發現沈煜變了,變得有人味了,也不再總是冰著一張臉,雖然大多時候還是,但是也會表露出喜怒哀樂,就是更加陰晴不定,難以捉摸了。
一下子對他很好,一下子又發脾氣,甚至罵他譏諷他,有時候還會無緣無故發好大火,要打他的樣子,但是過不了多久又會對他很好,很溫柔,從來沒有人能對他那麽好。
而且沈煜還變得愛欺負他,也老是捉弄他,衣服鞋子都要他洗,有時候連鞋帶也要他係,像個大爺一樣。
搞得他對沈煜真的又怕又愛,做事都非常謹慎小心,很怕他生氣。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的一章會順接劇情
第73章
但是沈煜又真的對他很好,特意把飯卡給他,說兩個人的飯菜都用他的卡刷,當是照顧他的報酬。
其實他知道沈煜怕他不捨得花錢,不肯吃好的,吃不飽營養不良。
冬天的時候,沈煜不讓他住宿舍了,帶著他去了附近的小別墅,他第一次知道原來沈煜家這麽有錢,房子可以建得那麽好。
本來不想去,覺得不好,占了沈煜的便宜。
但是沈煜說冬天住寢室太麻煩,他很煩,可是他已經習慣了自己的照顧,如果不去的話就是不負責任。
反正最後還是被繞著去了,房間裏有地暖,兩個人坐在地毯上複習,喝一杯熱咖啡,十分愜意。
沈煜拿出了了一大堆冬天穿的衣服,擺在了床上。
程晨看著他眨眨眼,以為是他是把衣服拿出來要自己整理。
但是沈煜說:“這些衣服都給你,是我以前買的,現在不喜歡了。”程晨小小的張開嘴,很驚訝,也太多了吧,這些衣服看起來都好新啊!
“這些衣服都好新也很好看,你為什麽不喜歡啊?”拿起衣服堆裏的一件大衣,很舒服的麵料,而且他發現吊牌都還在裏麵,上麵的價格更是讓他咋舌。
“這,這衣服吊牌都沒剪,還這麽貴,我不能能。”搖著頭拒絕沈煜。
沈煜的臉一下子就陰沉了下來,“不喜歡?碼字買小了,反正我穿不了,你扔垃圾箱吧。”瞪大眼睛看著沈煜嗎,程晨覺得這也太浪費了吧!
看著衣服還很新,扔了實在很可惜,程晨點頭接受了。
程晨一邊整理這堆衣服,一邊說:“我先掛在衣櫃裏,我也穿不了這麽多,穿了我會洗幹淨,你也別丟了,說不定哪天又喜歡上了。”聽了程晨的話,沈煜臉色好一些,程晨隻穿他穿過的衣服,也同意他的說法。
其實沒吊牌的是特意買給程晨的,可是程晨隻願意穿他穿過的衣服那也沒辦法。
沈煜很高,身材也健壯,穿衣顯瘦,脫衣有肉的那種。
程晨比沈煜矮許多,身材比起他也瘦小,沈煜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變大碼了,沈煜的短款他能當長款穿。
受人恩惠,一定要迴報,所以程晨更加細心的照顧沈煜的生活,成了他的老媽子。
其實活也不多,無非就是洗洗衣服,刷刷鞋子,幫他抄抄筆記,給他泡咖啡,生病的時候照顧下他,在小別墅裏還能給他弄三餐吃。
因為冬天過得很好,程晨也能專心複習,期末的成績也很不錯,獎學金很有希望。
但是程晨不打算迴家,他要去找兼職,大城市過年的時候特別需要人手,找工作很容易。
而且他迴去一趟也要花費很多錢。
期末考結束,基本就放假了,寢室裏的人都迴去了,程晨迴到寢室裏整理。
放寒假了,沈煜也應該要迴家了,他還沒找到兼職,得先到寢室住幾天。
沈煜卻沉著臉跑到了寢室來找他。
“你在幹什麽?”程晨聽到帶著熟悉的聲音,知道是沈煜來了,而且他心情好像不太好,語氣有些發怒。
迴過頭看向沈煜,那雙丹鳳眼帶著怒氣盯著自己,讓程晨愣了愣,有點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自己怎麽了。
“我,我整理一下床鋪。”沈煜陰沉沉地問:“我是問你為什麽要把東西拿迴寢室?”程晨不好意思的抓抓頭,“噢,因為我寒假不迴家,想在這裏找個兼職,可是還沒找到,隻能先住幾天寢室,你也要迴家啊!”知道程晨不是故意搬走,沈煜的臉色好了一些,但還是很生氣程晨的自作主張。
看到沈煜的臉色沒那麽陰沉了,程晨也放鬆下來,可是沈煜接下來就提起了他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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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那麽生氣,都是因為他喜歡上程晨了,他的東西隻能是他,不準別人碰也不能碰別人。
剛才程晨護著他們,他就有一種被所有物背叛的感覺,因此十分憤怒。
沈煜想起了小時候他養的一隻小狗,是別人送給他的,他覺得有趣就留了下來。
狗是忠誠的動物,不會背叛人,所以他才留了下來,他也對小狗很好,但是小狗卻不聽話,有一天自己跑出去玩了。
他找不到小狗很不開心,非常不開心,那隻小狗迴來了他也不想要了,讓人把他關在外麵不準進來,背叛了他的東西,他是不會再要了。
結果他爺爺把狗抱了進來,還跟他說,你的小狗不聽你話,是因為你對他的方法不對。
你要恩威並重,讓小狗知道你的厲害,懼怕你,不要一味寵著他,但是隻有你能餵飽他,給他關懷,他隻能從你身上感到溫暖,讓它又愛你又怕你,你成了它世界的主宰,小狗就離不開你了,也不會不聽你的話了。
他要成為程晨世界的主宰,讓程晨隻能依靠他,永遠離不開他,隻愛他一個。
第二天一早程晨就起來了,他醒來就看到了已經穿好迷彩服的沈煜坐在他床邊。
程晨終於放下心來,應該是昨晚他睡著後迴來了,看樣子應該也沒什麽事。
他低眉向沈煜道歉,“沈煜,對不起,昨晚我不是故意不幫你的,我隻是…”沈煜卻說道:“你不用道歉,我知道,沒事了。”說完,還勾了勾唇角程晨有些驚訝沈煜的好態度,而且沈煜的冰山臉還難得笑了,他看呆了,笑著沈煜比不笑的要好看很多倍。
不過這個笑轉瞬即逝,要不是他已經清醒了,真以為自己是在做夢。
他也趕緊起來換好衣服,跟著沈煜一起出門了。
事情雖然已經過去了,不過讓程晨有些煩惱,寢室裏的氣氛還是很僵,寢室裏分成了兩個團體。
而且其他四個看到沈煜總是跟他一起形影不離,很自然就把他劃分到了沈煜一邊,雖然也會跟他說話,但是明顯疏遠和客氣了。
程晨雖然性格溫潤,看起來很和藹,好親近,可是他從小也沒交過什麽好朋友,他對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其他人也覺得他好,但就是交不了心,也成不了那種很親密的朋友。
他也不會處理這個事情,也不會為了修複關係主動去討好別人,因此就這樣一直僵著,好在他本身人不錯,其他四個人隻是討厭沈煜倒不是討厭他。
從這之後,程晨發現沈煜變了,變得有人味了,也不再總是冰著一張臉,雖然大多時候還是,但是也會表露出喜怒哀樂,就是更加陰晴不定,難以捉摸了。
一下子對他很好,一下子又發脾氣,甚至罵他譏諷他,有時候還會無緣無故發好大火,要打他的樣子,但是過不了多久又會對他很好,很溫柔,從來沒有人能對他那麽好。
而且沈煜還變得愛欺負他,也老是捉弄他,衣服鞋子都要他洗,有時候連鞋帶也要他係,像個大爺一樣。
搞得他對沈煜真的又怕又愛,做事都非常謹慎小心,很怕他生氣。
作者有話要說:
明天的一章會順接劇情
第73章
但是沈煜又真的對他很好,特意把飯卡給他,說兩個人的飯菜都用他的卡刷,當是照顧他的報酬。
其實他知道沈煜怕他不捨得花錢,不肯吃好的,吃不飽營養不良。
冬天的時候,沈煜不讓他住宿舍了,帶著他去了附近的小別墅,他第一次知道原來沈煜家這麽有錢,房子可以建得那麽好。
本來不想去,覺得不好,占了沈煜的便宜。
但是沈煜說冬天住寢室太麻煩,他很煩,可是他已經習慣了自己的照顧,如果不去的話就是不負責任。
反正最後還是被繞著去了,房間裏有地暖,兩個人坐在地毯上複習,喝一杯熱咖啡,十分愜意。
沈煜拿出了了一大堆冬天穿的衣服,擺在了床上。
程晨看著他眨眨眼,以為是他是把衣服拿出來要自己整理。
但是沈煜說:“這些衣服都給你,是我以前買的,現在不喜歡了。”程晨小小的張開嘴,很驚訝,也太多了吧,這些衣服看起來都好新啊!
“這些衣服都好新也很好看,你為什麽不喜歡啊?”拿起衣服堆裏的一件大衣,很舒服的麵料,而且他發現吊牌都還在裏麵,上麵的價格更是讓他咋舌。
“這,這衣服吊牌都沒剪,還這麽貴,我不能能。”搖著頭拒絕沈煜。
沈煜的臉一下子就陰沉了下來,“不喜歡?碼字買小了,反正我穿不了,你扔垃圾箱吧。”瞪大眼睛看著沈煜嗎,程晨覺得這也太浪費了吧!
看著衣服還很新,扔了實在很可惜,程晨點頭接受了。
程晨一邊整理這堆衣服,一邊說:“我先掛在衣櫃裏,我也穿不了這麽多,穿了我會洗幹淨,你也別丟了,說不定哪天又喜歡上了。”聽了程晨的話,沈煜臉色好一些,程晨隻穿他穿過的衣服,也同意他的說法。
其實沒吊牌的是特意買給程晨的,可是程晨隻願意穿他穿過的衣服那也沒辦法。
沈煜很高,身材也健壯,穿衣顯瘦,脫衣有肉的那種。
程晨比沈煜矮許多,身材比起他也瘦小,沈煜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變大碼了,沈煜的短款他能當長款穿。
受人恩惠,一定要迴報,所以程晨更加細心的照顧沈煜的生活,成了他的老媽子。
其實活也不多,無非就是洗洗衣服,刷刷鞋子,幫他抄抄筆記,給他泡咖啡,生病的時候照顧下他,在小別墅裏還能給他弄三餐吃。
因為冬天過得很好,程晨也能專心複習,期末的成績也很不錯,獎學金很有希望。
但是程晨不打算迴家,他要去找兼職,大城市過年的時候特別需要人手,找工作很容易。
而且他迴去一趟也要花費很多錢。
期末考結束,基本就放假了,寢室裏的人都迴去了,程晨迴到寢室裏整理。
放寒假了,沈煜也應該要迴家了,他還沒找到兼職,得先到寢室住幾天。
沈煜卻沉著臉跑到了寢室來找他。
“你在幹什麽?”程晨聽到帶著熟悉的聲音,知道是沈煜來了,而且他心情好像不太好,語氣有些發怒。
迴過頭看向沈煜,那雙丹鳳眼帶著怒氣盯著自己,讓程晨愣了愣,有點不知所措,他不知道自己怎麽了。
“我,我整理一下床鋪。”沈煜陰沉沉地問:“我是問你為什麽要把東西拿迴寢室?”程晨不好意思的抓抓頭,“噢,因為我寒假不迴家,想在這裏找個兼職,可是還沒找到,隻能先住幾天寢室,你也要迴家啊!”知道程晨不是故意搬走,沈煜的臉色好了一些,但還是很生氣程晨的自作主張。
看到沈煜的臉色沒那麽陰沉了,程晨也放鬆下來,可是沈煜接下來就提起了他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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