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和藹可親,並不代表手下也必須如此,所以李厲哼都沒哼一聲,刻板的臉上帶著讓人乏味的神色,跟著老闆看著外麵。


    他並不害怕有人會查到他,或者他父親。


    一個人,連骨子裏的氣質都改造得一分不像,到如此的地步,要是還被人覺察出了,那他確實該死無疑了。


    李厲向來尊崇弱肉強食,如果自己也是那塊弱肉,他也並不覺得自己還有生存下去的必要。


    從小到大,都如是認為。


    跟著霍時閔從鬧市中心下班迴到郊外別墅,居然還看到了蕭靜世。


    李厲替班迴房間休息時,又再次看到了手中握著酒杯的人。


    毫無疑問,他是往他走來。


    人走近站定,嘴邊是無往不利的溫暖微笑,聲音也輕淺柔和,這人是個隻說話就足以讓人迷醉的男人,他清楚自己的優勢,也樂於展示。


    “下班了?”蕭靜世看著他笑,朝他眨了一下眼,“一起喝一杯?”


    李厲看著身邊另一個完工的保鏢走過他,然後看向蕭靜世,“有吃的嗎?”


    跟著蕭靜世喝一杯,無疑是好酒,但他需要好好吃一頓。


    “當然。”蕭靜世揚了揚眉,微笑。


    要是李厲,肯定是多看他一眼都不會的,那是個不屑別人給予他什麽,他自己想要什麽就會自己去得到的人。


    眼前的人不是李厲,除了那有點肖似的臉型和側臉,全身上下,一點都不像。


    明明就是不同的兩個人,可是看到他真不是那個人,蕭靜世不無遺憾。


    可能是真的有點想那個人了。


    被蒙在鼓裏的股票事件之後,腦子裏李厲出現的次數就多了起來,而且不受控製,無緣無故的,與李厲生活過的某個片斷就劃過腦海。


    那幾年與他全心全意生活過的時光,居然片刻都沒有遺忘過分毫地印在腦海裏,隻等觸到那根對應的神經,就在腦海裏不停地播放。


    愛不愛李厲,從來都不是需要猶豫,思索才能迴答得了的問題。


    他愛,連找別人都是在愛著的。


    可惜他驕傲,李厲更驕傲。


    他們誰都不懂得妥協。


    李厲風雲殘捲地吃完一盤義大利粉,又去切旁邊那盤牛排。


    吃幾口,又大大喝一口酒,僵硬粗糙的臉上這時多了點對食物的貪婪表情,與之對麵那個英俊優雅的紳士相比,足以對應出兩個完全不同階層。


    可身為銀代的李厲是不在乎這些的,討生活的人,錢才是最可親的,別人怎麽看待自己的這種問題,如果打得過就殺了那人,打不過,那就不在乎。


    這就是底層人的生存哲學,銀代再清楚不過。


    等他把牛排也吃完,一手端著沙拉,一臉狼籍地扯過餐布擦了擦臉,這時兩手開動吃起最後一盤沙拉。


    保鏢是沒有多少進食時間的,他上一頓的時間是跟著老闆在吃上午餐的時候吃了三個火腿三明治……大男人的餓了半天,他現在能吞下整隻全羊,剛剛能沒有拿手,而是拿刀叉吃東西,都是已經很顧忌麵前這人的身份了。


    蕭靜世耐性明顯地非常好,等他吃完,還幫他倒上一杯酒之後才微笑著開口,“要不要再來點?”


    李厲抬眼,看著蕭靜世若有所思的表情,猶豫了一下,一下也隻一秒,就扭頭對站在落地窗等候命令的女傭說:“請再來兩盤肉。”


    說完,扭過頭,知道自己有兩盤頂好的肉吃,臉上朝著蕭靜世擠出了一個笑。


    蕭靜世也微笑著看著他,接著像想到了什麽,笑容越來越大,緊接著他手支著額頭樂不可支地笑了起來。


    並且笑到了眼角都有眼淚出來。


    李厲困惑地看著他,手中的叉子邊叉著沙拉碗裏最後那點沙拉往口裏送,邊有些迷惑地看著這個讓人看不懂的貴家公子。


    “我跟你說過,你跟我認識的一個人長得很像?”蕭靜世笑著拿著紙巾擦著眼角笑出來的眼淚說。


    李厲,也就是銀代點了點頭。


    “我剛剛在想像著他也這麽吃東西的樣子,”蕭靜世笑著搖了搖頭,把紙巾放到桌上,臉上笑意依舊讓人如沐春風,“當然我不是嘲笑你,請相信我,我不覺得你吃飯的樣子有什麽不妥,隻是我不能想像他像……像你那樣東西……”


    蕭靜世頓了一下,笑容更溫柔,那就算笑著也不會讓人感受到多少溫度的眼睛也頓時溫柔得能讓人在裏麵溺斃,“我記得我十七歲第一次見到他,他就在坐在餐廳靠窗的那個位置,當時我們跟一群人打架把整個餐廳都砸碎了,就他那個位置沒有,當時他還在切著最後一小塊牛排,我走過去問他,‘你要不要一口吃完?’,他看我一眼,沒有迴答我,我又提議說,‘一口吃完的話,我就不用等你吃完再揍你了’……”


    說到這,蕭靜世輕笑了幾聲。


    銀代不解地看了他一眼,拿著酒杯喝了口酒,扭頭去看女傭有沒有過來,並不太關心蕭靜世的話。


    “可他還是慢慢吃著,我本來想等他吃完,可是有人在催我,正要動手的時候,他同時也動手了,”蕭靜世也沒有看銀代,像在跟空氣裏的某個人說話一樣,他對著前方自言自語般地說:“他一腳往我後麵踢去,我迴頭的時候,看到有個人倒在了地上,手上還拿著柄刀……那個時候,我十七歲,他十九歲,他耐性很好,二十四歲的時候才跟我說喜歡,還是我逼他說出來的……”


    這段時,他說的是中文,銀代聽不懂,接過女傭送過來的牛排,用刀叉劃出大大的一塊往嘴裏送著,很捧場地看著說話的蕭靜世,明明不懂,但裝著有在聽,隻是眼睛的視線卻是瞄著桌上的兩塊肉的。


    “就算他走了,不見了,我知道是我的錯,但我還是愛他……”蕭靜世迴過頭,看著盯著食盤劃著名刀子在大切牛排的銀代,眼光也如剛剛那樣柔和,“你知道的,李厲,就算我做錯事,都是因為我愛你,我花五年逼出一句你喜歡我,我也可以花十年逼出一句你愛我。”


    第11章


    蕭靜世說得深情款款,對麵坐著的銀代微有點不解地瞄著他,同時沒有停下嘴裏大口嚼肉的動作。


    “嗬……”那張臉就算有著不解,但同時還有九分的謹戒,蕭靜世掩眼失笑,不知道自己這麽些年,不知愛恨哪樣過多,才耗成了如今這幅找陌生人讓心裏話的模樣。


    他知道,但凡自己隻在他麵前柔軟一點,那個人都不會離開他。


    那人不說愛,也不說他們的未來,那又如何?磨著磨著,總會把未來磨出來的,怎麽會一時沒有信心地想放棄呢?


    要是早知道自己如此愛他,當初就不應該放棄的……可惜的是,那人走了之後,他才知道從不後悔什麽的自己,這次想要後悔。


    霍時閔晚上要去接未婚妻去看歌劇,本來不是銀代的班,隻是在臨走時,用銀代用得很順手的老闆還是把他叫了去。


    銀代是個好保鏢,一般保鏢能擋子彈就已經夠格當個好保鏢,但銀代發現危險的能力要比一般保鏢強些,一般在保鏢們已經無奈要檔子彈時,這人已經把禍頭給解決掉了……這種保鏢要是不多用用,那老闆肯定就是個傻瓜。


    現任霍家當家肯定不是那所謂傻瓜。


    同行的還有蕭靜世,看到銀代時,笑了笑,還側到他身邊問:“一起夜宵?”


    銀代警戒地看著周圍,沒有看他,隻是迴應道,“不方便,先生。”


    說著,做了個動作,讓蕭靜世往前走一步,別走在危險三角區。


    霍時閔搶了他大伯的勢力當上家主的位置,而蕭靜世可謂其中大功臣,落敗之人肯定是無論哪個都不想放過。


    以前隻要護著一人,沒想到,這次得兩個人。


    不過銀代清楚知道自己的本份,要是有子彈,他第一個救的人是老闆。


    這份認知清楚在腦海呈現時,銀代心下不由得有些釋然,原來,他對蕭靜世的喜愛也不過如此。


    時間長了,認清關係之後,那往昔全力要去維護的心愛之人,也大可如此輕易拋之腦後的。


    他的感情,遠比他自己認為的還要單薄。


    既然都要如此,哪天要是與蕭靜世正麵翻臉,那都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情。


    想至此,銀代還是沒有迴頭去看近在身邊的那個人一眼,眼睛沒有情緒地淩厲地看著周圍,善盡保鏢之能。


    銀代在前段時間收到過金代的消息,霍家家主不是那位神秘的幫派首領,但與之有聯繫。


    他私底下也有過動作,沒在霍時閔這發現過多的線索。


    隻是知道,霍家與他有關係,但關係有多深多大,完全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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