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娛樂:與楊蜜胡戈組建公司 作者:狼煙本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謝謝你,李信,你現在在哪裏?我們找一個地方談一下歌曲的事情吧!”張紹函說道。
既然她看重了,自然是要談好歌曲的事情。
雖然是邀歌,但是關於酬勞什麽的都沒有說。
張韶涵為人不錯,甚至將李信當成了知己,李信對於張韶涵的好感也不錯。
隻是親兄弟還明算賬,更何況兩人前幾天才剛認識。
就因為都覺得對方人不錯,涉及到金錢就更要好好談談了。
也因為這首歌曲非常的經典,給其他人唱的話也是很出彩的。
但是給了張韶涵唱這首歌,就仿佛是擁有了靈魂。
就因為是這樣,作為性格直爽的人,肯定是要說清楚。
如果是別人的話,大不了買下來,花個五十萬或者一百萬。
畢竟這個價格按照市場行情不算低了。
可是一首經典歌曲的話,那麽盈利可是很高的。
一首歌曲賺了幾千萬都是大有人在,特別是李信這麽好的歌曲,而且又那麽適合她。
作為有真性情又比較正直的人,張紹函自然是不好意僅僅就花費幾十萬買下這首歌曲。
又也因為李信看重張紹函為人,才會這樣幫助張紹函,要知道李信可是花了四萬粉絲值兌換的,換算成金錢的話,那可是四百萬。
雖然是因為真的想要幫一下張紹函,加上特別的欣賞她,但是李信也不願意被人當成傻子。
明明是幫助,給一點錢,似乎還弄得李信賺了便宜一樣。
因為兩人都喜歡為對方考慮,所以這談起來還是很和諧的。
甚至張紹函都沒有找經紀人或者助理一起談,也沒有邀請朋友。
就是因為張紹函和李信不想讓別人參與,明明是幫助張紹函,反而是為了圖錢一樣。
那就太虧了,好在並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而且因為兩人都比較看好這首歌曲,可以說不管是商演還是歌曲打榜,以及付費下載,都是非常賺的。
張紹函也是非常的給力,願意和李信七三分成,張紹函拿七成李信三成。
別以為三成很少,是因為李信將這首歌曲交給了張紹函,錄製演唱,或者各種事情都是張紹函來做。
而張紹函又不是新人,是一位有實力的歌手,這樣的歌手願意拿出七三分成,真的可以說沒有,新人歌手倒是有可能。
哪怕是經典歌曲也是要看人唱的,很多時候原創不火,別人給唱火了。
張紹函那麽給力,願意給出那麽多分成,李信總不能就這樣收下,那也會讓人看輕,以後想來也沒以後了,或者也會多防備多計較的。
李信覺得就九一分成好了,他隻要盈利的一成。
如果一首歌曲賺了一個億,他也是可以得到一千萬的,還是不錯的,五千萬的話也有五百萬了,更何況還交到了一個不錯的朋友。
有時候稍微吃點虧也沒什麽。
更何況李信相信以張紹函的能力,這首歌可以源源不斷的帶來收益,是長期的收益,達到一個億太簡單了。
這樣的話,自然是比用粉絲值直接換錢劃算。
要知道張紹函商演也唱這首歌曲的話,也是要給李信錢的。
要是分成太多,別人以後不幹了,不唱這首歌曲,就剩下音樂網站收費,那就太慢了。
不過就算是如此,那音樂網站上麵收費,或者彩鈴業務什麽的,估計超過五百萬也很輕鬆。
所以怎麽說都是賺的,隻是李信不想吃相太難看。
李信是如此,張紹函更是如此了。
不隻是因為這首歌曲真的是太好了,更因為她似乎找到了一位知己,李信是懂她的,不然如何能夠寫出這麽一首歌曲來。
有人就是這樣,認識了很長時間,也很難成為朋友,可有些人才認識幾天就能成為無話不說的閨蜜。
張紹函就是覺得不能虧待了李信,她是拿李信當朋友的。
人生能有一個知己就足以。
雖然李信是抄的歌曲,可以也知道張紹函的人生經曆,對張紹函為人和能力都非常的欣賞,自然也願意和張紹函成為朋友,否則也不會為她寫歌。
誰讓張紹函性格直爽了,哪怕是被人各種中傷,為人還是那麽好,對於朋友是有什麽說什麽的,隻是現在交朋友她會多注意了。
但是覺得不錯的,就會很快掏心掏肺。
這樣的人很好也很不好,很好是對朋友來說的,有這樣一位信任自己的朋友肯定好,也願意深交。
缺點就是,說不定什麽時候就被所謂的朋友插刀。
真的有些令人心疼,所以李信也不願意為了賺錢,就要很多分成。
李信為張紹函考慮,那張紹函自然也為李信考慮,非要給李信三成,要不是考慮自己還有團隊,她甚至都想要五五分的。
別人為了利益都是想要得到更多,各種爭吵想要多分錢。
兩人可倒好生怕對方受到了委屈,都是想要讓對方多分一點。
最後沒辦法了,兩人隻能是相互妥協,分成變成了八二分成,因為考慮李信還是一位學員,直接先給一百萬。
這樣李信哪怕是需要用錢也可以應急,可以說張紹函真的是為李信考慮很多。
而李信則是說了,一百萬就從分成裏麵扣,要是太計較的話,豈不是辜負了張紹函的好意。
一次涉及千萬以上的交易就這樣達成了,要是讓別人知道肯定不相信。
不管別人怎麽想,兩人都是覺得賺了,而且兩人也可以成為朋友。
在這個娛樂圈中,擁有這樣的朋友可不容易。
實在是表麵朋友太多了,或者說是攝像頭下的朋友多,比如在有攝像機在微博等等方麵,都是表現的很好。
可是在私下裏,很可能都不接觸的。
雖然是要好的朋友,但是一切都做在了前麵,既然談好之後,自然是簽了合同,這樣對大家都很好。
簽約之後,兩人反而感覺更好。
到了晚上自然是李信請張紹函吃飯,畢竟可是給了李信一百萬,還有後續不少的收益。
張紹函之前也請過了,現在肯定是李信,有來有迴,才能更好的維護朋友之間的情誼。
朋友自然是要多聯係,如果不怎麽聯係之後,感情肯定會變淡的。
真心朋友,真的有一個足以。
當然了,如果真心朋友很多,那自然是更好,真心朋友或者說是知己是可以陪伴一生的。
既然她看重了,自然是要談好歌曲的事情。
雖然是邀歌,但是關於酬勞什麽的都沒有說。
張韶涵為人不錯,甚至將李信當成了知己,李信對於張韶涵的好感也不錯。
隻是親兄弟還明算賬,更何況兩人前幾天才剛認識。
就因為都覺得對方人不錯,涉及到金錢就更要好好談談了。
也因為這首歌曲非常的經典,給其他人唱的話也是很出彩的。
但是給了張韶涵唱這首歌,就仿佛是擁有了靈魂。
就因為是這樣,作為性格直爽的人,肯定是要說清楚。
如果是別人的話,大不了買下來,花個五十萬或者一百萬。
畢竟這個價格按照市場行情不算低了。
可是一首經典歌曲的話,那麽盈利可是很高的。
一首歌曲賺了幾千萬都是大有人在,特別是李信這麽好的歌曲,而且又那麽適合她。
作為有真性情又比較正直的人,張紹函自然是不好意僅僅就花費幾十萬買下這首歌曲。
又也因為李信看重張紹函為人,才會這樣幫助張紹函,要知道李信可是花了四萬粉絲值兌換的,換算成金錢的話,那可是四百萬。
雖然是因為真的想要幫一下張紹函,加上特別的欣賞她,但是李信也不願意被人當成傻子。
明明是幫助,給一點錢,似乎還弄得李信賺了便宜一樣。
因為兩人都喜歡為對方考慮,所以這談起來還是很和諧的。
甚至張紹函都沒有找經紀人或者助理一起談,也沒有邀請朋友。
就是因為張紹函和李信不想讓別人參與,明明是幫助張紹函,反而是為了圖錢一樣。
那就太虧了,好在並沒有出現這種情況。
而且因為兩人都比較看好這首歌曲,可以說不管是商演還是歌曲打榜,以及付費下載,都是非常賺的。
張紹函也是非常的給力,願意和李信七三分成,張紹函拿七成李信三成。
別以為三成很少,是因為李信將這首歌曲交給了張紹函,錄製演唱,或者各種事情都是張紹函來做。
而張紹函又不是新人,是一位有實力的歌手,這樣的歌手願意拿出七三分成,真的可以說沒有,新人歌手倒是有可能。
哪怕是經典歌曲也是要看人唱的,很多時候原創不火,別人給唱火了。
張紹函那麽給力,願意給出那麽多分成,李信總不能就這樣收下,那也會讓人看輕,以後想來也沒以後了,或者也會多防備多計較的。
李信覺得就九一分成好了,他隻要盈利的一成。
如果一首歌曲賺了一個億,他也是可以得到一千萬的,還是不錯的,五千萬的話也有五百萬了,更何況還交到了一個不錯的朋友。
有時候稍微吃點虧也沒什麽。
更何況李信相信以張紹函的能力,這首歌可以源源不斷的帶來收益,是長期的收益,達到一個億太簡單了。
這樣的話,自然是比用粉絲值直接換錢劃算。
要知道張紹函商演也唱這首歌曲的話,也是要給李信錢的。
要是分成太多,別人以後不幹了,不唱這首歌曲,就剩下音樂網站收費,那就太慢了。
不過就算是如此,那音樂網站上麵收費,或者彩鈴業務什麽的,估計超過五百萬也很輕鬆。
所以怎麽說都是賺的,隻是李信不想吃相太難看。
李信是如此,張紹函更是如此了。
不隻是因為這首歌曲真的是太好了,更因為她似乎找到了一位知己,李信是懂她的,不然如何能夠寫出這麽一首歌曲來。
有人就是這樣,認識了很長時間,也很難成為朋友,可有些人才認識幾天就能成為無話不說的閨蜜。
張紹函就是覺得不能虧待了李信,她是拿李信當朋友的。
人生能有一個知己就足以。
雖然李信是抄的歌曲,可以也知道張紹函的人生經曆,對張紹函為人和能力都非常的欣賞,自然也願意和張紹函成為朋友,否則也不會為她寫歌。
誰讓張紹函性格直爽了,哪怕是被人各種中傷,為人還是那麽好,對於朋友是有什麽說什麽的,隻是現在交朋友她會多注意了。
但是覺得不錯的,就會很快掏心掏肺。
這樣的人很好也很不好,很好是對朋友來說的,有這樣一位信任自己的朋友肯定好,也願意深交。
缺點就是,說不定什麽時候就被所謂的朋友插刀。
真的有些令人心疼,所以李信也不願意為了賺錢,就要很多分成。
李信為張紹函考慮,那張紹函自然也為李信考慮,非要給李信三成,要不是考慮自己還有團隊,她甚至都想要五五分的。
別人為了利益都是想要得到更多,各種爭吵想要多分錢。
兩人可倒好生怕對方受到了委屈,都是想要讓對方多分一點。
最後沒辦法了,兩人隻能是相互妥協,分成變成了八二分成,因為考慮李信還是一位學員,直接先給一百萬。
這樣李信哪怕是需要用錢也可以應急,可以說張紹函真的是為李信考慮很多。
而李信則是說了,一百萬就從分成裏麵扣,要是太計較的話,豈不是辜負了張紹函的好意。
一次涉及千萬以上的交易就這樣達成了,要是讓別人知道肯定不相信。
不管別人怎麽想,兩人都是覺得賺了,而且兩人也可以成為朋友。
在這個娛樂圈中,擁有這樣的朋友可不容易。
實在是表麵朋友太多了,或者說是攝像頭下的朋友多,比如在有攝像機在微博等等方麵,都是表現的很好。
可是在私下裏,很可能都不接觸的。
雖然是要好的朋友,但是一切都做在了前麵,既然談好之後,自然是簽了合同,這樣對大家都很好。
簽約之後,兩人反而感覺更好。
到了晚上自然是李信請張紹函吃飯,畢竟可是給了李信一百萬,還有後續不少的收益。
張紹函之前也請過了,現在肯定是李信,有來有迴,才能更好的維護朋友之間的情誼。
朋友自然是要多聯係,如果不怎麽聯係之後,感情肯定會變淡的。
真心朋友,真的有一個足以。
當然了,如果真心朋友很多,那自然是更好,真心朋友或者說是知己是可以陪伴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