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總,既然你都這麽說了,總要讓我看看合同吧?”李信也是笑著說道。


    既然別人要演,他也就陪著別人演。


    他可是在全程錄像的,到時候會在網絡上麵傳播,不能表現的無理取鬧。


    也正好讓觀眾聽聽,這第二次的合同是不是比第一次改進了,也讓大家聽聽星燦是如何壓榨員工,如何搶奪旗下藝人果實的。


    “放心吧,這一次我們可是有很大的調整,也是對你的重視,就連我和張總都來了!”吳經理也是跟著說道。


    “就是啊,合同的簽字費可以提高到了十萬,李信你真的是賺了,好聲音其他學員可沒有這待遇!”


    “就是啊,別人一下簽約十五年,你簽的是十年,而且規定了每年都會有提檔的機會。”


    隨著吳經理的話音落下,程澤亮和江盼也是在那繼續說著好聽的話。


    李信也是看了一下合同,發現和上一次的合同,也就是這兩個改了。


    分成還是一九分成,加入公司就要聽公司的安排,上什麽節目都聽公司的,談戀愛都不行。


    李信最關心的歌曲版權還是歸屬公司,看到這裏李信也就沒必要看下去了。


    “張總,對不起我不能簽這個字,其他的還好說,這歌曲版權我不能同意,我自己創作的,為什麽版權歸公司?”李信詢問道。


    “你在公司上班,這歌曲版權自然是要歸公司!”


    “就是啊,你在上班的時候創作出了歌曲,不歸公司歸誰?”


    不等張總說話,程澤亮和江盼兩人就在那說了起來。


    “那我可以休息的時候創作,可以晚上創作!”李信說道。


    “誰知道你什麽時候創作了,年輕人,你不要計較這麽一點,你加入了公司,公司肯定會大力培養你,讓你成為一線歌星的!”


    “就是啊,你表現好,這些歌曲還不是你來唱,公司可是給了很大支持,想想那十萬塊,還有你簽約了說不定好聲音冠軍就是你的!”


    反正程澤亮兩人就是在那說著,意思就一點,讓李信簽約。


    “那先不說這些,我沒加入公司,在好聲音原創的這四首憑什麽也算公司版權?”李信問道。


    “反正都要加入公司的,你都是好聲音學員了,好聲音也是我們公司製作的,也就一起算了!”


    “就是啊,小夥子眼界要打開,不要太計較,你現在吃點虧,公司肯定會給你更大的補償!”


    ……


    接下來張總和吳經理兩人一個接著一個說著,就好像是洗腦一樣,一刻不停。


    反正都是說著公司如何如何好,李信加入後如何如何,反正就是說李信要是不加入,那就太吃虧了。


    李信樂得看著四人在那洗腦,不得不說還真的是很能說。


    直到四人感覺口幹舌燥,也覺得應該是可以,這才停下。


    “李信,現在可以簽約了吧?”張總詢問道。


    “不好意思張總,我不會簽約!”李信淡定的迴答道。


    “什麽,你小子是故意的吧?”


    “你在逗我們玩?”


    “我看你這小年輕是不知道社會有多險惡,是不是找抽?”


    “信不信,我讓你看不見明天的太陽?”


    在場的四人都有些憤怒,和李信說了那麽多,這李信竟然還拒絕,真是叔叔能忍嬸嬸不能忍。


    “我沒有逗你們,要不合同改成我給星燦工作十年,什麽都不要,就管吃喝就行了?”李信一本正經的說道。


    “你說真的?”


    “你真的這麽想?”


    在場的四人都是高興起來,難道這李信害怕被人打,這就妥協了?


    一個個還在想,早知道是這種情況,第一次就直接威脅好了。


    “你真的沒開玩笑?”張總還是有些難以相信的詢問道。


    “是你們先開玩笑的!”開心一副你不也在開玩笑的樣子。


    如果這要是有其他人在,肯定會哈哈大笑。


    但是在場的四人就感覺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在他們想到自己那麽大的一個娛樂公司,領導都來找一個學員簽約了,還有十萬塊的簽字費,竟然還不同意。


    要知道這節目都是公司製作的,沒有公司李信什麽也不是,竟然還該討價還價,現在還拒絕了。


    四人都非常的生氣,一向高高在上的他們,已經看慣了學員們跪舔他們。


    但凡是被拒絕,他們就覺得是拒絕人的錯。


    明明他們都給出了這麽‘優厚’的籌碼,竟然還被拒絕了。


    要知道李信隻是學員,為什麽拒絕。


    四個人自然不明白這點,在他們想來,學員都應該是感激涕零的接受。


    之前程澤亮和江盼沒有簽下李信,就被上麵領導罵了,認為是他們不會辦事情,這麽好的條件怎麽就簽不下來。


    現在李信又來了一首經典歌曲,隻能是提高一點待遇,將簽字費提高。


    想著如果可以早點簽約,那麽李信這首原唱歌曲就是公司的人,可以給旗下歌星來場,那可以賺多少錢。


    還有那李信,明明可以將歌曲改成收費模式,這麽好的歌曲肯定有人願意花錢聽。


    那可都是錢啊,一年一首歌弄個幾百萬還是可以的。


    在星燦公司想來,這些都應該是公司的。


    也是為什麽公司一直要抓著原創歸屬問題,簽下李信就是為了他的作詞作曲能力。


    至於說唱歌,反正在公司高層看來,唱歌好聽的人多的是,好歌自然是要給公司一線歌手唱,這樣賺錢才多。


    到時候有了好歌曲,還可以用歌曲結交,對公司可是大賺。


    想的很多,但是就是沒有想過李信會拒絕。


    而且既然讓李信簽約,對於這種又能創作又能唱的人,好歹也下點本錢。


    實在是他們作為節目組製作方太狂妄自大了,如何會想到有人能拒絕。


    要知道其他學員聽到簽約立馬接受的,也有談條件的,但是聽到如果不簽約,就會被淘汰好聲音,也都簽了。


    想到這裏,四人對望一下,隻能是來狠的了。


    “李信,隻要你同意歌曲版權歸公司,其他都好談,否則……”張總說道這裏後麵沒說,不過後麵要說什麽李信自然明白。


    雖然話大家都明白,但是李信要讓星燦公司的人說出來,後麵才好曝光。


    “版權是不可能的,我自己寫的原創,版權自然是歸我自己,星燦這麽大的公司還要欺負我一個小學員,如果不同意,公司又要怎麽樣?”李信拒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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