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真是會給自己找地方蹭吃蹭喝……”


    遠遠的,透過水鏡觀看的蒲言搖頭笑了笑,散去水鏡,重新聚攏了一個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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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鬧花深處層樓,畫簾半卷東風軟。


    春歸翠陌,平莎茸嫩,垂楊金淺。


    遲日催花,淡雲閣雨,輕寒輕暖。


    恨芳菲世界,遊人未賞,都付與、鶯和燕。


    寂寞憑高念遠。


    向南樓、一聲歸雁。


    金釵鬥草,青絲勒馬,風流雲散。


    羅綬分香,翠綃對淚,幾多幽怨。


    正銷魂,又是疏煙淡月,子規聲斷。


    子規,聲斷……


    七年複七年,我等了你多少個七年,從青蔥少女到白發垂髫,郎啊郎,幾時歸,郎啊郎,可曾歸?


    ……


    郎歸故裏,攜新人,遊四鄉,結同好。


    垂髫老婦遠遠望,衣襤褸,眼渾濁,可曾聽過,身前新人走過,銅板銀角叮當響。


    卻不知,婦今年,歲三十。


    ……


    當今探花郎,風光何其勝,遊街八百裏,燕燕同其歸。


    金玉綴其外,敗絮藏其中,身旁有同美,心中藏齷詭。


    悄問家中老妻在,兩眼虛,答曰,否。


    問何故,難耐寂寞犯下大錯投井而死?


    答曰,是耶。


    ……


    遂,婦死,花郎美名傳。


    ……


    你可怨?


    怨否?


    ……


    怨……


    怎能不怨!


    辛苦操持家務,公婆打罵嫌惡,兒女懵懂無依,我怎能不怨?


    我從及笄到三十垂髫,十五年間從未抱怨一絲一毫,哪怕無功,更是無過。


    我怨!


    我怨他拋妻棄子,丟下我十五年不管!


    我怨他不當人子,丟下父母讓我為難!


    我怨他滿口謊言,為權位竟將我殺死!


    我怨他枉是滿腹經綸卻狼心狗肺,為了不背一點汙名,竟誣陷我與人私通,還將我殘忍殺害投入井中!


    我怨!


    我好怨!


    ……


    怨恨已成,契約達成。


    去吧,把你的怨,通通洗去吧。


    ……


    通州府衙最近出現了一件怪事。


    深更半夜的總有人聽到擊鼓鳴冤聲,門外的鼓代表著什麽,這想必大家都不言而喻。


    這麵鼓最初叫敢諫鼓,後來叫堂鼓,不過這兩個稱唿已經很久不用了,現在都習慣稱這麵鼓為鳴冤鼓。


    所謂擊鼓鳴冤,正是如此。


    但是,這鳴冤鼓,最少也有三四年,沒有響起來過了。


    敲響鳴冤鼓是需要特定條件的,不是什麽案子都可以敲的。


    如果說是老張的牛丟了,他懷疑是隔壁老王偷的,然後他去敲鳴冤鼓,這個案件非但不會被受理,老張還會被壓下去打十個大板。


    敲響鳴冤鼓,隻有重大事件才可以。


    譬如,發現強人盜賊出沒,或者出現威脅治安的不法分子;


    或者,重大事務,譬如事關軍國要務、謀反、重大冤情之類的。


    反正非重大緊急情況,不能敲,否則誰敲誰就等著挨抽。


    這個挨抽可不是假話,因為衙門裏除了打板子還有抽鞭子呢。


    這麽規定也是有含義的,因為,假如老百姓敲擊“堂鼓”縣令官員就必須得放下手中事務外出接待,如果隨便亂敲,那縣令也不用忙活內政了,一天到晚在公堂和自己的書房來迴跑就行了。


    但是,就在今時今日,鳴冤鼓卻響起來了。


    鼓聲響徹整個衙門後宅,眾人紛紛震醒。


    當今這兒的縣令還算是一個愛民如子的好官,也渴望有政績證實自己,他快速的穿戴衣物,洗漱清醒,坐上公堂,隻等著一會兒的審理冤情。


    結果……


    他等了個寂寞。


    出去看的小吏迴來稟告,外麵除了站在很遠的街角,一臉懵逼的打更人,其他的什麽也沒有,根本沒有看到擊鼓鳴冤者。


    也不可能是打更人敲的,因為小吏走出去看的時候,很明顯花棒是剛被人丟下的,還在地上滾了兩圈了。


    擊鼓鳴冤的人,卻沒了。


    這件事就有點不了了之,因為後麵,哪怕縣令派了屬下在四周搜索,也沒發現人在哪兒。


    結果第二天的晚上,擊鼓鳴冤聲又來了。


    縣令今天晚上熬夜處理政務,忍著頭疼快去爬起來在公堂上坐好,等著。


    然後……等了個寂寞。


    第三天,縣令不耐煩。


    第四天,縣令臉黑了。


    第五天,縣令生氣了。


    第六天,縣令怒火磅礴。


    第七天,縣令忍無可忍!


    因為擊鼓鳴冤這個東西,是規定所有人必須動起來的,哪怕是假的也必須去。


    否則就是瀆職。


    “夠了!”縣令揮退下人,臉色堪比鍋底黑,“本縣令今天就不坐公堂了,我倒是要出去看看,到底是誰在敲鳴冤鼓!”


    這次他根本沒睡,一直等著,就坐在屋子裏,衣冠整齊,鳴冤鼓第一聲,他騰的一下子就站了起來大步流星的往外走。


    身後的下人都噤若寒蟬,不敢言語。


    縣令走到衙門門前,責令人給他開門,氣衝衝的走了出去,本來以為會看到依然空無一人,卻在鳴冤鼓下,看到一女子。


    這女子生的花容月貌,表情我見猶憐,衣衫卻不符合這三月的時節,他不禁愣了一下,尤其是在看到這女子遍布傷痕和浮腫身體以後。


    他心神恍惚,倒退了一步。


    那女子見縣令,u看書.uuknhu 眼中閃過驚喜和哀怨,她撲通一聲跪了下來,直磕頭:“青天大老爺,請您替草民做主!”


    怨鬼,多為受了冤屈而無法申訴的人死後所化,他們與常人的樣子無異,常常隱藏著身形,等待著能夠為自己申冤的人出現,才顯出形體或通過托夢的方式,陳訴冤情。


    他們不會去傷害人類,也不會去嚇唬人類,他能夠出現在你的麵前,多數是認為你有能力替他申冤,認為你是一個有正義感有勇氣的人。


    所以,除非是怨鬼認為可以替自己申冤的人,其他人是看不到怨鬼的存在的,或者說,怨鬼不想被看到。


    “你……先起來,有什麽冤情可以慢慢說,而且,你之前六天,為何遲遲不現身?”縣令抿了抿嘴,說道。


    他此時此刻對於女子已經沒有了怨恨的意思,因為隻看女子的衣衫襤褸還有一身傷痕,就知道她肯定是有冤情的,不過,他疑惑為什麽之前這女子不現身。


    但是,縣令這時候,卻感覺自己的袖子被拽了拽,身後的主簿一臉懵逼:“大人,你在和誰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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