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一邊對著我的手指嗬氣,一邊用藥水為我擦洗傷口,她很輕很小心,可我還是疼得直冒冷汗。


    “怎麽樣?很疼嗎?”她問。


    “不疼……”我對她笑笑。


    她一下哭了,哽咽著說:“都這樣了還說不疼,你怎麽總是這樣?什麽都自己扛著……”


    我慌了,手忙腳亂地給她擦眼淚,“別哭啊,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嗎?”


    “你搬家都不告訴我,萬一我找不到你怎麽辦?萬一你死了怎麽辦?”


    聽到那個“死”字,我所有的表情都僵在了臉上。小米也楞住了,然後抱著我,又大聲哭了起來。


    我輕輕地拍著她的背,像在安撫一個孩子,一個被死亡嚇壞的孩子。


    “小米,你看,我們每個人都會死,與其活到鶴發雞皮,我寧願在最美麗的時候死去。這不是一種不幸,而是一種恩賜。而且……”我忽然欣慰地笑了笑,“我現在連個象樣的家都沒有,死了,就有地方去了。再也不用為生計發愁,這不是件壞事。對不對?”


    她不說話,隻是抱著我,緊緊地抱著我,好像我是一個特別容易跟大人走失的孩子一樣。


    我把頭額頭搭在她微微顫抖的肩膀上,輕輕地笑著。


    小米,你知道嗎?在這個世界上,其實是有那麽一些人,也總有那麽一些人,總會有某種原因,死了,是要比活著幸福的……


    所以,你不要為我難過,真的不必為我難過。


    2007年 5月13日天氣晴轉多雲


    這些日子我很快樂,生活依然清苦,不過小米經常來看我。有了她的陪伴,生活一下變得陽光起來。


    今天,她來我租的房子,幫我收拾那些從別墅帶出來的雜物。沒想到,竟然在那本《挪威的森林》中,翻出了那張失蹤了很久,當年曾被外婆和媽媽視作珍寶的照片。


    小米拿著泛黃的照片嘖嘖稱奇,說沒想到七十年前拍的照片,竟然還能保存的這麽好。


    我心裏湧起一陣感慨,想當年為了這張照片,外婆的父親,一個久經沙場鐵骨錚錚的軍人,在那個黑白顛倒,群魔亂舞的非常年代,受盡種種非難。他去世之後,這張照片卻奇蹟般地保存了下來。


    外婆在臨終前將它留給了媽媽,對於照片的掌故卻隻字未提。雖然照片裏的故事已經成了一個永久的秘密,照片的顏色已經被歲月的風沙磨得暗淡,可是媽媽也同外婆一樣將它如珠如寶一般的珍惜。


    因為外婆說,這張照片裏的英魂,會保佑每一對真心相愛的戀人,如童話的結尾一般,攜手共看夕陽,天荒地老。


    我將外婆的話說給倪曜聽,他笑我太迷信,說如果這個世界上真有因果輪迴這種事,該少了多少無辜枉死的冤魂。


    他就是這樣的人,沒有任何信仰,我命由我不由天,他隻相信他自己。


    不過這一次他沒有說錯,這張照片沒有保護好母親的愛情和婚姻,她比這張照片更早地凋零了。


    “上麵穿旗袍的女人好漂亮,她是誰?你外婆嗎?”小米問。


    我笑她時間概念混亂:“這如果是我外婆,她如果活著應該快一百歲了,那我現在起碼應該有四十歲才對。這是我外婆的媽媽,我的太外婆。”


    小米點點頭:“難怪你和你媽媽都是美人,原來是你們家基因好。後麵這個人是誰?你外婆的父親?好帥啊。”


    照片上的男人的確很英俊,即使隔著七十年的歲月鴻溝,也無法抹殺他渾然天成的優雅和貴氣。


    我搖了搖頭:“我見過太外公的照片,很性格威武的一張臉,不是這個樣子。這是我們家族隱晦多年的秘密,沒有知道這個人的身份。”


    “咦,後麵還有一行字。”小米將照片翻過來讀了一遍,“琴瑟在禦,莫不靜好。”


    然後看著照片琢磨了半天,眨眨眼睛對我說:“我猜這個男人一定是暗戀你太外婆的花容月貌,追求不成,幹脆搶了她攜帶私奔。臨走之前,拍了一張照片留給你太外公睹物思人,形影相弔。”


    我啞然失笑:“這麽快就編成了三集連續劇,你可真會想。”


    “不信你看,這男人抓你太外婆抓得這麽緊,不就是怕她跑了嗎?”


    我仔細一瞧,還真是。


    “你看,我說的沒錯吧。然後你太外公衝冠一怒……”


    小米快樂地編排起了我的家族風雲錄,堪比民國版的亂世佳人。我那天因為笑得太多,臉部肌肉都有些抽搐,所以就忘記了心裏的傷,身體的痛。


    小米,她是我唯一的朋友,真正的朋友。


    父親不喜歡她,嫌她家境不好。在他的潛意識裏,家境貧寒的人都隻會怨天尤人,仇視財富,憎恨社會,所以很容易做出一些損人不利己的事。


    但是,我喜歡小米。她是一個很棒的女孩,一個其實我從生下來就想要做的女孩。活潑,開朗,豁達,堅強,我沒有這些,所以她總是讓我即羨慕,又嫉妒。


    小米,她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驕傲。現在,也是唯一關心我,照顧我的人。我想,在我走之前,一定要對她說一聲謝謝。


    她在我眾叛親離,一無所有的時候,依然陪在我身邊,所以這句謝謝,是一定要說的。


    4


    4、四、筱喬 …


    曜,我是不是該抱著你……


    2007年 5月27日有風


    這個城市春季的風沙很重,人們出門,總是流著淚,紅著眼。


    我站在“帝都”的門口,胃裏一陣陣翻江倒海似的噁心,不停的彎腰,每一次都頭暈目眩。


    透過玻璃看著自己慘白的臉色,隻盼著快點下班。


    正想得出神,一行客人走了過來,我趕緊彎下腰,剛要說話,胃裏的酸水就先冒了出來。


    我立刻捂住嘴,可還是弄髒了眼前那雙鋥亮的hermes男式皮鞋。


    我慌忙抬起頭,道歉的話還沒有說出口,就被一雙冷冽的眼睛牢牢的攝住。


    我仿佛被人釘在了地上,一動都動不了。


    一行人停在這裏,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我的身上,空氣瞬間凝結。


    很快,大堂的經理就跑了過來。


    問明了情況,經理忿忿的瞥了我一眼,然後轉過頭對著他,滿臉堆笑,不住的道歉,


    我垂著手站在那裏,看著皮鞋上的汙穢,不知所措。


    他始終一言不發,直勾勾的看著我,目光陰鬱。


    我嚇得向後縮了縮脖子,經理卻在這時推了我一把,將一塊手絹遞到我手上。


    我楞了一下,立刻明白了經理的意思,趕緊俯□,穿著裙子隻能半跪在他筆直的西裝褲下,手忙腳亂的為他擦鞋,


    hermes ,他以前就很喜歡這個法國牌子。


    過去他曾笑著對我說,hermes在法語裏是希臘神話中波西神的貓頭鷹,它是神的信使,也是亡靈的接引神,黃泉的引導者。


    他喜歡它,不僅因為它象徵了非凡的成功與奢華。


    更因為這個以hermes為姓氏的家族,依靠馬具製造起家,卻在短短幾十年裏就建立了屬於自己的集團王國。


    在曆經五代的傳承和百年的輝煌後,依然保持著經典,馳名世界,屹立不倒。


    這種成功,是他畢生所求。


    一字一句,恍如隔世。


    這雙鞋,很尊貴很漂亮,穿在他腳上就更尊貴更漂亮。


    看著他的腳,我又開始恍惚,直到聽見一聲咳嗽,我才迴神。


    抬起頭,大家都在看我,他們的眼神告訴我,玷汙他的高貴是我的不對,所以我理所當然要彌補我的過錯。


    “倪先生,真不好意思,她是新來的,不懂規矩,總是笨手笨腳,您多包涵。”


    經理陪著笑臉,他卻始終不肯放晴。


    我攥著手絹,冷汗都冒了出來。


    如果他當真不依不饒,那我無疑要丟飯碗。


    哪個時代都有英雄,在最恰當的時間出現,千鈞一發之際拯救弱小於水生火熱之中。


    可是,如果我能料想到後來發生的事,我到寧願他從沒有出現過。


    一雙有力的手臂將我從地上拖了起來,我迴頭,看到一雙睿智冷靜的眼眸,掩藏在金邊眼鏡之後。


    祁沐風,青鬆白雪般的男子,永遠這麽溫文儒雅,且風度翩翩。


    這樣的人無論他做什麽,即使再不合時宜,也隻會讓你覺得這是理所當然。


    就像現在,他拿出一條幹淨的手絹為我擦了擦唇角,然後接過我捏在手裏的沾滿汙漬的手絹,隨手扔在了地上。


    沒有人說什麽,除了一個人。


    “祁總真是體恤員工,連這種事也要親力親為。”他看著祁沐風,一雙星目似笑非笑


    祁沐風迴以淺笑,輕道 “筱喬可不隻是我的員工,還是你我的朋友,關心一下也是應該的。話又說迴來,既然是舊相識,倪總又何必咄咄逼人?”


    “朋友?”淩厲的眼神掃過來,我頓時一哆嗦,下意識的向後退,一直退到祁沐風的身後,他的目光更冷,嘴角微微挑起,這代表了不屑。


    “我們之間從來就不是朋友,以前不是,現在不是,以後更不會是……”他對著我突然揚起唇角,這是我從未見過的笑容,曖昧,冰冷,殘忍,嗜血,像極了非洲糙原上的食肉動物 。


    我是個沒什麽膽量和骨氣的女人,這他早就知道的。


    他以前就常抱著我說,我們家筱喬是個小笨蛋,最適合做個躲在男人身後的小女人。


    是的,他早就看穿了我,現在有意刁難似乎就是為了證明這一點,


    我躲在祁沐風的身後瑟瑟發抖,我抖得越厲害,他的笑容就越輕蔑。


    “倪總是要去見威爾迅先生吧,如果不介意,我的辦公室倒有一雙備用的,隻是不知合不合用?”


    他冷哼一聲,“不必了,我跟祁總的習慣不同,不喜歡穿別人的舊鞋。”


    這話讓人很難堪,大庭廣之下說就更難堪,我有些站不穩,小腿一直打顫。


    風很大,卷著沙刮進我的眼睛裏,很疼,很想哭,我轉了轉眼珠,還是忍住了。


    “那就請倪總自便了……”


    祁沐風說完,拉起我就走……


    我恍恍忽忽的被他塞進了車裏,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麽要跟他走,甚至沒問他要把我帶到哪裏去,我隻知道,我不想留在那個地方,


    他的眼神讓我覺得自己沒穿衣服,□裸的站在眾人麵前,這種感覺很羞恥,比跪在他腳下還要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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