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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美男不聽話霸占 作者:公子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時間已經到了晚上十點鍾,餐廳裏明顯已經過了吃飯的高峰期,因為鍾鳴下了車往餐廳裏頭看的時候,發現裏頭燈火通明,卻沒有一個客人。淩誌剛領著他往裏頭走,剛走到門口,就看見幾個服務生模樣的人站在裏頭,鞠躬叫了一聲“淩先生。”
看來淩誌剛以前還經常往這裏來。
淩誌剛徑直往裏頭走,邊走邊問:“你們經理呢?”
“老闆老闆,我在這兒……”經理手裏拿著一瓶酒跑了過來,雙手恭恭敬敬地遞過來那瓶酒,說:“這是我們為您準備的……”
淩誌剛拎起來看了看,就笑了:“有心。”
“祝您用餐愉快。”那經理說著就瞟了鍾鳴一眼,鍾鳴立即跟著淩誌剛往裏頭走,走了幾步迴頭看了一眼,發現那個經理還在看著他,似乎有點吃驚。
估計他以為跟著淩誌剛來吃飯的會是個美女呢,沒想到跟了個唇紅齒白的,卻是個男孩子。
淩誌剛充分發揮了他的紳士風度,生平第一次幫他拉了椅子,鍾鳴坐下來問:“他怎麽叫你老闆?”
“這是我跟別人合夥開的餐廳。不過我不經常來。”
那些服務員並沒有過來,而是淩誌剛自己動手點燃了桌上的蠟燭。鍾鳴訕訕的,說:“還搞這麽浪漫……我都快坐不住了……”
西餐鍾鳴並不會吃,因為那些刀叉他用不習慣,淩誌剛就給他在盤子裏弄好了再端給他,鍾鳴嚐了嚐,味道還不錯。他吃著吃著忽然覺得有幾雙眼睛在盯著他看,就忍不住迴頭看了一下,這一看他就有點坐不住了,因為有幾個服務員正在偷偷地透過餐廳的那株不知道名字的植物,在偷偷地打量他。
淩誌剛也注意到了,就把那個經理叫了過來:“叫你那些員工下班吧,別在這攪合。”
鍾鳴訕訕地說:“他們不知道會怎麽想你呢。”
“不好意思?”
“我不怕,就像你說過的,他們又不認識我。他們就說八卦也是八卦你。”
淩誌剛就笑了,給他倒了一杯酒:“這可是上等的紅酒,嚐嚐看。”
鍾鳴一口就喝幹了,眉頭皺了皺,說:“我喝不出來好壞,我喝著都一個味兒。”
“慢慢來,喝多了就知道了。”
他們這一頓飯吃得特別愜意,幾大杯紅酒下肚之後,鍾鳴就覺得身上有點熱了,他一向自詡酒量還行的人,竟然也有點暈乎乎的,也不是暈,反正身上就是輕飄飄的,因為心裏頭浸yin了那麽久浪漫的氛圍,又是看電影又是送禮物,他就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愜意,尤其又是那麽搖曳的,溫柔的燭光。
他就呆呆地看著對麵的淩誌剛,越看越覺得這樣衣冠楚楚的淩誌剛有魅力。他就想,淩誌剛真的是個很優秀的男人,他的優點要比缺點多的多,難怪那麽多男人女人會喜歡敬慕。他就這麽想著,忽然發現淩誌剛的目光對了上來,他臉上一熱,就把臉扭了過去,看著外頭漆黑的夜,摸了摸自己的眼。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又偷偷轉過頭來,誰知道淩誌剛竟然一直在注視著他,他慌地趕緊又把目光投向了外頭,嘴角微微抿了起來。
“吃飽了麽?”
鍾鳴點點頭,就要站起來,淩誌剛卻擋住他,說:“還有個飯後節目。”
淩誌剛說著就占了起來,朝前頭走了過去,遠處的光線就弱了很多,鍾鳴看不大清楚,等到淩誌剛打開一盞燈的時候,他才發現前麵有一架鋼琴。
鍾鳴就笑了,把椅子反過來,自己往椅背上一趴,靜靜地看著淩誌剛。
淩誌剛說:“我送你一首歌,我最喜歡的一首老歌了。”
燈光柔和,甚至連淩誌剛的臉也看不清楚,隻能聽見動聽的鋼琴聲響了起來。淩誌剛的唱歌的聲音跟他平時說話又有點不一樣,更低沉,更性感,也更有磁性,充滿了年輕又成熟的溫柔和野蠻。鍾鳴以前一直以為唱歌是年輕人才匹配的事情,成年男人唱起歌來會失去那一份沉穩,可是沒有,或許跟所唱的歌曲也有一點關係,淩誌剛給人的感覺反而更加迷人,充滿了鐵漢柔情。
那首歌鍾鳴似乎曾經聽過,是羅大佑的那首《愛的箴言》。
他默默地注視著淩誌剛,在微醺的酒意和朦朧的光暈裏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心動。
------
我將真心,付給了你,
將悲傷,留給我自己。
我將青春,付給了你,
將孤獨,留給我自己。
我將生命付給了你,
將歲月留給我自己。
我將春天付給了你,
將冬天留給我自己。
愛,是沒有人能了解的東西,
愛,是永恆的旋律,
愛是歡笑淚珠飄落的過程,
愛曾經是我,也是你,
我將春天付給了你,
將冬天留給我自己,
我將你的背影留給我自己,
卻將自己,給了你。
------
他微微張開了嘴唇,眼睛裏映著動情的光彩,癡癡的,怔怔地注視著為他唱歌的那個男人。如果說他的肉體愛上的,是那個禽獸不如的淩誌剛,那麽他的靈魂愛上的,就是衣冠楚楚的這一個。
第177章你愛我麽?
淩誌剛那一首情歌唱完,鍾鳴還是久久不能迴過神來,浪漫是他的軟肋,他根本無暇招架,就被淩誌剛俘虜了。
淩誌剛朝他走了過去,在他跟前蹲下來,微笑著看著他。鍾鳴趴在椅背上,半天迴不過神來。兩個人四目相對,淩誌剛就伸手摸了摸他的臉,笑著問:“傻了?”
鍾鳴的眼珠子裏頭有光在一直抖動,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麽好,竟然隻想抱住淩誌剛親一親,可是他沒有,他隻是動了動喉頭,說:“你唱的真好。”
淩誌剛就笑的更溫柔了,說:“背地裏偷偷練了好幾天呢。”
他說著就忽然湊上來往他的嘴唇上啄了一口,鍾鳴慌張地避開,淩誌剛就笑著站了起來,伸出手說:“咱們走吧,迴家去。”
鍾鳴看見外頭並沒有人,就伸出手來由淩誌剛牽著。他們出了餐廳,那個經理和兩個服務員才出來,隔著玻璃門朝他們這裏張望。鍾鳴趕緊鑽到了車裏麵,說:“我以後再也不來這個地方了。”
“為什麽?”
“他們都認識我了,下次再來多丟人。”
淩誌剛就說:“那你是希望每次都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呢,還是索性熟悉幾個地方,以後就隻來這幾個餐廳吃飯?”
鍾鳴一愣,仔細想了想,似乎都有利弊。
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就像淩誌剛所說的那樣,反正每個地方的人都是第一次見他,以後也未必會再見到,就算知道他是淩誌剛包養的小白臉也沒什麽;而認準了一家總是去那兒吃飯呢?店裏的服務員都認識了他,一開始可能竊竊私語,不過時間長了也就習以為常了,他就算丟人,也隻是隻有那幾個人看到。
不過問題是,淩誌剛就算帶他去遍這個城市所有吃飯的地方,也總有都吃一遍的時候,那到時候豈不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被淩誌剛包養的那個小白臉了?
鍾鳴權衡利弊,就說:“那咱們以後還是都來這兒吃飯吧,反正是你開的,又不要錢,服務還周到。因為你是老闆,他們也不敢胡言亂語。”
“你也要學著不要太在意周圍人的看法。”淩誌剛交待說:“人生一世得為自己活著,因為害怕別人的目光而委屈自己,那是愚蠢的人才會過的生活。你學我,我就是從來隻為自己而活,所以才有了現在這樣成就,才有了你。我要是做事瞻前顧後,不會有現在這樣事業與感情雙豐收的境況。”
“切。”鍾鳴哼了一聲,說:“你怎麽知道你豐收了?我可沒答應你什麽。”
“戒指都戴上了,你還想往哪兒跑?”
鍾鳴扭過頭來,抓住淩誌剛的手看了一眼,說:“你戒指隻買了一個麽,自己怎麽沒有?”
“我的等你送呢。”淩誌剛晃了晃手指頭,說:“我自己給自己買了戴上,又有什麽意思。”
“那你估計是戴不上了,誰給你買……”鍾鳴靠著座椅,嘴角帶著一抹忍不住的笑:“反正我是不會。”
淩誌剛笑了笑,也不說話,忽然在前頭的十字路口拐了一個彎,鍾鳴往外頭看了一眼:“這不是迴家的路啊?”
“先不迴家。”淩誌剛說著,就透過車窗朝外頭張望著,車速也減了下了,邊開邊在尋找著什麽。鍾鳴以為淩誌剛又要耍什麽花樣,就也跟著低著頭往外頭看,不一會兒淩誌剛就在路邊停了下來,透過車窗指給鍾鳴看:“看見那家店了麽?”
鍾鳴就透過玻璃看見一家珠寶行,他點點頭,就聽淩誌剛說:“你手上的戒指,我就是在這家店裏頭買的,這戒指是一對的,另一個還在店裏麵,我跟他們經理打了招唿,要他們留著,等有一天你願意了,就進去買。”
鍾鳴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說:“我才不買,你買的東西,一定很貴,我買不起。”
“錢你要多少我給你多少。”
鍾鳴就樂了:“你是說你給我錢,然後再讓我去幫你買戒指?”
淩誌剛點點頭,鍾鳴就笑著問:“你是怎麽想的?這不是掩耳盜鈴麽?”
“掩耳盜鈴,起碼掩耳這個動作也說明了是有心。”淩誌剛說:“錢不重要,我要的隻是你的感情,其他的我都可以給你。記住這個地方,別再找不到。”
鍾鳴就掏出了手機來,說:“那我拍下來。”
他說著就打開車窗,把那家珠寶店的門麵拍了下來,他把手機放進兜裏麵,說:“我將來要麽不會買,如果買的話,也一定是用自己掙的錢,這點能力我還是有的,我人生當中送出的第一枚戒指,一定是我自己掙來的。”
“那我迴去得燒燒香,希望你快點掙到錢。”淩誌剛開玩笑說:“不過戒指其實也不貴,一般的價錢,我買的時候考慮到價錢了,就怕你非要自己掙錢買。”
鍾鳴嘴巴動了動,問:“這麽有信心,我一定會給你買?”
淩誌剛露出了一抹笑容:“因為我從來沒有為一個人花過這麽多心思,做這麽多事,你如果還是一點都不感動,我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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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淩誌剛以前還經常往這裏來。
淩誌剛徑直往裏頭走,邊走邊問:“你們經理呢?”
“老闆老闆,我在這兒……”經理手裏拿著一瓶酒跑了過來,雙手恭恭敬敬地遞過來那瓶酒,說:“這是我們為您準備的……”
淩誌剛拎起來看了看,就笑了:“有心。”
“祝您用餐愉快。”那經理說著就瞟了鍾鳴一眼,鍾鳴立即跟著淩誌剛往裏頭走,走了幾步迴頭看了一眼,發現那個經理還在看著他,似乎有點吃驚。
估計他以為跟著淩誌剛來吃飯的會是個美女呢,沒想到跟了個唇紅齒白的,卻是個男孩子。
淩誌剛充分發揮了他的紳士風度,生平第一次幫他拉了椅子,鍾鳴坐下來問:“他怎麽叫你老闆?”
“這是我跟別人合夥開的餐廳。不過我不經常來。”
那些服務員並沒有過來,而是淩誌剛自己動手點燃了桌上的蠟燭。鍾鳴訕訕的,說:“還搞這麽浪漫……我都快坐不住了……”
西餐鍾鳴並不會吃,因為那些刀叉他用不習慣,淩誌剛就給他在盤子裏弄好了再端給他,鍾鳴嚐了嚐,味道還不錯。他吃著吃著忽然覺得有幾雙眼睛在盯著他看,就忍不住迴頭看了一下,這一看他就有點坐不住了,因為有幾個服務員正在偷偷地透過餐廳的那株不知道名字的植物,在偷偷地打量他。
淩誌剛也注意到了,就把那個經理叫了過來:“叫你那些員工下班吧,別在這攪合。”
鍾鳴訕訕地說:“他們不知道會怎麽想你呢。”
“不好意思?”
“我不怕,就像你說過的,他們又不認識我。他們就說八卦也是八卦你。”
淩誌剛就笑了,給他倒了一杯酒:“這可是上等的紅酒,嚐嚐看。”
鍾鳴一口就喝幹了,眉頭皺了皺,說:“我喝不出來好壞,我喝著都一個味兒。”
“慢慢來,喝多了就知道了。”
他們這一頓飯吃得特別愜意,幾大杯紅酒下肚之後,鍾鳴就覺得身上有點熱了,他一向自詡酒量還行的人,竟然也有點暈乎乎的,也不是暈,反正身上就是輕飄飄的,因為心裏頭浸yin了那麽久浪漫的氛圍,又是看電影又是送禮物,他就有一種說不上來的愜意,尤其又是那麽搖曳的,溫柔的燭光。
他就呆呆地看著對麵的淩誌剛,越看越覺得這樣衣冠楚楚的淩誌剛有魅力。他就想,淩誌剛真的是個很優秀的男人,他的優點要比缺點多的多,難怪那麽多男人女人會喜歡敬慕。他就這麽想著,忽然發現淩誌剛的目光對了上來,他臉上一熱,就把臉扭了過去,看著外頭漆黑的夜,摸了摸自己的眼。
過了好一會兒,他才又偷偷轉過頭來,誰知道淩誌剛竟然一直在注視著他,他慌地趕緊又把目光投向了外頭,嘴角微微抿了起來。
“吃飽了麽?”
鍾鳴點點頭,就要站起來,淩誌剛卻擋住他,說:“還有個飯後節目。”
淩誌剛說著就占了起來,朝前頭走了過去,遠處的光線就弱了很多,鍾鳴看不大清楚,等到淩誌剛打開一盞燈的時候,他才發現前麵有一架鋼琴。
鍾鳴就笑了,把椅子反過來,自己往椅背上一趴,靜靜地看著淩誌剛。
淩誌剛說:“我送你一首歌,我最喜歡的一首老歌了。”
燈光柔和,甚至連淩誌剛的臉也看不清楚,隻能聽見動聽的鋼琴聲響了起來。淩誌剛的唱歌的聲音跟他平時說話又有點不一樣,更低沉,更性感,也更有磁性,充滿了年輕又成熟的溫柔和野蠻。鍾鳴以前一直以為唱歌是年輕人才匹配的事情,成年男人唱起歌來會失去那一份沉穩,可是沒有,或許跟所唱的歌曲也有一點關係,淩誌剛給人的感覺反而更加迷人,充滿了鐵漢柔情。
那首歌鍾鳴似乎曾經聽過,是羅大佑的那首《愛的箴言》。
他默默地注視著淩誌剛,在微醺的酒意和朦朧的光暈裏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心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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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將真心,付給了你,
將悲傷,留給我自己。
我將青春,付給了你,
將孤獨,留給我自己。
我將生命付給了你,
將歲月留給我自己。
我將春天付給了你,
將冬天留給我自己。
愛,是沒有人能了解的東西,
愛,是永恆的旋律,
愛是歡笑淚珠飄落的過程,
愛曾經是我,也是你,
我將春天付給了你,
將冬天留給我自己,
我將你的背影留給我自己,
卻將自己,給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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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微微張開了嘴唇,眼睛裏映著動情的光彩,癡癡的,怔怔地注視著為他唱歌的那個男人。如果說他的肉體愛上的,是那個禽獸不如的淩誌剛,那麽他的靈魂愛上的,就是衣冠楚楚的這一個。
第177章你愛我麽?
淩誌剛那一首情歌唱完,鍾鳴還是久久不能迴過神來,浪漫是他的軟肋,他根本無暇招架,就被淩誌剛俘虜了。
淩誌剛朝他走了過去,在他跟前蹲下來,微笑著看著他。鍾鳴趴在椅背上,半天迴不過神來。兩個人四目相對,淩誌剛就伸手摸了摸他的臉,笑著問:“傻了?”
鍾鳴的眼珠子裏頭有光在一直抖動,他不知道該說些什麽好,竟然隻想抱住淩誌剛親一親,可是他沒有,他隻是動了動喉頭,說:“你唱的真好。”
淩誌剛就笑的更溫柔了,說:“背地裏偷偷練了好幾天呢。”
他說著就忽然湊上來往他的嘴唇上啄了一口,鍾鳴慌張地避開,淩誌剛就笑著站了起來,伸出手說:“咱們走吧,迴家去。”
鍾鳴看見外頭並沒有人,就伸出手來由淩誌剛牽著。他們出了餐廳,那個經理和兩個服務員才出來,隔著玻璃門朝他們這裏張望。鍾鳴趕緊鑽到了車裏麵,說:“我以後再也不來這個地方了。”
“為什麽?”
“他們都認識我了,下次再來多丟人。”
淩誌剛就說:“那你是希望每次都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呢,還是索性熟悉幾個地方,以後就隻來這幾個餐廳吃飯?”
鍾鳴一愣,仔細想了想,似乎都有利弊。
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就像淩誌剛所說的那樣,反正每個地方的人都是第一次見他,以後也未必會再見到,就算知道他是淩誌剛包養的小白臉也沒什麽;而認準了一家總是去那兒吃飯呢?店裏的服務員都認識了他,一開始可能竊竊私語,不過時間長了也就習以為常了,他就算丟人,也隻是隻有那幾個人看到。
不過問題是,淩誌剛就算帶他去遍這個城市所有吃飯的地方,也總有都吃一遍的時候,那到時候豈不是全城的人都知道他就是被淩誌剛包養的那個小白臉了?
鍾鳴權衡利弊,就說:“那咱們以後還是都來這兒吃飯吧,反正是你開的,又不要錢,服務還周到。因為你是老闆,他們也不敢胡言亂語。”
“你也要學著不要太在意周圍人的看法。”淩誌剛交待說:“人生一世得為自己活著,因為害怕別人的目光而委屈自己,那是愚蠢的人才會過的生活。你學我,我就是從來隻為自己而活,所以才有了現在這樣成就,才有了你。我要是做事瞻前顧後,不會有現在這樣事業與感情雙豐收的境況。”
“切。”鍾鳴哼了一聲,說:“你怎麽知道你豐收了?我可沒答應你什麽。”
“戒指都戴上了,你還想往哪兒跑?”
鍾鳴扭過頭來,抓住淩誌剛的手看了一眼,說:“你戒指隻買了一個麽,自己怎麽沒有?”
“我的等你送呢。”淩誌剛晃了晃手指頭,說:“我自己給自己買了戴上,又有什麽意思。”
“那你估計是戴不上了,誰給你買……”鍾鳴靠著座椅,嘴角帶著一抹忍不住的笑:“反正我是不會。”
淩誌剛笑了笑,也不說話,忽然在前頭的十字路口拐了一個彎,鍾鳴往外頭看了一眼:“這不是迴家的路啊?”
“先不迴家。”淩誌剛說著,就透過車窗朝外頭張望著,車速也減了下了,邊開邊在尋找著什麽。鍾鳴以為淩誌剛又要耍什麽花樣,就也跟著低著頭往外頭看,不一會兒淩誌剛就在路邊停了下來,透過車窗指給鍾鳴看:“看見那家店了麽?”
鍾鳴就透過玻璃看見一家珠寶行,他點點頭,就聽淩誌剛說:“你手上的戒指,我就是在這家店裏頭買的,這戒指是一對的,另一個還在店裏麵,我跟他們經理打了招唿,要他們留著,等有一天你願意了,就進去買。”
鍾鳴低頭看了看自己手上的戒指,說:“我才不買,你買的東西,一定很貴,我買不起。”
“錢你要多少我給你多少。”
鍾鳴就樂了:“你是說你給我錢,然後再讓我去幫你買戒指?”
淩誌剛點點頭,鍾鳴就笑著問:“你是怎麽想的?這不是掩耳盜鈴麽?”
“掩耳盜鈴,起碼掩耳這個動作也說明了是有心。”淩誌剛說:“錢不重要,我要的隻是你的感情,其他的我都可以給你。記住這個地方,別再找不到。”
鍾鳴就掏出了手機來,說:“那我拍下來。”
他說著就打開車窗,把那家珠寶店的門麵拍了下來,他把手機放進兜裏麵,說:“我將來要麽不會買,如果買的話,也一定是用自己掙的錢,這點能力我還是有的,我人生當中送出的第一枚戒指,一定是我自己掙來的。”
“那我迴去得燒燒香,希望你快點掙到錢。”淩誌剛開玩笑說:“不過戒指其實也不貴,一般的價錢,我買的時候考慮到價錢了,就怕你非要自己掙錢買。”
鍾鳴嘴巴動了動,問:“這麽有信心,我一定會給你買?”
淩誌剛露出了一抹笑容:“因為我從來沒有為一個人花過這麽多心思,做這麽多事,你如果還是一點都不感動,我就一點辦法也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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