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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美男不聽話霸占 作者:公子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鍾鳴笑了笑,說:“我就這毛病,一年到頭都這樣。”
沈俊鬆開手,從外套兜裏掏出一雙手套來,說:“這個給你戴著吧。”
“不用不用,我家裏也有,就是沒有戴來……”鍾鳴雖然這麽說,沈俊還是把手套塞到他手裏,沖他笑了笑,轉身就走了,鍾鳴握著手套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沈俊忽然又迴過頭來,衝著他揮揮手。
那雙手套鍾鳴也沒有戴,塞進了兜裏麵。這麽晚外頭已經沒有公交車了,他打算跑迴去,當做是鍛鍊身體,反正路也不算遠。誰知道剛跑出校門,就又碰見了沈俊,沈俊騎著自行車,已經走到學校大門外頭的街上了,看見他又騎了迴來。鍾鳴還沿著人行道在跑,沈俊騎著追上他,大聲問:“你沒車子?”
鍾鳴喘著氣迴過頭來,看見是沈俊也有點驚訝,笑了笑,說:“我來的時候搭公交車來的,我沒自行車。我家離這兒比較近,幾步路就到了。”
沈俊拍了拍自行車後座,說:“來吧,我送你一段。”
“不用……”
“你別客氣了,上來吧,你不是說不遠麽?我要是不知道就算了,這都看見了,不送你我自己也過意不去……上來啊。”
鍾鳴笑了笑,就走到了車子跟前。沈俊往他手上看了一眼,問:“我送你的手套呢,怎麽不戴上?”
“哦,我這就戴。”他剛戴上一隻,又脫了下來,遞給沈俊說:“還是你戴著吧,你要騎車子。”
沈俊就把手套接過來戴上,鍾鳴把手插進兜裏麵,說:“謝謝你啊。”
“沒事,你家住哪兒。”
“威隆小區6號……”鍾鳴欲言又止,趕緊又說:“我住在一個表哥家裏麵,他家離學校比較近。”
“你表哥挺有錢的吧?”沈俊忽然問:“威隆小區住的不是富商就是高幹。”
“唔……”鍾鳴有意虛化焦點:“還行吧,他是政府公務人員。”
“你表哥叫什麽名字,說不準我還認識呢,我們家以前也在威隆小區裏麵住。”
“是麽?”鍾鳴在糾結要不要說出淩誌剛的名字的時候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說了一個假名:“鍾誌……”
在他的潛意識裏麵,他還是覺得他跟淩誌剛之間的關係是他人生履曆表上一抹汙點,不願意讓人知道。沈俊想了一會兒,說:“那我不認識,沒聽說過。”
“現在的城裏人就算住對門也未必會認識,何況是一個小區的呢。”鍾鳴低頭擺弄著自己的書包帶子,換了一個話題:“我聽宋老師說,你已經拍過一個電視劇了,叫什麽名字,我迴去也搜搜看。”
“這個你也知道了。”沈俊笑了出來,迴頭看了他一眼,說:“還沒播呢,我大一下學期的時候就拍好的,說是春節前或者新年的時候播,我也不知道。”
“你怎麽去拍電視劇了,我聽說你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是不準學生接拍作品麽?”
“也不是不準許,隻是不鼓勵。不過我們學生還是能盡早拍就盡早拍,都想早點出道。娛樂圈是吃青春飯的,而且機會一旦錯過了,要是畢了業接不到東西拍,那可就慘了。不過我主要還是想掙錢……”
他們畢竟還是第一次見麵,沈俊也沒有跟他說的更多。鍾鳴也沒有再問,因為演唱會剛剛散去,路上的人特別多,大多數都是臨校的學生。沈俊的人緣似乎特別好,碰到了好多跟他打招唿的,直到他們拐了一個彎,鍾鳴才問:“你認識的人挺多的啊。”
“我經常幾個學校來迴跑,就認識了很多人。這不今天又認識你了麽。”
鍾鳴晃了晃腳,迴頭看見三三兩兩的自行車在路燈下時隱時現,上頭樹枝的陰影一個一個從他們身上劃過去,十二月的冬季的夜,北風雖然不大,還是刺骨的冷。沈俊身上淡淡的香味隨著風慢慢飄過來,鍾鳴垂著頭,一直擺弄著手裏的書包。
雖然是第一次見,他就對沈俊充滿了一種難以言明的情愫,不是愛情,而是一種難以言明的悸動。沈俊的身上,似乎包含了他曾經對自己所有的幻想,青春的,陽光的,俊秀的,出色的。他看著沈俊,像是看著夢寐以求的自己。
鍾鳴小的時候也想過要當藝術生,可是他終究沒有那個勇氣,最終還是老老實實按著普通人的人生軌跡循規蹈矩地偶,上了文科班,努力學習,考上大學以後,將來畢業找一份平凡的工作,這一輩子發光發熱的輝煌註定不會屬於他。他所有的,不過是隨著長大越來越淡忘的夢想。
最致命的是,他遇見了淩誌剛,終有一天還會被淩誌剛上,對於一個男人而言,這註定是他一生抹不掉的恥辱和印記,沈俊這樣幹淨向上的人生,他永遠也不會有。
他對沈俊這樣的人,羨慕,渴望,打心眼裏想與這樣的人親近,又有那麽一點點嫉妒,因為自己想成為卻又不能成為這樣的人。這是一種多麽微妙的感情,就像任何一個普通的男孩子或者女孩子,突然遇到了一個最出色的同類,他(她)有著很出眾的相貌,人人喜歡的性格,光明的未來,好像該有的優點他都有,像是天之驕子,你就難免會懷著任何一個普通人一樣有的那種感覺。
沈俊的出現大大觸動了鍾鳴的心,挑逗了他的野心,讓他不甘於現狀,想要活出那個框框。他正胡思亂想的時候,車子忽然劇烈搖晃了一把,嚇得他趕緊拽住了沈俊的衣裳,沈俊就笑了出來,說:“你想什麽呢,一直不說話?”
“我在想,將來如果你出名了,我也可以炫耀炫耀,說完坐過沈俊的車!”他說完就笑了出來,沈俊忽然指了指前頭夜空中五彩繽紛的觀光塔,笑著說“那我借你吉言,要是哪天我發達了,我請你去這個城市最高的餐廳吃大餐。”
鍾鳴順著沈俊的手指望過去,就看見那聳入雲天的觀光塔,上頭流光溢彩,在夜色中泛著紙醉金迷的逛,好像是每個人對人生最高的期望。他忽然為這樣一句帶了半分玩笑性質的話激動起來,好像他的人生也有了無限可能,讓他對沈俊這個人的感觸更深。他噙著笑,目光從塔頂慢慢挪了下來,就看見小區的門口站著一個熟悉的身影,身邊還有一條大黑狗,老老實實地坐在地上。
鍾鳴不知道怎麽迴事就做賊心虛了,雖然他本人坦蕩,可是下意識裏還是一哆嗦,倏地從沈俊的自行車上跳了下來。沈俊一時沒反應過來,車子踉踉蹌蹌,差一點撞到身邊的護欄上去。沈俊這人到底不錯,第一反應就是關心地迴過頭問:“你沒事吧,怎麽忽然下來了?”
“哦……我到地方了,還差幾步路我走迴去就行了,不早了,你趕緊迴家吧……”這麽說跟攆人似的,他看了淩誌剛一眼,又看了看沈俊。沈俊騎著車子說:“你跟我客氣什麽,這不是還沒到小區門口的麽。”
“真不用送了,麻煩你了,真是謝謝你。”
“那行……你這麽見外。”沈俊轉過彎,說:“那你早點迴去休息,咱們有空再見。”
“嗯,拜拜。”
沈俊剛走了沒多遠,鍾鳴就立馬撒腿跑到了淩誌剛身邊,男人比他想像的要平靜很多,隻是往沈俊的身影上望了一眼,問:“同學?”
第74章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沈俊剛走了沒多遠,鍾鳴就立馬撒腿跑到了淩誌剛身邊,男人比他想像的要平靜很多,隻是往沈俊的身影上望了一眼,問:“同學?”
“嗯,這麽晚沒車了,他就順便送我迴來。”
“看來你同學不是順路送你,而是專程來送你。”淩誌剛看著沈俊往相反的方向騎車離去,又問:“謝人家了麽?”
“啊?哦,謝了……其實也不用謝,大家都是朋友。你怎麽出來了,接我的?”他說著也不等男人迴答,就笑著彎腰摸了摸黑子的頭:“黑子真貼心啊,知道跟著你爹出來接我。”
“它一個畜生懂什麽,是我要出來接你。”男人難得用了那麽難聽的詞兒來形容他的寶貝狗:“今晚上玩瘋了吧,我打那麽多電話都沒聽見?”
鍾鳴笑了笑,背上竟然隱隱出了一層薄汗。他跟著淩誌剛進了小區,快走到家門口的時候,手機忽然又響了一下,他拿出來一看,是沈俊的簡訊,問他到家了沒有。
鍾鳴沒敢迴,又放迴了兜裏麵。男人看過來,還沒問呢,他就自己說:“10086發的,催我交話費。”
男人嘴角扯出了一抹笑,掏鑰匙開了門,門開了,黑子率先跑了進去,淩誌剛卻站在原地,扭頭問:“鍾鳴,你喜歡男人麽?”
鍾鳴“啊”一聲,心裏頭砰砰直跳。
“不管你喜歡不喜歡,我都會是你的男人,也隻會是我,明白麽?”
鍾鳴訕訕地笑了一聲:“怎麽這麽嚴肅,跟捉jian似的……”
男人忽然抓住他的衣領,一把將他甩進了房間裏麵。“他媽的你以為老子是瞎子,還同學,你看你坐人家車後頭騷成什麽樣了,就差張腿讓人操了!”
如果說鍾鳴這輩子除了對淩誌剛之外還曾有過那麽一點想要“出軌”的小粉紅的話,那麽著唯一的一次還沒發芽呢,就被淩誌剛連根拔起了。
淩誌剛因為身經百戰的原因,在這一方麵嗅覺特別敏銳,鍾鳴但凡有那麽一點異樣他就察覺出來了。混了那麽多年叱吒風雲的人物,當然不允許自己戴綠帽子,連點綠色兒都不能見。鍾鳴被甩到牆上,一口氣沒上來差點落荒而逃:“你……你什麽意思……”
“剛給你一點好臉色你就上天了,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身份了?嗯?我昨天才說要交往,你今兒就滿身騷氣去勾引人了?”男人說著上千又拽住他的衣領往臥室拖:“脫光衣服,爬床上去。”
鍾鳴當然不肯,可是又掙不開男人的挾製,隻能靠一張嘴講道理:“你先給我說明白,我怎麽了我,不就是沒接你電話麽,我是真麽聽見,我當時在體育館看演唱會……剛才……剛才送我那個,真是我同學,就是不是我們學校的,是舞台劇碰見的,是我新交的朋友。”
“老子不傻,你那是友情還是發騷老子分得出來,把衣裳脫了!不給你點教訓嚐嚐你都不知道你是誰了,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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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鬆開手,從外套兜裏掏出一雙手套來,說:“這個給你戴著吧。”
“不用不用,我家裏也有,就是沒有戴來……”鍾鳴雖然這麽說,沈俊還是把手套塞到他手裏,沖他笑了笑,轉身就走了,鍾鳴握著手套在原地站了一會兒,沈俊忽然又迴過頭來,衝著他揮揮手。
那雙手套鍾鳴也沒有戴,塞進了兜裏麵。這麽晚外頭已經沒有公交車了,他打算跑迴去,當做是鍛鍊身體,反正路也不算遠。誰知道剛跑出校門,就又碰見了沈俊,沈俊騎著自行車,已經走到學校大門外頭的街上了,看見他又騎了迴來。鍾鳴還沿著人行道在跑,沈俊騎著追上他,大聲問:“你沒車子?”
鍾鳴喘著氣迴過頭來,看見是沈俊也有點驚訝,笑了笑,說:“我來的時候搭公交車來的,我沒自行車。我家離這兒比較近,幾步路就到了。”
沈俊拍了拍自行車後座,說:“來吧,我送你一段。”
“不用……”
“你別客氣了,上來吧,你不是說不遠麽?我要是不知道就算了,這都看見了,不送你我自己也過意不去……上來啊。”
鍾鳴笑了笑,就走到了車子跟前。沈俊往他手上看了一眼,問:“我送你的手套呢,怎麽不戴上?”
“哦,我這就戴。”他剛戴上一隻,又脫了下來,遞給沈俊說:“還是你戴著吧,你要騎車子。”
沈俊就把手套接過來戴上,鍾鳴把手插進兜裏麵,說:“謝謝你啊。”
“沒事,你家住哪兒。”
“威隆小區6號……”鍾鳴欲言又止,趕緊又說:“我住在一個表哥家裏麵,他家離學校比較近。”
“你表哥挺有錢的吧?”沈俊忽然問:“威隆小區住的不是富商就是高幹。”
“唔……”鍾鳴有意虛化焦點:“還行吧,他是政府公務人員。”
“你表哥叫什麽名字,說不準我還認識呢,我們家以前也在威隆小區裏麵住。”
“是麽?”鍾鳴在糾結要不要說出淩誌剛的名字的時候猶豫了一下,最終還是說了一個假名:“鍾誌……”
在他的潛意識裏麵,他還是覺得他跟淩誌剛之間的關係是他人生履曆表上一抹汙點,不願意讓人知道。沈俊想了一會兒,說:“那我不認識,沒聽說過。”
“現在的城裏人就算住對門也未必會認識,何況是一個小區的呢。”鍾鳴低頭擺弄著自己的書包帶子,換了一個話題:“我聽宋老師說,你已經拍過一個電視劇了,叫什麽名字,我迴去也搜搜看。”
“這個你也知道了。”沈俊笑了出來,迴頭看了他一眼,說:“還沒播呢,我大一下學期的時候就拍好的,說是春節前或者新年的時候播,我也不知道。”
“你怎麽去拍電視劇了,我聽說你們學校上學的時候不是不準學生接拍作品麽?”
“也不是不準許,隻是不鼓勵。不過我們學生還是能盡早拍就盡早拍,都想早點出道。娛樂圈是吃青春飯的,而且機會一旦錯過了,要是畢了業接不到東西拍,那可就慘了。不過我主要還是想掙錢……”
他們畢竟還是第一次見麵,沈俊也沒有跟他說的更多。鍾鳴也沒有再問,因為演唱會剛剛散去,路上的人特別多,大多數都是臨校的學生。沈俊的人緣似乎特別好,碰到了好多跟他打招唿的,直到他們拐了一個彎,鍾鳴才問:“你認識的人挺多的啊。”
“我經常幾個學校來迴跑,就認識了很多人。這不今天又認識你了麽。”
鍾鳴晃了晃腳,迴頭看見三三兩兩的自行車在路燈下時隱時現,上頭樹枝的陰影一個一個從他們身上劃過去,十二月的冬季的夜,北風雖然不大,還是刺骨的冷。沈俊身上淡淡的香味隨著風慢慢飄過來,鍾鳴垂著頭,一直擺弄著手裏的書包。
雖然是第一次見,他就對沈俊充滿了一種難以言明的情愫,不是愛情,而是一種難以言明的悸動。沈俊的身上,似乎包含了他曾經對自己所有的幻想,青春的,陽光的,俊秀的,出色的。他看著沈俊,像是看著夢寐以求的自己。
鍾鳴小的時候也想過要當藝術生,可是他終究沒有那個勇氣,最終還是老老實實按著普通人的人生軌跡循規蹈矩地偶,上了文科班,努力學習,考上大學以後,將來畢業找一份平凡的工作,這一輩子發光發熱的輝煌註定不會屬於他。他所有的,不過是隨著長大越來越淡忘的夢想。
最致命的是,他遇見了淩誌剛,終有一天還會被淩誌剛上,對於一個男人而言,這註定是他一生抹不掉的恥辱和印記,沈俊這樣幹淨向上的人生,他永遠也不會有。
他對沈俊這樣的人,羨慕,渴望,打心眼裏想與這樣的人親近,又有那麽一點點嫉妒,因為自己想成為卻又不能成為這樣的人。這是一種多麽微妙的感情,就像任何一個普通的男孩子或者女孩子,突然遇到了一個最出色的同類,他(她)有著很出眾的相貌,人人喜歡的性格,光明的未來,好像該有的優點他都有,像是天之驕子,你就難免會懷著任何一個普通人一樣有的那種感覺。
沈俊的出現大大觸動了鍾鳴的心,挑逗了他的野心,讓他不甘於現狀,想要活出那個框框。他正胡思亂想的時候,車子忽然劇烈搖晃了一把,嚇得他趕緊拽住了沈俊的衣裳,沈俊就笑了出來,說:“你想什麽呢,一直不說話?”
“我在想,將來如果你出名了,我也可以炫耀炫耀,說完坐過沈俊的車!”他說完就笑了出來,沈俊忽然指了指前頭夜空中五彩繽紛的觀光塔,笑著說“那我借你吉言,要是哪天我發達了,我請你去這個城市最高的餐廳吃大餐。”
鍾鳴順著沈俊的手指望過去,就看見那聳入雲天的觀光塔,上頭流光溢彩,在夜色中泛著紙醉金迷的逛,好像是每個人對人生最高的期望。他忽然為這樣一句帶了半分玩笑性質的話激動起來,好像他的人生也有了無限可能,讓他對沈俊這個人的感觸更深。他噙著笑,目光從塔頂慢慢挪了下來,就看見小區的門口站著一個熟悉的身影,身邊還有一條大黑狗,老老實實地坐在地上。
鍾鳴不知道怎麽迴事就做賊心虛了,雖然他本人坦蕩,可是下意識裏還是一哆嗦,倏地從沈俊的自行車上跳了下來。沈俊一時沒反應過來,車子踉踉蹌蹌,差一點撞到身邊的護欄上去。沈俊這人到底不錯,第一反應就是關心地迴過頭問:“你沒事吧,怎麽忽然下來了?”
“哦……我到地方了,還差幾步路我走迴去就行了,不早了,你趕緊迴家吧……”這麽說跟攆人似的,他看了淩誌剛一眼,又看了看沈俊。沈俊騎著車子說:“你跟我客氣什麽,這不是還沒到小區門口的麽。”
“真不用送了,麻煩你了,真是謝謝你。”
“那行……你這麽見外。”沈俊轉過彎,說:“那你早點迴去休息,咱們有空再見。”
“嗯,拜拜。”
沈俊剛走了沒多遠,鍾鳴就立馬撒腿跑到了淩誌剛身邊,男人比他想像的要平靜很多,隻是往沈俊的身影上望了一眼,問:“同學?”
第74章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沈俊剛走了沒多遠,鍾鳴就立馬撒腿跑到了淩誌剛身邊,男人比他想像的要平靜很多,隻是往沈俊的身影上望了一眼,問:“同學?”
“嗯,這麽晚沒車了,他就順便送我迴來。”
“看來你同學不是順路送你,而是專程來送你。”淩誌剛看著沈俊往相反的方向騎車離去,又問:“謝人家了麽?”
“啊?哦,謝了……其實也不用謝,大家都是朋友。你怎麽出來了,接我的?”他說著也不等男人迴答,就笑著彎腰摸了摸黑子的頭:“黑子真貼心啊,知道跟著你爹出來接我。”
“它一個畜生懂什麽,是我要出來接你。”男人難得用了那麽難聽的詞兒來形容他的寶貝狗:“今晚上玩瘋了吧,我打那麽多電話都沒聽見?”
鍾鳴笑了笑,背上竟然隱隱出了一層薄汗。他跟著淩誌剛進了小區,快走到家門口的時候,手機忽然又響了一下,他拿出來一看,是沈俊的簡訊,問他到家了沒有。
鍾鳴沒敢迴,又放迴了兜裏麵。男人看過來,還沒問呢,他就自己說:“10086發的,催我交話費。”
男人嘴角扯出了一抹笑,掏鑰匙開了門,門開了,黑子率先跑了進去,淩誌剛卻站在原地,扭頭問:“鍾鳴,你喜歡男人麽?”
鍾鳴“啊”一聲,心裏頭砰砰直跳。
“不管你喜歡不喜歡,我都會是你的男人,也隻會是我,明白麽?”
鍾鳴訕訕地笑了一聲:“怎麽這麽嚴肅,跟捉jian似的……”
男人忽然抓住他的衣領,一把將他甩進了房間裏麵。“他媽的你以為老子是瞎子,還同學,你看你坐人家車後頭騷成什麽樣了,就差張腿讓人操了!”
如果說鍾鳴這輩子除了對淩誌剛之外還曾有過那麽一點想要“出軌”的小粉紅的話,那麽著唯一的一次還沒發芽呢,就被淩誌剛連根拔起了。
淩誌剛因為身經百戰的原因,在這一方麵嗅覺特別敏銳,鍾鳴但凡有那麽一點異樣他就察覺出來了。混了那麽多年叱吒風雲的人物,當然不允許自己戴綠帽子,連點綠色兒都不能見。鍾鳴被甩到牆上,一口氣沒上來差點落荒而逃:“你……你什麽意思……”
“剛給你一點好臉色你就上天了,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身份了?嗯?我昨天才說要交往,你今兒就滿身騷氣去勾引人了?”男人說著上千又拽住他的衣領往臥室拖:“脫光衣服,爬床上去。”
鍾鳴當然不肯,可是又掙不開男人的挾製,隻能靠一張嘴講道理:“你先給我說明白,我怎麽了我,不就是沒接你電話麽,我是真麽聽見,我當時在體育館看演唱會……剛才……剛才送我那個,真是我同學,就是不是我們學校的,是舞台劇碰見的,是我新交的朋友。”
“老子不傻,你那是友情還是發騷老子分得出來,把衣裳脫了!不給你點教訓嚐嚐你都不知道你是誰了,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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