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陳默迴了老家。


    山西來的趙挺和老馬家的姑娘走在一塊兒了,明天結婚,來市裏買東西的時候,馬靜特意和趙挺倆人來送了請帖。


    對於村裏來說,這種喜事兒絕對是大事兒,陳默也沒想到,趙挺這個悶葫蘆,能和馬靜走到一起。


    時間一晃,馬靜也二十多歲了,也到了出嫁的年紀,時間這東西就是這麽不講道理,仿佛昨天還都是孩子,明天後天,孩子都當了孩子的爹娘了。


    陳默一大家子都迴了老家,喜宴訂在了大食堂,老李頭做飯一絕,特別是大席,紅白喜事兒非他莫屬。


    中午到了家,陳默去轉了一圈兒,趙飛家的兒子給自己的小叔小嬸兒滾炕,拿了個大紅包。


    孩子對錢沒啥概念,但是知道這是好東西,能買好吃的,也能買小鞭炮,所以也樂嗬的要命。


    晚上的時候,趙飛擺的酒席,不算隆重,專門為這些幫忙的鄰居準備的。


    陳默和丁五爺坐在一桌,過了個年,丁五爺又老了不少。歲月抽幹了他的骨血,歲月壓彎了他的老腰。


    “喝點兒不?”


    五爺擺了擺手,說道:“不喝了,戒了。酒這玩意兒啊,少喝點兒好。”


    陳默點了點頭,他知道,從孫爺走了以後啊,五爺就沒喝過酒。


    老爺子心裏裝著故事,這麽個年紀,走出來很難。


    “成,我也不喝了,陪著你。”


    五爺笑著說道:“你該喝你的喝你的,你陪我幹啥呢。”


    “哎呦,大重孫子,你想吃啥,太爺給你夾。”


    陳若愚也不矯情,指著桌子上的肘子,說道:“啃骨頭!”


    五爺笑著點頭,站起身子,擦了擦手說道:“別嫌我埋汰啊,手擦幹淨了。”


    說著,五爺一隻手拽著肘子的骨頭,然後拿了一雙新筷子,扒著肘子肉輕輕一抖,帶著肉的大骨頭就扒了出來。


    把骨頭放進陳若愚的盤子裏,陳若愚嘿嘿一笑,乖巧的說道:“謝謝太爺。”


    五爺點了點頭,眯著眼睛一臉的寵溺:“真是個好孩子啊,和你爹一樣,打小就愛吃肉。”


    “多吃點兒,想吃啥跟太爺說,太爺給你夾。”


    陳若愚捧著大骨棒啃的滿嘴流油,吃的那叫一個香。


    蘭蘭吃東西斯斯文文的,乖巧的要命。


    白芷夾了筷子韭菜,還沒放到嘴邊,就趕忙放下筷子捂住嘴,臉色蒼白的跑了出去。


    陳默趕忙跟著起身,抓著紙往外跑,桌子上的一幫子老家夥眼睛都亮了。


    五爺問道:“老二啊,小白這是有了?”


    二姑笑著點了點頭,說道:“嗯呢五叔,有了。”


    五爺感慨道:“真好啊,姑娘小子啊?”


    陳若愚癟了癟嘴,嘟囔道:“弟弟,可醜了。”


    五爺哈哈大笑,摸著陳若愚的小腦袋瓜,說道:“你咋知道是弟弟呢?”


    陳若愚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五奶奶戳了戳五爺,說道:“小孩子眼睛靈光,看東西清楚。”


    車大爺皺著眉頭,說道:“這小家夥,怎麽看著和安國小時候一模一樣的呢?”


    車大爺的話一出,眾人更加仔細端詳起陳若愚來。這麽一瞅,他們也發現了,陳若愚和陳安國小時候還真像。


    不光是長的像,而且說話和動作也像的要命,就像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一樣。


    五爺有些擔憂的問道:“老二啊,沒問問山上的那位怎麽說的?”


    二姑寬慰道:“放心吧五叔,指定沒事兒。這孩子命好,比他爺好,出不了事兒。”


    五爺喃喃道:“那就行,那就行。”


    第二天一早,陳默開著頭車,帶著趙挺去接親。


    去的時候,走的是老道盤子(以前的老路),等接了親,他們從新的水泥路往迴走。


    他們這結婚有說道,那就是來的時候和去的時候,不能走一條路,說走一條路意義不好,說啥容易離婚吵架啥的。


    都是些沒頭沒腦的說道。


    馬靜一路上興奮的要命,遇水遇橋,往下撒著硬幣。


    到了地方,趙飛兩口子充當起了男方父母,這哥倆老家沒人了,要不也不帶背井離鄉來這討生活。


    兩口子扭著秧歌,鄰居爺幫忙在那扭秧歌,都伸了把手。


    中午開席,車書記給證婚,典禮結束,大家開始吃席。


    酒過三巡,陳默喝的舌頭都大了,他有一陣子沒迴來了,借著這個機會,這幫子返鄉的沒少給敬酒。


    吃完飯已經快一點了,大食堂人幾乎都走光了,就剩陳默和老馬家他們那一桌還在拚酒。


    陳默擺了擺手,眼睛都直了:“不行了,喝不了了,一點兒都喝不了了。”


    小金子勾著陳默的肩膀子,醉醺醺的說道:“你不行了吧,啥也不是,那啥,不喝就不喝了,下半場,下半場去!”


    陳默打了個酒嗝,問道:“啥,啥下半場?”


    大寶子喝的小臉紅撲撲的,栽栽愣愣的 說道:“金子,金子不是整了個酒吧,去,去喝酒去。”


    白芷一臉無語,好家夥,都是當爹的人了,一個省心的都沒有。


    陳默大手一揮,豪氣的說道:“走,去,去唱歌!”


    一幫子奔三的男人勾肩搭背,晃晃悠悠的去了旁邊的二層酒吧,金子打了幾個電話,不一會兒,駐場和服務員就都過來了。


    燈光音響一開,十來個人圍著兩張桌子,開著啤酒,桌子上還擺著辣白菜和牛蹄筋,顯得不倫不類。


    金子是下了功夫了,音響設備啥的,還有裝修都不錯,不比市裏麵的差。


    說是兩層,其實就是舉架高一點兒,上麵是環繞的卡座,正好能看到下麵,而且天棚是一整塊兒大玻璃,特別的好看。


    陳默這才恍惚想起,金子的這個酒吧,也好幾年了。


    駐唱唱了首前一陣子翻紅的凡人歌,十多個奔三的男人扯著嗓子跟著在下麵唱,也就是駐唱底子好,要不非得被他們帶偏了不可。


    一首歌唱完,金子開始起哄。


    “小默,上去,整,整一首!”


    陳默也上來那個勁兒了,一拍大寶子的大腿:“整!”


    上了台,陳默借著酒勁兒,全是感情,一點兒技巧都沒有,好在旋律簡單,跑的不是很離譜。


    【我想有個家。。。】


    【一個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聽說寫三句就侵犯版權了?咳咳,這歌有點兒老,有多少人聽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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