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說,我這樣的,作為一個男朋友,其實帶出門是很可以驕傲且自豪的!”
“嗯嗯。”王耀應和著,腦海裏自然形成一幅景象:一名貴婦抱著一隻寵物犬,得意洋洋地炫耀著,那寵物脖子上掛著寫著“林子實”的名牌兒,也是得意洋洋地“汪汪”叫。
“所以,我做你男朋友吧!”
林子實燦爛的笑臉突然在王耀眼前放大,太突然了,以至於王耀忘記了唿吸。
作者有話要說:中午跟著師兄晚上跟著師姐蹭飯的九他媽:
大家過的都比我好,真好。我在上幼兒園前,也是很受歡迎的呢!(吹吧,你!)
29
29、天壤之別...
林子實一貫是個無恥到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無恥的自我感覺很純潔的人,這樣的人習慣性的自我感覺良好。自我感覺良好的人一般不會主動去追求某個人,即使他紆尊降貴地去追卻沒有追上,他也不會覺得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在王耀之前,林子實隻追過一個人,就是在傳說中的大學時代。那是個熱血沸騰的年紀,即使天天在足球場上灑汗十個小時,也消耗不掉過剩的能量,於是年青男人們把大部分精力消耗於與女孩子鬥智鬥勇。像林子實這樣一個自視甚高的傢夥,自然不會在舍友們都左擁右抱的時候獨自品嚐孤獨。雙目遠眺,他便物色上了一個學姐。學姐是學生會主席,十分潑辣能幹,出去一跺腳地動山搖的人物,儼然是心理學係的大姐大。用顧方的話說就是第二個林朵朵。林子實天天在人家周圍上躥下跳一跳就是三年,姑娘畢業找了數學係一四眼比翼雙飛去了美帝,林子實的初戀這才結束,卻連神傷都沒有,在操場上歡脫地踢了一年球,也畢業了。
林子實自己就是學心理的,自然也懂得“移情”這一說。林朵朵同誌一直是他生命中的領跑者,嚴重影響了他的生長發育。在他想要找一個女朋友的時候,參照物很自然的也就是林朵朵。追學姐這件事,起因也不過就是傻男人們的攀比心理,能夠追上那麽風雲的一位女朋友,說出去怎麽也能炫耀上整個大學時代。當這件事結束時,林子實也沒有怎麽傷心,其實也不過是因為大四是一個分手的年代,獨身的不是林子實一個。
這樣總結一下,王耀,是林子實第一個認真想去追的人。
雖然林子實一向幹事不計後果,但也稍稍利用了幾分鍾思考了一下追王耀的後果。
首先,林子實本人非常喜歡王耀。這就決定了他一定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採取各種手段去贏得王耀的心。
其次,王耀身邊沒有可以能夠跟林子實競爭的人。據林子實的敏銳觀察,王耀雖然在這個圈子裏混了大半輩子,但是人際關係相當的簡單,熟人很多,友人很少,爭著搶著往上貼的人很多,德智體美勞能跟林子實不相上下的人很少。當然,這隻是林子實自己的分析。
最後,王耀本人不討厭林子實。即使郝佳佳告訴了林子實王耀喜歡男人,林子實還是對這種來曆不明的消息保持了懷疑的態度。但是縱觀王耀與林子實相處的這一段時間,他能夠感受到王耀是很喜歡自己的,雖然這種喜歡與林子實期盼的那種喜歡還有一段距離。並且,王耀非但不排斥與林子實的肢體接觸,還熱衷於拍頭捏臉摟肩膀,林子實覺得距離下一步坐大腿親小嘴應該也不會太遠了。
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光明,林子實就是那奔向光明的愛的少年。
前景太美好,林子實就迫不及待地對著王耀表白了。
可是王耀和林子實不同。
林子實在爸媽疼愛哥姐嗬護的時候,王耀已經背負了家計以美貌謀生了。
林子實在為了是陪學姐去圖書館看書還是穿上球衣拿著喇叭去看球賽而發愁的時候,王耀已經從一段傷心往事中站了起來卻累得再也無法去愛了。
林子實是一塊稜角分明的石頭,以為用自己的稜角可以劃破世界;而王耀已經被磨圓了,為了防止被磨傷,甚至還包上了一層柔軟的外衣。
林子實那慡快的表白,分明就是一塊銳利的角,根本不顧世俗地撞向了王耀,刺上了他的保護層,刺穿了一個小孔,也刺疼了心。
作者有話要說:終於有雙休的九他媽:
下午和親友們出去哈皮,晚上還不知幾點迴來,現在先更了吧~~~
有存稿真慡啊~~
30
30、《lovesong》的過去...
每一首歌都有一段故事,林子實沒頭沒腦地喜歡《lovesong》,卻從來沒有問過關於這首歌的故事。
lovesong,我唱給你的lovesong。
那是王耀與某個人的故事。
關於王耀喜歡男人的那個隱秘傳說,是真的。
那是王耀隻唱給某個人的歌,所以當那個人不聽了以後,王耀就不唱了。
其實是挺俗套的一個故事。
在某個電影慶功的酒會上,贊助方老闆的兒子遇上了參演的美少年。最開始他們隻是很談的來,一切少年人的話題;後來他們開始交心,賺錢養家的辛苦和繼承家業的壓力;再漸漸的,事情就有了變化,是誰先開始的轉變他們也記不清楚了,甚至連告白都沒有,他們就自然地在一起了。
對於少年人來說,這樣隱藏於地下的戀情既甜蜜又刺激,可是當它漸漸浮現在眾人麵前,一切就變了。
來自公司和家庭的壓力把少年們壓得喘不過氣來,可是他們依然緊握著雙手,認為有愛就可以戰勝一切。
在這場戰爭裏,王耀是絕對的弱者,公眾的目光,戀人家庭的威脅都讓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會讓你身敗名裂的。”成功的商人有著絕對的自信,毀掉一個勢單力薄的少年就像捏死一隻螞蟻那樣簡單。
那時候,王耀已經做好了身敗名裂的準備,可是他的戀人悄無聲息地失蹤了。
這種無聲的放棄比當麵的拋棄更為可怕,它完全擊毀了王耀關於愛的幻想,並且帶給他更多恐怖的聯想。
他出事了麽?
他被家裏人關起來了麽?
他喜歡上別人了麽?
他厭惡我了麽?
最後商人告訴王耀,自己的兒子不過是想通了,一個戲子,還是個男的,怎麽能配上自家的門楣。想通之後便有些慚愧,無顏麵對親朋好友,遠走歐羅巴深造學習了。至於王耀,他根本不想見到,甚至於王耀的聲音,他也不想聽。
這個故事俗套的在很多電視劇裏出現,王耀後來也演過拋下貧窮戀人遠走的富家公子,那些故事裏的主角們總是有各式各樣的理由離開,然後再在多年後突然出現,拯救出水深火熱的灰姑娘,過上幸福的生活。
所以王耀也想過,他的戀人是因為愛而出走,不是因為不愛而放棄。
可是那又怎樣,王耀已經傷了。
愛情不是像水晶那樣美麗又堅強,愛情就像玻璃,看起來清透,卻很脆弱,破碎後的碎片,還會傷人。
既然是這樣,不要也罷。
“殿下,你同意不同意好歹告訴我一聲啊!”林子實一邊扒拉著飯,一邊喚醒從迴來就一言不發的王耀:“你要是不同意,我好開始追啊;你要是同意,我就即刻行使權力與義務了!”林子實像是想到了什麽好事,大嘴一張,笑的眉眼都擠到了一起去。
“小林子啊,你有沒有想過,我們都是男人啊?”
“想過啊,殿下你喜歡男人的,對吧?”林子實突然想起,需要跟王耀確認一下這件事。
王耀沒有迴答,林子實就當他是默認了。
“你看,我是個男人,挺符合條件的。”林子實拍拍胸膛。
“我是說,這個社會,還沒有開放到接受男人與男人的戀情,更何況,我們都將是站在千萬人麵前的人,即使是眼神,也會把你狠狠劃傷的。”
“我皮糙肉厚的。”林子實捏捏胳膊,“如果殿下你怕的話,我們可以保密啊。我嘴巴緊得很。啊,我已經告訴顧小花了,我會囑咐他不要亂說的!”
嘿,再一次隱秘的戀情嗎?王耀苦笑了一下。林子實並不知道那種滋味,那種恨不得告訴全世界我愛他的滋味,想要說卻不能說的滋味。明明是應該驕傲的事情,卻變得那麽畏畏縮縮見不得人的滋味。
“你父母也不會同意的。”辱罵你,責打你,威脅你,就像你不是他們的親人而是仇敵。
“恩,那倒不要緊,有林朵朵呢。”林子實毫不在乎:“林朵朵才是我們家的老大,她才沒有時間去管我找個男的還是女的呢。”
“我還是奉勸你,如果想要在這個圈子裏繼續走下去,還是放棄那個想法吧。”王耀放下碗筷。
“接不接受是你的事,可是追不追是我的事。”林子實拿筷子敲著碗。
“那麽我明確地告訴你,我不接受,永遠也不會接受。”王耀起身,走迴了自己的房間,腳步那麽沉重。
其實殿下,我知道你害怕什麽。林子實想,你害怕受傷,害怕自己受傷,也害怕我受傷。
即使那麽決然地說出“永不接受”,也沒有說過不喜歡我。既然我們已經有了好的開始,就定然有好的結束。
終有一天,我要在眾人麵前堂堂正正地說愛你,要你也為我唱一支專屬的《lovesong》。
作者有話要說:一想到明天要上班就無心寫文的九他媽:
啊,周末啊,還沒過夠就要結束了!真是痛苦啊……
31
31、來家吃飯吧...
被林子實喜歡其實是件很恐怖的事。
王耀一宿思緒紛亂難以入睡,好不容易天將亮的時候迷糊了過去,就被催命一樣的電話鈴聲吵醒,電話那邊顧方很沒有形象地大笑了足足有十分鍾,連一句完整的話都沒有說清楚,然後又大笑著掛了電話。
王耀深刻地體會到了顧少的開心,不,開心已無法形容,那是壓頂的三千米高山終於被拋掉的輕鬆以及被滿門抄斬後又滿門抄斬了仇人的痛快。
其實顧方隻是想要簡單地表達五個意思:“聽說我們公子愛上你了?聽說你拒絕他了?你幹的真是太好了!但是我們公子是蟑螂屬性的,你一定逃不過的!你快點來我這裏辦一下交接!”
王耀從床上爬起來,晃了晃暈沉沉的頭,走進了洗手間。鏡子裏的人不再光鮮,碎發亂糟糟地堆在頭頂,大大的黑眼圈,慘白的臉色。“吶,你有什麽好啊。”王耀對著鏡子說,“他不過是雞血一時而已,兩個男人,還是在鏡頭下的男人,是沒有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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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王耀應和著,腦海裏自然形成一幅景象:一名貴婦抱著一隻寵物犬,得意洋洋地炫耀著,那寵物脖子上掛著寫著“林子實”的名牌兒,也是得意洋洋地“汪汪”叫。
“所以,我做你男朋友吧!”
林子實燦爛的笑臉突然在王耀眼前放大,太突然了,以至於王耀忘記了唿吸。
作者有話要說:中午跟著師兄晚上跟著師姐蹭飯的九他媽:
大家過的都比我好,真好。我在上幼兒園前,也是很受歡迎的呢!(吹吧,你!)
29
29、天壤之別...
林子實一貫是個無恥到根本意識不到自己無恥的自我感覺很純潔的人,這樣的人習慣性的自我感覺良好。自我感覺良好的人一般不會主動去追求某個人,即使他紆尊降貴地去追卻沒有追上,他也不會覺得問題出在自己身上。
在王耀之前,林子實隻追過一個人,就是在傳說中的大學時代。那是個熱血沸騰的年紀,即使天天在足球場上灑汗十個小時,也消耗不掉過剩的能量,於是年青男人們把大部分精力消耗於與女孩子鬥智鬥勇。像林子實這樣一個自視甚高的傢夥,自然不會在舍友們都左擁右抱的時候獨自品嚐孤獨。雙目遠眺,他便物色上了一個學姐。學姐是學生會主席,十分潑辣能幹,出去一跺腳地動山搖的人物,儼然是心理學係的大姐大。用顧方的話說就是第二個林朵朵。林子實天天在人家周圍上躥下跳一跳就是三年,姑娘畢業找了數學係一四眼比翼雙飛去了美帝,林子實的初戀這才結束,卻連神傷都沒有,在操場上歡脫地踢了一年球,也畢業了。
林子實自己就是學心理的,自然也懂得“移情”這一說。林朵朵同誌一直是他生命中的領跑者,嚴重影響了他的生長發育。在他想要找一個女朋友的時候,參照物很自然的也就是林朵朵。追學姐這件事,起因也不過就是傻男人們的攀比心理,能夠追上那麽風雲的一位女朋友,說出去怎麽也能炫耀上整個大學時代。當這件事結束時,林子實也沒有怎麽傷心,其實也不過是因為大四是一個分手的年代,獨身的不是林子實一個。
這樣總結一下,王耀,是林子實第一個認真想去追的人。
雖然林子實一向幹事不計後果,但也稍稍利用了幾分鍾思考了一下追王耀的後果。
首先,林子實本人非常喜歡王耀。這就決定了他一定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採取各種手段去贏得王耀的心。
其次,王耀身邊沒有可以能夠跟林子實競爭的人。據林子實的敏銳觀察,王耀雖然在這個圈子裏混了大半輩子,但是人際關係相當的簡單,熟人很多,友人很少,爭著搶著往上貼的人很多,德智體美勞能跟林子實不相上下的人很少。當然,這隻是林子實自己的分析。
最後,王耀本人不討厭林子實。即使郝佳佳告訴了林子實王耀喜歡男人,林子實還是對這種來曆不明的消息保持了懷疑的態度。但是縱觀王耀與林子實相處的這一段時間,他能夠感受到王耀是很喜歡自己的,雖然這種喜歡與林子實期盼的那種喜歡還有一段距離。並且,王耀非但不排斥與林子實的肢體接觸,還熱衷於拍頭捏臉摟肩膀,林子實覺得距離下一步坐大腿親小嘴應該也不會太遠了。
所有的一切,都指向了光明,林子實就是那奔向光明的愛的少年。
前景太美好,林子實就迫不及待地對著王耀表白了。
可是王耀和林子實不同。
林子實在爸媽疼愛哥姐嗬護的時候,王耀已經背負了家計以美貌謀生了。
林子實在為了是陪學姐去圖書館看書還是穿上球衣拿著喇叭去看球賽而發愁的時候,王耀已經從一段傷心往事中站了起來卻累得再也無法去愛了。
林子實是一塊稜角分明的石頭,以為用自己的稜角可以劃破世界;而王耀已經被磨圓了,為了防止被磨傷,甚至還包上了一層柔軟的外衣。
林子實那慡快的表白,分明就是一塊銳利的角,根本不顧世俗地撞向了王耀,刺上了他的保護層,刺穿了一個小孔,也刺疼了心。
作者有話要說:終於有雙休的九他媽:
下午和親友們出去哈皮,晚上還不知幾點迴來,現在先更了吧~~~
有存稿真慡啊~~
30
30、《lovesong》的過去...
每一首歌都有一段故事,林子實沒頭沒腦地喜歡《lovesong》,卻從來沒有問過關於這首歌的故事。
lovesong,我唱給你的lovesong。
那是王耀與某個人的故事。
關於王耀喜歡男人的那個隱秘傳說,是真的。
那是王耀隻唱給某個人的歌,所以當那個人不聽了以後,王耀就不唱了。
其實是挺俗套的一個故事。
在某個電影慶功的酒會上,贊助方老闆的兒子遇上了參演的美少年。最開始他們隻是很談的來,一切少年人的話題;後來他們開始交心,賺錢養家的辛苦和繼承家業的壓力;再漸漸的,事情就有了變化,是誰先開始的轉變他們也記不清楚了,甚至連告白都沒有,他們就自然地在一起了。
對於少年人來說,這樣隱藏於地下的戀情既甜蜜又刺激,可是當它漸漸浮現在眾人麵前,一切就變了。
來自公司和家庭的壓力把少年們壓得喘不過氣來,可是他們依然緊握著雙手,認為有愛就可以戰勝一切。
在這場戰爭裏,王耀是絕對的弱者,公眾的目光,戀人家庭的威脅都讓他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
“會讓你身敗名裂的。”成功的商人有著絕對的自信,毀掉一個勢單力薄的少年就像捏死一隻螞蟻那樣簡單。
那時候,王耀已經做好了身敗名裂的準備,可是他的戀人悄無聲息地失蹤了。
這種無聲的放棄比當麵的拋棄更為可怕,它完全擊毀了王耀關於愛的幻想,並且帶給他更多恐怖的聯想。
他出事了麽?
他被家裏人關起來了麽?
他喜歡上別人了麽?
他厭惡我了麽?
最後商人告訴王耀,自己的兒子不過是想通了,一個戲子,還是個男的,怎麽能配上自家的門楣。想通之後便有些慚愧,無顏麵對親朋好友,遠走歐羅巴深造學習了。至於王耀,他根本不想見到,甚至於王耀的聲音,他也不想聽。
這個故事俗套的在很多電視劇裏出現,王耀後來也演過拋下貧窮戀人遠走的富家公子,那些故事裏的主角們總是有各式各樣的理由離開,然後再在多年後突然出現,拯救出水深火熱的灰姑娘,過上幸福的生活。
所以王耀也想過,他的戀人是因為愛而出走,不是因為不愛而放棄。
可是那又怎樣,王耀已經傷了。
愛情不是像水晶那樣美麗又堅強,愛情就像玻璃,看起來清透,卻很脆弱,破碎後的碎片,還會傷人。
既然是這樣,不要也罷。
“殿下,你同意不同意好歹告訴我一聲啊!”林子實一邊扒拉著飯,一邊喚醒從迴來就一言不發的王耀:“你要是不同意,我好開始追啊;你要是同意,我就即刻行使權力與義務了!”林子實像是想到了什麽好事,大嘴一張,笑的眉眼都擠到了一起去。
“小林子啊,你有沒有想過,我們都是男人啊?”
“想過啊,殿下你喜歡男人的,對吧?”林子實突然想起,需要跟王耀確認一下這件事。
王耀沒有迴答,林子實就當他是默認了。
“你看,我是個男人,挺符合條件的。”林子實拍拍胸膛。
“我是說,這個社會,還沒有開放到接受男人與男人的戀情,更何況,我們都將是站在千萬人麵前的人,即使是眼神,也會把你狠狠劃傷的。”
“我皮糙肉厚的。”林子實捏捏胳膊,“如果殿下你怕的話,我們可以保密啊。我嘴巴緊得很。啊,我已經告訴顧小花了,我會囑咐他不要亂說的!”
嘿,再一次隱秘的戀情嗎?王耀苦笑了一下。林子實並不知道那種滋味,那種恨不得告訴全世界我愛他的滋味,想要說卻不能說的滋味。明明是應該驕傲的事情,卻變得那麽畏畏縮縮見不得人的滋味。
“你父母也不會同意的。”辱罵你,責打你,威脅你,就像你不是他們的親人而是仇敵。
“恩,那倒不要緊,有林朵朵呢。”林子實毫不在乎:“林朵朵才是我們家的老大,她才沒有時間去管我找個男的還是女的呢。”
“我還是奉勸你,如果想要在這個圈子裏繼續走下去,還是放棄那個想法吧。”王耀放下碗筷。
“接不接受是你的事,可是追不追是我的事。”林子實拿筷子敲著碗。
“那麽我明確地告訴你,我不接受,永遠也不會接受。”王耀起身,走迴了自己的房間,腳步那麽沉重。
其實殿下,我知道你害怕什麽。林子實想,你害怕受傷,害怕自己受傷,也害怕我受傷。
即使那麽決然地說出“永不接受”,也沒有說過不喜歡我。既然我們已經有了好的開始,就定然有好的結束。
終有一天,我要在眾人麵前堂堂正正地說愛你,要你也為我唱一支專屬的《lovesong》。
作者有話要說:一想到明天要上班就無心寫文的九他媽:
啊,周末啊,還沒過夠就要結束了!真是痛苦啊……
31
31、來家吃飯吧...
被林子實喜歡其實是件很恐怖的事。
王耀一宿思緒紛亂難以入睡,好不容易天將亮的時候迷糊了過去,就被催命一樣的電話鈴聲吵醒,電話那邊顧方很沒有形象地大笑了足足有十分鍾,連一句完整的話都沒有說清楚,然後又大笑著掛了電話。
王耀深刻地體會到了顧少的開心,不,開心已無法形容,那是壓頂的三千米高山終於被拋掉的輕鬆以及被滿門抄斬後又滿門抄斬了仇人的痛快。
其實顧方隻是想要簡單地表達五個意思:“聽說我們公子愛上你了?聽說你拒絕他了?你幹的真是太好了!但是我們公子是蟑螂屬性的,你一定逃不過的!你快點來我這裏辦一下交接!”
王耀從床上爬起來,晃了晃暈沉沉的頭,走進了洗手間。鏡子裏的人不再光鮮,碎發亂糟糟地堆在頭頂,大大的黑眼圈,慘白的臉色。“吶,你有什麽好啊。”王耀對著鏡子說,“他不過是雞血一時而已,兩個男人,還是在鏡頭下的男人,是沒有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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