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聖歎了口氣,


    “紅塵千丈圖的圖靈太過固執,隻肯依據他在紅塵過往中所經曆的來規劃自己的世界,生靈的走向!當然,這種固執也是它存在的基礎,是它與眾不同的原因。


    我掌之數千年,祭煉到現在,也最多能在修士意識入圖時大致影響他們存身的對象,而這之後的具體走向,也是再無一絲可能加以引導,更別說左右了,也是憾事!”


    成朱笑道:“這樣不是更有懸念?更有意思了麽?真正你能完全控製了,注定的結果,我還來這裏看他們做甚?


    不過道友掌圖數千年,可曾出現過完全違背你的布局的情況?”


    顯聖傲然一笑,“小差池總是有的,一,二個修士在其中攜有大氣運,逆勢而起,不過也無非是成為成就者之一罷了,終歸影響不了大局,


    我不指望我安排的這十數人都有所成就,隻要保證在最後的數名成就者中,屬於我安排的占大部分就可以了!


    總要給天道留條縫,否則追求完美的話,反而會出事端!”


    成朱撫掌點頭,這才是大道之言,到了他們這個層次,是能明白什麽可取,什麽應舍的,你要全盤控製?恐怕終歸會搞成個雞飛蛋打的結局,智者不取!


    法修在修士群體中人數最多,占比最大,所以法修一定是首選!至於為什麽不選那些單憑實力並不遜色於大派弟子的天縱其才,道理簡單而殘酷,這世上,在談到一名修士時,又哪裏會不提他的根腳的?小門小派大小貓三,二隻,這樣的底蘊,又怎麽可能有人真正服你?修真界終究是現實的!


    紅塵千丈確實能讓最後的成就者對其他修士產生一絲類似威壓,攝服的效果,但這樣的效果帶進現實,卻並不是領-袖他人的全部!你仍然需要其他的方麵支撐,包括實力,背景,底蘊,人脈,財富,處事手段等等,它隻是讓你的引領之路變得更容易些,而不是絕對的予取予奪,號令眾修。


    ………………


    天上一天,人間一年!


    顯聖在和成朱的交談不足二日,而紅塵畫卷中的人物已過去了數年。


    現在的傻根,已經不是以前的傻根了!


    數年中,他已經成為了花馬驛大名鼎鼎的人物,下手夠黑夠狠,手麵豪爽大氣的他,身邊那是聚攏了幾乎所有花馬驛明裏暗裏的混江湖的人物,驛鎮上遊手好閑的潑皮無賴打手,不遠處軍營中早已軍務荒廢的中下級軍官,更遠處山嶺大澤中四處出沒的流匪盜夥,都是他的朋友!


    傻根沒練過武藝,他現在二十六,七歲的年紀也早已過了習練身手的最佳時間;他身體瘦弱,氣力也就比普通人稍強,一個稍微有幾年把式的漢子都能把他揍得滿地找牙,但他依然得到了所有道上混的強人們的尊重!


    因為,他敢拚命!


    更可怕的是,隻要他拚命,再是武藝高強的好手最終都會死在他的手下,也是邪門的緊!


    其實連傻根自己也是不太明白這是怎麽迴事的!如果是較力,如果隻是尋常的打鬥,他身旁的閑人們幾乎個個都能虐他欲生欲死;可是別動真格,真的分生死時,在存亡之間他總能爆發出自己都不明白的東西,


    那不是力量,更不是招式,而是某種說不清道不明的,判斷?選擇?時機?意誌?等等聽起來很虛幻的東西,這種東西能讓他在生死關頭比別人更狠,反應更快,更能抓住對手的弱點!


    幫閑朋友們都說傻二哥為人仗義,毆鬥中對朋友總是手下留情,心懷善意,哪怕自己被揍得豬頭一般,也不願意傷了朋友!


    可他知道不是這樣的,他是真的打不過大部分人,除非到了生死一決那一刻!


    他已不再是那個渾渾碌碌的傻子,所以他也不會和人說實話,雖然說了也沒人信;他隻知道,隻要自己真正想殺誰,那麽,武力從來也不是問題,不管對手名頭有多響亮,手底下有多硬紮!


    數年來,雖然限於眼界,對大陸的形勢變化還不甚了了,但憑借其野獸般的直覺,還是讓他在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嗅出了一點蛛絲馬跡,


    驛鎮百姓的生活更苦了,官府的盤剝更厲害了,落草為寇的越來越多了,逃難的人群從之前的偶爾幾個變成了現在的成群結隊,軍隊的執行力在下降,紀律鬆懈,甚至說兵不如匪也不為過,


    這些,別人已經習以為常,可他不同,雖然沒讀過書沒受過教育,可他還是從這些變化中本能的感到了危險,拉攏結識這麽多人,就是他的自保之一,人和動物一樣,都是需要抱團取暖的!


    但他仍然沒有離開少府監府邸,雖然在少府中他仍然是個馬夫,不過現在的他早已不用去做喂馬這樣的粗賤工作,有無數府中下人為拍他馬屁,願意替他做事,廚房會為他準備最精美的食物,和少府主人一樣的食物,而管事們沒有一個敢多嘴,數年來,多嘴的人墳上荒草都割了幾茬,還有哪個敢以身相試?


    作為花馬驛事實上的地下王者,為什麽他還會留戀一個少府監低下的馬夫職位?


    很多人私下裏議論,說這傻根的傻病看似全好了,實際上卻沒好利索,他性格之中仍然有傻的那一方麵。


    這是不對的!傻根心中明白,卻也懶得去解釋!


    年少慕艾,說的便是男孩子到了少年,就會開始喜歡女孩子,簡單的說,青春期到了,正常的生理反應;


    少年都如此,更不用說已經二十六,七的大齡青年傻根,他以前過的渾渾碌碌,不知道男女中事,現在頭腦變得清明,又怎麽可能做那坐懷不亂的君子?於是花馬驛大大小小的明館暗娼之所都留下了他的足跡,他在少府監的工錢如何能支撐得住這般開銷,但問題是,作為花馬驛的地下保護者,他需要花錢麽?


    成親,建立家庭,娶妻生子,這些正常的人生經曆當然和逛窯子不同;傻根之所以對少府監念念不忘,隻是因為他看上了一個女人--少府監寡居的女主人--大夫人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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