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子書憂心,“可是此處距離漠北有九千裏上萬裏地,縱然說您的汗血馬日行千裏,可這人哪裏受的住不眠不休一日顛簸千裏呢,正常一個月才能到的,您說一個月趕迴京來,這路途奔波,龍體隻怕承受不住。不然,還是弟去吧,您可信任弟不能辜負囑托。”


    “朕心意已決。朕親自去見她。”


    傅景桁在這件事上是執拗的,也顧不得臣子會不會笑話他。


    不管多少裏地,九千裏也好,一萬裏也罷,他哪怕過去和她說一聲她是被冤枉的,可以迴京好好生活了,然後看她一眼就行,他始終對她從冬園出走時的不告而別不能釋懷,她真的這事做的非常絕情,她明知道他根本離不開她,他得讓她當麵給他讀讀她寫那封訣別信,不然他不死心,此生死不瞑目。


    “老莫,你傳旨下去,今年同往年一樣,各親王,各臣子,在先皇忌日祭祀期間在各自宅邸守喪,嚴禁葷腥,派人各處盯著,有人違規直接斬首。”


    “是,君上。”老莫清楚實際不是盯著各處有沒有悄悄開葷,而是盯著別叫人發現實際君上離朝,朝中是龍替在為先帝守孝,“那您同清流出行在外務必小心。”


    當夜裏,傅景桁同清流等人自通往宮外幽閉處的暗道出宮去了,輕裝出行,一路向北,風雨無阻。


    正常一個月的行程,他們催馬急行,用了十一天趕到了漠北摩訶鎮子。漠北大風將人麵龐刮的頗痛。


    傅連月來國事操勞,加上記掛愛妻,路上奔波,淋了幾場雨,身子不好,發起高燒來,就這個脾氣,還要去見文瑾,理論清楚。


    傅景桁問清流道:“是這裏了?她在這個鎮子上,靠近沙漠那邊的一處軍屬人家。”


    “是了。爺。”清流迴複。


    傅景桁頷首,“找處客棧,休整一下吧,你們隨朕趕路都累了,在這裏會逗留幾天,你們好吃好睡,把身體調整好。”


    在鎮子上找了處最好的客棧,這地方貧瘠,最好的客棧也顯得髒髒破破的,但連著十一天每天都透支跑八九百裏地,清流和暗衛基本都累垮了,進了客棧,吃了飯就進屋睡下。


    小夥子們都覺得大王為了早些見到先皇後簡直是不要命,也是因為一個月內必須迴朝,時間的確緊急。


    傅景桁打算在此處逗留七八天就返程迴京城了,不然朝裏先皇的忌日祭祀過去,他不在朝裏容易出亂子,若不是恰逢先皇忌日,他也沒有辦法離京鄺政一月。


    妻子就在附近,傅景桁沒有多少睡意,他立在屋內,往銅鏡中看自己,滿麵胡茬,非常憔悴,又瘦到脫相,高燒著人也糊塗,顯得麵目可憎了起來,不複數月前曾經的英姿勃發。


    隨行軍醫要給他看龍體,說:“不行,君上,立刻睡覺。不然恐怕支撐不住。屬下去給您煎些藥用了。”


    “不困。去煎藥就是。朕會好好保重身體,遵醫囑。朕知道國事重要。”傅說。


    他還是有不少皇家公子的驕傲,將自己梳洗幹淨,換了幹淨的絳紫色頗為矜貴的衣衫,將麵龐上胡茬剃幹淨,打一柄折扇,提了些物什便出了客棧。


    軍醫煎藥慢,他也沒耐心等了。


    他在腦海中構想著文瑾此時在做什麽,這時是晌午,許是她正和蔣懷州用午餐,他們一起煮飯,然後一起坐在小桌邊,和睦地吃著簡單的飯菜。他來了,算什麽,是了,他是她腹中孩子的父親,她說過孩子不會叫旁人父親。


    這地方他挺熟,十七歲被老文要求帶兵打仗和邊界西北邊的遊牧部落交涉過,他曾經年輕,帶兵沒有經驗,那時還是跟著婁正業學習,他那時受了很重的傷,他傷重躺在沙漠上看星星,很孤單很美。


    他看著星星會想到瑾妹在王宮外等他歸國,也會想到疼愛他的父皇將江山交給他,他為了瑾妹的期盼和父皇的遺願都要活著迴去。


    他心裏麵瑾和父親是最重要的兩個人。母親在他三歲拋棄他,他對母親是恨之入骨的。


    瑾為什麽會來這裏?他哪裏敢想是因為他曾經給她講過他在漠北看星星的事情,小東西一直很想來看看他看過的星星呢。他以為她是無意間湊巧來到這裏的。


    ***


    “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裏迷路,會被流沙卷走的。”


    文瑾在摩訶沙漠邊邊上追著她收養的一條小土狗,這是她此生養的第三條小狗,第一條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條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宮陪大王和長林了。


    她很喜歡小狗,她遇見這條小狗的時候,是在她在那個雪夜,荒蕪的古刹裏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戰馬赤兔的腹部,顯得比她還可憐不少。


    她當時問小狗,你也沒有家了麽,小狗沒迴答,畢竟小狗不會說人話。


    文瑾就同情心泛濫把小狗兒抱著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偷了誰家的小狗兒呢。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古刹裏,流浪狗的可能性比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見了好多見聞,她離開廣黎帝都的時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傅昶所行刺受傷了,她決定不做沒用的負累,所以留書出走了,開始一個人帶著長憶流亡,被國家主公驅逐真的特別心灰意冷。


    不過她沒有一蹶不振,因為人無論身處怎樣的逆境,都不可以放棄自己。隻有自己堅強起來,麵對現狀,並嚐試改變現狀才會使亂糟糟的生活迴歸正規。


    文瑾雖然對感情死心眼,但素來是堅強的女人,尤其肚子裏揣著一個,所以無論現狀多慘她都不可以倒下,何況她手裏帶著幾十萬兩錢銀,生活是無憂的,吃不上飯才發愁呢,有飯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著。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親自手刃,能去墳前揚骨灰也行吧。


    文瑾換了男裝,把過於惹眼的臉頰用牆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她一個人走過了很多城郭,每到一個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還聽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單罵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色,在街頭巷尾聽見了不少版本。


    流離失所使她增加了見聞。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積極向上的一麵,人也會比較容易快樂。


    她因為肚子裏有長憶,所以她行路很慢,路上因為顛簸,動胎氣,下麵出了幾次血,病了一二月,在客棧裏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藥,一個人在外並不敢聲張,總歸是將孩子保住了。一個人吃保胎藥還是會想起孩子父親,也會羨慕路上相互攙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她沒有任何奇遇,也沒有大著肚子在異地幹出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來,她單保胎藥吃了百餘副吧,她身體不好,便強迫自己多吃食物,幾個月就從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著男裝,就像個大肚腩的圓圓的髒臉小生,並沒有遇到劫財劫色,還算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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