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李豐田來到縣衙的時候,被眼前的場景給驚住了!


    不大的縣衙外麵,擠的那是人山人海,許多人根本都啥都看不見,即便這樣,也不見人走,反而人越來越多。


    唉,華夏人愛看熱鬧的習慣……


    李豐田心中吐槽了一下。


    “怎麽樣?怎麽樣?”


    “還沒開始呢,縣大老爺還沒升堂呢。”


    “喂,前麵的,發生啥事,可得給後麵的說說啊!”


    “好咧……”


    這番情景,使得李豐田更加的好奇了。


    他倒不是關心案子如何,而是關心為什麽這些老百姓這麽關注審案。


    刑訊在任何時代,都是攸關百姓的另一件大事。


    人們活在一起,或多或少主動或者被動的會產生一些糾紛,當有矛盾的時候,就需要官方介入去處理這些事情。


    如果處事不公,那麽喪失的就是政府的公信力。


    這都是非常可怕的,帶來的後果也非常的可怕。


    例如打人白打啦,天價海鮮啦,我請你吃魚,你請我吃席啦,所帶來的許多後果對於整個社會都是負麵的。


    (舉例,就是純舉例!現實有沒有,我也不知道,就是打個比方!)


    所以,李豐田既然遇到了,還是希望看看這裏的司法如何。


    俗話說,京官難做,這京城周圍的官,也不好做。


    因為離京師太近,但凡出點大的樂子,京師都會知道。


    很快,李豐田的兩個護衛就給李豐田清出來一個位置。


    盡管李豐田穿的很低調,但是百姓還是認識那些護衛的武器的。


    能帶這家夥事的,肯定是公門中人,那麽他們護衛的人,不用想了,就自然的讓出來一個地方。


    來到前麵的李豐田,並沒有選擇站在顯眼的地方,而是站在角落中,既不顯眼,還能看見堂中的一切。


    站好了一看堂中,此時正站在原告和被告兩方,原告那方是一個胖子,旁邊站著一個貌似書生的人,此時二人正說著話。


    而被告一方則是一看就是個相對窮苦的老農,從穿著就能看出來。


    亮點不在老農身上,而是老農身旁站著一個穿著筆挺的麗人。


    她的服裝有些不同於普通的女裝,並沒有穿著長裙,而是穿著一整條的長褲,上身穿著一件簡單幹練的短衣,身上披著一件從上到下的類似大風衣的服飾,這種服飾套在雙臂,搭在後背,然後直低地麵。


    總的來說,有些像傳統的唐代女性的服飾,但是又多少有些區別,應該算是脫胎於唐裝。


    因為隻有一個背影,李豐田看不見那女人的臉,因為那女人和老漢並無任何交流,也沒有和其他人交流。


    不一會,隻見縣太爺帶著師爺從後堂走上前來。


    首先,一拍驚堂木,便問道:“堂下何人,有何冤屈?”


    之後,就開始審案了。


    李豐田聽的很認真。


    案子很簡單,就是遺產繼承問題。


    原告和被告是弟兄關係,原告是被告的親弟弟。


    事情大概是這麽迴事,二人是兄弟不假,但是年歲差距很大,弟弟屬於父親老來得子了,所以寵溺的很,長大後,母親去世之前,便將家中大部分好東西都給了小兒子,老大因為年長,自小也寵溺弟弟,就沒去爭。


    而這小兒子憑借著這些財產,借著國家發展的東風,發了一筆小財。


    然後就開始嫌棄長兄和老父親,就給趕走了。


    而老大也是至孝,沒有過多的爭執,帶著老父親守著幾畝薄田。


    土改之後,農民的收入和待遇有了顯著的提升,所以,盡管過的不富裕,但是也還行。


    老父親也是長壽,活到九十,才在夢中突然逝世。


    本來事情到這裏就結束了,但是老大在整理遺物的時候,發現老父親當年還藏了一手,有幾件傳家寶給藏了起來。


    盡管這幾件傳家寶不算是什麽古玩文物,倒也值些錢。


    誰知道這件事讓老二知道了,便找上門來想要分些遺產。


    大兄本來因為之前的事怕爹娘傷心,就沒有爭執,現在父母不在了,況且自己家中的兒子也老大不小,也需要些錢財娶妻,再加上他覺得這些年小兒子沒有贍養父母一天,還繼承了當年母親給的不少錢財,他現在發了財,還要搶這些為數不多的遺產,就覺得不公平,所以,並不打算給。


    一來二去的拉扯,於是乎,弟弟便將哥哥告上了縣衙,並且找了一個當地“懂法”的書生作為訟師。


    很典型的一個遺產案。


    “縣尊!從法理上來講,既然兄弟二人同屬於一個父母,在父母沒有遺命的前提下,那麽遺產就應該平分!至於被告之前提到的早些年母親給的財產,因為被告當時就在場,也沒有爭取,就說明被告已經默認了這個結果。再說,這財產在父母活著的時候,就屬於父母的財產,父母想給誰,那是父母說的算,換句話說,假如老父有遺言,將遺產都給了原告,被告也是有權利去拿的。”


    那書生朗聲的對縣太爺說道。


    “你,你!”老大氣的快說不出話來了,“你這人怎麽能如此不明是非,想我那父母,老二不光一天沒有盡孝,還將我和老父趕出家中不聞不問,待得老父去世,聽聞有了遺產,還又來搶奪,是何道理?”


    “嗬嗬,那就不是我該考慮的事情了,法理上,原告的確是有權利在父母沒有遺命的情況下分得遺產的,原告說了,念在你這些年照顧老父,原告隻要四成就行。”


    “你……”


    老大氣的臉色發白,指著那書生氣的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縣太爺沒說話,隻是冷眼旁觀著二人。


    而下麵看熱鬧的人卻是炸開了鍋!


    “豈有此理,那老大明顯是至孝之人,怎麽還能落得如此結果?”


    “那也沒辦法啊,律法上的確規定了,雖然老二不是人,但是法理上的確有繼承權啊,要怪就怪那老人走的急,哪怕提前把遺囑立下啊。”


    “你沒聽說嗎,那遺產是老父藏起來的,老大都不知道,估計啊,就是留個心眼,隻不過沒想到自己毫無征兆的沒了。”


    “唉,這也是老大倒黴,這個悶虧,是吃定了……”


    “肅靜、肅靜!”縣太爺看著下麵如蛤蟆吵坑的群眾,狠狠的拍了拍驚堂木。


    “縣尊,小女子認為,剛才原告的說法,純粹就是歪曲事實,胡說八道!”


    這時,那個一直安靜的女子,突然開口說道。


    清脆悅耳的聲音,頓時響徹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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