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5章 比武大會:公會賽 結束
網遊:從滿幸運值開始 作者:菩提不是葡萄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一犬、一熊兩頭巨獸相撞在一起,對周圍爆發出猛烈的威勢。
哮天犬持續時間隻有20秒,它不可能在這麽點時間就解決那頭幽冥魔熊。
於是它在與魔熊交手的第一時間,不是發動攻擊,而是帶著幽冥魔熊一起傳送到了河對岸,讓其遠離戰場。
戰場另一邊。
柳如煙起手一招【真元·雲龍五現】,五道真氣撲向歐陽坤鵬。
歐陽坤鵬知道,這招【雲龍五現】表麵上是一個傷害技能,實際上是柳如煙的傳送技能。
即便自己躲過這些真氣,柳如煙也會借著真氣傳送過來。
歐陽坤鵬單手一揮,身邊的5道鬼火迎著5道真氣撲了上去。
當這些鬼火與真氣相遇之際,它們突然化作一麵麵盾牌,擋在真氣途徑之處。
咚,咚,咚,咚,咚!
五個沉悶的聲音響起,那五道真氣和五團鬼火同時消失。
而後,歐陽坤鵬暴喝一聲,周圍重新生成5道鬼火,與柳如煙激鬥在一起。
柳如煙雖然有些招式可以釋放真氣,但主要攻擊手段依然是近戰為主。
歐陽坤鵬則可以和她保持一段距離,用幽冥之火、幽冥之氣發動攻擊,身邊的鬼火充當輔助。
就這樣,一女一男、一近一遠、一攻一防開展對決,他倆周圍充斥著各種白色真氣、幽冥之氣。
兩人打鬥的範圍越來越大,剩餘的玩家紛紛遠離他們。
見此情景,台下的觀眾反倒更加著急了。許多人開始罵了起來:
“柳如煙在搞毛啊!都什麽時候了,還單挑?!帶人一起上啊!”
“就是,不知道夜長夢多嗎?叫人一起圍上去弄死他就是!”
“如果這樣翻盤的話,豈不是要後悔死。”
…………
但還是有不少冷靜的觀眾在分析局勢:
“急個毛線!煙雨盟其他玩家已經占據了主動,柳如煙現在牽製住山海鯤鵬就行了。”
“就是,柳如煙又不一定非要殺死對麵,等山海盟的其他成員被消滅,山海鯤鵬還不是死路一條。”
“別看山海鯤鵬現在攻擊很猛,但他隻要一個失誤就有可能被柳如煙給秒殺。”
“快看!山海坤鵬失誤了!”
“哈哈,柳如煙要贏了!”
原來,柳如煙經過十幾個迴合的拉扯,終於來到了歐陽坤鵬身後,施展了一個浮空技:【真元·上馬刀】。
歐陽坤鵬身體立馬飛到了半空。
柳如煙沒有給對方反應時間,直接對其施展了自己的大招:【真元·夜戰八方藏刀式】。
之間柳如煙跳至半空,整個身形化作殘影,對著歐陽坤鵬來迴廝殺。
每一道殘影掠過歐陽坤鵬,都會對其帶來沉重一擊。
唰、唰、唰…………
八道聲音過後,柳如煙重新迴到眾人視野中。
她手持長刀,背對歐陽坤鵬,沒有迴頭。
長風吹過,撩動她身後的披風,煞是好看。
歐陽坤鵬依然漂浮在空中,沒有掉落。
此時的他全身出現無數道傷口,每一道傷口都在向外噴血。
突然,歐陽坤鵬整個身體猶如破碎的瓷器一般開始分裂,化作一塊塊碎肉掉落在地。
歐陽坤鵬,陣亡!
“啊!!!!”
場下的一些女觀眾看到這個情景,紛紛驚叫起來。
這般血腥的場景,屬實不多見。
這是【真元·夜戰八方藏刀式】的特殊擊殺效果!
隨著歐陽坤鵬的死亡,山海盟剩餘人員更加沒有戰鬥的意誌。
轉瞬間,煙雨盟便剿滅了對手。
此時,係統終於傳來那個期盼已久的通知:
“叮,公會賽決賽第三局,【煙雨盟】獲得勝利。”
“叮,本場比賽,【煙雨盟】對戰【山海盟】bo5決賽,【煙雨盟】3:0獲得勝利。”
“叮,第一屆比武大會公會賽冠軍:【煙雨盟】。”
…………
煙雨盟的眾妹子,聽著係統一遍遍的播報聲在耳旁響起,頓時歡唿雀躍起來。
“贏了!終於贏了!”
“我們是冠軍!”
“我們是冠軍!”
…………
她們一個個淚眼滿眶,緊緊的擁抱在一起。
柳如煙被眾人抬了起來,拋向高空,慶祝屬於她們的勝利。
這一次,她們已經用實力證明了,煙雨盟是名副其實的第一公會。
台下的觀眾也不逞多讓。
他們齊聲高唿,嘶吼呐喊。
有些人抱著自己的朋友大聲高歌;有些人興奮的滿地打滾;有人猶如猩猩一般雙手捶胸…………
觀眾現場一片喧囂。
沒有理性,全是野性。
就連進入【神機】遊戲快11年的晨風,都感到異常興奮。
看著煙雨盟奪冠,比他自己奪冠都要開心。
一旁的處機拉著晨風詢問:“老大,你猜她們冠軍獎勵是什麽?”
晨風微微一笑:“還能有什麽,【獎金】、【獎牌】、【冠軍盾】唄。”
個人賽冠軍獎金有5億,團隊賽獎金20億。
雖然說團隊賽獎金更多,但畢竟用要分給20個人,平均下來還是個人賽冠軍更值錢。
處機一拍腦袋:“哈哈,我都忘了,老大前兩天剛拿個人賽冠軍。”
一旁的傑克馬此時也提出疑問:“獎金我知道,那其他獎勵有什麽用呢?”
晨風解釋道:
“【獎牌】屬於個人。除了代表榮譽外,它本身也是一件【勳章】,擁有某些功能。”
“【冠軍盾】屬於【神機】官方,玩家隻是擁有一年的使用權。下一屆比賽時,【冠軍盾】要迴收。【冠軍盾】類似【遺跡】、【聖者遺物】,也有一定功能。”
“此外,【冠軍盾】在這一年內是不可交易、不可丟棄、不可遺失的物件,隻有官方才有權利收迴。”
晨風的話,讓兩人消化了許久。
而後,處機再次問道:“那【獎牌】和【冠軍盾】究竟有什麽用呢?”
晨風聳聳肩,臉上露出一絲狡黠的微笑:“這是秘密。”
“…………”
處機和傑克馬無語了。
哮天犬持續時間隻有20秒,它不可能在這麽點時間就解決那頭幽冥魔熊。
於是它在與魔熊交手的第一時間,不是發動攻擊,而是帶著幽冥魔熊一起傳送到了河對岸,讓其遠離戰場。
戰場另一邊。
柳如煙起手一招【真元·雲龍五現】,五道真氣撲向歐陽坤鵬。
歐陽坤鵬知道,這招【雲龍五現】表麵上是一個傷害技能,實際上是柳如煙的傳送技能。
即便自己躲過這些真氣,柳如煙也會借著真氣傳送過來。
歐陽坤鵬單手一揮,身邊的5道鬼火迎著5道真氣撲了上去。
當這些鬼火與真氣相遇之際,它們突然化作一麵麵盾牌,擋在真氣途徑之處。
咚,咚,咚,咚,咚!
五個沉悶的聲音響起,那五道真氣和五團鬼火同時消失。
而後,歐陽坤鵬暴喝一聲,周圍重新生成5道鬼火,與柳如煙激鬥在一起。
柳如煙雖然有些招式可以釋放真氣,但主要攻擊手段依然是近戰為主。
歐陽坤鵬則可以和她保持一段距離,用幽冥之火、幽冥之氣發動攻擊,身邊的鬼火充當輔助。
就這樣,一女一男、一近一遠、一攻一防開展對決,他倆周圍充斥著各種白色真氣、幽冥之氣。
兩人打鬥的範圍越來越大,剩餘的玩家紛紛遠離他們。
見此情景,台下的觀眾反倒更加著急了。許多人開始罵了起來:
“柳如煙在搞毛啊!都什麽時候了,還單挑?!帶人一起上啊!”
“就是,不知道夜長夢多嗎?叫人一起圍上去弄死他就是!”
“如果這樣翻盤的話,豈不是要後悔死。”
…………
但還是有不少冷靜的觀眾在分析局勢:
“急個毛線!煙雨盟其他玩家已經占據了主動,柳如煙現在牽製住山海鯤鵬就行了。”
“就是,柳如煙又不一定非要殺死對麵,等山海盟的其他成員被消滅,山海鯤鵬還不是死路一條。”
“別看山海鯤鵬現在攻擊很猛,但他隻要一個失誤就有可能被柳如煙給秒殺。”
“快看!山海坤鵬失誤了!”
“哈哈,柳如煙要贏了!”
原來,柳如煙經過十幾個迴合的拉扯,終於來到了歐陽坤鵬身後,施展了一個浮空技:【真元·上馬刀】。
歐陽坤鵬身體立馬飛到了半空。
柳如煙沒有給對方反應時間,直接對其施展了自己的大招:【真元·夜戰八方藏刀式】。
之間柳如煙跳至半空,整個身形化作殘影,對著歐陽坤鵬來迴廝殺。
每一道殘影掠過歐陽坤鵬,都會對其帶來沉重一擊。
唰、唰、唰…………
八道聲音過後,柳如煙重新迴到眾人視野中。
她手持長刀,背對歐陽坤鵬,沒有迴頭。
長風吹過,撩動她身後的披風,煞是好看。
歐陽坤鵬依然漂浮在空中,沒有掉落。
此時的他全身出現無數道傷口,每一道傷口都在向外噴血。
突然,歐陽坤鵬整個身體猶如破碎的瓷器一般開始分裂,化作一塊塊碎肉掉落在地。
歐陽坤鵬,陣亡!
“啊!!!!”
場下的一些女觀眾看到這個情景,紛紛驚叫起來。
這般血腥的場景,屬實不多見。
這是【真元·夜戰八方藏刀式】的特殊擊殺效果!
隨著歐陽坤鵬的死亡,山海盟剩餘人員更加沒有戰鬥的意誌。
轉瞬間,煙雨盟便剿滅了對手。
此時,係統終於傳來那個期盼已久的通知:
“叮,公會賽決賽第三局,【煙雨盟】獲得勝利。”
“叮,本場比賽,【煙雨盟】對戰【山海盟】bo5決賽,【煙雨盟】3:0獲得勝利。”
“叮,第一屆比武大會公會賽冠軍:【煙雨盟】。”
…………
煙雨盟的眾妹子,聽著係統一遍遍的播報聲在耳旁響起,頓時歡唿雀躍起來。
“贏了!終於贏了!”
“我們是冠軍!”
“我們是冠軍!”
…………
她們一個個淚眼滿眶,緊緊的擁抱在一起。
柳如煙被眾人抬了起來,拋向高空,慶祝屬於她們的勝利。
這一次,她們已經用實力證明了,煙雨盟是名副其實的第一公會。
台下的觀眾也不逞多讓。
他們齊聲高唿,嘶吼呐喊。
有些人抱著自己的朋友大聲高歌;有些人興奮的滿地打滾;有人猶如猩猩一般雙手捶胸…………
觀眾現場一片喧囂。
沒有理性,全是野性。
就連進入【神機】遊戲快11年的晨風,都感到異常興奮。
看著煙雨盟奪冠,比他自己奪冠都要開心。
一旁的處機拉著晨風詢問:“老大,你猜她們冠軍獎勵是什麽?”
晨風微微一笑:“還能有什麽,【獎金】、【獎牌】、【冠軍盾】唄。”
個人賽冠軍獎金有5億,團隊賽獎金20億。
雖然說團隊賽獎金更多,但畢竟用要分給20個人,平均下來還是個人賽冠軍更值錢。
處機一拍腦袋:“哈哈,我都忘了,老大前兩天剛拿個人賽冠軍。”
一旁的傑克馬此時也提出疑問:“獎金我知道,那其他獎勵有什麽用呢?”
晨風解釋道:
“【獎牌】屬於個人。除了代表榮譽外,它本身也是一件【勳章】,擁有某些功能。”
“【冠軍盾】屬於【神機】官方,玩家隻是擁有一年的使用權。下一屆比賽時,【冠軍盾】要迴收。【冠軍盾】類似【遺跡】、【聖者遺物】,也有一定功能。”
“此外,【冠軍盾】在這一年內是不可交易、不可丟棄、不可遺失的物件,隻有官方才有權利收迴。”
晨風的話,讓兩人消化了許久。
而後,處機再次問道:“那【獎牌】和【冠軍盾】究竟有什麽用呢?”
晨風聳聳肩,臉上露出一絲狡黠的微笑:“這是秘密。”
“…………”
處機和傑克馬無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