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有沒有聽我講話?”
“有。”他說:“他的英文水平太差,很多語法錯誤。”
“人家是澳洲人吶!”她故意用很崇拜,很欣賞的口吻說:“他好像是英國血統,金發,藍眼睛,白皮膚,很帥的。”
“澳洲人也流行寫情書?”
“他以為東方人喜歡含蓄嘛!”
“外國男人觀念太開放,不適合你。”他冷淡地說。
一點吃醋的反應都沒有,漫畫書上寫的“情敵刺激法”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
沫沫失落地收起情書,看看表,上課時間快到了。“不跟你說了,我要去上課了。”
掛斷電話,她匆匆忙忙跑向教室。
路上,又遇到了寫情書的小男生。他是個挺可愛的外國男孩兒,可惜文化差異相當的大。
“今晚的party你能做我的舞伴嗎?”他充滿希望地看著她。他總是這樣一天到晚約她出去玩,她拒絕一百次,還有第一百零一次,讓她連喘息的機會都沒有。
“我跟你說過,我有未婚夫,他對我很好。”死皮賴臉追男人是沫沫的強項,這拒絕喜歡自己的男生,她確實沒經驗。
“我沒想跟你結婚,我隻想跟你約會。” 他不解地看著她。
沒被追求過,還真不知道被自己不喜歡的人糾纏是這樣一種恐怖的壓力!
沫沫耐著性子向他解釋:“我隻跟會娶我的男人約會。”
“為什麽?”
她哪知道為什麽,安諾寒這麽告訴她的。“因為我不喜歡你,你懂了嗎?”
“你沒跟我約會過,怎麽知道不喜歡我?”
“我有喜歡的人,所以不可能喜歡你。”
“這兩個事情有關係嗎?”
my god!她徹底被他糟糕的邏輯思維搞瘋了。
“對不起,我上課要遲到了!”
“晚上放學我在這兒等你!”
沫沫差點吐血。垂頭喪氣迴到教室。
上課時,沫沫呆呆看著窗外高大的銀杏樹,想起了自己四歲那年。
沙灘上,她扯著安諾寒的袖子不鬆手。“小安哥哥,你去哪,我也要去。”
“我去考試。”
“考試好玩嗎?我也要去。”
安諾寒耐心地哄著她。“考試一點都不好玩,不能動,也不能說話。沫沫乖,我很快就迴來,迴來陪你玩捉迷藏,好不好?”
“好!”
她站在海邊一直等,一直等,等到天都黑了,他還沒迴來。
海浪打濕了她裙子,冰涼地貼在她的腿上,風一過,她凍得打寒戰。
她的爸爸媽媽讓她迴去,她不肯,說安諾寒會很快迴來。
後來,安以風怒了,打電話把安諾寒狠狠罵了一頓,還說他要是十分鍾之內不會來,就別再迴來了!
安諾寒滿臉大汗趕迴來的時候,對著她深深嘆了口氣。
“小安哥哥!”她笑著跑過去,抱住他腿。那時的她根本不明白那一聲嘆息裏包含了多少無可奈何!
原來,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並不苦,哪怕聽見他幾句關切的問候,也會心滿意足。而被一個自己不愛的人糾纏才是最難熬的。
每當那個小男生用充滿渴望的眼神看著她時,她都恨不得一頭碰死在大樹上。
十幾年,水可以穿石,安諾寒是怎麽忍受著她沒完沒了且幼稚可笑的羅嗦?
他是否也會有種想要一頭撞死在大樹上的衝動,他是否也想化作一縷青煙銷聲匿跡,隻為擺脫她的糾纏……
這道愛情哲學題,她什麽時候才能參透。
****************************************************************
從小與世隔絕的沫沫非常不喜歡參加party。在她眼裏party不過是為男人女人創造一見鍾情的產物。但這一次的party卻讓她期待無比。因為有人告訴她,這次的party選在一個很有格調的酒吧,酒吧裏的主唱也會參加。
“誠”這個名字沫沫聽過不知道多少遍,他是一個中澳混血兒,一般的混血兒長相都會結合兩種血統的優點,誠恰恰就是一個最完美的基因組合。他不僅外表長得吸引人,聽過他歌聲的人都說,那是能繞樑三日的天籟之聲。
難得有機會見識一下,沫沫當然不會錯過。寧願被暗戀她的小男生纏上一個晚上,也非要參加不可。
今日的酒吧與往日不同,燈火通明,美女如雲,大概都是想見識一下傳說中的誠。
音樂聲一起,吵鬧的party寂靜無聲,簾幕緩緩拉開。
一個抱著電吉他的男孩兒站在舞台的正中間,身後是為他伴奏的樂隊。
誠有一頭墨色的直發,一雙金色的眼睛,他的膚色是一種毫無血色的白,顯得他的雙唇格外的紅。再加上他身上有一種歐洲貴族的氣質——拒人於千裏之外的高傲……他一出現,會讓人立刻聯想到一種非常性感的生物——帥的要命的吸血鬼。
“it wont be easy……”(那並不容易……)
歌聲一起,沫沫激動地站起來。
這才叫音樂,這才叫歌聲,空靈高遠,響徹在人的心靈深處。
她閉上眼睛,用心靈去傾聽。
這種時刻,誰要敢發出一點聲音,她絕對跟人家拚命,好在沒有!
當他唱到。“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 the truth is i never left you. ”(阿根廷,別為我哭泣!事實上,我從未離開過你。)
那高亢又憂傷的聲音仿佛一個人從內心深處嘶喊出的深情。
沫沫感傷得流下眼淚。
無可否認,她深深愛上了他的歌聲,愛得無法自拔。
歌剛一唱完,誠就離開了。
沫沫用盡全力擠到最前麵,也沒有獲得誠的一個目光……
*********************************************************************
party結束後,沫沫在家裏哼歌哼了一個晚上,激動的心情始終沒法平複。
安諾寒給她打電話的時候,她還沉浸在歌聲中。
她根本不給安諾寒說話的機會,一個勁不遺餘力地在他麵前形容著誠的歌聲有多麽動人,幾乎所有她能想到的形容美的詞彙她都用上了,還是覺得不足以表達出她的感受。
在她嘮叨了半個多小時後,一向有耐心的安諾寒再也無法繼續忍耐了。“‘空靈’這個詞你已經說了十幾遍了,你到底想跟我表達什麽?我明天要做報告,沒有時間再聽你反覆說一個詞。”
“我……”她被安諾寒的語氣嚇到了。“對不起,我不知道你有報告。”
他似乎感覺到自己的語氣有點過分,稍微緩和一下。“沒關係。周末快到了,你有什麽打算?”
“我想去跟誠學音樂,你說他會不會願意教我?”
他沉默了近半分鍾,才說:“隻要你有誠意,他會的。”
“如果他不教我呢?”
他又停頓了好久,估計是在思考。“你可以唱歌給他聽,你的歌聲一定能打動他。”
“好!”她擔心安諾寒煩她,壓下還想跟他囉嗦幾句的欲望,說:“那你忙吧,明天再聊!”
他立刻掛了電話,連拜拜都沒跟她說。
沫沫吐吐舌頭,看來他是真的不耐煩了。
……
第 14 章
經過打聽,沫沫得知誠是一個音樂學院的學生,每周隻有三天在酒吧裏唱歌,而且隻唱一首,時間剛好是她每日練舞蹈的時間段。
她舞蹈也不練了,放了學就和學姐蘇越跑去酒吧聽誠唱歌。
誠的歌聲越聽越美,無論是哪種語言的歌曲,被他偏中性的嗓音唱出來,都能讓沫沫有種心靈深處的共鳴,有時她還會感覺自己的心都被他的歌喉撕成一片一片!
有一次,誠要走的時候,她擠過人群,追上去和他說:“對不起,打擾你下。我叫韓沫……”
誠視若無睹地從她身邊走過去。
糾纏人的功夫她絕對是爐火純青。
她追上去,拉住他的衣袖。“我沒別的意思,我想跟你學唱歌!”
他一下甩開她,一身不容侵犯的高貴。
她還要再說話,他已經走了。
見誠走遠,她大聲唱起那首“阿根廷,別為我哭泣”。
可惜誠僅僅看了她一眼而已,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反應。
沫沫失落地走出酒吧,路上安諾寒又給她電話。
她接起來,聲音完全沒有一絲生氣。“小安哥哥。”
“怎麽了?心情不好?”他馬上敏銳地察覺到。
“誠根本不理我,我唱歌給他聽,他連看都不屑看我一眼。一定是我唱的太難聽,我的歌聲對他來說根本不堪入耳。”
“你想學音樂可以去考音樂學院,那裏有很多有才華的老師。”
“可我隻愛他的歌聲,我隻想跟他學。”
安諾寒又沉默了很久才說話。“你試試用錢吧。你跟他說你可以付學費,多少錢都無所謂。”
“他看上去不是那樣的人吶。”
“不試試怎麽知道不行?”
既然他願意在酒吧駐唱,應該也不是視金錢如糞土的人。她決定試一試。“好吧。”
兩天後,沫沫又去找誠,她追著他說:“我可以付學費給你,多少錢都無所謂。”
誠站住。
她欣喜地跟上去。
誠迴頭看她一眼,那一眼格外冰寒:“不是什麽東西都可以用錢買!”
她意識到她說錯話,收迴已經太遲。
……
連續半個月,安諾寒的電話越來越少,聊得時間也越來越短。
沫沫知道他為了畢業,總是通宵達旦地寫論文,她不忍心打擾他,他也根本沒有時間關心她的生活,更沒有心思參與她拜師學藝的“偉大事業”。
她多少有點被冷落的悲涼,但一想起安諾寒畢業之後就會迴到她身邊,與她朝夕相對,她悲涼的心情又轉化為無盡的期待。
至於她拜師學藝的偉大事業,不提也罷,一把辛酸史。
她一有機會就去找誠,唱歌給他聽。
誠仍舊不看她,不過停留的時間越來越久。
有一天,沫沫冥思苦想出一個好辦法。她包下酒吧的全場,空寂的酒吧裏,她為他彈了一曲從八歲開始學的鋼琴曲《命運》,那是她背著安諾寒偷偷學的,為了有一天學成之後,給他一個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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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他說:“他的英文水平太差,很多語法錯誤。”
“人家是澳洲人吶!”她故意用很崇拜,很欣賞的口吻說:“他好像是英國血統,金發,藍眼睛,白皮膚,很帥的。”
“澳洲人也流行寫情書?”
“他以為東方人喜歡含蓄嘛!”
“外國男人觀念太開放,不適合你。”他冷淡地說。
一點吃醋的反應都沒有,漫畫書上寫的“情敵刺激法”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
沫沫失落地收起情書,看看表,上課時間快到了。“不跟你說了,我要去上課了。”
掛斷電話,她匆匆忙忙跑向教室。
路上,又遇到了寫情書的小男生。他是個挺可愛的外國男孩兒,可惜文化差異相當的大。
“今晚的party你能做我的舞伴嗎?”他充滿希望地看著她。他總是這樣一天到晚約她出去玩,她拒絕一百次,還有第一百零一次,讓她連喘息的機會都沒有。
“我跟你說過,我有未婚夫,他對我很好。”死皮賴臉追男人是沫沫的強項,這拒絕喜歡自己的男生,她確實沒經驗。
“我沒想跟你結婚,我隻想跟你約會。” 他不解地看著她。
沒被追求過,還真不知道被自己不喜歡的人糾纏是這樣一種恐怖的壓力!
沫沫耐著性子向他解釋:“我隻跟會娶我的男人約會。”
“為什麽?”
她哪知道為什麽,安諾寒這麽告訴她的。“因為我不喜歡你,你懂了嗎?”
“你沒跟我約會過,怎麽知道不喜歡我?”
“我有喜歡的人,所以不可能喜歡你。”
“這兩個事情有關係嗎?”
my god!她徹底被他糟糕的邏輯思維搞瘋了。
“對不起,我上課要遲到了!”
“晚上放學我在這兒等你!”
沫沫差點吐血。垂頭喪氣迴到教室。
上課時,沫沫呆呆看著窗外高大的銀杏樹,想起了自己四歲那年。
沙灘上,她扯著安諾寒的袖子不鬆手。“小安哥哥,你去哪,我也要去。”
“我去考試。”
“考試好玩嗎?我也要去。”
安諾寒耐心地哄著她。“考試一點都不好玩,不能動,也不能說話。沫沫乖,我很快就迴來,迴來陪你玩捉迷藏,好不好?”
“好!”
她站在海邊一直等,一直等,等到天都黑了,他還沒迴來。
海浪打濕了她裙子,冰涼地貼在她的腿上,風一過,她凍得打寒戰。
她的爸爸媽媽讓她迴去,她不肯,說安諾寒會很快迴來。
後來,安以風怒了,打電話把安諾寒狠狠罵了一頓,還說他要是十分鍾之內不會來,就別再迴來了!
安諾寒滿臉大汗趕迴來的時候,對著她深深嘆了口氣。
“小安哥哥!”她笑著跑過去,抱住他腿。那時的她根本不明白那一聲嘆息裏包含了多少無可奈何!
原來,愛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並不苦,哪怕聽見他幾句關切的問候,也會心滿意足。而被一個自己不愛的人糾纏才是最難熬的。
每當那個小男生用充滿渴望的眼神看著她時,她都恨不得一頭碰死在大樹上。
十幾年,水可以穿石,安諾寒是怎麽忍受著她沒完沒了且幼稚可笑的羅嗦?
他是否也會有種想要一頭撞死在大樹上的衝動,他是否也想化作一縷青煙銷聲匿跡,隻為擺脫她的糾纏……
這道愛情哲學題,她什麽時候才能參透。
****************************************************************
從小與世隔絕的沫沫非常不喜歡參加party。在她眼裏party不過是為男人女人創造一見鍾情的產物。但這一次的party卻讓她期待無比。因為有人告訴她,這次的party選在一個很有格調的酒吧,酒吧裏的主唱也會參加。
“誠”這個名字沫沫聽過不知道多少遍,他是一個中澳混血兒,一般的混血兒長相都會結合兩種血統的優點,誠恰恰就是一個最完美的基因組合。他不僅外表長得吸引人,聽過他歌聲的人都說,那是能繞樑三日的天籟之聲。
難得有機會見識一下,沫沫當然不會錯過。寧願被暗戀她的小男生纏上一個晚上,也非要參加不可。
今日的酒吧與往日不同,燈火通明,美女如雲,大概都是想見識一下傳說中的誠。
音樂聲一起,吵鬧的party寂靜無聲,簾幕緩緩拉開。
一個抱著電吉他的男孩兒站在舞台的正中間,身後是為他伴奏的樂隊。
誠有一頭墨色的直發,一雙金色的眼睛,他的膚色是一種毫無血色的白,顯得他的雙唇格外的紅。再加上他身上有一種歐洲貴族的氣質——拒人於千裏之外的高傲……他一出現,會讓人立刻聯想到一種非常性感的生物——帥的要命的吸血鬼。
“it wont be easy……”(那並不容易……)
歌聲一起,沫沫激動地站起來。
這才叫音樂,這才叫歌聲,空靈高遠,響徹在人的心靈深處。
她閉上眼睛,用心靈去傾聽。
這種時刻,誰要敢發出一點聲音,她絕對跟人家拚命,好在沒有!
當他唱到。“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 the truth is i never left you. ”(阿根廷,別為我哭泣!事實上,我從未離開過你。)
那高亢又憂傷的聲音仿佛一個人從內心深處嘶喊出的深情。
沫沫感傷得流下眼淚。
無可否認,她深深愛上了他的歌聲,愛得無法自拔。
歌剛一唱完,誠就離開了。
沫沫用盡全力擠到最前麵,也沒有獲得誠的一個目光……
*********************************************************************
party結束後,沫沫在家裏哼歌哼了一個晚上,激動的心情始終沒法平複。
安諾寒給她打電話的時候,她還沉浸在歌聲中。
她根本不給安諾寒說話的機會,一個勁不遺餘力地在他麵前形容著誠的歌聲有多麽動人,幾乎所有她能想到的形容美的詞彙她都用上了,還是覺得不足以表達出她的感受。
在她嘮叨了半個多小時後,一向有耐心的安諾寒再也無法繼續忍耐了。“‘空靈’這個詞你已經說了十幾遍了,你到底想跟我表達什麽?我明天要做報告,沒有時間再聽你反覆說一個詞。”
“我……”她被安諾寒的語氣嚇到了。“對不起,我不知道你有報告。”
他似乎感覺到自己的語氣有點過分,稍微緩和一下。“沒關係。周末快到了,你有什麽打算?”
“我想去跟誠學音樂,你說他會不會願意教我?”
他沉默了近半分鍾,才說:“隻要你有誠意,他會的。”
“如果他不教我呢?”
他又停頓了好久,估計是在思考。“你可以唱歌給他聽,你的歌聲一定能打動他。”
“好!”她擔心安諾寒煩她,壓下還想跟他囉嗦幾句的欲望,說:“那你忙吧,明天再聊!”
他立刻掛了電話,連拜拜都沒跟她說。
沫沫吐吐舌頭,看來他是真的不耐煩了。
……
第 14 章
經過打聽,沫沫得知誠是一個音樂學院的學生,每周隻有三天在酒吧裏唱歌,而且隻唱一首,時間剛好是她每日練舞蹈的時間段。
她舞蹈也不練了,放了學就和學姐蘇越跑去酒吧聽誠唱歌。
誠的歌聲越聽越美,無論是哪種語言的歌曲,被他偏中性的嗓音唱出來,都能讓沫沫有種心靈深處的共鳴,有時她還會感覺自己的心都被他的歌喉撕成一片一片!
有一次,誠要走的時候,她擠過人群,追上去和他說:“對不起,打擾你下。我叫韓沫……”
誠視若無睹地從她身邊走過去。
糾纏人的功夫她絕對是爐火純青。
她追上去,拉住他的衣袖。“我沒別的意思,我想跟你學唱歌!”
他一下甩開她,一身不容侵犯的高貴。
她還要再說話,他已經走了。
見誠走遠,她大聲唱起那首“阿根廷,別為我哭泣”。
可惜誠僅僅看了她一眼而已,除此之外沒有任何反應。
沫沫失落地走出酒吧,路上安諾寒又給她電話。
她接起來,聲音完全沒有一絲生氣。“小安哥哥。”
“怎麽了?心情不好?”他馬上敏銳地察覺到。
“誠根本不理我,我唱歌給他聽,他連看都不屑看我一眼。一定是我唱的太難聽,我的歌聲對他來說根本不堪入耳。”
“你想學音樂可以去考音樂學院,那裏有很多有才華的老師。”
“可我隻愛他的歌聲,我隻想跟他學。”
安諾寒又沉默了很久才說話。“你試試用錢吧。你跟他說你可以付學費,多少錢都無所謂。”
“他看上去不是那樣的人吶。”
“不試試怎麽知道不行?”
既然他願意在酒吧駐唱,應該也不是視金錢如糞土的人。她決定試一試。“好吧。”
兩天後,沫沫又去找誠,她追著他說:“我可以付學費給你,多少錢都無所謂。”
誠站住。
她欣喜地跟上去。
誠迴頭看她一眼,那一眼格外冰寒:“不是什麽東西都可以用錢買!”
她意識到她說錯話,收迴已經太遲。
……
連續半個月,安諾寒的電話越來越少,聊得時間也越來越短。
沫沫知道他為了畢業,總是通宵達旦地寫論文,她不忍心打擾他,他也根本沒有時間關心她的生活,更沒有心思參與她拜師學藝的“偉大事業”。
她多少有點被冷落的悲涼,但一想起安諾寒畢業之後就會迴到她身邊,與她朝夕相對,她悲涼的心情又轉化為無盡的期待。
至於她拜師學藝的偉大事業,不提也罷,一把辛酸史。
她一有機會就去找誠,唱歌給他聽。
誠仍舊不看她,不過停留的時間越來越久。
有一天,沫沫冥思苦想出一個好辦法。她包下酒吧的全場,空寂的酒吧裏,她為他彈了一曲從八歲開始學的鋼琴曲《命運》,那是她背著安諾寒偷偷學的,為了有一天學成之後,給他一個驚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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