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然然連著古代陋習係列看了三期,這是最後一個視頻。


    (視頻一開始就放了數張圖片,外表都是看著平平無奇的塔,看著黑白照片卻有股悲涼氣息,旁邊用白字備注:嬰兒塔)


    【清朝中後期,有了專門收納丟棄嬰兒的嬰兒塔。嬰兒塔形製各異,有的是單獨的塔形建築,有的是建築群,有的是在鄉間田野中的小亭子。嬰兒塔的形狀像個小塔,上麵會有一個小洞,裏麵是專門用來投放嬰兒的屍體或骨灰的地方。在塔的旁邊,有的會擺放著一些籃子,它們是曾經用來裝棄嬰的。簡言之,嬰兒塔是一個專門用來處理死嬰的地方,裏麵的嬰兒也基本是女嬰。 】


    <棄嬰塔裏無男嬰,學堂之中無羅裙 >


    <已經開始生氣了>


    <人啊越虧欠什麽,越怕什麽。怪不得鬼嬰是恐怖故事>


    [秦始皇二十九年長公子扶蘇:周時便是將“慈幼”放在社會救濟之首,不曾想到清時“棄嬰”會變本加厲]


    [宋神宗·趙頊:唉]


    [宋熙寧二年蘇軾:應建立慈善組織,組織救兒,而不是專建塔殺嬰]


    【許多剛出生的女嬰,在還沒有世界意識時便被各種方法殺死,或扔河中池塘裏、或捂被子裏。甚至於有的父母為了下胎生兒子會把水燒開,將自己的女兒活活燙死後沉入江中,使其永世不得轉生;有的會把女兒扔進糞桶,讓其在髒汙中耗盡生命;有的會把女兒埋在馬路下麵,讓過往行人踐踏屍骨。他們認為這樣殺死女兒,她就再不敢投胎自己家了。】


    <這tm還是人???[嘔]>


    <這些不配稱為人,下地獄吧>


    <永世不得轉生的是你們!!![哭]>


    [宋仁宗·趙禎:不配!根本不配稱為父母!!!]


    [宋熙寧二年黃州人王天麟:在黃州本地多有淹殺初生嬰兒的惡習]


    [明萬曆七年江西人郭子章:本地的人最愛溺女,已成風氣。即使朝廷多次多有禁止仍不能絕]


    【殺嬰、棄嬰自古便有,到了宋代逐漸演變成殺嬰習俗——“生子不舉”。就是生了孩子不養育,把嬰兒溺死或扔掉。蘇東坡在被貶期間就曾見過不少殺嬰事件。一個姓石的貧農,已經殺了兩個嬰兒。一年夏天,他的妻子生了四胞胎,他親手把妻子和嬰兒都殺了。蘇軾認為,沒人性的溺嬰暴行,應當予以遏製。於是給朱壽昌寫信希望能將“故殺子孫,徒二年”的法律推行到鄂州各縣之中,警醒百姓殺嬰是要判刑的。然,就算宋朝統治者做了不少應對措施,出台了各種法令禁止殺嬰、設立專門的慈幼機構,也未能改變社會殺嬰現狀。到了明代,在浙東地區還有溺頭女嬰以利生男的習俗。】


    <棄嬰,因為養不活。棄女嬰多,因為重男輕女,因為傳宗接代,因為勞動力......>


    <那個年代的四胞胎啊,草,還是人嗎?妻子都殺......>


    <宋朝好像還有人頭稅,養不活>


    <古人不避孕,女的真的好慘,生生生>


    [武周女帝·武曌:其根本原因還是在於窮困]


    [唐會昌二年宰相李德裕:養病坊再多,也救治不完那麽多嬰兒]


    [宋熙寧二年蘇軾:真沒有解決辦法了嗎...]


    [明嘉靖二十六年徐階:南方盛行溺嬰,唉,難,難,難]


    【為什麽溺嬰?


    貧窮


    賦稅壓得百姓喘不過氣。漢武帝時期,孩子生下來三歲就要開始交人頭稅,為了逃避賦稅也出現殺嬰現象。宋朝在收稅方麵竭盡所能的榨取。嫁女高昂的嫁妝。於是不僅窮人要淹死嬰兒,富人也跟著淹死女嬰。明人控製家庭人口,有的地方隻願生兩個孩子,多了就淹死。明成化年間曾製定過《禁約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然,明代溺嬰已經導致男女性別比例失衡,男多女少。】


    <宋朝的各種雜稅是真的多,他們自己都說“本朝兩稅之數,視唐增至七倍”。[裂開]>


    <如果說養了幾個女孩後免除徭役,會不會殺嬰會少些?>


    <還別說明朝嘉靖時期有個地方官就是這樣做的,情況是好些了,但治不了本>


    [漢武帝·劉徹:!!![驚訝]]


    [宋寶元元年人:苛捐雜稅何其多,能養活兒子很不容易了...]


    [明嘉靖二十六年益陽知縣劉激:唉,百姓多有重男輕女思想,唯有給予好處才會願意養]


    【古代各朝各代的救治機構


    周朝將“慈幼”放在社會福利救濟之首,從西周至秦漢,在儒家文化的影響下,慈幼恤孤慢慢形成了一種“官方為主,民間為輔”的發展模式,並一直延續。但慈幼恤孤多數停留在官方頒行政策或舉辦間歇性的濟賜救助活動,以及民間的士紳官員、家族團體等發善心進行的就近救濟這樣的層麵上。


    武則天長安年間,佛風盛行,出現了受官府監督,由寺院經營的悲田養病坊。宋代,形成專門的慈幼恤孤機構,儒家仁義學說的影響日益加深,在地方官員的倡導下,南宋的慈幼機構紛紛在各地建立起來,朝廷下令在臨安府創立慈幼局,動用中央的力量緩解棄嬰問題。


    元明時期,停滯不前。明末清初,地方士紳積極參與行善,承擔起教化社會的使命。在地方的強力推進下,自雍正二年起,官方對民間慈幼事業的支持力度便逐漸變大,慈幼機構改善了底層、嬰兒的生存環境。】


    <儒家思想隻能約束朝廷、約束受儒家思想的士紳,約束不到社會底層人>


    <底層人多數人隻想有口飯吃,活著就行...愚昧、無知...>


    <明朝,讓我驚訝的是地方鄉紳還會做這些事>


    <好名聲誰不想要>


    [宋神宗·趙禎:雖然南宋的做法也不會根治,但是你們南宋的能不能把做法詳細發一發]


    [明洪武帝·朱元璋:不好解決]


    [明成化三年人:我輩讀書人,理當為國分憂,教化百姓]


    【溺嬰形成的衍生風俗


    ——童養媳


    清朝人想了個辦法,在江南士紳的推動下流行起了“童養媳”。賣去夫家養育,待長大後成親圓房,男方既省下了錢財,又得了一個勞動力,女方也免於被殺害。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貧窮者生養、嫁娶的困頓,生育女兒的家庭不用擔心無力撫養,生育兒子的家庭不用擔憂日後沒有能力娶親。這對減少溺女現象起到一定作用。可惜,童養媳家庭地位很低,沒有人身自由,與買來的婢女差不多,不僅需承擔繁重的家務勞作還會被夫家當成財產賣出。這也是以一種陋習抑製另一種陋習,並不是禁止溺嬰陋習的良方妙策。】


    < 前麵有人說清朝殺嬰是巔峰,我覺得不一定,清朝就是離我們太近了,各種資料比較好找,其他朝代若是找到完整的資料,應該很恐怖>


    <惡鬼在人間>


    <荒誕現實>


    <所以...沒有被溺死的,最後的命運也不過如此嗎...>


    <翻開曆史一看,全寫著“吃人”>


    [漢武帝·劉徹:光幕將此事放出,是有解決辦法了嗎]


    [唐太宗·李世民:一旦形成社會習慣,朝廷很難做到完全禁止]


    [武周太平公主:慈幼機構當大力發展,溺嬰得靠朝廷和地方共同幫扶,要想除掉百姓的思想,最快方法還是提高女性地位]


    [宋太祖·趙匡胤:要想根治唯有解決百姓最缺的東西]


    趙匡胤的話讓光幕上許多評論的人停止了,百姓缺什麽?錢。百姓想要什麽?活,好好活。


    [明洪武帝·朱元璋:對於百姓應恩威並施,一麵給予好處一麵法律嚴規]


    ......


    各朝其實都有下令禁止此類事件的發生,但陽奉陰違者眾多。


    係統999看了眼自己的能量,嗯,原來已經攢了很多了。哼,真當本係統是擺設嗎?


    迷迷糊糊間李然然聽到有人問那些做了惡事的人應該是什麽下場?李然然本能迴答:“當然是要讓他也經曆一遍自己做的惡事啊!”


    於是係統999將在光幕前的所有人掃視完畢後,對支持裹腳、冥婚、人殉、溺嬰的人甚至是現在還在作惡的人,下決心懲罰他們——惡事重複經曆。


    支持或讓別人裹腳的人,他們被係統999強製終身裹腳,其疼痛度會是女子裹腳的十倍。


    悄悄使用活女冥婚的,他們會被係統999強製帶進棺材裏,活埋。


    進行人殉的會被係統999開天眼,讓他們無時無刻都看到麵目青黑、兇神惡煞的鬼,身體經曆百變淩遲之感後,吊死。


    溺嬰的會被係統999強製帶著走到河邊讓他們也經曆一遍溺水之感,僥幸沒死的人會看到自己曾溺斃的嬰兒怨氣衝天的在自己身邊飄著,不論男女都再不會有孩子,係統999想了想還給他們貼了厄運符,未來非死也是半殘。


    之前或許還有人認為光幕真是個“玩意兒”,並非“神物”,現在發生的怪事卻讓眾人真的心生敬畏。


    那些以為光幕中看不中用的人再也不敢陽奉陰違了,光幕是有神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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