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尚文醒來時,又一次發現自己正在大牢裏,隻是這一次,沒有了提審他的官員,也不是他所認識的幽州大牢。他在一片混沌中根本摸不清狀況,在天牢之中不分晝夜地度過光陰,有人按時送飯送水,甚至還有一盞火苗隻有豆粒兒大小的油燈,擺在牢房的之外。沒有人和他說話,沒有人告訴他到底發生了什麽。


    被抓來之前,他正在那間小小的別院中,用外孫女的胎發製作毛筆,這是他一生中做的第三支胎毛筆。殘存的記憶隻記得來人氣勢洶洶,掀翻了桌案,劃傷了他的胳膊,弄了一地淩亂——


    楊尚文沒有深究到底是什麽人,為了什麽把自己抓進這重重密牢之中。他實在是累了,不願多想。說到底,不用多想,已經沒有太多遺憾讓他還有多想的心思了。或者說,隻有一個原因,可以再把他和繁雜瑣事連接起來——


    如今唯一的不確定,楊楓靈,隻有楊楓靈。


    他緩緩從腰間解下筆袋來,取出其中兩支細竹胎毛筆,輕輕歎了口氣,又摸到了一撮柔軟的毛發,頓時寬慰了許多:外孫的胎發還在。這是人生僅有的一次自然發鋒,實在是彌足珍貴。


    楓靈寫下的第一個楊字,用的就是她的胎發製成的毛筆。曹若冰離開他將近二十年,留給他唯一的念想,是她的胎毛筆。


    心念於此,他便借著那點遠遠的豆粒兒大小的光亮,把飲用的水省下來,繼續著自己的活計,將那支胎毛筆完成。


    不知過了多長時間,一支細小的胎毛筆總算做好了。他把它裝進筆袋裏,終於倚靠著陰濕的牆壁,滿意地舒了口氣。


    突然就想起了過去二十年裏的點點滴滴,他看著小小的楓靈從牙牙學語到蹣跚學步,從寫下第一個字到出口成章,從活潑靈動到沉靜好思。從單純明淨的嬰孩,到曆經世事的女人。


    嗬,總不能再給她添亂。想著想著,他摸出藏在腰帶裏的短匕——


    “嘿,老頭,”牢房外的陰暗角落處突然傳來了一聲女子的輕笑,“你忙活了半天是在做什麽呢?”


    楊尚文一驚,眯起眼睛朝著那陰暗處看了過去,一個白色人形搖著折扇走出陰影,到了牢房近前,豆粒兒大的火光隻能看得清她身形,卻看不清她的模樣。


    “你是誰?”楊尚文疑惑。


    那人搖了搖扇子,蹲下【】身子,火光從她頭頂傾瀉而下,照出了她柔和微笑著的漂亮容顏。她似乎是略帶思考地望向楊尚文:“嗯,我不知道該怎麽和你介紹自己,不如你先向我介紹介紹你?”


    楊尚文閉上眼:“楊某身陷囹圄,姑娘站在牢門之外,怎麽會不知道我是誰?”說著,手裏的短匕握得緊了些。


    那人笑了,起身打開了牢門,進到牢房裏麵,到了楊尚文跟前:“老頭,匕首不是玩具,你適合做毛筆,可不適合拿刀。你若是就這麽自盡了,楊楓靈可得哭死。”


    楊尚文雙眼遽然睜開,看向麵前那人,壓著聲音問道:“你——你究竟是什麽人?”


    憐箏又一次蹲下【】身子,單膝跪在潮濕肮髒的草鋪之上,定定直視楊尚文的雙眼:“說到底,我還沒有給她一紙休書,老頭——我是你女兒的相公。”


    ……


    吏部尚書秦聖清府上,一道深藍身影無聲掠過,落在庭院正中。


    曹若冰聞聲而出,見到葉寂然,大吃一驚,挑眉道:“師兄,你怎麽來了?”


    秦聖清匆忙趕到曹若冰身後,見到葉寂然,隻記得似乎是在憐箏公主身後見過,卻一向沒什麽交情,不由得摸不著頭腦。


    葉寂然伸手一擲,曹若冰眼疾手快地將飛來物品接過。定睛一看,卻是一個筆袋,內裏裝了兩支細竹毛筆,一支擇筆較粗的,顯然是新做出來的。她立刻認出了這是父親楊尚文隨身物品,頓時眼眶一熱。


    “他沒事,隻是出城還有些難度,要等易容。”葉寂然聲音清冷,沒帶多少感情。曹若冰卻知道,這差不多是他的極致了。


    葉寂然視線掃過曹若冰,越過她肩頭看見了秦聖清,冷聲道:“秦尚書,公主有事相求。她要你引出楊楓靈——”他停了一下,補充道,“在皇上引出她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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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楓靈和惜琴二人沒有幾日就到了洛陽,她們沒有住客棧,而是定下了城郊的一處小院落腳,又過了幾日見沒什麽異常才進了城。沒到二月初十,沒確定楊尚文是否好好地為人所挾,終究是不能夠輕舉妄動。


    幾日行程叫楓靈清醒了不少,路上也一直思考楊尚文的事,寢食難安,消瘦了好些。惜琴知道,更令楓靈難過的不是楊尚文被抓這一事實,而是齊恆逼她出來的用心。


    鳥盡弓藏,兔死狗烹,自古而今,都是逃不脫的慣例,更何況這是個不能為自己所用的國之利器。


    劫天牢的事情楓靈不是沒做過,隻是沒成功。失敗一次,她便不會再嚐試第二次。所幸,楊悟民雖死,楊楓靈的門路還是有的。


    譬如,秦聖清。


    進城之日恰逢龍抬頭,楓靈和惜琴二人常服易容,扮作尋常女子,倒是沒那麽惹人注目。


    自洛陽成了帝都,更繁華了許多。故地重遊,二人心中多少有些感慨。


    洛陽城中不時有樂隊敲鑼打鼓地經過,初時楓靈隻道是龍抬頭的慶祝,正打算路過時被惜琴拽住了衣角——“喏,你看,那個秦尚書府,是不是秦聖清府上?”


    楓靈駐足,看見諸多樂隊都拉著橫幅——“秦尚書府征名”。楓靈不解其意,卻是上了心,想當今隻有一個秦尚書,定是秦聖清無疑。


    她攔住幾個路人打聽,隻知道已經如是好幾日,具體也說不清楚,便被指路指向了城中酒樓——來福樓。想這來福樓的老板也是靈光,遷都之後,居然也在新都洛陽開了一家來福樓,仍是要搶這京城第一酒樓的名號。


    來福樓對麵的影壁牆上貼著喜榜,周遭圍了不少人。


    “諾,這上麵說了,秦尚書邀請了不少大儒,說要給女兒取別號,可一直沒有稱心的。便在來福樓設席,擺擂征名十日。秦尚書家的小姐要過百日,二月初七就要在秦府開席。”


    “別號,乖乖,那是個啥?聽說他家女兒不是叫什麽念伊麽?”


    “大概就是個小名什麽的吧……”


    “此言差矣,別號乃文人雅事,曩者太白號青蓮,李清照號易安——”


    “嘟,少泛酸,我看,多半是嫉妒左丞相家的少爺被皇上賜名,才弄這麽一出,嘩眾取寵,順便厚著臉皮等皇上賜名字吧!”


    “一個尚書郎嫉妒左相幹啥!”


    “噓,秦尚書的丈人可是右相呢……曹相爺長子二十大幾了至今未曾婚娶,就指著這個外孫女兒在皇上麵前討恩榮啦!”


    “說是當天要給秦家小姐開筆寫字,可笑了,一個三個多月的女娃娃,會寫個什麽字?”


    “難道是神童?”


    “欸,說是用胎毛筆寫字,鬼畫符吧,也就是討個吉祥。說到底,為人父母,一片舐犢之心咯。”


    七嘴八舌說什麽的都有,楓靈擠上前去,抬頭望向喜榜,細細讀了一遍,才算是弄明白秦聖清在來福樓設宴十日,為女兒秦念伊征號,好討個彩頭,以便將來女兒長成個才貌雙絕的奇女子,冠蓋京華,文動天下。


    楓靈定定看著喜榜上那女嬰的名字,念伊。好憂傷的名字。


    “一個女孩要那麽多文采做什麽?難道還能考狀元做大官?女狀元?嗬,要是被皇上看中招去做駙馬可就不好嘍……”


    “這你就不懂了,才女,有才的美女比普通的美女更容易出名呢,就好像幾年前幽州太守家的千金……”


    “噓,那個都死了好幾年了,你不知道幽州太守過幾天就要行刑了嗎,還亂說……”


    議論紛紛,仍是未絕。字字句句,觸著楓靈敏感的心思。


    喜榜旁邊站著穿著家丁府的秦府下人,擺著筆墨,還有一支放在匣中盛放的細竹毛筆。


    楓靈的目光如被磁石牢牢吸住了一般,定定聚向那細竹毛筆,心頭一動,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拿,卻被人攔住了。


    “欸,無知村婦不要亂動文墨,這是秦大人用來給大小姐征號的,寫了名號讓秦大人過目覺得尚可的,才能入席吃酒。”家丁怒氣衝衝,趾高氣揚。


    楓靈沒有生氣,平靜指著那細竹毛筆:“那隻細竹毛筆是什麽?”


    “這是我家小姐的胎毛筆,秦大人吩咐放在這裏收集書生靈氣的。”


    “胎毛筆”三個字一出,楓靈一怔,旋即心下恍然。她思忖一陣,挑眼笑道:“那讓我寫個號可好?”


    見麵前這個容貌普通的婦人眼中放光,家丁也是一愣,蹙眉道:“你也會寫字?這頓酒可不是那麽容易吃的,寫完後需在那‘來福樓’外邊兒等候,我家大人親自審過後覺得不俗才會邀請入席。”


    楓靈提過毛筆,略一沉思,提筆運力,在紙上寫下了兩個字,隨後領了號牌,在來福樓外臨時搭起的帳篷等候,卻沒料到那臨時搭建的涼棚裏居然排了百十來號人,都是想和秦尚書攀上關係的讀書人。


    再看看自己的號牌,明顯已經是千名之後,楓靈不覺搖了搖頭:見此番日薄西山光景,看來今日是叫不到自己了——不過,她也沒打算老老實實排隊。


    秦聖清是在找她,她可以肯定,隻是不知道他找她的用意,對她來說是好是壞。至少篤定了一件事,很多人知道,自己一定會來京城。


    惜琴見她眉頭緊鎖,便詢問怎麽迴事,楓靈沒有細講,隻是牽著惜琴的手,默然離開了來福樓。


    她三歲的時候攥著與方才見到的那支筆一模一樣的毛筆蘸水在桌麵上寫下了第一個“楊”字,把楊尚文樂得合不攏嘴,張開雙臂,把幼小的自己攬進寬闊溫暖的懷抱連連誇讚。父親歡喜的模樣刻入印象,即使十幾年過去,楓靈依然記得真真切切。


    她這才意識到,二十年短暫生命裏,世事繁冗,或是激蕩或是平淡,但最後留在自己心頭,揮不去、忘不掉的,隻是和那麽幾個人相關的樁樁件件。


    ……


    秦聖清向盛德帝告了年假,日日守在來福樓二樓包間之中,幾日間看了數千個名字,早已經頭昏腦脹,精神不濟。好名字自然不少,英姿颯爽的有,超凡出世的有,旖旎綺麗的,也有。


    可沒有他想要的。


    酉時方過,右相曹慶自尚書台出來乘轎到了來福樓,來看望“不務正業”的女婿。他是喜歡韜光隱晦的人,對女婿這興師動眾的行徑本是不喜歡,可也沒打算幹涉。他是文人,文人骨子裏都有那麽幾分清高傲骨,也有幾分追名逐譽。皇帝給濮曆沐長子賜名的事也確是令他耿耿於懷,曹家一門出了兩個狀元一個榜眼,他為相十幾年光陰,不管怎麽說,都是比濮家更有資格得聖上眷顧的。


    見到秦聖清時,曹慶一時錯愕,沒想到短短幾日間那個清俊的青年居然胡茬滿麵,一副形容銷毀的落魄模樣,不覺皺了眉:“聖清,舐犢情深雖是人倫天性,總不至於比你科舉考試讀聖賢書還要辛勞吧!”


    秦聖清一怔,忙向嶽父請安:“嶽丈大人,小婿隻是著急了些而已。”


    曹慶不滿:“看來我是要訓訓若冰,怎麽可以如此胡鬧,畢竟是個女兒,哪裏用得著興師動眾至此。”


    “嶽丈不要責怪若冰,這也是小婿自己的意思——實在是名字太多,挑花了眼,才沒顧得上收拾自己,嶽丈大人請坐用茶,小婿這就去洗漱一下。”


    “慢著,”曹慶攔住了他,“你看看此時是什麽時辰了?迴去再洗漱吧,我許久沒有見到若冰了,今日去你府上用晚膳。”


    “這——”秦聖清麵露難色,考量一陣,點了點頭,“好,那小婿把東西收拾了和嶽丈一同迴府。”


    他吩咐了跑堂把廢棄的名字統統扔掉,自己到了新送來的一摞名字前,隨意地翻了幾翻,忽的瞥見一個名字,手形停在空中,不動了。


    曹慶見女婿背對著自己,半晌沒有動靜,不覺奇怪,皺眉走上前去:“怎麽?看到喜歡的名字了?”


    他眯起昏花的眼,仔細瞧向那潔白的生宣,巴掌大小的紙上寫著兩個字,顏楷的兩個字:


    “英華”。


    字寫得漂亮,瀟灑端正,略帶秀氣,曹慶道:“淮南子有言:智過萬人者謂之英。含英咀華,春華秋實,確實是個不錯的號——不過,是不是有些俗了?”


    秦聖清死死盯向那兩個字,搖了搖頭:“不,不俗,不俗,‘秋菊春蘭,英華靡絕’。嶽丈大人,小婿以為,這兩個字甚妙,既是說花木,也是說人精。最符合女兒家特質,寓意也好,比其他咬文嚼字、搬弄辭藻要真實得多。”


    曹慶一愣,撫掌笑道:“你是她父親,此事又是你要做的,自然是聽你的。”


    秦聖清忙停了拾掇,命人去將那寫了“英華”的人請進來福樓。未幾,下人迴稟,說寫了這兩個字的人,已經走了。


    秦聖清麵色不變,拉過一個小廝耳語幾句,命他進宮送信。


    信是送到憐箏公主宮中的,信上隻有三個字:她來了。


    【第四章·入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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