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長白小白調取了皮少五失蹤案的卷宗後,光緒三十三年的檔案箱便悄然失蹤。莫李家早就隱隱認為皮少五失蹤案與二十年前莫大剛和李平經辦的無名屍案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他更是早就察覺,教子胡同這宗兇殺案蹊蹺詭異,背後一定有著複雜的隱情,更是可能隱藏著背後黑手。所以,莫李家已經認定,這偷箱子之人的目標就是二十年前那宗無名屍案的卷宗檔案,必定是有人想掩蓋什麽才盜走了檔案。
但是現在,莫李家手中卻拿著那份二十年前無名屍案的卷宗,一張泛著暗黃色,斑駁不堪的紙上,清楚無疑地寫著:無名遺屍案檔,光緒三十三年,癸卯月,甲申日。莫李家端詳著眼前的卷宗,心中不禁驚詫道:這份無名屍案的卷宗並未丟失,難道他的判斷錯了嗎?偷盜箱子的人並不是想偷盜這份檔案,那他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莫李家迫不及待地扯開了檔案的封袋,檔案的記錄如同皮少五失蹤一案的記錄一般,寥寥數字,粗糙簡陋。
光緒三十三年,癸卯月,甲申日,巡夜人於針眼兒胡同發現男屍一具,經查為直隸保定府商戶,名胡坤,酗酒過度,斃亡。
莫李家看到針眼兒胡同幾個字後,驟然一驚,關於這個地名,他似乎有些印象。
他低頭沉思片刻後,不由得眼前一亮,他想起來這針眼兒胡同正是皮姓屠戶慘案案發之地。時間也正是二十年前,又是二十年前,屠戶慘案,皮少五失蹤,無名屍,全是案發於二十年前,而且全是疑點重重的懸案,這光緒三十三年還真是熱鬧呀。
莫李家將卷宗遞到白小白的手裏,有些灰敗地說:“看來這無名屍案已經有了定論,與皮少五失蹤或許沒有瓜葛,難道是我們的判斷錯了嗎?這偷箱子的人到底想要隱瞞什麽呢?”。
白小白接過卷宗上下端詳了一番,說道:“處長,這份卷宗有點奇怪呀”。
莫李家一愣,問道:“白探長此話怎講?”。
白小白指著卷宗說:“這卷宗最後的經辦官差簽字有些怪異”。
莫李家掃了一眼檔案下側的經辦官差簽字,墨跡雖然稍有褪色,但依舊能夠清楚地看到李平兩個字,莫李家問道:“這有何怪異之處?李捕頭的簽字清晰可見呀”。
白小白說:“這個案子在檔案匯集上登過記,經辦人確實是總捕頭李平。當年北平警局接管前朝檔案的時候,全都一一查對過,悉數登記造冊。我在調查皮少五失蹤案的時候,看到過這無名屍案的登記,處長可知道,匯集中對於這份檔案的經辦官差是如何記錄的?”。
“難道不是李平嗎?”。
白小白微微一笑說:“是李剛顯”。
“李剛顯,這又是什麽人?”。
“剛顯是李捕頭的字,匯集中的經辦官差既有李平,又有李剛顯。而這份無名屍案則記錄為李剛顯,說明當初造冊之時的原始檔案中的簽字應該是李剛顯。李捕頭故意用兩個名字簽署檔案,按理說是不符合規製的,但竟然全都歸檔了,其中必有緣由”。
莫李家接過卷宗,問道:“白探長確定此事?”。
白小白點了點頭說:“下屬初入警局便在檔案科供職,當年參與整理過這批檔案,這批檔案屬下全都過目經辦過,此事不會有誤”。
莫李家皺起眉頭嘀咕道:“難道有人作假調包”,然後便前後左右仔細查驗起手裏的紙張來,從紙張的質地,破舊的模樣來看似乎並沒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上麵的墨跡也像是年代久遠而呈現出了脫色的模樣。莫李家看了一番後對白小白說:“這份檔案從紙張和墨跡來看好像並沒有什麽異常之處,會不會是當年造冊時記錄有誤,誤將李平和李剛顯混淆了,或是一時走神,忽略了二個名字的差異,畢竟這是同一個人”。
白小白想了想說:“順天府的刑事檔案有嚴格的規定,每份檔案必須由領班的辦案官差簽字,而檔案內容則由記事局的專人草擬,草擬的人同樣必須簽字,隻有二人簽字周全後方可入檔”,白小白邊說邊挑揀了幾份檔案,湊到一起繼續說道:“也就是說,檔案的記錄內容和辦案官差是不同的,當初造冊時也是同時記錄了兩個姓名,應該不會有差池”。
莫李家看著白小白挑出的那幾份卷宗,上麵的記錄內容果然字跡不同,記錄人和辦案官差均有簽字,莫李家點了點頭說:“白探長的意思是,無名屍案的卷宗是被人調了包,可調包的人應該看過原始檔案,他為何要把“李剛顯”改成“李平”,匯集中早有記錄,這樣豈不是更容易暴露?”。
白小白想了想說道:“屬下認為,當年李捕頭以兩個名字簽字必然有他的道理”,白小白稍作猶豫,接著說:“當年整理造冊的時候,這批卷宗我都一一查閱過,屬下倒是認為,李捕頭簽的名字可能有些邏輯可尋”。
莫李家一愣,急問道:“白探長有何見解?”。
白小白從成堆的卷宗中撿了幾份出來,擺到莫李家的眼前說:“這些卷宗既有李平,又有李剛顯的簽押,處長看看這些卷宗的內容,是否有些不同”。
莫李家按照白小白所說,仔細查閱起手中的檔案,看了一陣後果然覺得有些異樣。莫李家將簽有李平之名的檔案和簽有李剛顯之名的檔案分開對照,一番瀏覽後便有些恍然大悟了,喃喃說道:“難道當年李捕頭是以案件是否定案完結為依據而簽押的嗎?”。
白小白湊到莫李家身邊說:“屬下當年整理檔案,對此頗為不解,便研究了李捕頭經辦的大量案件,偶然發現了此規律。對於那些已經定案完結的案子,李捕頭皆是以李平之名簽押,而那些未能偵破或是案件中尚存疑點的案子,李捕頭則是以李剛顯之名簽押”。
白小白說得好像挺有道理,莫李家轉身又拿起無名屍案的卷宗,說道:“如果照此分析,這份無名屍案的簽押是李平,依照卷宗內容來看,此案也已經查辦完畢,正常結案了。但白探長說匯集之上此案的簽押人是李剛顯,也就是說這份案件應該是個未決案才對”。
“屬下認為,這份檔案被人偷梁換柱了,而且調包的人顯然知道李捕頭的簽押習慣,他即改了內容,也隨著內容改了簽押,而匯集之上的簽押則很少有人留意,一來他可能也忽略了,二來可能是抱著僥幸的心理未做手腳,或者他根本就沒有能看到匯集”。
白小白一番話讓莫李家沉下了臉,白小白的分析和卷宗檔案的情況確像他所說的那樣,如果有人調換了卷宗,此人必是警察局的內鬼,而且對二十年前的無名屍案和順天府非常熟悉,他一定知道無名屍案的隱情。而讓他始終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調包的人為什麽要連同那隻木箱一起偷走。從偽造檔案的情況看,調包人一定是準備充分,事先一定經過周密的計劃,但卻不惜將光緒三十三年的卷宗悉數倒出,偷走了箱子,這樣定會引起懷疑。
所以,隻有一種可能,偷盜之人原先的計劃一定是將卷宗調包,用偽造的檔案代替真檔案,不過在調包檔案的時候,一定是臨時發現那隻箱子有什麽異常之處,不得已才冒著被發現的危險,將箱子也一並偷走了,這一定也出乎他的預料。
莫李家與白小白在昏暗的地下室中分析著眼前的情況,雖然是疑點重重,但莫李家已經隱隱的感覺到,二十年前皮少五的離奇失蹤,詭異的無名屍案,以及煤市口的兇殺案必定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甚至可能直接牽連到當年父親的死和李平的神秘失蹤,而這背後則恐怕隱藏著更多的隱情。
但是現在,莫李家手中卻拿著那份二十年前無名屍案的卷宗,一張泛著暗黃色,斑駁不堪的紙上,清楚無疑地寫著:無名遺屍案檔,光緒三十三年,癸卯月,甲申日。莫李家端詳著眼前的卷宗,心中不禁驚詫道:這份無名屍案的卷宗並未丟失,難道他的判斷錯了嗎?偷盜箱子的人並不是想偷盜這份檔案,那他的目的又是什麽呢?
莫李家迫不及待地扯開了檔案的封袋,檔案的記錄如同皮少五失蹤一案的記錄一般,寥寥數字,粗糙簡陋。
光緒三十三年,癸卯月,甲申日,巡夜人於針眼兒胡同發現男屍一具,經查為直隸保定府商戶,名胡坤,酗酒過度,斃亡。
莫李家看到針眼兒胡同幾個字後,驟然一驚,關於這個地名,他似乎有些印象。
他低頭沉思片刻後,不由得眼前一亮,他想起來這針眼兒胡同正是皮姓屠戶慘案案發之地。時間也正是二十年前,又是二十年前,屠戶慘案,皮少五失蹤,無名屍,全是案發於二十年前,而且全是疑點重重的懸案,這光緒三十三年還真是熱鬧呀。
莫李家將卷宗遞到白小白的手裏,有些灰敗地說:“看來這無名屍案已經有了定論,與皮少五失蹤或許沒有瓜葛,難道是我們的判斷錯了嗎?這偷箱子的人到底想要隱瞞什麽呢?”。
白小白接過卷宗上下端詳了一番,說道:“處長,這份卷宗有點奇怪呀”。
莫李家一愣,問道:“白探長此話怎講?”。
白小白指著卷宗說:“這卷宗最後的經辦官差簽字有些怪異”。
莫李家掃了一眼檔案下側的經辦官差簽字,墨跡雖然稍有褪色,但依舊能夠清楚地看到李平兩個字,莫李家問道:“這有何怪異之處?李捕頭的簽字清晰可見呀”。
白小白說:“這個案子在檔案匯集上登過記,經辦人確實是總捕頭李平。當年北平警局接管前朝檔案的時候,全都一一查對過,悉數登記造冊。我在調查皮少五失蹤案的時候,看到過這無名屍案的登記,處長可知道,匯集中對於這份檔案的經辦官差是如何記錄的?”。
“難道不是李平嗎?”。
白小白微微一笑說:“是李剛顯”。
“李剛顯,這又是什麽人?”。
“剛顯是李捕頭的字,匯集中的經辦官差既有李平,又有李剛顯。而這份無名屍案則記錄為李剛顯,說明當初造冊之時的原始檔案中的簽字應該是李剛顯。李捕頭故意用兩個名字簽署檔案,按理說是不符合規製的,但竟然全都歸檔了,其中必有緣由”。
莫李家接過卷宗,問道:“白探長確定此事?”。
白小白點了點頭說:“下屬初入警局便在檔案科供職,當年參與整理過這批檔案,這批檔案屬下全都過目經辦過,此事不會有誤”。
莫李家皺起眉頭嘀咕道:“難道有人作假調包”,然後便前後左右仔細查驗起手裏的紙張來,從紙張的質地,破舊的模樣來看似乎並沒有什麽不對勁的地方,上麵的墨跡也像是年代久遠而呈現出了脫色的模樣。莫李家看了一番後對白小白說:“這份檔案從紙張和墨跡來看好像並沒有什麽異常之處,會不會是當年造冊時記錄有誤,誤將李平和李剛顯混淆了,或是一時走神,忽略了二個名字的差異,畢竟這是同一個人”。
白小白想了想說:“順天府的刑事檔案有嚴格的規定,每份檔案必須由領班的辦案官差簽字,而檔案內容則由記事局的專人草擬,草擬的人同樣必須簽字,隻有二人簽字周全後方可入檔”,白小白邊說邊挑揀了幾份檔案,湊到一起繼續說道:“也就是說,檔案的記錄內容和辦案官差是不同的,當初造冊時也是同時記錄了兩個姓名,應該不會有差池”。
莫李家看著白小白挑出的那幾份卷宗,上麵的記錄內容果然字跡不同,記錄人和辦案官差均有簽字,莫李家點了點頭說:“白探長的意思是,無名屍案的卷宗是被人調了包,可調包的人應該看過原始檔案,他為何要把“李剛顯”改成“李平”,匯集中早有記錄,這樣豈不是更容易暴露?”。
白小白想了想說道:“屬下認為,當年李捕頭以兩個名字簽字必然有他的道理”,白小白稍作猶豫,接著說:“當年整理造冊的時候,這批卷宗我都一一查閱過,屬下倒是認為,李捕頭簽的名字可能有些邏輯可尋”。
莫李家一愣,急問道:“白探長有何見解?”。
白小白從成堆的卷宗中撿了幾份出來,擺到莫李家的眼前說:“這些卷宗既有李平,又有李剛顯的簽押,處長看看這些卷宗的內容,是否有些不同”。
莫李家按照白小白所說,仔細查閱起手中的檔案,看了一陣後果然覺得有些異樣。莫李家將簽有李平之名的檔案和簽有李剛顯之名的檔案分開對照,一番瀏覽後便有些恍然大悟了,喃喃說道:“難道當年李捕頭是以案件是否定案完結為依據而簽押的嗎?”。
白小白湊到莫李家身邊說:“屬下當年整理檔案,對此頗為不解,便研究了李捕頭經辦的大量案件,偶然發現了此規律。對於那些已經定案完結的案子,李捕頭皆是以李平之名簽押,而那些未能偵破或是案件中尚存疑點的案子,李捕頭則是以李剛顯之名簽押”。
白小白說得好像挺有道理,莫李家轉身又拿起無名屍案的卷宗,說道:“如果照此分析,這份無名屍案的簽押是李平,依照卷宗內容來看,此案也已經查辦完畢,正常結案了。但白探長說匯集之上此案的簽押人是李剛顯,也就是說這份案件應該是個未決案才對”。
“屬下認為,這份檔案被人偷梁換柱了,而且調包的人顯然知道李捕頭的簽押習慣,他即改了內容,也隨著內容改了簽押,而匯集之上的簽押則很少有人留意,一來他可能也忽略了,二來可能是抱著僥幸的心理未做手腳,或者他根本就沒有能看到匯集”。
白小白一番話讓莫李家沉下了臉,白小白的分析和卷宗檔案的情況確像他所說的那樣,如果有人調換了卷宗,此人必是警察局的內鬼,而且對二十年前的無名屍案和順天府非常熟悉,他一定知道無名屍案的隱情。而讓他始終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調包的人為什麽要連同那隻木箱一起偷走。從偽造檔案的情況看,調包人一定是準備充分,事先一定經過周密的計劃,但卻不惜將光緒三十三年的卷宗悉數倒出,偷走了箱子,這樣定會引起懷疑。
所以,隻有一種可能,偷盜之人原先的計劃一定是將卷宗調包,用偽造的檔案代替真檔案,不過在調包檔案的時候,一定是臨時發現那隻箱子有什麽異常之處,不得已才冒著被發現的危險,將箱子也一並偷走了,這一定也出乎他的預料。
莫李家與白小白在昏暗的地下室中分析著眼前的情況,雖然是疑點重重,但莫李家已經隱隱的感覺到,二十年前皮少五的離奇失蹤,詭異的無名屍案,以及煤市口的兇殺案必定有著千絲萬縷的聯係,甚至可能直接牽連到當年父親的死和李平的神秘失蹤,而這背後則恐怕隱藏著更多的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