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節
離婚後嫁給年代文大佬 作者:似伊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上一次好像還是在北京,才結婚的頭一年,把綿綿放在家裏,他和美雲去了老莫餐廳去吃西餐。
被捂著嘴的沈美雲,眨了眨眼,去看季長崢,她的眼睛特別漂亮,像是水洗一樣,幹淨清澈,黑白澄明。
“聽你的。”
她小聲道,張嘴的那一刻,一股熱氣哈在季長崢的手心,那一股酥酥麻麻,一直從手心傳到了心髒,讓季長崢的心都跟著漏了一拍。
他不自在的把手拿了下來,緊緊的拉著她,寬大的衣袖遮住了十指相扣的手。
沈美雲微微一頓,抬眼去看他。
季長崢無辜。
四目相對。
兩人都忍不住噗嗤一笑,旋即那笑聲就在安靜的街道上,傳出去好遠。
不知道笑了多久。
季長崢低聲道,“美雲,你不知道,我每次出學校的時候,看到這條街道上的年輕男女走在一起,我就會特別羨慕。”
“我在想,如果我家美雲也在我旁邊就好了,我也要領著她走這條浪漫的街道,帶她去中央大街看電影,出來後還要去老莫餐廳吃西餐。”
在和沈美雲分別的日子,季長崢想過無數次和她在一起的場景。
直到今天,終於實現了。
沈美雲聽到這,心尖上就好像是被羽毛給輕輕拂過一樣,她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她仰頭看著他,蒼茫的暮色下,季長崢眉眼深邃,俊美絕倫,尤其是低眸看著人的時候,那眼睛裏麵似乎藏著濃到化不開的深情。
“季長崢。”沈美雲輕聲喊他。
季長崢,“嗯?”
“我們去約會吧。”
約會這個詞太新,以至於季長崢一時半會沒反應過來,“約會?”
他咀嚼片刻。
“對。”沈美雲牽著他的手,走在中央大街的街道上,腳底下踩著的是整片花崗岩,整條街道上幹淨又自由奔放。
兩側的建築偏向西式,看起來時髦又洋氣,哪怕是到了傍晚,天快黑的這個點,還是有不少時髦的年輕人,手裏拿著照相機,對著這邊的建築就是一陣拍。
“打擾一下,我們可以給你們兩個拍個照嗎?”
一位年輕的女同誌,身穿一件紅色大衣,頭戴白色帽子,一雙眉毛描的又細又長,看起來就是一位極為摩登的女郎。
她突然走到沈美雲和季長崢麵前,問了一句。
沈美雲去看季長崢,季長崢的身份和普通人不一樣,所以她也不能確定季長崢到底能不能被拍照。
那女同誌以為是自己冒失了,當即解釋道,“我是看你們太登對了,所以想拍個照留念。”
男才女貌也不過為如此。
季長崢思索了下,“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你要把拍我們照片的這個膠卷給我。”
這算是什麽條件?
那女同誌一臉懵逼,心說,那膠卷裏麵還有自己的照片呢。
沈美雲在旁邊解釋了一句,“同誌,我和我愛人身份特殊不能隨便拍照,所以請你諒解一下,如果你願意把拍照的膠卷給我們,我們可以付給你膠卷外加拍照的費用,如果不行的話,那便拍不了。”
這下那個女同誌聽明白了。
“沒問題。”
“我這裏麵都是風景照,給你們也無妨,不過,確定不能把你們照片留給我一張嗎?”她拍照這麽久,還從未見過如此登對的一對。
沈美雲搖搖頭,“如果不是職業問題當然可以,但確實是不方便。”
“那算了。”
“好了。”林芳歌走到兩人麵前,指點他們找準位置拍照,“來來來,你們站在索菲亞教堂前麵。”
沈美雲當即便牽著季長崢過去。
林芳歌,“對對對。”她看向沈美雲,“同誌,你的照相感很好,就這樣往中間站,讓你愛人在離你近點。”
在林芳歌的指導下,季長崢很快擺放了一個閑散的姿態,他單手摟著沈美雲,沈美雲立在他肩旁,傍晚的寒風吹起頭發飛揚,她笑麵如花。
哢嚓哢嚓。
瘋狂按下的快門,發出一陣陣哢嚓聲,速度快到讓沈美雲都瞠目。
等拍完後,沈美雲走了過來,有些好奇地問道,“同誌,我瞧著你像是專業的照相師?”
她感覺林芳歌不管是指導拍照的姿勢,還是對方拿著照相機瘋狂摁快門的速度,都不像是一個門外漢。
林芳歌詫異了下,她將照相機收了起來,旋即這才笑著道,“對,我是哈市話劇團的指導攝像師。”
難怪一身氣質這般摩登。
沈美雲笑了笑,“真厲害。”
“不,我覺得你才厲害。”林芳歌朝著沈美雲豎起大拇指,“我拍了那麽多照片,但是你在我的相機下麵,是最為放鬆的一個。”
其他人多少都會有一種被聚焦的僵硬感,唯獨麵前的這個女同誌沒有。
要不是天賦異稟,要不就是經常拍照的人。
沈美雲以前確實經常拍照,她那個時候遇到了藝術照流行的年代,她不知道在裏麵花了多少錢,後來綿綿出生了,她為了記錄綿綿的成長。
手機的照片一度多到可怕的地步。
所以,對於鏡頭感她是已經熟練了,熟能生巧的地步。
所以,麵對林芳歌的話,沈美雲笑了笑,倒是沒接這個話題,而是從口袋裏麵摸了幾張毛票子出來,問她,“你買膠卷多少錢?”
她說了給錢就給錢,畢竟,也把對方其他照片也都買過來了。
林芳歌想了想,“我買膠卷就兩塊錢,你給兩塊就好了。”
沈美雲數了三塊過去,“兩塊錢膠卷費用,一塊錢的照相費。”算下來,比他們去照相館拍照還貴,不過也不一樣,畢竟,她拿到了底片,可以隨時都可以去衝洗。
林芳歌猶豫了下,沈美雲往她懷裏塞了下,“這是你應得的,沒什麽不好意思的。”
她能看出來,林芳歌還是未婚的小姑娘,麵皮薄。
“那我就收下了。”
林芳歌去看沈美雲,試探道,“我真收下了。”
沈美雲笑的溫和,“本來就是你勞動所得,你應該收。”
聽到這話,林芳歌頓時美滋滋道,“我在哈市103話劇團,你們以後有拍照的需求了,都可以找我。”
“我是攝像專業的學生,專業水平一流。”
沈美雲點了點頭。
“對了,你們要不要洗照片?我認識個老板可以當場給你洗出來。”
這感情好。
“那你幫我們帶路。”
林芳歌點了點頭,踩著小高跟鞋在前麵走,一路上把自己的消息賣個精光。
“我是滬市人,今年二十三了,跟著我老師一起來到了哈市103話劇團,鐵道戰你們看了嗎?就是我老師拍攝的,還有娘子軍也是他。”
“我是他的三弟子。”
“我以後的夢想就像我老師那樣,拍出和他一樣的電影來。”
沈美雲聽完,朝著她豎起大拇指,“厲害。”
林芳歌喜滋滋笑,“你是第一個沒說我是癡人說夢的人。”
“謝謝啊。”
她以前跟被人說,自己要像老師那樣拍電影,別人都笑她異想天開,畢竟,她就是一個剛畢業的學生。
她拍什麽?
這不是開玩笑嗎?
“你肯定會做到的。”
沈美雲笑眯眯地看著她,“林芳歌對嗎?你以後會是很出名的電影攝像師。”
“電影攝像師?”
林芳歌重複了一遍,“這個名字真好聽。”
“我喜歡。”
接著,她追著沈美雲問,“我以後真的會成為很出名的人嗎?”
沈美雲,“自然。”
她也是後麵才想起來,林芳歌這三個字的效應,在八九十年代的時候,她是絕對的票房保證。
因為她是攝影殺手,不管是一般還是醜,經過她的拍攝出來,不管是男女都會是一等一的美人。
這就是她的能力,而她後麵還自學了導演,至此,屬於林芳歌的時代開啟,一直到兩千年左右,被一代代新的導演,攝影師,以及電腦的衝擊下,她才慢慢退居幕後。
但是,她當年所拍的那些影片,一直被封為經典,值得無數人觀摩鑒賞。
沈美雲好像有一種天然的魔力,能夠鼓舞人心,讓林芳歌心裏的灰暗也跟著驅散了去。
“會嗎?”
她自己也不確定起來。
“會的。”
二十出頭的林芳歌還帶著稚嫩和天真,四十出頭的林芳歌已經是電影界的傳奇。
而她需要的是時間的打磨。
林芳歌默默的把沈美雲的話記在心裏麵,不知道過了多久,她走到了一家照相館麵前,那照相館門口掛著一張白石黑字的牌匾,向陽照相館。
“到了。”林芳歌朝著沈美雲和季長崢說道。
旋即輕車熟路的推門進去。
被捂著嘴的沈美雲,眨了眨眼,去看季長崢,她的眼睛特別漂亮,像是水洗一樣,幹淨清澈,黑白澄明。
“聽你的。”
她小聲道,張嘴的那一刻,一股熱氣哈在季長崢的手心,那一股酥酥麻麻,一直從手心傳到了心髒,讓季長崢的心都跟著漏了一拍。
他不自在的把手拿了下來,緊緊的拉著她,寬大的衣袖遮住了十指相扣的手。
沈美雲微微一頓,抬眼去看他。
季長崢無辜。
四目相對。
兩人都忍不住噗嗤一笑,旋即那笑聲就在安靜的街道上,傳出去好遠。
不知道笑了多久。
季長崢低聲道,“美雲,你不知道,我每次出學校的時候,看到這條街道上的年輕男女走在一起,我就會特別羨慕。”
“我在想,如果我家美雲也在我旁邊就好了,我也要領著她走這條浪漫的街道,帶她去中央大街看電影,出來後還要去老莫餐廳吃西餐。”
在和沈美雲分別的日子,季長崢想過無數次和她在一起的場景。
直到今天,終於實現了。
沈美雲聽到這,心尖上就好像是被羽毛給輕輕拂過一樣,她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她仰頭看著他,蒼茫的暮色下,季長崢眉眼深邃,俊美絕倫,尤其是低眸看著人的時候,那眼睛裏麵似乎藏著濃到化不開的深情。
“季長崢。”沈美雲輕聲喊他。
季長崢,“嗯?”
“我們去約會吧。”
約會這個詞太新,以至於季長崢一時半會沒反應過來,“約會?”
他咀嚼片刻。
“對。”沈美雲牽著他的手,走在中央大街的街道上,腳底下踩著的是整片花崗岩,整條街道上幹淨又自由奔放。
兩側的建築偏向西式,看起來時髦又洋氣,哪怕是到了傍晚,天快黑的這個點,還是有不少時髦的年輕人,手裏拿著照相機,對著這邊的建築就是一陣拍。
“打擾一下,我們可以給你們兩個拍個照嗎?”
一位年輕的女同誌,身穿一件紅色大衣,頭戴白色帽子,一雙眉毛描的又細又長,看起來就是一位極為摩登的女郎。
她突然走到沈美雲和季長崢麵前,問了一句。
沈美雲去看季長崢,季長崢的身份和普通人不一樣,所以她也不能確定季長崢到底能不能被拍照。
那女同誌以為是自己冒失了,當即解釋道,“我是看你們太登對了,所以想拍個照留念。”
男才女貌也不過為如此。
季長崢思索了下,“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你要把拍我們照片的這個膠卷給我。”
這算是什麽條件?
那女同誌一臉懵逼,心說,那膠卷裏麵還有自己的照片呢。
沈美雲在旁邊解釋了一句,“同誌,我和我愛人身份特殊不能隨便拍照,所以請你諒解一下,如果你願意把拍照的膠卷給我們,我們可以付給你膠卷外加拍照的費用,如果不行的話,那便拍不了。”
這下那個女同誌聽明白了。
“沒問題。”
“我這裏麵都是風景照,給你們也無妨,不過,確定不能把你們照片留給我一張嗎?”她拍照這麽久,還從未見過如此登對的一對。
沈美雲搖搖頭,“如果不是職業問題當然可以,但確實是不方便。”
“那算了。”
“好了。”林芳歌走到兩人麵前,指點他們找準位置拍照,“來來來,你們站在索菲亞教堂前麵。”
沈美雲當即便牽著季長崢過去。
林芳歌,“對對對。”她看向沈美雲,“同誌,你的照相感很好,就這樣往中間站,讓你愛人在離你近點。”
在林芳歌的指導下,季長崢很快擺放了一個閑散的姿態,他單手摟著沈美雲,沈美雲立在他肩旁,傍晚的寒風吹起頭發飛揚,她笑麵如花。
哢嚓哢嚓。
瘋狂按下的快門,發出一陣陣哢嚓聲,速度快到讓沈美雲都瞠目。
等拍完後,沈美雲走了過來,有些好奇地問道,“同誌,我瞧著你像是專業的照相師?”
她感覺林芳歌不管是指導拍照的姿勢,還是對方拿著照相機瘋狂摁快門的速度,都不像是一個門外漢。
林芳歌詫異了下,她將照相機收了起來,旋即這才笑著道,“對,我是哈市話劇團的指導攝像師。”
難怪一身氣質這般摩登。
沈美雲笑了笑,“真厲害。”
“不,我覺得你才厲害。”林芳歌朝著沈美雲豎起大拇指,“我拍了那麽多照片,但是你在我的相機下麵,是最為放鬆的一個。”
其他人多少都會有一種被聚焦的僵硬感,唯獨麵前的這個女同誌沒有。
要不是天賦異稟,要不就是經常拍照的人。
沈美雲以前確實經常拍照,她那個時候遇到了藝術照流行的年代,她不知道在裏麵花了多少錢,後來綿綿出生了,她為了記錄綿綿的成長。
手機的照片一度多到可怕的地步。
所以,對於鏡頭感她是已經熟練了,熟能生巧的地步。
所以,麵對林芳歌的話,沈美雲笑了笑,倒是沒接這個話題,而是從口袋裏麵摸了幾張毛票子出來,問她,“你買膠卷多少錢?”
她說了給錢就給錢,畢竟,也把對方其他照片也都買過來了。
林芳歌想了想,“我買膠卷就兩塊錢,你給兩塊就好了。”
沈美雲數了三塊過去,“兩塊錢膠卷費用,一塊錢的照相費。”算下來,比他們去照相館拍照還貴,不過也不一樣,畢竟,她拿到了底片,可以隨時都可以去衝洗。
林芳歌猶豫了下,沈美雲往她懷裏塞了下,“這是你應得的,沒什麽不好意思的。”
她能看出來,林芳歌還是未婚的小姑娘,麵皮薄。
“那我就收下了。”
林芳歌去看沈美雲,試探道,“我真收下了。”
沈美雲笑的溫和,“本來就是你勞動所得,你應該收。”
聽到這話,林芳歌頓時美滋滋道,“我在哈市103話劇團,你們以後有拍照的需求了,都可以找我。”
“我是攝像專業的學生,專業水平一流。”
沈美雲點了點頭。
“對了,你們要不要洗照片?我認識個老板可以當場給你洗出來。”
這感情好。
“那你幫我們帶路。”
林芳歌點了點頭,踩著小高跟鞋在前麵走,一路上把自己的消息賣個精光。
“我是滬市人,今年二十三了,跟著我老師一起來到了哈市103話劇團,鐵道戰你們看了嗎?就是我老師拍攝的,還有娘子軍也是他。”
“我是他的三弟子。”
“我以後的夢想就像我老師那樣,拍出和他一樣的電影來。”
沈美雲聽完,朝著她豎起大拇指,“厲害。”
林芳歌喜滋滋笑,“你是第一個沒說我是癡人說夢的人。”
“謝謝啊。”
她以前跟被人說,自己要像老師那樣拍電影,別人都笑她異想天開,畢竟,她就是一個剛畢業的學生。
她拍什麽?
這不是開玩笑嗎?
“你肯定會做到的。”
沈美雲笑眯眯地看著她,“林芳歌對嗎?你以後會是很出名的電影攝像師。”
“電影攝像師?”
林芳歌重複了一遍,“這個名字真好聽。”
“我喜歡。”
接著,她追著沈美雲問,“我以後真的會成為很出名的人嗎?”
沈美雲,“自然。”
她也是後麵才想起來,林芳歌這三個字的效應,在八九十年代的時候,她是絕對的票房保證。
因為她是攝影殺手,不管是一般還是醜,經過她的拍攝出來,不管是男女都會是一等一的美人。
這就是她的能力,而她後麵還自學了導演,至此,屬於林芳歌的時代開啟,一直到兩千年左右,被一代代新的導演,攝影師,以及電腦的衝擊下,她才慢慢退居幕後。
但是,她當年所拍的那些影片,一直被封為經典,值得無數人觀摩鑒賞。
沈美雲好像有一種天然的魔力,能夠鼓舞人心,讓林芳歌心裏的灰暗也跟著驅散了去。
“會嗎?”
她自己也不確定起來。
“會的。”
二十出頭的林芳歌還帶著稚嫩和天真,四十出頭的林芳歌已經是電影界的傳奇。
而她需要的是時間的打磨。
林芳歌默默的把沈美雲的話記在心裏麵,不知道過了多久,她走到了一家照相館麵前,那照相館門口掛著一張白石黑字的牌匾,向陽照相館。
“到了。”林芳歌朝著沈美雲和季長崢說道。
旋即輕車熟路的推門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