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85—今天一整天考試,所以沒空更新,我就先替代一下,明天再把內容改迴來
戰國是由分裂走向統一的社會大動蕩時代,各國統治者為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都實行“蓄士”、“養士”政策,造成了社會思想領域“百家爭鳴”盛況。由於戰國最大的特點是“戰”,戰爭成為各國的頭等大事,關係著國家的興衰存亡,所以不論哪個國家的統治者,不論哪個學派的代表人物,沒有不談及戰爭的,因而戰國時期的戰爭理論空前繁榮。戰國各學派的戰爭理論,雖因代表的階級、階層和政治集團不同而有所不同,但由於都產生在同一曆史時期,都是繼承前人與總結當時戰爭的實踐經驗,在哲學思想上又或多或少地具有一些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思想,在政治思想上又大都建立在“民本”主義基礎之上,所以在許多重要論點上,都和稍前的《孫子兵法》一脈相承。不過由於戰國軍隊的結構與編成、戰爭的規模與目的、作戰的方式與方法,都較春秋時期有了很大的發展,所以戰國的戰爭理論比《孫子兵法》也有了較大的發展。其中最主要和最具有代表性的發展,有以下幾個方麵。在戰爭觀上:一是對戰爭的性質有了新的認識。依據戰爭產生的直接原因,人們將戰爭區分為“義”與“不義”兩種不同性質的類型,支持“義戰”,反對“不義之戰”。認為“兵苟義,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義,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呂氏春秋·禁塞》);並提出“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商君書·畫策》),“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司馬法·仁本》)等的觀點。二是對戰爭與政治的關係有了新的認識,產生了與克勞塞維茨“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基本精神相類似的思想。認為“正(政)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司馬法·仁本》),指出政治與軍事是本質與表象的主屬關係,說“武為表,文為裏”(《尉繚子·兵令上》);並進而強調政治對戰爭的決定作用,說“兵之勝敗,皆在於政”(《文子·上義》)。三是對戰爭與人民的關係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所有軍事家們,不論其思想傾向於哪一學派,都強調人民在戰爭中的重要作用。認為“士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必勝”(《荀子·議兵》),說“眾之所助,雖弱必強;眾之所去,雖大必亡”(《文子·上義》)。與其他因素比較,認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尉繚子·戰威》),說如能“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尉繚子·製談》)。
在作戰指導思想上:一是有了以少擊多的思想。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認為采用伏擊、突襲、邀擊等戰法,即可以寡擊眾。二是持久戰思想已經形成。在敵強我弱的形勢下,由過去的“固壘而待之”(《左傳》成公十六年)發展為“固守勿與戰”(《國語·越語下》),以及為了反攻而“埤壘廣誌”的“必以為久”(《孫臏兵法·威王問》)。三是殲滅戰思想漸趨成熟。不但認為“盡敵為上”(《國語·周語中》),而且要“覆軍殺將”,使敵“雖欲生而不可得”(《孫臏兵法·月戰》)。戰國後期的長平之戰,趙軍40多萬被秦軍全部殲滅,就是最典型的殲滅戰戰例。四是預備隊的理論開始形成。認為戰陣必須“有鋒”、“有後”,“待令而動”;兵力部署應“鬥一守二”,控製三分之二的兵力待機擴張戰果(《孫臏兵法·八陣》)。五是城市防守戰的理論已漸完善。不僅有了基本上可以包括整個冷兵器時代的全部攻守城戰法,而且認為“有必救之軍”才有“必守之城”,解圍必須“中外相應”(《尉繚子·守權》),攻城必須“阻其外內(阻止援軍人內)”(《六韜·虎韜·略地》)。在作戰方法上:一是有了野戰中的各種不同的戰鬥隊形,如方陣、圓陣、錐形之陣、雁行之陣等。二是有了各兵種的基本戰法,如步戰,騎戰、車戰及協同作戰戰法等。三是有了在各種地形、情況條件下的戰法,如森林戰、江河戰、山地戰和防夜襲、防火攻等,以及遭遇戰和行軍、宿營、警戒等。在軍隊建設思想上:一是有了精兵主義思想,認為“兵之勝在於篡卒”(《孫臏兵法·篡卒》),“不在眾寡,以治為勝”(《吳子·治兵》),主張選卒、練銳。二是有了相當科學的訓練方法,由“一人學戰,教成十人”,最後擴散到“教成三軍”(《吳子·治兵》),還主張“教無常”,“因便而教”(《管子·兵法》)。三是賞罰製度上出現了“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的新思維(《六韜·龍韜·將威》),並強調賞罰有度,認為“賞法無度”則“國雖大,兵弱”(《韓非子·飾邪》)。四是出現了極為完善的司令部組織。總之,戰國時期對戰爭的認識逐步深化,提出了一係列戰爭指導和作戰原則,並形成了係統的軍隊建設理論。不僅代表了戰國時期的水平,而且已經奠定了以抽象思維、理論概括為特征的傳統戰爭理論的基礎。整個中國冷兵器時期的戰爭理論,雖然始終在不斷發展提高和豐富完善著,但在主要的原理原則上,沒有超出戰國的範圍。
戰國時期出現了專門從事戰爭理論及相關問題研究的人,他們被稱為兵家。為總結戰爭經驗,表達自己的見解,許多兵家都寫有論述戰爭的著作,被稱為兵書。西漢初張良、韓信整理兵書時,共有“百八十二家”,除少數是戰國前或秦、漢之際外,多數成書於戰國。有的是著名軍事家本人的著作或其弟子、後學輯錄其事跡、言論及著述,如李牧的《李子》、信陵君的《魏公子兵法》等;有的是不著名但對戰爭理論頗有造詣的軍事家寫成後偽托前代著名軍事家的名字問世的,如《神農兵法》、《黃帝》、《蚩尤》等;還有的是追述或編輯前代及本國軍事製度、作戰原則的,如《司馬法》、《楚兵法》等。可惜至漢代之後大多數都散佚失傳。目前仍流傳並有較高學術價值和代表意義的兵書,主要有《吳子》、《孫臏兵法》、《尉繚子》、《六韜》和《司馬法》五部。由於本書對兵書隻能作最概況的論述,在前幾節中已經談及了《吳子》和《孫臏兵法》,所以這裏僅對《尉繚子》、《六韜》和《司馬法》中的最主要觀點和較前有所發展的方麵,作簡單的介紹。(一)尉繚子《尉繚子》的作者尉繚是魏國惠王時人,大致和孫臏生活在同一時代,所以《尉繚子》和《孫臏兵法》的戰爭理論,有很多共同之處。但由於齊、魏兩國的具體情況和傳統不盡相同,所以兩書的戰爭理論又各有特點。還由於《尉繚子》是一部為國君提供國家戰爭和建軍方略的兵書,不是為一般將帥提供作戰指導的兵書,所以它在軍事戰略與戰術方麵的論述較少。如果將它和《孫臏兵法》的內容互為補充,則完全可以代表戰國中期的戰爭理論水平。《尉繚子》的戰爭觀,繼承了《吳子》的思想並有所發展。在戰爭性質的認識上,比《吳子》的五種戰爭類型的區分更為深化,明確地認識到有正義與非正義的兩種性質的戰爭。它認為“誅暴亂,禁不義”的戰爭是正義的,而那些“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的行為,“皆盜也”,是非正義的戰爭。說“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還主張在占領別國領土後,實行符合正義戰爭的政策:“無喪其利,無奪其時,寬其政,夷(安)其業,救其弊”,使“農不離其田業,賈不離其肆宅,士大夫不離其官府”。隻有這樣才能“並兼廣大以一其製度”而“威加於天下”,即達到統一天下的政治目的。這比《孫子兵法》的“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掠於饒野”的“勝敵而益強”的主張,顯然大有不同,反映了爭霸統一戰爭的曆史發展。在對待戰爭的態度上,《尉繚子》雖然仍認為戰爭難以避免,甚至積極宣傳正義戰爭,但也認為“兵者,兇器也”,“不得已而用之”,反對感情用事,認為隻有在確有勝利把握時才能發動戰爭,說“戰不必勝,不可以言戰;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它還認識到因戰爭的發展,不再可能一天、一戰決定勝負,強調做長期作戰的準備,說“患在百裏之內,不起一日之師;患在千裏之內,不起一月之師;患在四海之內,不起一歲之師”。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尉繚子》在政治與戰爭的關係上有突出的發展,它用形象化的比喻說:“兵者,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裏。”文指政治,武指軍事,可見它把政治看作根本,將戰爭看作是為政治服務的手段。作為戰爭理論,已遠遠超過了它之前的任何一部兵書了。在戰爭與經濟的關係上,提倡耕戰,但特別是還強調發展商業,認為“夫提天下之節製,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夫出不足戰、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給戰守也”。在各國多實行“重農抑商”政策的當時,《尉繚子》能提出這樣的主張,說明比稍前於他的商鞅在認識上又前進了一步。這與魏國地處中原腹心、列強環峙、無法擴大統治地區的處境有關。在戰爭與人的關係上,《尉繚子》繼承了《孫子兵法》的無神論思想,強調人在戰爭中的重要作用,特別是主張麵對現實,諸事求已,說“蒼蒼之天,莫知其極;帝王之君,誰為法則;往世不可及,來亦不可待,求己者也”。這在當時有其進步意義。它也重視內部團結與士氣高昂的積極作用,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說“戰在於治氣”等。《尉繚子》的國家戰略思想,建立在它的戰爭觀基礎上,吸取了管仲、孫武、吳起的思想精神,認為先求國富兵強,內部團結,有了強大的軍事實力和戰爭潛力,再做到下述五點,就可以在戰前預見到勝利的結局,即:在準確判斷情況、確實掌握戰爭規律的前提下製定符合實際的戰略決策,選用堪當重任的將帥,建立一支有高度機動能力的軍隊,在各戰略要點修建堅強的防禦工事及設施,在臨戰時實施正確的部署與指揮。在取得勝利的手段上,《尉繚子》認為有“道勝”、“威勝”、“力勝”三種方法:“講武料敵,使敵之氣失而師散,雖有形而不為之用,此道勝也;審法製,明賞罰,便器用,使民有必戰之心,此威勝也;破軍殺將,乘闉發機,潰眾奪地,成功乃返,此力勝也”。道勝與威勝,與《孫子兵法》“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思想異曲同工。《尉繚子》認為能熟悉並善於綜合運用這三種手段,就掌握了製勝之道。《尉繚子》的作戰指導思想作為理論,基本沒有超出前人的成就。它強調先機製敵,快速進攻,主張力爭戰爭主動權,靈活運用戰術和要求指揮統一等,提法雖不相同,實質與《孫子兵法》、《吳子》無異。但有一點前進了一步,即它雖然也傾向於進攻戰略,但已認識到防禦的重要意義,書中不少地方論及了防守。它還攝取了墨家學派有關城池攻守戰的思想,寫了專論防守城池的一篇《守權》。它還認識到了設置機動部隊應援對防守城池的重要意義,說“有必救之軍者,則有必守之城;無必救之軍者,則無必守之城”,並強調援軍與守軍的協同、配合,要求“中外相應”。這比《墨子》的城守理論又稍進一步。《尉繚子》的軍隊建設思想,最主要的有兩點:一是強調製定各種法令製度。認為“凡兵,製必先定。製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形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陣,則千人盡鬥;覆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還認為“非民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製審,故能使之前”。書中有大量篇幅記述軍隊編製、戰鬥編組、指揮信號、賞罰條例、戰場紀律以及各級軍官獎懲權限等,對後世的軍隊建設,有一定影響。二是主張嚴刑峻法。認為“刑重則內畏,內畏則外堅矣”,這主要是吸取了商鞅“重刑而連其罪”的法家學派思想和做法。它要求軍中實行連保製,“什伍相結,上下相聯”,有“幹令犯禁者”,同單位的人若“揭之”,則免於罪;如“知而弗揭”,則“皆與同罪”。對於戰敗投敵和臨陣脫逃的官兵,
戰國是由分裂走向統一的社會大動蕩時代,各國統治者為達到富國強兵的目的,都實行“蓄士”、“養士”政策,造成了社會思想領域“百家爭鳴”盛況。由於戰國最大的特點是“戰”,戰爭成為各國的頭等大事,關係著國家的興衰存亡,所以不論哪個國家的統治者,不論哪個學派的代表人物,沒有不談及戰爭的,因而戰國時期的戰爭理論空前繁榮。戰國各學派的戰爭理論,雖因代表的階級、階層和政治集團不同而有所不同,但由於都產生在同一曆史時期,都是繼承前人與總結當時戰爭的實踐經驗,在哲學思想上又或多或少地具有一些樸素的唯物論和辯證法思想,在政治思想上又大都建立在“民本”主義基礎之上,所以在許多重要論點上,都和稍前的《孫子兵法》一脈相承。不過由於戰國軍隊的結構與編成、戰爭的規模與目的、作戰的方式與方法,都較春秋時期有了很大的發展,所以戰國的戰爭理論比《孫子兵法》也有了較大的發展。其中最主要和最具有代表性的發展,有以下幾個方麵。在戰爭觀上:一是對戰爭的性質有了新的認識。依據戰爭產生的直接原因,人們將戰爭區分為“義”與“不義”兩種不同性質的類型,支持“義戰”,反對“不義之戰”。認為“兵苟義,攻伐亦可,救守亦可;兵不義,攻伐不可,救守不可”(《呂氏春秋·禁塞》);並提出“以戰去戰,雖戰可也;以殺去殺,雖殺可也”(《商君書·畫策》),“攻其國,愛其民,攻之可也”(《司馬法·仁本》)等的觀點。二是對戰爭與政治的關係有了新的認識,產生了與克勞塞維茨“戰爭是政治的繼續”基本精神相類似的思想。認為“正(政)不獲意則權,權出於戰”(《司馬法·仁本》),指出政治與軍事是本質與表象的主屬關係,說“武為表,文為裏”(《尉繚子·兵令上》);並進而強調政治對戰爭的決定作用,說“兵之勝敗,皆在於政”(《文子·上義》)。三是對戰爭與人民的關係有了更深刻的認識。所有軍事家們,不論其思想傾向於哪一學派,都強調人民在戰爭中的重要作用。認為“士民不親附,則湯、武不能必勝”(《荀子·議兵》),說“眾之所助,雖弱必強;眾之所去,雖大必亡”(《文子·上義》)。與其他因素比較,認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尉繚子·戰威》),說如能“使民揚臂爭出農戰,而天下無敵矣”(《尉繚子·製談》)。
在作戰指導思想上:一是有了以少擊多的思想。在“敵眾我寡”的情況下,認為采用伏擊、突襲、邀擊等戰法,即可以寡擊眾。二是持久戰思想已經形成。在敵強我弱的形勢下,由過去的“固壘而待之”(《左傳》成公十六年)發展為“固守勿與戰”(《國語·越語下》),以及為了反攻而“埤壘廣誌”的“必以為久”(《孫臏兵法·威王問》)。三是殲滅戰思想漸趨成熟。不但認為“盡敵為上”(《國語·周語中》),而且要“覆軍殺將”,使敵“雖欲生而不可得”(《孫臏兵法·月戰》)。戰國後期的長平之戰,趙軍40多萬被秦軍全部殲滅,就是最典型的殲滅戰戰例。四是預備隊的理論開始形成。認為戰陣必須“有鋒”、“有後”,“待令而動”;兵力部署應“鬥一守二”,控製三分之二的兵力待機擴張戰果(《孫臏兵法·八陣》)。五是城市防守戰的理論已漸完善。不僅有了基本上可以包括整個冷兵器時代的全部攻守城戰法,而且認為“有必救之軍”才有“必守之城”,解圍必須“中外相應”(《尉繚子·守權》),攻城必須“阻其外內(阻止援軍人內)”(《六韜·虎韜·略地》)。在作戰方法上:一是有了野戰中的各種不同的戰鬥隊形,如方陣、圓陣、錐形之陣、雁行之陣等。二是有了各兵種的基本戰法,如步戰,騎戰、車戰及協同作戰戰法等。三是有了在各種地形、情況條件下的戰法,如森林戰、江河戰、山地戰和防夜襲、防火攻等,以及遭遇戰和行軍、宿營、警戒等。在軍隊建設思想上:一是有了精兵主義思想,認為“兵之勝在於篡卒”(《孫臏兵法·篡卒》),“不在眾寡,以治為勝”(《吳子·治兵》),主張選卒、練銳。二是有了相當科學的訓練方法,由“一人學戰,教成十人”,最後擴散到“教成三軍”(《吳子·治兵》),還主張“教無常”,“因便而教”(《管子·兵法》)。三是賞罰製度上出現了“以誅大為威,以賞小為明”的新思維(《六韜·龍韜·將威》),並強調賞罰有度,認為“賞法無度”則“國雖大,兵弱”(《韓非子·飾邪》)。四是出現了極為完善的司令部組織。總之,戰國時期對戰爭的認識逐步深化,提出了一係列戰爭指導和作戰原則,並形成了係統的軍隊建設理論。不僅代表了戰國時期的水平,而且已經奠定了以抽象思維、理論概括為特征的傳統戰爭理論的基礎。整個中國冷兵器時期的戰爭理論,雖然始終在不斷發展提高和豐富完善著,但在主要的原理原則上,沒有超出戰國的範圍。
戰國時期出現了專門從事戰爭理論及相關問題研究的人,他們被稱為兵家。為總結戰爭經驗,表達自己的見解,許多兵家都寫有論述戰爭的著作,被稱為兵書。西漢初張良、韓信整理兵書時,共有“百八十二家”,除少數是戰國前或秦、漢之際外,多數成書於戰國。有的是著名軍事家本人的著作或其弟子、後學輯錄其事跡、言論及著述,如李牧的《李子》、信陵君的《魏公子兵法》等;有的是不著名但對戰爭理論頗有造詣的軍事家寫成後偽托前代著名軍事家的名字問世的,如《神農兵法》、《黃帝》、《蚩尤》等;還有的是追述或編輯前代及本國軍事製度、作戰原則的,如《司馬法》、《楚兵法》等。可惜至漢代之後大多數都散佚失傳。目前仍流傳並有較高學術價值和代表意義的兵書,主要有《吳子》、《孫臏兵法》、《尉繚子》、《六韜》和《司馬法》五部。由於本書對兵書隻能作最概況的論述,在前幾節中已經談及了《吳子》和《孫臏兵法》,所以這裏僅對《尉繚子》、《六韜》和《司馬法》中的最主要觀點和較前有所發展的方麵,作簡單的介紹。(一)尉繚子《尉繚子》的作者尉繚是魏國惠王時人,大致和孫臏生活在同一時代,所以《尉繚子》和《孫臏兵法》的戰爭理論,有很多共同之處。但由於齊、魏兩國的具體情況和傳統不盡相同,所以兩書的戰爭理論又各有特點。還由於《尉繚子》是一部為國君提供國家戰爭和建軍方略的兵書,不是為一般將帥提供作戰指導的兵書,所以它在軍事戰略與戰術方麵的論述較少。如果將它和《孫臏兵法》的內容互為補充,則完全可以代表戰國中期的戰爭理論水平。《尉繚子》的戰爭觀,繼承了《吳子》的思想並有所發展。在戰爭性質的認識上,比《吳子》的五種戰爭類型的區分更為深化,明確地認識到有正義與非正義的兩種性質的戰爭。它認為“誅暴亂,禁不義”的戰爭是正義的,而那些“殺人之父兄,利人之貨財,臣妾人之子女”的行為,“皆盜也”,是非正義的戰爭。說“凡兵不攻無過之城,不殺無罪之人”,還主張在占領別國領土後,實行符合正義戰爭的政策:“無喪其利,無奪其時,寬其政,夷(安)其業,救其弊”,使“農不離其田業,賈不離其肆宅,士大夫不離其官府”。隻有這樣才能“並兼廣大以一其製度”而“威加於天下”,即達到統一天下的政治目的。這比《孫子兵法》的“掠鄉分眾、廓地分利”、“掠於饒野”的“勝敵而益強”的主張,顯然大有不同,反映了爭霸統一戰爭的曆史發展。在對待戰爭的態度上,《尉繚子》雖然仍認為戰爭難以避免,甚至積極宣傳正義戰爭,但也認為“兵者,兇器也”,“不得已而用之”,反對感情用事,認為隻有在確有勝利把握時才能發動戰爭,說“戰不必勝,不可以言戰;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它還認識到因戰爭的發展,不再可能一天、一戰決定勝負,強調做長期作戰的準備,說“患在百裏之內,不起一日之師;患在千裏之內,不起一月之師;患在四海之內,不起一歲之師”。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尉繚子》在政治與戰爭的關係上有突出的發展,它用形象化的比喻說:“兵者,以武為植,以文為種,武為表,文為裏。”文指政治,武指軍事,可見它把政治看作根本,將戰爭看作是為政治服務的手段。作為戰爭理論,已遠遠超過了它之前的任何一部兵書了。在戰爭與經濟的關係上,提倡耕戰,但特別是還強調發展商業,認為“夫提天下之節製,而無百貨之官,無謂其能戰也”;“夫出不足戰、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給戰守也”。在各國多實行“重農抑商”政策的當時,《尉繚子》能提出這樣的主張,說明比稍前於他的商鞅在認識上又前進了一步。這與魏國地處中原腹心、列強環峙、無法擴大統治地區的處境有關。在戰爭與人的關係上,《尉繚子》繼承了《孫子兵法》的無神論思想,強調人在戰爭中的重要作用,特別是主張麵對現實,諸事求已,說“蒼蒼之天,莫知其極;帝王之君,誰為法則;往世不可及,來亦不可待,求己者也”。這在當時有其進步意義。它也重視內部團結與士氣高昂的積極作用,說“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說“戰在於治氣”等。《尉繚子》的國家戰略思想,建立在它的戰爭觀基礎上,吸取了管仲、孫武、吳起的思想精神,認為先求國富兵強,內部團結,有了強大的軍事實力和戰爭潛力,再做到下述五點,就可以在戰前預見到勝利的結局,即:在準確判斷情況、確實掌握戰爭規律的前提下製定符合實際的戰略決策,選用堪當重任的將帥,建立一支有高度機動能力的軍隊,在各戰略要點修建堅強的防禦工事及設施,在臨戰時實施正確的部署與指揮。在取得勝利的手段上,《尉繚子》認為有“道勝”、“威勝”、“力勝”三種方法:“講武料敵,使敵之氣失而師散,雖有形而不為之用,此道勝也;審法製,明賞罰,便器用,使民有必戰之心,此威勝也;破軍殺將,乘闉發機,潰眾奪地,成功乃返,此力勝也”。道勝與威勝,與《孫子兵法》“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思想異曲同工。《尉繚子》認為能熟悉並善於綜合運用這三種手段,就掌握了製勝之道。《尉繚子》的作戰指導思想作為理論,基本沒有超出前人的成就。它強調先機製敵,快速進攻,主張力爭戰爭主動權,靈活運用戰術和要求指揮統一等,提法雖不相同,實質與《孫子兵法》、《吳子》無異。但有一點前進了一步,即它雖然也傾向於進攻戰略,但已認識到防禦的重要意義,書中不少地方論及了防守。它還攝取了墨家學派有關城池攻守戰的思想,寫了專論防守城池的一篇《守權》。它還認識到了設置機動部隊應援對防守城池的重要意義,說“有必救之軍者,則有必守之城;無必救之軍者,則無必守之城”,並強調援軍與守軍的協同、配合,要求“中外相應”。這比《墨子》的城守理論又稍進一步。《尉繚子》的軍隊建設思想,最主要的有兩點:一是強調製定各種法令製度。認為“凡兵,製必先定。製先定則士不亂,士不亂則形乃明。金鼓所指,則百人盡鬥;陷行亂陣,則千人盡鬥;覆軍殺將,則萬人齊刃,天下莫能當其戰矣”。還認為“非民樂死而惡生也,號令明,法製審,故能使之前”。書中有大量篇幅記述軍隊編製、戰鬥編組、指揮信號、賞罰條例、戰場紀律以及各級軍官獎懲權限等,對後世的軍隊建設,有一定影響。二是主張嚴刑峻法。認為“刑重則內畏,內畏則外堅矣”,這主要是吸取了商鞅“重刑而連其罪”的法家學派思想和做法。它要求軍中實行連保製,“什伍相結,上下相聯”,有“幹令犯禁者”,同單位的人若“揭之”,則免於罪;如“知而弗揭”,則“皆與同罪”。對於戰敗投敵和臨陣脫逃的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