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培軍家離得不遠,轉過兩條弄堂,再過個馬路就到。


    路燈將何小曼的影子拉得長長的,這夜晚春風沉醉,弄堂裏卻是人間煙火,兒語犬吠。


    如果在後世,抄作業這種事哪用上門,手機拍個照就成。甚至,都不用求助學霸,各種app比學霸還牛。


    但這個年代不一樣,一切都這麽悠閑篤定。


    何小曼還是蠻喜歡這個年代的,喜歡對門姐姐新燙的頭發,喜歡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勁歌,也喜歡這可以安全獨行的夜路。


    遠遠的,史培軍已經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頭探腦。一見何小曼過來,開心地站了起來。


    “今天作業不多,作文總得自己寫了吧。”何小曼將放著作業的小袋子遞給史培軍。


    “啊……”史培軍為難地撓頭,“作文也很難寫啊。讓我憋600個字,比蹲坑還難。”


    就知道他是這德性。說得真叫一個粗俗。


    何小曼無奈:“裏麵有個紙片,幫你把題綱都寫好了,你按題綱發揮總會的吧。平常胡說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條理的胡說八道麽,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寫端正就謝天謝地了。”


    “好吧。”史培軍無奈,寫作文不會,胡說八道是他強項。有了題綱,說600字應該不太難。


    說話間,何小曼將那個牛皮紙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媽捉了要扔,給我攔下了。你上迴不是說老鼠尾巴能換錢麽,這個拿去,你也能換幾毛錢花花。”


    史培軍一愣,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過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記性可真好,怪不得單詞背得住。”


    “咱們的友誼可是要天長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著對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這麽強調,就等著看他反應呢。這叫欲擒故縱,要是史培軍真傻頭傻腦地接受這沒理由的“好意”,他們的友誼立刻會被何小曼單方麵中斷。


    還好,史培軍很經得起考驗啊。


    一聽她提起“友誼”二字,史培軍立刻一臉“你汙辱了我們的友誼”的表情:“我拿誰的也不能拿你的啊,還講不講義氣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認識街道的人,拿了這個也沒用啊。”


    這話提醒了史培軍,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業給他抄,他正無以為報呢,這不是天賜良機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認識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認識,那就是你親媽。


    看何小曼兩眼放光的樣子,史培軍頓時覺得自己高大極了。身為一枚無論是長相還是身高都有點拿不出手的著名學渣,他還是第一次在女生眼裏看到這樣的光芒。


    這光芒是因為自己哎!


    真令人感動。從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對,怎麽就這麽別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裏透亮透亮的,明白極了。


    何小曼拿迴家兩塊錢的時候,王秀珍驚呆了,將那兩塊錢的紙幣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終於確定那真的是錢,而自己也沒有做夢。


    老鼠尾巴換來錢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華正坐在桌子前弄發卷,一撇嘴:“嗬,從此以後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輩子血黴嘍!”


    王秀珍處在幹事業的興奮中,不去計較她的陰陽怪氣,笑得嘴都合不攏:“小曼,你下迴再跟史培軍打聽打聽,街道什麽時候收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嘍。”


    “噗”,何小曼忍俊不禁:“媽,你別搞笑了,咱先把一樣事情幹好。就這個,也不長久,做一個月是一個月。”


    王秀珍也不失望,喜滋滋的:“這不管,反正不要成本,能多做一天是一天。”


    晚上,她把這事跟何立華一說,何立華都覺得難以置信。不過,兩塊錢的紙幣就在他眼前,幾乎相當於他辛苦一天的收入,由不得不信。


    “怪不得我說呢,最近晚飯後小曼老往外跑,原來是幹這個去了。”何立華這下想通了。


    王秀珍還幫女兒說話:“小曼把那史培軍都帶得成績進步了,所以人家才願意幫這個忙,外邊人都不知道的,知道了街道也不收他們的。咱們這是內部有人。”


    何家都是本分人,真沒想到,第一個能混到“內部有人”的,竟然是十五歲的何小曼。


    何立華心中欣慰,從包裏又很鄭重地拿出二十塊錢,交給王秀珍:“這是我上個月的加班費,加上小曼的這兩塊錢,你都收著。明天去買一隻老母雞煨個湯,好好補補身子。另外給小曼買件新衣服,她好像又長高了。”


    王秀珍美美地收了錢,隻覺得身體都好了一大半:“小曼最近的確竄個子了,以前看著她像我。最近又長個子又開竅,倒是越來越像你了。”


    何立華看著燈下的王秀珍,她開心起來的樣子,依稀又迴到了當年。


    當年的王秀珍,可是村裏最好看最生動的姑娘啊。心中不由柔情頓生,又想起王秀珍最近一次檢查結果非常好,看來病愈也是指日可待,生活真是越來越有奔頭了。


    隻可惜,在局促的世界裏,柔情都是不長久的。


    第二日,何玉華看到王秀珍從外麵迴來的時候,手裏提著一隻殺好的雞,這也就算了,竟然還有一件新衣服。


    那是一件雪白的針織衫,娃娃領下綴著兩朵絨絨的毛球。


    何玉華認識這針織衫,第一百貨公司櫃台裏,掛在最顯眼的地方,就是這件了。她去看了好幾次,但是要十五塊錢一件,幾乎是她半個月的工資,很有些舍不得,一直沒下手。


    卻沒想到,一直嚷嚷著手頭拮據的王秀珍竟然買下了。


    “你去一百了?”何玉華不禁問。


    王秀珍比較遲鈍,沒能第一時間領會何玉華的意思,還摩挲著毛球迴答:“是啊,剛買的,是不是很好看。”


    何玉華表情有些不服氣:“好看,可是恕我直言,嫂子你這個年紀不適合穿這個針織衫。”


    “不是我穿的,我是買給小曼的。”


    “小曼!”何玉華失聲尖叫,“她還是個小孩子,要穿這麽好的衣服做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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