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撞不要緊,把朱遜的心撞的是砰砰亂跳。


    “這位姐姐,你風華正茂,為何想不開啊?”程咬金明知故問。


    程咬金自然明白,古代的女子,把貞潔看的尤為重要。


    別說是遇到了這樣的事,就是牽牽手,那也是件很嚴峻的事。


    就算她不說,這事要是傳了出去,街坊鄰居的嘴,也能戳斷了她的脊梁骨,甚至她一家人也會跟著蒙羞。


    這女子急忙從朱遜的懷中退後兩步,梨花帶雨的說道:“奴家差點被山匪玷汙了清白,雖說有幾位英雄相救,可要是傳了出去,奴家跳進黃河也洗不清,還不如一死了之……”


    “姐姐,你可真是糊塗啊……世上人的嘴千千萬,你還能擋住他們說什麽不成?”


    程咬金試圖勸解著:“命隻有一條啊,更何況,你也沒有被山匪玷汙,不如這樣,姐姐要是不棄,我朱遜大哥,還是孤身一人,早到了娶老婆的年齡了,你要是不嫌棄,嫁給他如何?”


    “啊?”


    朱遜嚇了一跳,說道:“咬金,這萬萬不可,我一個窮人,而且家裏還那麽多孩子,哪配得上這位姑娘!”


    “你有孩子了?”女子問道。


    “姐姐,你別誤會,朱遜大哥的孩子,都是他收養的孤兒,從這方麵看,就能看出他的善良吧?”


    程咬金說完,看到眼前的女人眼淚突然少了一些,而且還微微低下了頭,便知道有戲。


    “對啊,朱大哥,不管怎麽說,你也是江湖上的一條好漢,飛毛腿的綽號可不是白來的。”尤俊達此刻也跟著撮合,“而且,咬金哥現在剛剛得了陛下的敕封,他現在可是大隋的少年英雄,享五品俸祿,而且皇上禦賜金斧,上打貪官汙吏,下斬一切罪犯,有他給你保媒,也是有排麵啊。”


    “是嗎?”朱遜一喜說道,“恭喜你啊,小程爺!”


    “不值一提,朱大哥,你過來一下!”


    程咬金說著,向旁邊走了七八步。


    朱遜好奇的跟了過去,說道:“咬金,什麽事?”


    “朱大哥,那女子形象還可以,遇到這樣的事,也挺可憐的,不過,我還是想聽聽你的意見,你嫌棄嗎?”


    朱遜急忙搖頭說道:“小程爺,您就別打趣我了,我自己幾斤幾兩我還不知道,就是個江湖跑腿的,你看那姑娘的衣服,雖然破了,但是也看的出來,那是綢緞的,不像是一般人家,我哪配得上啊。”


    “放心,主要你想,有我在,保證幫你促成這段姻緣。”


    “真的?”


    “我騙你有什麽好處嗎?”


    朱遜臉色一喜,迴頭看了一眼。


    “還看什麽,還不趕緊把衣服給人家披上,問問人家來曆!”


    “對對……”


    飛毛腿說著,急忙解開了大褂,快速走了迴去,披在了女子的身上。


    女子微微欠身,以示禮貌。


    “這位姐姐,能否知道您的芳名,家住何處嗎?”


    “小奴家姓任,名姿,姿態的姿,家住高唐郡,我爹是高唐的任員外。”


    原來是員外的女兒。


    怪不得剛才那麽直接的輕生。


    “任姐姐,您既然是員外的女兒,又怎麽會出現在這裏,又怎麽會被花柳寨那幫人給抓去了?”程咬金問。


    “小奴家原本是跟著娘親迴外祖母家探望,爹爹就雇了車馬仆從一路跟隨,到了地方之後,沒想到正趕上外祖母病逝,娘親就讓我迴去告訴爹爹,可是沒想到迴來的路上,就遇到了這些花柳寨的馬匪,他們殺了馬夫仆從,一些人將他們的屍體給搬走了,我就被尋花柳帶到了山上,要不是遇到朱大哥在山上砍柴,恐怕小奴家就唯有一死了!”任姿抹著眼淚說道。


    “原來是這樣,任姐姐,你也不用太過傷心,尋花柳已經死了,而且,剛才我問過朱大哥了,他挺喜歡你的,不過他出身不太好,你爹既然是高唐的員外,自然不能讓姐姐受委屈,若是姐姐同意這門親事,朱大哥定會備上厚禮,請媒婆說媒,親自登門提親的。”


    任姿聽聞,先是看了一眼朱遜,眼神包含深意。


    “小奴家並不貪圖富貴,朱大哥救了我,是我的恩人,隻要朱大哥不嫌棄小奴家就好!”


    “怎麽會,任姑娘願意下嫁於我,是我朱遜的福氣,以後千萬不能在說這種話了,今天的事,就當沒發生過。”


    朱遜說完,從腰間拿出了二兩碎銀子:“剛好,我這幾天賺了點錢,雖然買不了什麽好的衣服,但是買個普通衣服還是沒問題的,咱們先迴身衣服,咱們大大方方的迴家,沒有人會知道的。”


    “不可!”


    程咬金說著,從身上拿出二十兩銀子,說道:“朱大哥,你跑的快,你先去城中,做一身綢緞麵料的衣服,我跟叔寶帶著任姐姐,在馬車上等你!”


    “你迴來之後,咱們在一起去高唐。”


    “小程爺,我怎麽能拿您的錢呢?”


    “我程咬金敬重你是條漢子,要是換了別人,我可未必幫這個忙,快去吧!”


    “這……”朱遜感激的說道,“小程爺大恩,朱遜沒齒難忘,任姑娘,我很快迴來!”


    朱遜拿著錢,轉身跑出了樹林。


    朱遜走了之後,程咬金三人迴了馬車。


    一路上馬車都是空的,現在倒是坐進去了人。


    程咬金跟尤俊達坐在外麵,百無聊賴的等著。


    朱遜這一來一迴,足足用了兩個時辰。


    再看到朱遜的時候,隻見他渾身的濕透了,累的是上氣不接下氣。


    兩個時辰可是四個小時,來迴奔波,足以看出朱遜的體能,的確是有過人之處。


    任姿在馬車裏換好了衣服之後,朱遜說道:“小程爺,尤莊主,我出來的時候,城門就要關了,這眼看天色已晚,咱們隻能到前麵的客棧住一夜了。”


    “可以,剛好,叔寶也在來的路上,順便等等他!”


    “是嗎,那可太好了,自從上次你們來了我家之後,匆忙就走了,朱能那小子一直給我念叨你們呢。”


    朱遜說著,又道:“小程爺,尤莊主,你們去裏麵坐吧,我來趕車!”


    程咬金知道朱遜的顧慮。


    任姿剛出了這事,他不方便靠的那麽近。


    但是,他倆是小孩,跟任姿坐在一起也就沒什麽了。


    驅車走了二十裏左右,就來到了一家客棧。


    “籲!”


    朱遜剛停下來,看到客棧外的兩旁,已經有不少馬匹。


    打眼一掃,朱遜看到了一匹熟悉的馬,微微有些愣神。


    “到了嗎?”程咬金問。


    “小程爺,到了,不過咱們最好還是別在這住宿了……”朱遜說。


    程咬金掀開簾子,問道:“為什麽?”


    “小程爺,看到那匹黃驃馬了嗎?馬袋裏,插著一麵黃旗,這是在告訴南來北往的江湖朋友,金鯊幫的人在此辦事,請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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