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仔細分析了案件。


    有欠條這個物證在,其實原本就應該是穩贏的。


    但其實案件還有個隱藏的風險,那就是張山的身份,是剛康複兩天的精神病人。


    張偉昨天突然想起這件事,問過易千陽後。


    確定需要康複證明來佐證,他具備獨立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能力。


    張偉當即趕緊聯係醫院,得到的答複是,張山剛康複還沒做過複查,暫時不能開具康複證明。


    張偉苦思冥想後,跟易千陽擬定了現在的方案。


    既然已經以正常人身份立案了,那他們就先不提這件事。


    反正張山現在就是正常人,法院大概率不會發現這件事。


    非常時刻用非常之法。


    張偉並不覺得這是欺騙,嚴格來說這應該是做事的變通。


    當然,張山的身份也不是一定不會被發現。


    能暴露身份的事情大概有兩個。


    第一就是張山庭審上由於精神緊張再次犯病。


    目前來看這個概率是比較小的,人腦又不是破爛,沒那麽容易壞掉。


    而且方爺已經全方麵檢查過了,張山已經完全恢複了。


    第二個可能性就在張海雲身上,如果他不想還錢,大概率會當庭抖出張山是精神病人的事。


    到時候審判組肯定會知道這件事。


    而如果張山要等到複查拿到康複證明,還需要一段時間。


    張海雲這個案子影響巨大,領導想趕快審理出結果,而且這次庭審是麵向社會和媒體公開審理的。


    法庭大概率不會等自己,而是直接把自己這個欠錢的案子剝離出來,迴頭單獨審理。


    到時候說不定海雲采石場裏的生產設備,已經被處理掉了。


    到時候想要隻能選擇去拍賣。


    拍賣的價格肯定要比法院直接作為賠償判給他的時候,要高不少。


    所以今天最好的結果就是,張海雲承認欠錢,法院把這個欠錢案子以合並在公訴內的方式。


    一起判了。


    這是對他最有利的結果。


    當然,看張海雲萬念俱灰的樣子,是有可能會良心發現直接認了這筆欠款。


    但張偉從來不是那種把希望放在別人身上的人。


    所以他想到了一個辦法,一個就算張海雲耍賴。


    他仍然能勝訴的辦法。


    庭審開始,審判長帶領審判組眾人宣讀了誓言。


    隨後就正式開始了案件的審理。


    公訴人陳訴了案件事實,並把張海雲所觸犯的法律條款一條條的宣讀了出來。


    張海雲對欠供應商的錢、欠銀行的貸款以及欠的工人們工資,以及之前做過的一些黑社會性質的行為。


    全都供認不諱。


    這些都是那位正乾律所的魏律師提前教他的。


    這些事都是有充足證據的,他就算不承認也無濟於事。


    還不如直接承認,還能避免因為認罪態度差多判幾年。


    但當公訴人說到最後一項,欠張山十萬元欠款的時候。


    張海雲目光突然淩俐了起來。


    這個魏律師兩天前張山立案之後,就跟他說過了。


    當時張海雲的第一反應就是不承認。


    理由也很充分,張山有精神病,而且欠條也找不著。


    如果承認了,那就是平白要多賠十萬塊。


    魏律師在了解到了張山的情況,以及張家人來要過多次都拿不出來欠條的情況後。


    也同意張海雲的看法。


    兩人定下了打死不承認欠張山錢的事情。


    兩人做出這個判斷的依據其實也很充分,張山是個精神病人,精神病人沒有獨立的行使法律的能力。


    而且他們絲毫不擔心張山的病已經治好了這個可能性,腦病很難治,張山都傻了二十多年了。


    這種資深傻子怎麽可能治得好。


    當然張山的法定監護人可以代替他來打官司,可張偉家偏偏是讓張山做的原告。


    而且欠條都打了二十年了,就算運氣好找到大概率也已經爛掉了。


    怎麽看這個案子,張家人也不可能贏得了。


    本來暗神無光的張山,語氣堅定的開口。


    “我沒有欠過張山的錢,他們那是渾水摸魚,想來咬我一口的!”


    說這句話的時候張海雲目光還在台下搜尋了一下。


    除了他認識的一些供應商、銀行代理人和工人,他很快就在前排看到了張山的身影。


    讓他意外的是,張山這個傻子竟然也在看自己。


    而且在接觸到張山目光的一刹那,張海雲心裏突然咯噔一下。


    他發現張山不僅看起來正常,眼神中也透著正常人的智慧。


    張海雲麵露驚訝神色,心裏比臉上震動更大。


    “我記得以前他不是這樣的,難道真治好了?”


    大腦短暫的空白過後,張海雲立刻就否定了這個想法。


    很多腦病病人隻是看起來正常罷了,雖然不知道張山為什麽會跟以前不一樣了。


    但二十多年了,他的病能治好早就治好了,還會等到現在?


    來不及想更多,公訴人又拋來了問題。


    “你確定沒有借過原告之一,張山的錢嗎?原告可是提交了證據的。”


    張海雲立刻不露聲色的收起表情,看向公訴人。


    證據?唬誰呢?他們真能找到那張欠條?就算找到也爛了吧。


    張海雲大聲否認。


    “我確定!沒有借過張山的錢。”


    原告點了點頭轉向審判長。


    “我方陳訴已完畢,請法庭出示證據。”


    審判長點了點頭,梆的一聲用錘子敲了一下桌子。


    隨後拿起了麵前厚厚的一摞資料。


    審判長:被告張海雲,你是否清楚剛才對你的七項指控的具體內容?


    張海雲:清楚。


    審判長:你是否對七項指控的前六項都承認,隻對第七項,欠張山十萬元這項指控予以否認?


    張海雲:是!


    審判長再次敲擊桌麵,朗聲開口。


    “好,前六項指控已經清楚明了,法庭現在就前六項指控進行舉證。”


    接著審判員分別拿出前六項指控的各種紙質證據,開始分別對證據進行公示。


    公示完之後,審判長再次敲擊桌麵,大聲道。


    “好,前六項指控證據充足,條理清晰,被告人完全供認,下麵請原告之一,張山入原告席。”


    “請審判員出示張山提交的證據,下麵開始正式對第七項指控,張海雲和張山的經濟糾紛,展開問詢。”


    張海雲看向緩緩站起的張山,眼神中略有輕蔑神色。


    雖然他現在鐵定是要坐牢,賠的傾家蕩產的。


    但內心裏張海雲仍然覺得,欠張山這十萬塊錢,不應該還。


    這錢都二十年了,以前來要自己都沒還,這次憑什麽要還?


    張山走上台過程中沉穩的神態,再次讓張海雲吃了一驚。


    舉手投足,這都不像個精神病人。


    審判長看向張山。


    “請原告張山陳訴案件經過。”


    張海雲看向張山的蔑視又重了幾分。


    他覺得應該是張偉給張山找了禮儀老師進行了訓練。


    但看起來再正常又有什麽用呢?


    一說話不就露餡了嗎?


    蠢貨!


    想趁著老子出事來喝我的血,沒門!!


    在眾人的注視下,張山緩緩開口。


    “事情是這樣的,二十四年前,也就是2000年7月4號,張海雲找到我說想借十萬元,隻用一個月......”


    張山吐字清晰,邏輯嚴謹的講起了借錢的往事,可此刻的張海雲卻沒有在聽他的話。


    他正目瞪口呆的看著張山。


    臉上的表情好像是看到了已經去世幾十年的太奶——一臉見鬼了的樣子。


    一臉僵硬的念念有詞。


    “不可能,怎麽可能?張山的病是怎麽治好的?這種病怎麽可能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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