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強華繼續說自己的想法“我認為我們開封南麵的那一片土地就讓那些遷移的村落用著,先不收錢,而且我們還要給他們平地,修水道,按我們設計好的布局進行建造,房屋由他們自己造,如果造房屋的錢不夠,我們可以給他們墊付。他們原來的土地由我們州府收迴,然後給他們在開封南麵新建的地方辦理新的地契。他們原來的土地我們收迴來了之後,就大麵積地種莊稼,如果有人想買的也可以賣給他們,不想買的要鼓勵農戶種植,每年按收成收取田租。我問過剛來的那個師爺,他測算過,這樣一進一出極有可能還有結餘,我們州府事情成辦了,還不出一分錢,盡賺不賠。”吳強華在開封直隸州的諸事已經全麵展開了,手底下可使喚的人也就是這麽幾個,就從南方紹興請來了兩位師爺,幫襯著做一些算計方麵的雜事。
“這麽說的話,到是可以做,以房易房,以地易地,按照原來土地的麵積,置換一下不受黃河潮訊影響的地方,像那個村莊也就可以納入這個新村的規劃當中,那個村莊原來的田地還可以讓他們繼續使用,隻對他們的房屋進行遷居,他們居住在開封的南麵,種植在開封的西北麵,我想這種方法他們可以接受,就那個村莊,也就是幾十戶人家,做起來也容易,但要麵對我們境內所有黃河沿岸的低哇村莊,這事情做起來量太大了,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建議事先要做一個規劃,那些先遷,先解決那些急需遷移的村莊,要有一個方案。”通判張方生談了自己的顧慮。
因為張方生他主管家田,糧運和民事訴訟,如果這麽一來動作太大了,開封境內黃河沿岸大量的村落遷移,將會涉及一些家田的變更,如果離新村比較近的村落還可以兼顧一下居住地和種植田畝,如果離新村遠的村落那就難了,肯定會因為田地的種植而影響村莊的遷移,動員起來難度加大了,而且肯定也會引起了些民事糾紛,這些事一下子壓到了他一個人的身上,有點畏難了。
為了解決黃河治理和黃河兩岸的村落安全,吳強華提出移民問題,建設開封南郊新村,以解決黃河成百上千年來的洪水潮訊村莊淹沒的事情,大略方針已經定下來了,而具體如何進行大量的村落遷移,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想法雖好,但通判張方生沒有信心,不僅是通判張方生沒有信心,甚至連主管黃河治理的州同蔣大海也沒有可行的辦法,因為州同蔣大海對黃河兩岸的情況太了解了,一草一木,一樹一地沒有他不知道的,要想讓那些村莊的村民遠離他們生活多年的土地並不是州府下一個文,動員一下就能解決的,雖然也知道黃河改道將在近數十年內再次出現,這種大麵積遷移黃河沿岸村落是最好的辦法,但如何實施這種措施他沒有想過,更談不上有什麽好的辦法。
吳強華也知道這事不好辦,但要減少因黃河潮訊而引發的水患,勢在必行。他看過近數十年來因黃河水患造成的家破人亡,他到過黃河沿岸很多的堤壩都已經再也經不起大的潮訊了,今年的桃花潮訊已經過去了,雖然受災麵積不大,也有幾處的堤壩決堤了,由於提前做了防汛措施,沒有造成傷亡事件,但也有幾個村莊淹沒了。
他對大家說“黃河沿岸村落遷移是個長久之計,是個宏遠規劃,要想實現這個宏遠規劃至少要五年,甚至十年以上,我們先製訂一下救急的辦法,將那些已經受災,而且無法再居住的村莊先行安居,將這些受災的村落安居在新村,這不難,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土地和房屋,不需要動員,我們本來就要進行賑災,把朝廷撥下來的賑災款用到這個新村建設,再動員一下開封府裏的一些富戶,出錢為州府解決一下困難,這種出資救災的事情每年都會有,有先例可循,已經成了開封府裏的習慣。今年受災的村莊裏的村民將是新村的第一批村民,今後我們就將這個新村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擴建,以此為典範逐步擴大。”
吳強華又說“今年不需要過多的人力,在新村周邊建幾個竹棚和粥棚,安居那些受災的村民,就讓這些村民進行新村的建設,所需的建築材料讓開封府的富商支助一些,朝廷撥下來的賑災款補貼一些,新村的第一批的建設資金就這樣落實應該沒有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不被動了,成熟一批安排一批入住。至於那些遠離新村黃河兩岸邊麵臨洪水災害的地方,可以采用居種分離的方法,他們的土地還是讓他們耕種,他們的房屋也可以保留,但隻能是保留,不允許再建了,五年,十年的時間慢慢地往新村轉移,如果有可能在原來的土地上建一些農莊,置留少量的人專門耕種田地,不再是群居的村莊。我的這種設想是建立在黃河將要再次改道的基礎上的,雖然從跡象上看黃河改道不會在近二、三十年內出現,但過了三十年之後黃河改道也會漸漸地出現了,到那個時候我們開封府南麵的新村也已經是老村了,在偏離黃河新的河道兩岸的地方也會建起很多的移民新村。”
有關建設移民新村的事情在大家的醞釀中產生了,很快說付之了實施,開始平地了,水渠也通了,當年受災已不能再居住的村民很快就到了開封府南麵的荒地裏開墾了,由災民組成的建築隊伍開始重建家園了,第一個移民新村很快就建成了,災民入住了,還有那個村莊的幾十戶人家也遷到了移民新村,原來的房屋都推倒變成了農田,房屋的地契也置換了,有關移民新村有了一個好的開端,吳強華的重點放到了以農耕為基礎,以手工藝為導向的主題上來了。
“這麽說的話,到是可以做,以房易房,以地易地,按照原來土地的麵積,置換一下不受黃河潮訊影響的地方,像那個村莊也就可以納入這個新村的規劃當中,那個村莊原來的田地還可以讓他們繼續使用,隻對他們的房屋進行遷居,他們居住在開封的南麵,種植在開封的西北麵,我想這種方法他們可以接受,就那個村莊,也就是幾十戶人家,做起來也容易,但要麵對我們境內所有黃河沿岸的低哇村莊,這事情做起來量太大了,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建議事先要做一個規劃,那些先遷,先解決那些急需遷移的村莊,要有一個方案。”通判張方生談了自己的顧慮。
因為張方生他主管家田,糧運和民事訴訟,如果這麽一來動作太大了,開封境內黃河沿岸大量的村落遷移,將會涉及一些家田的變更,如果離新村比較近的村落還可以兼顧一下居住地和種植田畝,如果離新村遠的村落那就難了,肯定會因為田地的種植而影響村莊的遷移,動員起來難度加大了,而且肯定也會引起了些民事糾紛,這些事一下子壓到了他一個人的身上,有點畏難了。
為了解決黃河治理和黃河兩岸的村落安全,吳強華提出移民問題,建設開封南郊新村,以解決黃河成百上千年來的洪水潮訊村莊淹沒的事情,大略方針已經定下來了,而具體如何進行大量的村落遷移,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想法雖好,但通判張方生沒有信心,不僅是通判張方生沒有信心,甚至連主管黃河治理的州同蔣大海也沒有可行的辦法,因為州同蔣大海對黃河兩岸的情況太了解了,一草一木,一樹一地沒有他不知道的,要想讓那些村莊的村民遠離他們生活多年的土地並不是州府下一個文,動員一下就能解決的,雖然也知道黃河改道將在近數十年內再次出現,這種大麵積遷移黃河沿岸村落是最好的辦法,但如何實施這種措施他沒有想過,更談不上有什麽好的辦法。
吳強華也知道這事不好辦,但要減少因黃河潮訊而引發的水患,勢在必行。他看過近數十年來因黃河水患造成的家破人亡,他到過黃河沿岸很多的堤壩都已經再也經不起大的潮訊了,今年的桃花潮訊已經過去了,雖然受災麵積不大,也有幾處的堤壩決堤了,由於提前做了防汛措施,沒有造成傷亡事件,但也有幾個村莊淹沒了。
他對大家說“黃河沿岸村落遷移是個長久之計,是個宏遠規劃,要想實現這個宏遠規劃至少要五年,甚至十年以上,我們先製訂一下救急的辦法,將那些已經受災,而且無法再居住的村莊先行安居,將這些受災的村落安居在新村,這不難,因為他們已經失去了土地和房屋,不需要動員,我們本來就要進行賑災,把朝廷撥下來的賑災款用到這個新村建設,再動員一下開封府裏的一些富戶,出錢為州府解決一下困難,這種出資救災的事情每年都會有,有先例可循,已經成了開封府裏的習慣。今年受災的村莊裏的村民將是新村的第一批村民,今後我們就將這個新村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擴建,以此為典範逐步擴大。”
吳強華又說“今年不需要過多的人力,在新村周邊建幾個竹棚和粥棚,安居那些受災的村民,就讓這些村民進行新村的建設,所需的建築材料讓開封府的富商支助一些,朝廷撥下來的賑災款補貼一些,新村的第一批的建設資金就這樣落實應該沒有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不被動了,成熟一批安排一批入住。至於那些遠離新村黃河兩岸邊麵臨洪水災害的地方,可以采用居種分離的方法,他們的土地還是讓他們耕種,他們的房屋也可以保留,但隻能是保留,不允許再建了,五年,十年的時間慢慢地往新村轉移,如果有可能在原來的土地上建一些農莊,置留少量的人專門耕種田地,不再是群居的村莊。我的這種設想是建立在黃河將要再次改道的基礎上的,雖然從跡象上看黃河改道不會在近二、三十年內出現,但過了三十年之後黃河改道也會漸漸地出現了,到那個時候我們開封府南麵的新村也已經是老村了,在偏離黃河新的河道兩岸的地方也會建起很多的移民新村。”
有關建設移民新村的事情在大家的醞釀中產生了,很快說付之了實施,開始平地了,水渠也通了,當年受災已不能再居住的村民很快就到了開封府南麵的荒地裏開墾了,由災民組成的建築隊伍開始重建家園了,第一個移民新村很快就建成了,災民入住了,還有那個村莊的幾十戶人家也遷到了移民新村,原來的房屋都推倒變成了農田,房屋的地契也置換了,有關移民新村有了一個好的開端,吳強華的重點放到了以農耕為基礎,以手工藝為導向的主題上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