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6章 李尋歡:娶了我心愛的女人,還真是不客氣!
綜武:王語嫣拒婚,強娶李青蘿 作者:我是小法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餐廳。
阿飛將食物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吃得很慢,但也超級能吃。
他好似一個無底洞一般,隻要麵前還有食物,他就好像可以一直吃。
說酒囊飯袋有點難聽,但說他是的大胃王一點都不誇張。
李尋歡笑了笑,調侃道:“阿飛,你吃東西給人的感覺,像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一樣。”
阿飛將嘴裏的食物眼瞎,淡淡道:“我挨餓最久的一次是七天沒吃東西,隻喝水。
從那之後,隻要有食物,我就會盡量多吃。
一直吃到自己吃不下為止。
後來我就有了一項本領,可以一頓飯吃三天的東西,也可以三天不吃飯。”
李尋歡臉上的笑容有些尷尬,還有些歉意。
一個人七天不吃東西,隻喝水,那是怎樣的感受?
李尋歡沒有經曆過,不能感同身受,但隱隱能體會到一絲那種感覺。
他知道,那肯定是一種比絕望要絕望的感覺。
就像他知道徹底失去林詩音那一刻。
整個世界都是昏暗的。
但阿飛的那種絕望比他還要強烈,他隻是精神,而阿飛是肉體和精神都麵臨著絕望。
魏武沉聲道:“兄弟,永遠不要忘記那七天的感覺。
那七天才是讓你成為阿飛的關鍵!”
阿飛重重點頭,鄭重道:“大哥,我記住了。”
魏武神秘一笑,輕聲道:“我有一件禮物要送給你。”
阿飛沒有一點客套的意思,開心道:“謝謝大哥。”
他已經把魏武當成了大哥,所以魏武不管送他什麽,他都會要。
若是旁人送他東西,哪怕是一座金山,他也不會看一眼。
就是這麽倔強!
魏武笑道:“自家兄弟,無需客氣。”
李尋歡聽到這話,心中莫名顫了一下。
當年龍嘯雲住進李園之後,因為李尋歡不管事,他便忙上忙下,替李尋歡大理產業。
每次李尋歡感謝龍嘯雲時,他總是會說:“自家兄弟,無需客氣。”
可後來這個大哥娶了他心愛的女兒,還真是不客氣啊!
魏武可不知道李尋歡的心思,拍拍手,吩咐道:“把東西拿上來。”
一名家丁抱著一個長長的木匣走進餐廳,將木匣放到魏武麵前的案幾之上,躬身退了出去。
魏武隨手一揮,木匣緩緩升至半空,好似被一隻無形的大手拿著,平穩飛向阿飛,然後緩緩落到阿飛麵前的案幾之上。
“打開看看。”
“好。”
阿飛放下筷子,將木匣打開。
當看清木匣中的物品之後,眼睛一亮,但隨後卻搖搖頭。
“大哥,我很喜歡這柄劍,但我用不上。”
“哦?”
魏武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接著又夾了一片驢肉放入口中,緩緩咀嚼,咽下去之後,麵帶微笑的看向阿飛。
“為何會感覺用不上了?”
阿飛拍了拍腰間的鐵片劍,自信道:“我這柄劍是天下最好的劍,無需再換。”
魏武點點頭,讚許道:“不愧是我兄弟,夠霸氣。
但有一句話說的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柄好劍能讓人生出霸氣,如虎添翼。
如果有一日你遇到一個旗鼓相當的對手,結果卻因兵器不如對手,而落敗。
或者命喪當場。
豈不可惜?”
阿飛倔強道:“不可惜。
無論是落敗,還是死,歸根結底,都是技不如人。”
魏武笑了笑,突然發現,阿飛雖然寡言少語,但抬杠卻是一把好手。
“兄弟,你的劍與李兄的飛刀,都講究一個“快”字。
李兄的飛刀已經觸摸到了技近乎道的門檻,將來必定可以做到真正的例不虛發。
但你的劍法雖已有小成,但略顯稚嫩。
疾如閃電,無堅不摧。
一劍之下,無物不破。
可若你破不開敵人的防禦呢?”
阿飛好奇道:“大哥,你的意思是小李飛刀現在還不是真正的例不虛發?”
阿飛不愧是純粹的劍客,他關注的點都與常人不同。
若是普通人關注的一定是,魏武為什麽說他破不開敵人的防禦。
而他的關注點是,小李飛刀是不是真正的例不虛發。
“呃……”
魏武沉默片刻,點頭道:“對。”
李尋歡沒有反駁,更沒有一絲不服氣,舉起酒杯一飲而盡。
因為他很清楚,魏武說的都是事實。
雖然他從未失手,但魏武發出的筷子比他的飛刀快。
從這一點就可以推斷出,若他對魏武出刀,一定會被魏武接下。
阿飛鄭重其事地問道:“大哥,小李飛刀如何能做到真正的例不虛發?”
雖然問的是小李飛刀,但也是在問,他的劍如何能達到無上境界。
他與李尋歡一樣,對魏武的武力值心服口服。
大道殊途同歸,隻要知道一條路,就可以走出自己的路。
魏武輕笑道:“信念。
當李兄可以將信念灌注到小李飛刀之中時,那時候的小李飛刀才是真正的例不虛發。”
李尋歡眼睛一亮,如同一個醉漢瞬間清醒。
這些年他已經陷入了瓶頸,不知如何讓飛刀更上一層樓。
而且失去林詩音之後,他更是不進反退。
如今聽到魏武這麽說,他醍醐灌頂,瞬間明悟。
知道的方向,接下來就是沿著這個方向,一步一步走向山巔。
魏武並未理會李尋歡,而是看著阿飛,語重心長道:“阿飛,你的劍法很好,幾乎可以說冠絕年輕一代。
但還遠未達到草木竹石皆可為劍的境界。
所以一柄好劍對你尤為重要。
就拿習劍來說,大致可分為幾個境界。
手中有劍,心中無劍。
手中有劍,心中有劍。
手中無劍,心中有劍。
手中無劍,心中無劍。
無劍勝有劍。
你現在也不過是手中有劍,心中有劍的境界。
而且這柄劍是我為你量身打造,你不要忙著拒絕,先看看。
若看過之後,還是不喜歡,我也不會勉強你。”
“好的,大哥。”
阿飛點點頭,伸手將長匣中的劍拿出來。
劍鞘被黑布纏繞,劍柄也被黑布纏繞,樸實無華,處處透著低調樸素。
唯一惹眼的就是劍鄂。
劍鄂是一隻展翅高飛的雄鷹,雄鷹張嘴吐出劍身。
阿飛緩緩拔出劍,劍身啞然無光,古樸內斂,沒有一絲張揚,給人厚重冷靜之感。
劍刃看似毫無鋒芒,卻能吹毛斷發,切金斷玉。
當阿飛拔出劍的那一刹那,他就徹底喜歡上了這柄劍。
就如同看到蒙麵女子揭下麵紗後,一見鍾情,徹底淪陷。
說什麽餓死也不遲,結果是真香!真香!
……
阿飛將食物放入口中,慢慢咀嚼,吃得很慢,但也超級能吃。
他好似一個無底洞一般,隻要麵前還有食物,他就好像可以一直吃。
說酒囊飯袋有點難聽,但說他是的大胃王一點都不誇張。
李尋歡笑了笑,調侃道:“阿飛,你吃東西給人的感覺,像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一樣。”
阿飛將嘴裏的食物眼瞎,淡淡道:“我挨餓最久的一次是七天沒吃東西,隻喝水。
從那之後,隻要有食物,我就會盡量多吃。
一直吃到自己吃不下為止。
後來我就有了一項本領,可以一頓飯吃三天的東西,也可以三天不吃飯。”
李尋歡臉上的笑容有些尷尬,還有些歉意。
一個人七天不吃東西,隻喝水,那是怎樣的感受?
李尋歡沒有經曆過,不能感同身受,但隱隱能體會到一絲那種感覺。
他知道,那肯定是一種比絕望要絕望的感覺。
就像他知道徹底失去林詩音那一刻。
整個世界都是昏暗的。
但阿飛的那種絕望比他還要強烈,他隻是精神,而阿飛是肉體和精神都麵臨著絕望。
魏武沉聲道:“兄弟,永遠不要忘記那七天的感覺。
那七天才是讓你成為阿飛的關鍵!”
阿飛重重點頭,鄭重道:“大哥,我記住了。”
魏武神秘一笑,輕聲道:“我有一件禮物要送給你。”
阿飛沒有一點客套的意思,開心道:“謝謝大哥。”
他已經把魏武當成了大哥,所以魏武不管送他什麽,他都會要。
若是旁人送他東西,哪怕是一座金山,他也不會看一眼。
就是這麽倔強!
魏武笑道:“自家兄弟,無需客氣。”
李尋歡聽到這話,心中莫名顫了一下。
當年龍嘯雲住進李園之後,因為李尋歡不管事,他便忙上忙下,替李尋歡大理產業。
每次李尋歡感謝龍嘯雲時,他總是會說:“自家兄弟,無需客氣。”
可後來這個大哥娶了他心愛的女兒,還真是不客氣啊!
魏武可不知道李尋歡的心思,拍拍手,吩咐道:“把東西拿上來。”
一名家丁抱著一個長長的木匣走進餐廳,將木匣放到魏武麵前的案幾之上,躬身退了出去。
魏武隨手一揮,木匣緩緩升至半空,好似被一隻無形的大手拿著,平穩飛向阿飛,然後緩緩落到阿飛麵前的案幾之上。
“打開看看。”
“好。”
阿飛放下筷子,將木匣打開。
當看清木匣中的物品之後,眼睛一亮,但隨後卻搖搖頭。
“大哥,我很喜歡這柄劍,但我用不上。”
“哦?”
魏武端起酒杯,喝了一口酒,接著又夾了一片驢肉放入口中,緩緩咀嚼,咽下去之後,麵帶微笑的看向阿飛。
“為何會感覺用不上了?”
阿飛拍了拍腰間的鐵片劍,自信道:“我這柄劍是天下最好的劍,無需再換。”
魏武點點頭,讚許道:“不愧是我兄弟,夠霸氣。
但有一句話說的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柄好劍能讓人生出霸氣,如虎添翼。
如果有一日你遇到一個旗鼓相當的對手,結果卻因兵器不如對手,而落敗。
或者命喪當場。
豈不可惜?”
阿飛倔強道:“不可惜。
無論是落敗,還是死,歸根結底,都是技不如人。”
魏武笑了笑,突然發現,阿飛雖然寡言少語,但抬杠卻是一把好手。
“兄弟,你的劍與李兄的飛刀,都講究一個“快”字。
李兄的飛刀已經觸摸到了技近乎道的門檻,將來必定可以做到真正的例不虛發。
但你的劍法雖已有小成,但略顯稚嫩。
疾如閃電,無堅不摧。
一劍之下,無物不破。
可若你破不開敵人的防禦呢?”
阿飛好奇道:“大哥,你的意思是小李飛刀現在還不是真正的例不虛發?”
阿飛不愧是純粹的劍客,他關注的點都與常人不同。
若是普通人關注的一定是,魏武為什麽說他破不開敵人的防禦。
而他的關注點是,小李飛刀是不是真正的例不虛發。
“呃……”
魏武沉默片刻,點頭道:“對。”
李尋歡沒有反駁,更沒有一絲不服氣,舉起酒杯一飲而盡。
因為他很清楚,魏武說的都是事實。
雖然他從未失手,但魏武發出的筷子比他的飛刀快。
從這一點就可以推斷出,若他對魏武出刀,一定會被魏武接下。
阿飛鄭重其事地問道:“大哥,小李飛刀如何能做到真正的例不虛發?”
雖然問的是小李飛刀,但也是在問,他的劍如何能達到無上境界。
他與李尋歡一樣,對魏武的武力值心服口服。
大道殊途同歸,隻要知道一條路,就可以走出自己的路。
魏武輕笑道:“信念。
當李兄可以將信念灌注到小李飛刀之中時,那時候的小李飛刀才是真正的例不虛發。”
李尋歡眼睛一亮,如同一個醉漢瞬間清醒。
這些年他已經陷入了瓶頸,不知如何讓飛刀更上一層樓。
而且失去林詩音之後,他更是不進反退。
如今聽到魏武這麽說,他醍醐灌頂,瞬間明悟。
知道的方向,接下來就是沿著這個方向,一步一步走向山巔。
魏武並未理會李尋歡,而是看著阿飛,語重心長道:“阿飛,你的劍法很好,幾乎可以說冠絕年輕一代。
但還遠未達到草木竹石皆可為劍的境界。
所以一柄好劍對你尤為重要。
就拿習劍來說,大致可分為幾個境界。
手中有劍,心中無劍。
手中有劍,心中有劍。
手中無劍,心中有劍。
手中無劍,心中無劍。
無劍勝有劍。
你現在也不過是手中有劍,心中有劍的境界。
而且這柄劍是我為你量身打造,你不要忙著拒絕,先看看。
若看過之後,還是不喜歡,我也不會勉強你。”
“好的,大哥。”
阿飛點點頭,伸手將長匣中的劍拿出來。
劍鞘被黑布纏繞,劍柄也被黑布纏繞,樸實無華,處處透著低調樸素。
唯一惹眼的就是劍鄂。
劍鄂是一隻展翅高飛的雄鷹,雄鷹張嘴吐出劍身。
阿飛緩緩拔出劍,劍身啞然無光,古樸內斂,沒有一絲張揚,給人厚重冷靜之感。
劍刃看似毫無鋒芒,卻能吹毛斷發,切金斷玉。
當阿飛拔出劍的那一刹那,他就徹底喜歡上了這柄劍。
就如同看到蒙麵女子揭下麵紗後,一見鍾情,徹底淪陷。
說什麽餓死也不遲,結果是真香!真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