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時血氣方剛,寫作時鋒芒畢露,敢說敢寫。且喜好寫雜文,直抒胸臆,不亦快哉。文章的署名,更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姓莊名某某。


    由於稿件大多數發表在我所工作的小縣城的報紙上,結果激怒了一些對號入座的人,他們就搞些小動作來對付我,讓我在單位裏不得安生,工作也大受影響。


    雜文是什麽?用魯迅先生的話來說,雜文就是擲向敵人的匕首。可對於我而言,寫文章隻是為了賺幾十塊的煙錢罷了,真的沒有刻意去針對誰。


    就因為幾篇針砭時弊的小豆腐塊,給自己招惹了一堆麻煩。就連單位的領導都讓我注意影響。我也挺佩服那個報社編輯的,我敢寫,他就敢刊發,也不怕得罪人。


    成家有了女兒後,行文沒了以往的“囂張”。雜文自然是不寫了。雲山霧罩的散文、詞藻華麗的美文,就成了我寫作的首選對象。吃過苦頭的我,也學會用筆名保護自己。


    後來還寫過通訊稿、新聞稿。在前輩的指點下,掌握了各種文體的格式以及注意事項。像新聞稿,除了人物、時間、地點、事件、原因、發生過程這六要素外。在寫作的過程中,第一要求就是政治的正確性。


    新聞稿裏不能摻雜個人的感情在裏麵。要客觀描述事實,不過度主觀誇大事實,使用過於表達事實的詞語等等。寫得多了,這些都成了一種本能。看到新聞,腦海裏自然而然就浮現出一、二、三、四、五來。這也是一種“職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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