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身手是誰教你的?”
小雨驟停,一老一少在大街上漫步。
“小時候我跟阿爸學過一點拳腳。但他忙著照顧生意,根本沒時間管我。後來他就找了幾個白胡子老頭教我功夫……”
洪爺愣了一下,隨即說道:“集百家之所長,令尊的眼光還真是獨到。”
“害,你別忙著恭維我。”金不換被他說的不好意思了,“是我愛打抱不平,經常找人打架。阿爸怕沒人收我,幹脆找了一堆人來。誰成想最後還真沒有留下來的,不是打不過我,就是被我氣跑了!”
說著說著,金不換兀自笑了。
洪爺好笑,“唉,你一身江湖氣,哪裏像個少爺?”
“嘻嘻,沈公子也這麽說我。”金不換不好意思笑笑,“別光說我了,洪爺您呢,功夫那麽好,是幹哪一行的?”
“我是個獵人。”
哦,打獵的身手都那麽好?金不換忍不住佩服。
這時,空氣中彌漫著一股花香,少年往路邊探探,是一座兩層小閣樓,樓上鶯鶯燕燕,傳來不少年輕女人的笑聲。
金不換歪歪脖子,隻見閣樓的牌匾上龍飛鳳舞,像趴著兩條大蟲。
“這是什麽地方?好香啊。”他禁不住好奇。
“那是小篆,寫的是’風雅居’三個字。”洪爺看他一臉疑惑,不由得好笑,道出閣樓的性質。
金不換抓抓臉,頗有些尷尬,“洪爺,你帶我來這種地方做什麽?我又不是沈公子,喝不來花酒。”
沈公子是誰?洪爺也沒在意,“瞎說什麽!酒館在前頭。”
原來是虛驚一場。
金不換快步走到酒樓門口,忽然聽到一聲大喊,角落裏竄出一個人影,上來就抱住他的大腿。
有人搶劫?金不換一把抓住那人的衣領,正要出拳教訓。
誰知那人先叫起來,“哎喲,我摔倒啦,不行啦,不行啦!”
金不換嗬斥,“你放開!”
那人睡眼惺忪,衣裳破破爛爛,一副流浪漢的行頭。嚷嚷著向金不換伸出髒兮兮的右手。
金不換挑眉,“要我拉你起來?”
什麽眼神?流浪漢搖搖頭,繼而又做了個數錢的手勢。
金不換這才明白,原來對方是個死皮賴臉蹲點要錢的主兒。無奈,隻好從口袋裏摸出一塊銀元給他。
流浪漢向銀元吹氣,放在耳邊,聽到嗡嗡聲響,這才露出獻媚的笑容,“謝謝小爺,您是好人!”
金不換笑笑,不跟他糾纏。
跨進門檻,小二點頭哈腰,“裏邊請!”
金不換掃視一眼大堂,洪爺已經坐在一個角落裏,拐杖橫靠在桌子邊上,端正的姿勢猶如一個刀不離身的武士。
金不換走過去,拿起桌上的蘋果咬了一口,跳坐到椅子上,“洪爺,你喝什麽?”
洪爺還沒答話,門口傳來一陣怒罵聲。
金不換轉頭一看,原來是流浪漢跟小二吵起來了。小二插腰攔在門口,死活不讓進。流浪漢卻拿出銀元在小二眼前晃晃,表示自己有錢。
小二不肯信,“說不定你是哪裏偷來的!”
金不換忽然意識到自己的目光和流浪漢的碰上了,剛要移開,後者大唿一聲,“喂,好人!讓開,我認識他!”
趁小二一閃神,流浪漢一下子撞進來,直直朝金不換奔去。
“誰說這是我偷的,錢是這位小兄弟給我的,你管得著嘛,是吧?”流浪漢衝金不換點頭。
金不換沒法子,隻好解釋,“是我給他的。”
小二將信將疑地走開。
流浪漢笑嘻嘻拉了一張凳子坐下來,自來熟的自我介紹,“小的姓吳,從小就是在這地界混,大家都叫我賴子。”
他打量金不換二人,“二位就光坐著,不吃點什麽?”
金不換咳嗽,“我們是來喝酒的。”
賴子搖頭,“光喝酒有什麽意思?”
洪爺禮貌,“那兄台有什麽好推薦?”
“這麽客套做什麽?”金不換不平。
流浪漢一聽,立馬拿過菜單,點了五盤小炒,一道三鮮砂鍋,外加四碗米飯。點完還巴巴看二位,“你們沒意見吧?”
洪爺點頭,“沒關係,他請客。”
啊?金不換默默抗議。
流浪漢露出哈巴狗的表情,好啊好啊。
金不換訕笑,“哥們,你是幾天沒吃飯了?”
賴子樂壞了,菜上飯桌,立馬狼吞虎咽起來。正撕下一片雞肉,這哥們才發現隻有自己在往嘴裏塞東西,“你們不吃嗎?”
金不換聳聳肩,咬了口蘋果。
一會兒,流浪漢打了個嗝,叼起一根牙簽,“你們二位是第一次來這裏吧。有什麽事情,盡管問我,這裏我最熟!”
洪爺表示洗耳恭聽。
賴子翹起拇指,“知道這地界上誰最狠?”
金不換托著下巴,“難不成是馬三爺?”
賴子點頭,“沒錯。馬三爺可是鎮上首富喬老爺的未來女婿,替喬家管理賭場、酒吧生意。被他的手下圍起來,每人吐一口唾沫都可以淹死人!誰跟他作對,除非是腦子被槍開過了!”
“哦。”剛從馬三爺手下死裏逃生的某人點點頭。
洪爺喝了口酒,“這姓馬的倒是有些本事,居然能得到喬老爺千金的垂愛,這裏麵有什麽緣故?”
賴子正在挑肉圓吃,聽到這話,趕緊把肉圓吞下肚,擺出一股說書人的架勢,“你們有沒有聽說過五年前的火車劫案?”
金不換搖搖頭。
賴子用筷子一敲碗邊,說道起來,“要說到馬三爺的出身,當年他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窮小子,沒人知道他來自什麽地方,原名好像叫什麽馬三萬,人嘛有點文化,在喬老爺手下做抄錄工作。整天吆喝一幫小混混,級別也就比我們這種人高一點。”
他還算有自知之明。
“可是,小人物要變成大老板,有時候就是需要機遇。”賴子悶了口酒。
“五年前,喬老爺的千金外出旅遊,沒想到迴來的途中居然遇到劫匪,一幫人甚是囂張,張嘴就向喬老爺要一萬塊大洋,我的媽誒。”賴子手一抖,一塊肉圓沒夾住,幹脆用手抓住塞進嘴裏。
“知道當時喬老爺的反應麽?有錢人就是爽快,一口答應下來,但要求劫匪給他三天時間籌錢!這時候,馬三爺獻上一計,提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寧可將贖金用於懸賞,也不留給劫匪留一絲機會。一出手就是一萬塊啊,老子要有本事也想賺啊!也不至於在這裏蹲點要飯不是?”筷子敲得瓷碗當當響。
金不換叫道:“重點,重點。”
賴子喘一口氣,“馬三爺就是有本事,手上關係多,是有名的‘包打聽’,不出三天就打探出喬小姐等一幹人質被關在鐵路附近的一處煤窯裏。”賴子添油加醋,越說越來勁,好像自己親臨現場似的。
“那幫劫匪都被抓住了?”
賴子搖搖頭,uu看書 wwuukansu“唉,這倒沒有。劫匪是幫窮兇極惡的,大概察覺到有人營救,就在煤窯引發一場大爆炸,波及不少人。喬小姐是被完整救出來了,沒有缺胳膊少腿,其他人可就說不準了。現場是血肉模糊,嘖嘖,慘不忍睹啊。”
“你這些話是從哪裏聽說的?”洪爺問到關鍵。
賴子一臉驕傲,“當時‘火車劫案’事件紅遍整個小鎮,報紙上是大肆宣揚。我也是認識字的!”
他頗為得意,“就是因為這樁事情,喬老爺對馬三爺是越發器重,連自己的寶貝女兒都嫁給他啦!現在你們總該知道馬三爺是個人物了吧?”
“那喬小姐怎麽就答應了?”一旁有人八卦,“我可聽說喬小姐當年有一個小情人,還是一個唱大戲的!”
賴子好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喬小姐能不答應嘛。再說了,一個戲子,常言道戲子無情,婊子無義。要我是喬小姐,肯定嫁給馬三爺這個當世英雄!”
金不換冷笑,倘若馬三真是蓋世英雄,就不會使手段派人殺他了。
金不換忽然重重歎口氣。
洪爺奇怪,“你為何歎氣?”
金不換迴答:“你帶我來這兒打探馬三的過去。無非是想告訴我,喬家勢力不可撼動,找馬三報仇無異於以卵擊石。”
洪爺好笑,“這隻是其一。”
金不換奇怪,“那其二又是什麽?”
“下午有一場壽宴,你也得出席。”
忽然來這麽一出,金不換摸不著頭腦,“哪兒有壽宴?”
“喬家府邸。”
小雨驟停,一老一少在大街上漫步。
“小時候我跟阿爸學過一點拳腳。但他忙著照顧生意,根本沒時間管我。後來他就找了幾個白胡子老頭教我功夫……”
洪爺愣了一下,隨即說道:“集百家之所長,令尊的眼光還真是獨到。”
“害,你別忙著恭維我。”金不換被他說的不好意思了,“是我愛打抱不平,經常找人打架。阿爸怕沒人收我,幹脆找了一堆人來。誰成想最後還真沒有留下來的,不是打不過我,就是被我氣跑了!”
說著說著,金不換兀自笑了。
洪爺好笑,“唉,你一身江湖氣,哪裏像個少爺?”
“嘻嘻,沈公子也這麽說我。”金不換不好意思笑笑,“別光說我了,洪爺您呢,功夫那麽好,是幹哪一行的?”
“我是個獵人。”
哦,打獵的身手都那麽好?金不換忍不住佩服。
這時,空氣中彌漫著一股花香,少年往路邊探探,是一座兩層小閣樓,樓上鶯鶯燕燕,傳來不少年輕女人的笑聲。
金不換歪歪脖子,隻見閣樓的牌匾上龍飛鳳舞,像趴著兩條大蟲。
“這是什麽地方?好香啊。”他禁不住好奇。
“那是小篆,寫的是’風雅居’三個字。”洪爺看他一臉疑惑,不由得好笑,道出閣樓的性質。
金不換抓抓臉,頗有些尷尬,“洪爺,你帶我來這種地方做什麽?我又不是沈公子,喝不來花酒。”
沈公子是誰?洪爺也沒在意,“瞎說什麽!酒館在前頭。”
原來是虛驚一場。
金不換快步走到酒樓門口,忽然聽到一聲大喊,角落裏竄出一個人影,上來就抱住他的大腿。
有人搶劫?金不換一把抓住那人的衣領,正要出拳教訓。
誰知那人先叫起來,“哎喲,我摔倒啦,不行啦,不行啦!”
金不換嗬斥,“你放開!”
那人睡眼惺忪,衣裳破破爛爛,一副流浪漢的行頭。嚷嚷著向金不換伸出髒兮兮的右手。
金不換挑眉,“要我拉你起來?”
什麽眼神?流浪漢搖搖頭,繼而又做了個數錢的手勢。
金不換這才明白,原來對方是個死皮賴臉蹲點要錢的主兒。無奈,隻好從口袋裏摸出一塊銀元給他。
流浪漢向銀元吹氣,放在耳邊,聽到嗡嗡聲響,這才露出獻媚的笑容,“謝謝小爺,您是好人!”
金不換笑笑,不跟他糾纏。
跨進門檻,小二點頭哈腰,“裏邊請!”
金不換掃視一眼大堂,洪爺已經坐在一個角落裏,拐杖橫靠在桌子邊上,端正的姿勢猶如一個刀不離身的武士。
金不換走過去,拿起桌上的蘋果咬了一口,跳坐到椅子上,“洪爺,你喝什麽?”
洪爺還沒答話,門口傳來一陣怒罵聲。
金不換轉頭一看,原來是流浪漢跟小二吵起來了。小二插腰攔在門口,死活不讓進。流浪漢卻拿出銀元在小二眼前晃晃,表示自己有錢。
小二不肯信,“說不定你是哪裏偷來的!”
金不換忽然意識到自己的目光和流浪漢的碰上了,剛要移開,後者大唿一聲,“喂,好人!讓開,我認識他!”
趁小二一閃神,流浪漢一下子撞進來,直直朝金不換奔去。
“誰說這是我偷的,錢是這位小兄弟給我的,你管得著嘛,是吧?”流浪漢衝金不換點頭。
金不換沒法子,隻好解釋,“是我給他的。”
小二將信將疑地走開。
流浪漢笑嘻嘻拉了一張凳子坐下來,自來熟的自我介紹,“小的姓吳,從小就是在這地界混,大家都叫我賴子。”
他打量金不換二人,“二位就光坐著,不吃點什麽?”
金不換咳嗽,“我們是來喝酒的。”
賴子搖頭,“光喝酒有什麽意思?”
洪爺禮貌,“那兄台有什麽好推薦?”
“這麽客套做什麽?”金不換不平。
流浪漢一聽,立馬拿過菜單,點了五盤小炒,一道三鮮砂鍋,外加四碗米飯。點完還巴巴看二位,“你們沒意見吧?”
洪爺點頭,“沒關係,他請客。”
啊?金不換默默抗議。
流浪漢露出哈巴狗的表情,好啊好啊。
金不換訕笑,“哥們,你是幾天沒吃飯了?”
賴子樂壞了,菜上飯桌,立馬狼吞虎咽起來。正撕下一片雞肉,這哥們才發現隻有自己在往嘴裏塞東西,“你們不吃嗎?”
金不換聳聳肩,咬了口蘋果。
一會兒,流浪漢打了個嗝,叼起一根牙簽,“你們二位是第一次來這裏吧。有什麽事情,盡管問我,這裏我最熟!”
洪爺表示洗耳恭聽。
賴子翹起拇指,“知道這地界上誰最狠?”
金不換托著下巴,“難不成是馬三爺?”
賴子點頭,“沒錯。馬三爺可是鎮上首富喬老爺的未來女婿,替喬家管理賭場、酒吧生意。被他的手下圍起來,每人吐一口唾沫都可以淹死人!誰跟他作對,除非是腦子被槍開過了!”
“哦。”剛從馬三爺手下死裏逃生的某人點點頭。
洪爺喝了口酒,“這姓馬的倒是有些本事,居然能得到喬老爺千金的垂愛,這裏麵有什麽緣故?”
賴子正在挑肉圓吃,聽到這話,趕緊把肉圓吞下肚,擺出一股說書人的架勢,“你們有沒有聽說過五年前的火車劫案?”
金不換搖搖頭。
賴子用筷子一敲碗邊,說道起來,“要說到馬三爺的出身,當年他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窮小子,沒人知道他來自什麽地方,原名好像叫什麽馬三萬,人嘛有點文化,在喬老爺手下做抄錄工作。整天吆喝一幫小混混,級別也就比我們這種人高一點。”
他還算有自知之明。
“可是,小人物要變成大老板,有時候就是需要機遇。”賴子悶了口酒。
“五年前,喬老爺的千金外出旅遊,沒想到迴來的途中居然遇到劫匪,一幫人甚是囂張,張嘴就向喬老爺要一萬塊大洋,我的媽誒。”賴子手一抖,一塊肉圓沒夾住,幹脆用手抓住塞進嘴裏。
“知道當時喬老爺的反應麽?有錢人就是爽快,一口答應下來,但要求劫匪給他三天時間籌錢!這時候,馬三爺獻上一計,提出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寧可將贖金用於懸賞,也不留給劫匪留一絲機會。一出手就是一萬塊啊,老子要有本事也想賺啊!也不至於在這裏蹲點要飯不是?”筷子敲得瓷碗當當響。
金不換叫道:“重點,重點。”
賴子喘一口氣,“馬三爺就是有本事,手上關係多,是有名的‘包打聽’,不出三天就打探出喬小姐等一幹人質被關在鐵路附近的一處煤窯裏。”賴子添油加醋,越說越來勁,好像自己親臨現場似的。
“那幫劫匪都被抓住了?”
賴子搖搖頭,uu看書 wwuukansu“唉,這倒沒有。劫匪是幫窮兇極惡的,大概察覺到有人營救,就在煤窯引發一場大爆炸,波及不少人。喬小姐是被完整救出來了,沒有缺胳膊少腿,其他人可就說不準了。現場是血肉模糊,嘖嘖,慘不忍睹啊。”
“你這些話是從哪裏聽說的?”洪爺問到關鍵。
賴子一臉驕傲,“當時‘火車劫案’事件紅遍整個小鎮,報紙上是大肆宣揚。我也是認識字的!”
他頗為得意,“就是因為這樁事情,喬老爺對馬三爺是越發器重,連自己的寶貝女兒都嫁給他啦!現在你們總該知道馬三爺是個人物了吧?”
“那喬小姐怎麽就答應了?”一旁有人八卦,“我可聽說喬小姐當年有一個小情人,還是一個唱大戲的!”
賴子好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喬小姐能不答應嘛。再說了,一個戲子,常言道戲子無情,婊子無義。要我是喬小姐,肯定嫁給馬三爺這個當世英雄!”
金不換冷笑,倘若馬三真是蓋世英雄,就不會使手段派人殺他了。
金不換忽然重重歎口氣。
洪爺奇怪,“你為何歎氣?”
金不換迴答:“你帶我來這兒打探馬三的過去。無非是想告訴我,喬家勢力不可撼動,找馬三報仇無異於以卵擊石。”
洪爺好笑,“這隻是其一。”
金不換奇怪,“那其二又是什麽?”
“下午有一場壽宴,你也得出席。”
忽然來這麽一出,金不換摸不著頭腦,“哪兒有壽宴?”
“喬家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