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長海走了,留下了一張請柬。


    沒有多說一句話,更沒有問李沐塵去不去。


    林雲十分不滿地說:“嗬,送個請柬還這麽橫,瞧他那樣,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個太監,來傳聖旨的呢!”


    “小雲!”林曼卿喝止道,“小孩子別亂說話!”


    林雲撇撇嘴,不說話了。


    王百順道:“這個孫長海,是秦爺的管家,也是他的師爺。秦爺身邊最重要的就兩個人,一個是潘雲龍,被雲少爺打傷了;另一個就是孫長海了。聽說,孫長海也是個高手,但是究竟有多高,誰也不知道。反正秦爺很倚仗他。我也沒想到今天他會來,李公子,還是您麵子大。”


    王百順的話除了恭維,也是在調和氣氛。


    林雲又忍不住插嘴道:“姐夫,這是鴻門宴,別理他!”


    林曼卿笑道:“你《史記》讀完了嗎,知道什麽叫鴻門宴嗎?”


    林雲說:“鴻門宴是課文,我怎麽不知道?”


    林曼卿說:“既然知道,那你說說,劉邦去赴宴了嗎?”


    “去了啊。”


    “既然劉邦都去了,為什麽你卻勸你姐夫不要去呢?”


    “這……”林雲摸了摸頭,有點糊塗了。


    “我就說你要多讀書吧。”林曼卿說,“劉邦是大丈夫,誌在天下,明知危險,還是要去。你姐夫也是大丈夫,何懼一場鴻門宴?隻是劉邦赴宴,文有張良,武有樊噲,你再看看你姐夫身邊有誰,你是能當張良,還是能當樊噲?”


    林雲迴想起課文裏的人物,果然張良樊噲,一個智計百出,一個勇冠三軍,自己好像都比不上,但心裏又有些不服氣。


    侯七貴說道:“依我看,兩位小少爺加起來,不比樊噲差了,而李夫人不就是李公子身邊的張良嗎,所以不管是不是鴻門宴,李公子都可以高枕無憂。”


    人們就都看向李沐塵,等他做決定。


    李沐塵對侯七貴說:“把請柬收了,去不去,看我心情吧。”


    林雲一聽,心裏佩服得五體投地,還得是姐夫,輕描淡寫,根本沒發這個秦爺放在心上。這比劉邦可高多了!


    李沐塵站起來向王百順告辭:“四爺,李宅初歸,等宅子整理幹淨了,再請四爺過去坐。”


    王百順起身相送,又派了車,送他們去李宅。


    到了李宅,敲了敲門,保安李阿四過來開門,看著一大群人,有些發懵。


    林曼卿也好奇,這什麽時候多了個保安?


    李沐塵就把在那家的事簡單說了一遍,眾人才知道,原來李阿四是這麽個來路。


    前幾次來李宅都是偷偷摸摸,現在李宅已經迴到李家手裏,終於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宅院裏走動。


    大夥兒前後走了一圈,李沐塵又把侯七貴帶到地下密室去,參觀李家的藏品。


    侯七貴大開眼界,心頭的震驚無與倫比。他做了半輩子古董,在圈子裏也算有點名氣,認識很多收藏家,但和李宅的藏品比起來,那簡直什麽都不是。


    這些東西,整理整理,就是一座博物館。


    李沐塵說:“老侯,以後這裏交給你了。”


    侯七貴激動地說:“公子放心,七貴一定盡心盡力。”


    林曼卿說:“雖然有了老侯和阿四,但還是冷清了些,至少還得有個廚子和女傭。另外,老侯要整理那些東西,也得有幾個幫手。”


    李沐塵問侯七貴:“老侯,你有沒有合適的人手?反正以後這裏交給你了,人事安排也你來定。”


    侯七貴說:“女傭幫工都好找,我也有一些渠道能找到可靠的人。但這裏兩個人,還需要你們來安排。”


    “哪兩個?”李沐塵問道。


    “一個是保鏢。”侯七貴說,“偌大個李宅,隻有阿四一個保安肯定不行,最好是有高手坐鎮,以保平安。”


    “嗯,還有一個呢?”


    “還有一個就是廚子。世家豪門,經常要宴請貴客,廚子相當重要。要請到一位名廚,也需要緣分。”


    李沐塵哈哈一笑,說:“這個我已經想好了。曼卿,你一會兒聯係一下榮師傅,那對青玉獅子是他師父一刀春的遺物,你交給他。另外和他商量一下,我想讓他留在這裏。有他在,保鏢和廚子就都解決了。”


    林曼卿疑惑道:“但榮師傅和梅姐的關係……”


    李沐塵說:“京城是他的出生地,也是榮門的根據地,他應該會答應的。而且,他們三個一直糾纏在一起,永遠也不會有結果。”


    “但你這樣做,豈不是拉了偏架,幫了王老板?”林曼卿說。


    “我沒有偏幫誰,隻是機緣如此,結果如何,誰也不知道。”李沐塵說道。


    林曼卿總覺得不太好,但還是照李沐塵的話去做了。


    第二天,榮師傅就來了。


    而讓李沐塵和林曼卿都十分驚訝的,和榮師傅一起來的,除了郎裕文派來接手管理李家新資產的商務團隊外,竟然還有王老板。


    但是梅姐沒有來。


    以下還有幾百字,等一會修改


    魯科達堅信自己是一隻公雞。


    每天早上,他都要爬到小區最高的那一棟樓上去打鳴。


    魯科達是爬上去的,公雞是不會乘坐電梯的。也隻有這樣,才具有喚醒太陽的儀式感。


    一座城市,至少要有一隻公雞,來喚醒每天的黎明。


    假如沒有這件事,他的人生將是灰暗的,生活變得毫無意義。


    每天上班,忙忙碌碌,他不覺得沒意義,因為他要打鳴,沒有他,太陽不會出來,城市將永遠黑暗。


    還有什麽事比這件事更重要呢?


    父親心髒病犯了,他沒有管,先去打鳴,迴來再送醫院,沒救迴來。他在父親身邊慟哭,但他不後悔。


    公司要他出差負責一個重要項目,他沒有去。


    妻子說他神經病,和他離婚。女兒遠離他而去。


    眾叛親離。


    他在孤獨中老去。每天早晨,都爬到樓頂。


    最後一天,他艱難地爬完最後一階樓梯,倒在了天台上,再沒有力氣打鳴。


    他想完了,世界不會醒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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