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偏要選這個時間撒謊嗎?兇器除了可便攜的刀刃以外絕不可能,不會!沒有道理!”福曼抱著混亂的大腦,將一個又一個否定投擲向格拉斯,卻連一個表情變化都沒有催出來,適才的威風早就轉移到了格拉斯的身上。
“證據!證據呢!”
“哼,摔一跤就爬不起來了嗎,看來你還是太嫩了啊,豬曼老弟。”
“...是福曼!”
特地弄錯名字來激怒福曼,實在是畫蛇添足之舉,這就像是用榔頭敲打過後,再用羽毛瘙癢。
“總之,兇器解釋不清楚,你的推論就有一半都是做白日夢,而另一半,就讓我這個老朋友繼承,替你完成偉大的宏圖吧,嘻嘻。”
福曼跪了下去,他在勝券在握時發起挑戰,卻被簡單一招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實在沒有臉麵去見自己的主子,就連與蝶在同一空間裏站著,都讓他恨不得在鐵牆上挖個洞鑽進去,一輩子都不出來。
格拉斯他贏了嗎?他為比達夫爭光了嗎?也沒有,他的情況也好不到哪裏去。
“邏輯上行不通吧...要拿把長兩米,重50斤的鐵槍來行刺,隻能顯得兇手腦子不靈光,誰會去用一把根本不可能刺中目標,甚至拿起來都費勁的武器?”
沐陽站出一步,代替福曼反駁道,盡管他的小熊麵具,與他發尾綁著的小人偶顯得十分幼稚可笑,但從論點來看,是無可挑剔的。
“犯人的思考,我們普通人沒法揣摩,當你在火災現場時,會因為3樓太高而舍不得往下跳嗎?冷靜的思考,可是最寶貴的,但人是沒辦法永遠保持冷靜的,最重要的是,槍鋒上有新鮮被擦拭過的血跡。”
拿出犯人異常論來迴避論點,沐陽可不能讓他囂張下去,腳再進一步,後背沐浴著摯友的信任目光,沐陽不禁心虛起來,並內心跟她承諾,他想做的事絕對不會是天大的罪惡。
“就假設蘭德是被長槍穿刺喉嚨而死,那蘭德在什麽情況下死的?中毒?昏厥?沒錯,用這種武器刺殺,蘭德是不可能有意識的,那麽問題來了,殺害場所怎麽解釋?血跡在哪裏?”
經過沐陽的一番反駁,格拉斯自信的表情沒有一絲崩壞的跡象,他早就拿出下一步棋,正當他打算一鼓作氣,挫敗沐陽,卻被沐陽搶先霸占了話語權。
“我知道你想說什麽,要是這件兵器打從一開始就藏在了休息室裏——你要真這麽想,那可是讓福曼先生占足了便宜啊。”
“啊...”
“哎?”
兩個人幹愣住在原地,格拉斯先一步察覺到了自己的愚蠢,他過於執著於血跡,反而給福曼的推理提供了一條絕佳的思路。
“從一開始,你不過將兇器替換了長槍,除此之外,依舊按照福曼的推理進行,你倒好,還幫他解釋了長槍染血的謎團,這不就是拿著石頭砸自己的兩隻腳嗎?”
“啊...”輪到格拉斯跪坐了下去,喜悅來得太突然,福曼還沒搞清楚怎麽迴事,恍恍惚惚地站了起來。
“教練先生,你行啊!”福曼高興地像隻準備開飯的小奶狗,不斷向著沐陽發送崇拜的眼光。
福曼還沒有站穩,卻又聽到了怪笑聲。
“上天想我掙紮多一會,那就如你所願。”
是死灰複燃的理查,他進入了極其放鬆的狀態,胖女的抱壓對他的影響小了許多,就連臉上難看的笑容,都得到了升華,變得更加醜了。
“理查...”
“警察先生,我差點就被你的氣勢壓死了,但你們還是給了我機會,現在的我,確實對你滿懷感激啊。”
“哼,有屁就快放!你沒有說廢話的權利!”比達夫忍不住地朝理查吼叫。
理查目視前方,目中無人地笑道:“波曼小姐,你不應該藏著掖,請給這些白癡一些臉色看看,讓他們那顆擺設一般的大腦,理解理解。”
“...”
被明確指明的女傭波曼,安靜地抬起頭,仿佛殺掉了了一切感情,機械般迴答道:“主人辦公的房間,裏頭的兩扇門是上鎖的,據我所知,除了主人以外,沒有其他人有鑰匙。”
“嗯?那又如何,等蘭德殺死——昏死過去後,從他身上取得鑰匙不就...”福曼的表情,漸漸轉陰,理解了異常。
“拋開屍體最後為何落至二樓不談,如果理查作為神秘人要用長槍穿刺理查,他隻有兩個時機可能觸碰到長槍,一是攙扶著蘭德的同時拿著長槍,二是趁著四分鍾空白,極速完成所有的流程,還得清理幹淨兇器,放迴原位。”沐陽分析道。
“而監控也沒有拍攝到長槍的蹤影...也就是說,隻有四分鍾空白也許還有可能——”格拉斯從挫敗中站了起來,尚存一絲希望地咬緊下唇,這兩人開始一致對外,絞盡腦汁想把理查當成殺人犯抓捕歸案。
“但有點奇怪哦。”比達夫捏著下巴,站了出來。
“我們搜查3樓的時候,房間裏所有的門,沒有一扇是鎖著的。我要是拿了鑰匙開了鎖,肯定會在完事以後,將門鎖上,就算連門都來不及上鎖,也要借用那杆長棍子,意義何在啊??”
沐陽其實也有相同的疑惑,因為他在離開辦公房之前,借用了蘭德口袋的鑰匙,將裏麵的門全都上鎖後,才離開的,除非女傭和保鏢事後以何種緣由借用屍體口袋的鑰匙開鎖,否則門是不可能開著的。
他腦中一晃而過委托人的身影,在足以拔起千年老樹的風力下,仍然能爬上三樓行刺的家夥,難道是他...想到這,沐陽就放棄了思考,神仙不該摻雜在凡人裏頭,雖然沐陽本人也算半個神仙了。
“說不定有特殊的緣由...”格拉斯推著眼鏡嘀咕道。
“緣由?那好說,不就因為時間不夠了啊。”
是理查,如臨現場般通透的口氣,緊接著爆出了更多的料。
“我就不瞞你們了,老爺房間的鑰匙,其實我一年前就配出來了,所以要讓我開門,並不是什麽困難事。”
如此幹脆,反而讓警察一行無從下嘴,就像一把年紀了,還被嬰兒一般將食物喂在嘴邊。
“別著急嘛,你們可知道,老爺他可喜愛那把祖上傳下來的長槍了,每天早上都會去保養,就算他從未使用過,也十分愛惜,因為這武器就是他們家族的最輝煌證明。”
在沐陽記憶裏,那長槍樸實無華,中規中矩的尖鋒,沒有過於俗氣的雕紋,持握手感正好適合成年男性,其尖鋒上的傷痕映照著這把武器的過往。
越是美觀的武器,便越是紙老虎,在過往的旅途之中,沐陽便產生了此番偏見。
“也就是說,能偷偷帶出長槍,事先藏在休息室的,隻有老爺本人,老爺自然沒有理由這麽做。”
“為什麽,那四分鍾的空白之後,你出現在了三樓,你沒做什麽,又怎麽可能出現在那?”福曼反駁道。
“人們常說‘分身乏術’,人要能同時在不同地方做兩件事,那該有多好呢,像我這種廢物,又怎麽能一邊開保險櫃,一邊殺人呢?”
開保險櫃?
三個負責三樓的人,他們的腦海一並浮現出一個地方,那就是藏在辦公區域的桌子底下的保險櫃。
“對,沒錯,我要自首,我承認,我有罪,我犯了盜竊罪!那個晚上,早跳閘的4分鍾裏,我偷偷溜進了沒有人的辦公室,開啟了門鎖,偷走了保險櫃裏的一本紙質書,當電力恢複時不小心被拍下的,可能就是離開現場時的身影吧。”
“編,就硬編嘛!信口開河是吧?!”
不同於各警察的反應,沐陽倒是理解了,他想趁著主人與新娘夜歡之時,行竊偷盜。
“我猜,保險櫃裏應該留了我的指紋。”
理查自豪地指證,一個證據,比討論了10分鍾的鬧劇還要有力許多。
“原本預定6分鍾的行動,不知為何跳閘時機慢了兩分,所以我才被抓住了馬腳,等我迴到房間,發現手指頭的地方割破了,手套沒有藏住我的指紋,所以一定在保險箱裏留了證據。”
“不,你可能將蘭德·芬恩的血淋在了長槍上,來偽造證據——”
“別掙紮了福曼,屍體的傷口與長槍的槍鋒一致,兇器隻有可能是長槍了。”格拉斯也後悔地搖了搖頭,要不是他將長槍搬到辯駁之中,就不會引出理查的絕地反擊。
警察方都沉默了,用嘴巴討論了十分鍾的鬧劇,是人生中最沒有意義的時間。
“順帶一提,休息室的房間也是隻有老爺有鑰匙,而昨晚我們察覺到異常,打算進入休息室時,發現門是被反鎖的,也就是說,我,保鏢理查,根本不可能有犯罪的可能。”
現場是一個密室,除非動用了什麽逆天的詭計,否則波曼和理查都不可能犯案。
“哼。”蝶嚐試轉動門把,確實是反鎖了。
“鑰匙應該在老爺的衣服裏頭,我們怕破壞現場,也沒敢動。”
福曼、比達夫和格拉斯三人,疲憊地抱著頭,蹲坐在了地上,眼下沒有合適的嫌疑人逮捕,警察局的威望危在旦夕,意識到自己要成為警局的千古罪人,三人心灰意冷。
“蠢得要死。”
突然,一路上連語氣詞都不屑講的蝶,忽然冷冰冰地對著三人罵道:“密室,為何屍體落在了二樓,因為,兇手不想跟屍體待在一間房。”
一句話,瞬間將氣氛凝結,所有人都將目光定格在了蝶身上。
“你,你的意思是——”
“犯人,還在裏頭,人的氣息。”
沐陽一驚,慌忙地朝蝶的後背投去疑惑的眼光,返迴來的卻是無言的背影。
“哼!”
蝶踢出一記沒有助跑的高位前踢,一聲巨響,大鐵門竟然被踢到曲折,鎖舌耐不住這股恐怖的力道,折斷在門孔之中。
蝶將門撞開,隻見一道身影,如同巨大的蝙蝠,從床底,眨眼間飛出窗外。
“追!”
蝶喊出了這幾年最大的聲音,從窗戶一躍而下。
剩下的正常警察們,除了發愣,一時間還想不到別的動作,等到比達夫發號施令時,已經過去了一分鍾之久,蝶颯爽的身影依舊定居在瞳孔之中。
“我們跟上!!”
比達夫才帶著剩下的警察,乖乖地沿著樓梯,咯噠咯噠用敲擊地板,跑下樓去。
胖女倒是一臉事不關己的樣子,麵無表情地盯著兩位嫌疑人,至少理查,還得到警局裏,梳理一下盜竊的經曆。
“蝶...你為什麽。”沐陽糟心地望著蝶跳出的窗口,那裏似乎還停留著她後背的殘影。
其實這個身影,是沐陽做的一個疑似犯人的裝置,當休息室的大門被打開時,絲線就會攥動一塊足以裹著身體的大衣布,沿著既定的軌跡飛出窗去,在附近的建築上飛翔,最後落進對麵人家的窗戶裏頭。
布是死的,蝶是不可能感應得到人的氣息,她在包庇沐陽的偽證。
“事到如今,你竟然還選擇為我做事嗎?”沐陽咕噥道,搖了搖頭。
“證據!證據呢!”
“哼,摔一跤就爬不起來了嗎,看來你還是太嫩了啊,豬曼老弟。”
“...是福曼!”
特地弄錯名字來激怒福曼,實在是畫蛇添足之舉,這就像是用榔頭敲打過後,再用羽毛瘙癢。
“總之,兇器解釋不清楚,你的推論就有一半都是做白日夢,而另一半,就讓我這個老朋友繼承,替你完成偉大的宏圖吧,嘻嘻。”
福曼跪了下去,他在勝券在握時發起挑戰,卻被簡單一招打得毫無還手之力,實在沒有臉麵去見自己的主子,就連與蝶在同一空間裏站著,都讓他恨不得在鐵牆上挖個洞鑽進去,一輩子都不出來。
格拉斯他贏了嗎?他為比達夫爭光了嗎?也沒有,他的情況也好不到哪裏去。
“邏輯上行不通吧...要拿把長兩米,重50斤的鐵槍來行刺,隻能顯得兇手腦子不靈光,誰會去用一把根本不可能刺中目標,甚至拿起來都費勁的武器?”
沐陽站出一步,代替福曼反駁道,盡管他的小熊麵具,與他發尾綁著的小人偶顯得十分幼稚可笑,但從論點來看,是無可挑剔的。
“犯人的思考,我們普通人沒法揣摩,當你在火災現場時,會因為3樓太高而舍不得往下跳嗎?冷靜的思考,可是最寶貴的,但人是沒辦法永遠保持冷靜的,最重要的是,槍鋒上有新鮮被擦拭過的血跡。”
拿出犯人異常論來迴避論點,沐陽可不能讓他囂張下去,腳再進一步,後背沐浴著摯友的信任目光,沐陽不禁心虛起來,並內心跟她承諾,他想做的事絕對不會是天大的罪惡。
“就假設蘭德是被長槍穿刺喉嚨而死,那蘭德在什麽情況下死的?中毒?昏厥?沒錯,用這種武器刺殺,蘭德是不可能有意識的,那麽問題來了,殺害場所怎麽解釋?血跡在哪裏?”
經過沐陽的一番反駁,格拉斯自信的表情沒有一絲崩壞的跡象,他早就拿出下一步棋,正當他打算一鼓作氣,挫敗沐陽,卻被沐陽搶先霸占了話語權。
“我知道你想說什麽,要是這件兵器打從一開始就藏在了休息室裏——你要真這麽想,那可是讓福曼先生占足了便宜啊。”
“啊...”
“哎?”
兩個人幹愣住在原地,格拉斯先一步察覺到了自己的愚蠢,他過於執著於血跡,反而給福曼的推理提供了一條絕佳的思路。
“從一開始,你不過將兇器替換了長槍,除此之外,依舊按照福曼的推理進行,你倒好,還幫他解釋了長槍染血的謎團,這不就是拿著石頭砸自己的兩隻腳嗎?”
“啊...”輪到格拉斯跪坐了下去,喜悅來得太突然,福曼還沒搞清楚怎麽迴事,恍恍惚惚地站了起來。
“教練先生,你行啊!”福曼高興地像隻準備開飯的小奶狗,不斷向著沐陽發送崇拜的眼光。
福曼還沒有站穩,卻又聽到了怪笑聲。
“上天想我掙紮多一會,那就如你所願。”
是死灰複燃的理查,他進入了極其放鬆的狀態,胖女的抱壓對他的影響小了許多,就連臉上難看的笑容,都得到了升華,變得更加醜了。
“理查...”
“警察先生,我差點就被你的氣勢壓死了,但你們還是給了我機會,現在的我,確實對你滿懷感激啊。”
“哼,有屁就快放!你沒有說廢話的權利!”比達夫忍不住地朝理查吼叫。
理查目視前方,目中無人地笑道:“波曼小姐,你不應該藏著掖,請給這些白癡一些臉色看看,讓他們那顆擺設一般的大腦,理解理解。”
“...”
被明確指明的女傭波曼,安靜地抬起頭,仿佛殺掉了了一切感情,機械般迴答道:“主人辦公的房間,裏頭的兩扇門是上鎖的,據我所知,除了主人以外,沒有其他人有鑰匙。”
“嗯?那又如何,等蘭德殺死——昏死過去後,從他身上取得鑰匙不就...”福曼的表情,漸漸轉陰,理解了異常。
“拋開屍體最後為何落至二樓不談,如果理查作為神秘人要用長槍穿刺理查,他隻有兩個時機可能觸碰到長槍,一是攙扶著蘭德的同時拿著長槍,二是趁著四分鍾空白,極速完成所有的流程,還得清理幹淨兇器,放迴原位。”沐陽分析道。
“而監控也沒有拍攝到長槍的蹤影...也就是說,隻有四分鍾空白也許還有可能——”格拉斯從挫敗中站了起來,尚存一絲希望地咬緊下唇,這兩人開始一致對外,絞盡腦汁想把理查當成殺人犯抓捕歸案。
“但有點奇怪哦。”比達夫捏著下巴,站了出來。
“我們搜查3樓的時候,房間裏所有的門,沒有一扇是鎖著的。我要是拿了鑰匙開了鎖,肯定會在完事以後,將門鎖上,就算連門都來不及上鎖,也要借用那杆長棍子,意義何在啊??”
沐陽其實也有相同的疑惑,因為他在離開辦公房之前,借用了蘭德口袋的鑰匙,將裏麵的門全都上鎖後,才離開的,除非女傭和保鏢事後以何種緣由借用屍體口袋的鑰匙開鎖,否則門是不可能開著的。
他腦中一晃而過委托人的身影,在足以拔起千年老樹的風力下,仍然能爬上三樓行刺的家夥,難道是他...想到這,沐陽就放棄了思考,神仙不該摻雜在凡人裏頭,雖然沐陽本人也算半個神仙了。
“說不定有特殊的緣由...”格拉斯推著眼鏡嘀咕道。
“緣由?那好說,不就因為時間不夠了啊。”
是理查,如臨現場般通透的口氣,緊接著爆出了更多的料。
“我就不瞞你們了,老爺房間的鑰匙,其實我一年前就配出來了,所以要讓我開門,並不是什麽困難事。”
如此幹脆,反而讓警察一行無從下嘴,就像一把年紀了,還被嬰兒一般將食物喂在嘴邊。
“別著急嘛,你們可知道,老爺他可喜愛那把祖上傳下來的長槍了,每天早上都會去保養,就算他從未使用過,也十分愛惜,因為這武器就是他們家族的最輝煌證明。”
在沐陽記憶裏,那長槍樸實無華,中規中矩的尖鋒,沒有過於俗氣的雕紋,持握手感正好適合成年男性,其尖鋒上的傷痕映照著這把武器的過往。
越是美觀的武器,便越是紙老虎,在過往的旅途之中,沐陽便產生了此番偏見。
“也就是說,能偷偷帶出長槍,事先藏在休息室的,隻有老爺本人,老爺自然沒有理由這麽做。”
“為什麽,那四分鍾的空白之後,你出現在了三樓,你沒做什麽,又怎麽可能出現在那?”福曼反駁道。
“人們常說‘分身乏術’,人要能同時在不同地方做兩件事,那該有多好呢,像我這種廢物,又怎麽能一邊開保險櫃,一邊殺人呢?”
開保險櫃?
三個負責三樓的人,他們的腦海一並浮現出一個地方,那就是藏在辦公區域的桌子底下的保險櫃。
“對,沒錯,我要自首,我承認,我有罪,我犯了盜竊罪!那個晚上,早跳閘的4分鍾裏,我偷偷溜進了沒有人的辦公室,開啟了門鎖,偷走了保險櫃裏的一本紙質書,當電力恢複時不小心被拍下的,可能就是離開現場時的身影吧。”
“編,就硬編嘛!信口開河是吧?!”
不同於各警察的反應,沐陽倒是理解了,他想趁著主人與新娘夜歡之時,行竊偷盜。
“我猜,保險櫃裏應該留了我的指紋。”
理查自豪地指證,一個證據,比討論了10分鍾的鬧劇還要有力許多。
“原本預定6分鍾的行動,不知為何跳閘時機慢了兩分,所以我才被抓住了馬腳,等我迴到房間,發現手指頭的地方割破了,手套沒有藏住我的指紋,所以一定在保險箱裏留了證據。”
“不,你可能將蘭德·芬恩的血淋在了長槍上,來偽造證據——”
“別掙紮了福曼,屍體的傷口與長槍的槍鋒一致,兇器隻有可能是長槍了。”格拉斯也後悔地搖了搖頭,要不是他將長槍搬到辯駁之中,就不會引出理查的絕地反擊。
警察方都沉默了,用嘴巴討論了十分鍾的鬧劇,是人生中最沒有意義的時間。
“順帶一提,休息室的房間也是隻有老爺有鑰匙,而昨晚我們察覺到異常,打算進入休息室時,發現門是被反鎖的,也就是說,我,保鏢理查,根本不可能有犯罪的可能。”
現場是一個密室,除非動用了什麽逆天的詭計,否則波曼和理查都不可能犯案。
“哼。”蝶嚐試轉動門把,確實是反鎖了。
“鑰匙應該在老爺的衣服裏頭,我們怕破壞現場,也沒敢動。”
福曼、比達夫和格拉斯三人,疲憊地抱著頭,蹲坐在了地上,眼下沒有合適的嫌疑人逮捕,警察局的威望危在旦夕,意識到自己要成為警局的千古罪人,三人心灰意冷。
“蠢得要死。”
突然,一路上連語氣詞都不屑講的蝶,忽然冷冰冰地對著三人罵道:“密室,為何屍體落在了二樓,因為,兇手不想跟屍體待在一間房。”
一句話,瞬間將氣氛凝結,所有人都將目光定格在了蝶身上。
“你,你的意思是——”
“犯人,還在裏頭,人的氣息。”
沐陽一驚,慌忙地朝蝶的後背投去疑惑的眼光,返迴來的卻是無言的背影。
“哼!”
蝶踢出一記沒有助跑的高位前踢,一聲巨響,大鐵門竟然被踢到曲折,鎖舌耐不住這股恐怖的力道,折斷在門孔之中。
蝶將門撞開,隻見一道身影,如同巨大的蝙蝠,從床底,眨眼間飛出窗外。
“追!”
蝶喊出了這幾年最大的聲音,從窗戶一躍而下。
剩下的正常警察們,除了發愣,一時間還想不到別的動作,等到比達夫發號施令時,已經過去了一分鍾之久,蝶颯爽的身影依舊定居在瞳孔之中。
“我們跟上!!”
比達夫才帶著剩下的警察,乖乖地沿著樓梯,咯噠咯噠用敲擊地板,跑下樓去。
胖女倒是一臉事不關己的樣子,麵無表情地盯著兩位嫌疑人,至少理查,還得到警局裏,梳理一下盜竊的經曆。
“蝶...你為什麽。”沐陽糟心地望著蝶跳出的窗口,那裏似乎還停留著她後背的殘影。
其實這個身影,是沐陽做的一個疑似犯人的裝置,當休息室的大門被打開時,絲線就會攥動一塊足以裹著身體的大衣布,沿著既定的軌跡飛出窗去,在附近的建築上飛翔,最後落進對麵人家的窗戶裏頭。
布是死的,蝶是不可能感應得到人的氣息,她在包庇沐陽的偽證。
“事到如今,你竟然還選擇為我做事嗎?”沐陽咕噥道,搖了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