淚痣與梨渦


    寵袂/文


    2019/10/30


    17歲時的相遇,像爛俗的小說情節。


    那時候,杉藤私校剛過午休時間,教學樓裏烏壓壓的全是人,午後的空氣燥熱黏膩,像學生不小心灑在塑膠操場上的碳酸飲料。


    林千島沉溺在這困倦的氛圍中,同桌卻非要拉著她去學校小商店裏買塊小蛋糕,她無可奈何,也推脫不掉。


    那個時候,她是不愛從教室裏出來的。


    她喜歡悶著頭在繪畫本上畫自己喜歡的小東西,而出來的話,就不得不接受無數目光的審視。


    那些目光是無聲的,不會說話,卻好像什麽都說出來了。


    每每此時,林千島就感覺那些目光是一把把尖銳的小刀子,把她的小心思一幹二淨剝出來,暴露給所有人看。


    關於她的孿生姐姐,還有那時候連自己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心去喜歡的薑倫學長。


    林千島有個孿生姐姐,叫林淺櫻。


    就像她是淺色櫻花,而她卻是千島醬一樣的落差感,在外人眼裏,林淺櫻什麽都很優秀,堪稱大家閨秀的楷模,舉止優雅,談吐溫淑,氣質非凡學習好,像隻驕傲的小孔雀。


    林千島也知道,薑倫學長一直是姐姐極力追求的對象。


    他是這所混亂私校裏堪稱清流的存在,在其他男生或追求時髦,或撩妹泡妞,或沉迷遊戲,或紙醉金迷揮霍無度時,這位學生會會長簡直一直是朵高潔的白蓮,像真正的貴族。


    用同桌的話說,學習成績不怎麽樣、成天做白日夢一樣的林千島,簡直是上天附贈給林淺櫻的陪襯;而更可怕的是,她對薑倫學長的圖謀不軌,隻要不是個瞎子,都能從她那雙淺茶色、什麽心思都遮掩不住的眸子裏透出來。


    迴想起來,那個時候,她大概一直在怨天尤人的傷感和少女的粉色幻想間徘徊交錯,度過了整個青春。


    但不應該是這樣的。


    又迴到17歲這年,從撞上某個惡魔般的少年開始。


    樓梯上人潮擁擠,同桌親昵地挽著自己手臂在耳邊逼逼叨叨個不停,林千島隻覺得腦袋發暈,一個字都聽不進去。


    直到下到樓梯口,狠狠地撞上一個人時,她才猛然驚醒。


    她醒了,仰起腦袋,視線裏是一張當時本應很陌生、現在卻無比熟悉的麵容。


    宋時洋他當時,的確就是這樣看著她的。


    他微微揚起下巴,麵露一絲玩味和不屑,明明勾著唇角,卻沒有一絲吊兒郎當的痞氣,隻是很陰冷,很陰冷。


    這個家世顯赫、冰冷陰鷙的少年,一直都是這所私校裏人人避之不及的狠角色。他什麽都不怕,能把什麽都粉碎,卻偏偏沒多少好脾氣。


    最開始,林千島就是這樣被他嚇到的,此後都對他避之不及。


    可現在,就在不到一分鍾前,林千島還身在火海中。


    她不確定是誰的構陷,但也好像知道。


    她更知道,全世界都沒在意她的忽然消失,隻有宋時洋拚了命地找。


    生命中最後一個電話,可笑她打給他時還在猶豫,他瞬間接起,卻已泣不成聲。


    那麽驕傲狠戾的一個人,那時候啞著聲音,一遍遍哀求似地問她——“島島,你在哪?”


    最後,林千島已經沒多少意識了。


    一切都在滾燙中覆滅,她痛得撕心裂肺,什麽都沒有。


    眼前,隻有這個人義無反顧地撲過來。


    她想哭,卻流不出眼淚,想哀求他不要過來,卻發不出一絲聲音,連視線都是紅色的,模糊的。她在想,那個時候,自己一定很狼狽猙獰吧。


    可是,宋時洋義無反顧地撲了過來,狹長眼下一顆淚痣,像一枚閃耀的星子。


    就這樣,好像隻有一瞬間,刺眼的光變成了午後的驕陽,焦灼的感覺變成夏日末尾的空氣,一切又迴到了17歲這年,從她初次碰見他開始。


    林千島愣愣仰起頭,看著眼前這個曾一度被自己視為魔鬼的少年,一件單薄的黑t恤,手中一瓶礦泉水,汗水微微沾濕了長長的黑發,從額角滑落,麵容有些蒼白而冷冽。


    “怎麽了?”忽然,那雙深沉的眼裏,浮出一抹意味不明的光亮,宋時洋有點吃驚地看著林千島,又看了眼自己胸膛,“老子,這麽硬?”


    “都撞哭了。”


    林千島愣了愣,趕緊低下頭,揉了揉就要決堤的眼,在周圍鋪天蓋地的笑聲中落荒而逃。


    藏在教學樓的角落裏,林千島同桌很吃驚:“不是吧,島島,宋時洋有那麽可怕麽?不過撞了一下,他總不會殺了你吧,你是不是把他想得太壞了?”


    林千島很不爭氣地抽噎幾下:“明明就,很壞吧?”


    北城的繁華數一數二,從杉藤私校隨便一個開闊的視角往城區望,都是一派高樓大廈和四通八達道路編織而成的網。


    白天匆忙,夜晚輝煌。


    壯闊又迷離的表象,讓人捉摸不透它所遮蓋的陰霾到底有多深重。


    杉藤私校建於北城郊外的半山上,卻沒有絲毫世外桃源的隱逸之感。


    因為,來這裏讀書的,幾乎都是北城裏家世煊赫的世家子弟。


    而北城的家世煊赫,和別的城市的家世煊赫是不一樣的。


    迴到一年前的某個下午,迴到這所混亂又自由的學校,直到晚上,林千島都一直渾渾噩噩。


    一半原因是恍如隔世,一半原因,是杉藤私校還是那個老樣子,氣氛懶散,永遠讓人感到昏昏欲睡。


    這裏所有學生都住宿,周末倒是可以全休。


    林千島很想爸爸媽媽,翻了下桌上的小日曆才有些難過地發現,今天周一。


    晚飯的時候,林淺櫻來了。


    班級隨機分的,林淺櫻和林千島離得有些遠,足足隔了三層樓。


    但林淺櫻總不嫌麻煩地過來找林千島,比如這次,她站在門口淺淺笑著,麵容恬靜如四月櫻花,身邊站著個高挺俊秀的人,就是薑倫學長。


    林千島之前不懂,現在懂了。


    林淺櫻和薑倫兩人都是學生會幹事,林淺櫻隻在和薑倫學長待在一起時才來找自己。


    而自己從前太幼稚,察覺不出林淺櫻那副溫良笑容下的危險氣息,還以為她就是單純關心自己。


    林千島走出班級,林淺櫻笑著遞出手裏的東西:“島島,吃飯了嗎?剛才我和薑倫學長出去吃飯,恰巧看見奶茶店沒人排隊,就順便給你帶了你最喜歡的奶茶。”說罷,她嘴角揚起合適的弧度。


    熟悉的笑,熟悉的聲音,熟悉的話。


    “謝謝姐姐,謝謝學長。”林千島接過,即使薑倫學長看著她,她也不再避開目光。


    林淺櫻依舊保持著微笑,又關心了她幾句後離開了。


    晚自習的時候,林千島沒喝姐姐送的奶茶,而是直接將它推給了同桌孫琳琳,弄得孫琳琳很吃驚:“你不喝?你不是一直很愛喝麽。”


    確切來說,是林淺櫻給什麽,林千島她就喝什麽,像條聽話的小哈巴狗。


    “不想喝。”林千島聳聳肩,有些呆。


    “唉。”孫琳琳歎口氣,把奶茶推開了,“誰喝這個,奶茶店裏明明有更好喝的吧,下次我請你。”


    恰好高二剛開學,林千島熟悉起這個階段的課程很容易,兩節晚自習就寫完了作業。


    其實,不寫也沒人管的。


    課間時,她整理了一下東西,忽然翻到從前的繪畫本,愣了一瞬。


    她一直很喜歡畫畫。高中時,這個本子就一直躺在自己桌洞裏,她閑著沒事會在上麵畫些東西。


    此時,隨便翻開一頁,紙頁上基本都是同一個人,儒雅高貴,和學校裏大多數打扮張揚、花裏胡哨的男生不一樣,那種貴氣源自氣質,是曾經隨意一瞥都能讓她臉紅心跳的薑倫學長。


    最可怕的是,如果林千島沒記錯的話,自己曾不小心把這個本子給從二樓弄掉下去過,正好砸中宋時洋腦袋。


    好吧,不僅初次相遇像爛俗小說,後來的經過也像某某名著,潘金蓮不小心把撐窗戶的木棍弄掉了,砸到了西門慶腦袋。而現在,這木棍上寫得明明白白——我愛武大郎。實在煞風景。


    總之,怎麽想都不太美好。


    想到這裏,林千島輕蹙下眉,像丟飛盤一樣把本子往窗台上一扔。


    她不想讓宋時洋看見她畫薑倫的事重蹈覆轍,雖然,宋時洋後來依舊喜歡她。


    現在,她心裏的小秘密和之前完全不同,在那天還沒到來之前,她想重新畫本宋時洋的,用那本砸他,就這麽大膽又突兀地告訴他——“宋時洋,其實我喜歡你。”這樣,故事的開頭大概會更美好些吧。


    而這個承載過往廢棄記憶的本子,此時在她看來如同垃圾,不要也罷。


    可是,用力過猛,被林千島如棄敝履、隨手丟開的繪畫本飛出了窗外。


    當林千島意識到本子飛了出去、被別人撿到絕不會是件好事後,她趕緊從窗戶探出頭。


    雖然她明明白白記著,自己用繪畫本砸中宋時洋的那天不是今天,也不是在這個地方,但偏偏很多事讓人難以預料。


    也好像,老天就是這般喜歡捉弄人一樣。


    林千島探出頭的那瞬,看見了宋時洋。


    她看見,宋時洋手裏握著她的繪畫本,漫不經心地翻了幾頁。


    但隨便看了看,好像就有點煩了,他慢慢抬起頭,正對上她驚愕的目光。


    冷白皮膚映著教學樓和操場的斑駁燈影,宋時洋全無笑意,隻是如同白天一樣淡而冷冽,讓林千島不禁打個寒顫。


    林千島的錯愕慢慢變成無助,有些癱軟地趴在窗台上。


    她看著宋時洋慢慢抬手,先將手裏的煙摁滅在本子裏的某個人像上,然後,把繪畫本扔進一旁垃圾桶裏,若無其事地和一群似笑非笑的兄弟們離開了。


    作者有話要說: 雨停了,天晴了,寵妹兒覺得她又行了。(?


    可能日三,可能日六,可能偷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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