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東印度公司是荷蘭建立的進行東方貿易的商業公司,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1799年解散。其公司的標幟以v串連o和c,上方的a為阿姆斯特丹的縮寫。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第一個可以自組傭兵、發行貨幣,也是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並被獲準與其他國家定立正式條約,並對該地實行殖民與統治的權力。


    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將近兩百年間,總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船,約有100萬人次的歐洲人搭乘4789航次的船班前往亞洲地區。尼德蘭聯省共和國(states-general of thehends)給予公司在亞洲進行殖民活動21年期限的壟斷權,這是世界上第一家跨國公司也是第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這也是世界上第一個特大公司,政府持有股份,又為戰爭支付薪水,與外國簽訂條約,鑄造貨幣,建立殖民地等權利,在近200年的時間裏,在世界貿易中有重要影響力,每年給政府分紅18%,直到1800年公司正式解散,其財產和債務由巴達維亞共和國(batavian republic)承擔,公司的殖民地成為荷屬東印度,在19世紀又擴展到了整個印度尼西亞群島,形成了現代意義上的印度尼西亞。


    荷蘭東印度公司是建立於17世紀歐洲的大航海時代,當時的歐洲各國興起海上冒險,探尋世界地理,更發展外海的商機。16世紀的葡萄牙在東南亞地區已有殖民地與商業發展,1560年代,一群荷蘭商人派浩特曼(cornelis de houtman,—1599)至葡萄牙刺探商情,浩特曼迴國後這群商人便成立一家公司,利用這個資訊往東印度地區發展。潛伏在葡屬印度的揚·哈伊根·範·林斯霍滕在1595年歸來,更是帶迴了大量從歐洲出發到東方的好望角航線的詳細資料。


    從1595年4月至1602年間,荷蘭陸續成立了14家以東印度貿易為重點的公司,為了避免過度的商業競爭,這14家公司於是合並,成為一家聯合公司,也就是荷蘭東印度公司。荷蘭當時的國家議會授權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起好望角,西至南美洲南端麥哲倫海峽具有貿易壟斷權。


    荷蘭東印度公司在爪哇的巴達維亞(今印尼的雅加達)建立了總部,其他的據點設立在東印度群島、香料群島上。


    到了1669年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已是世界上最富有的私人公司,擁有超過150艘商船、40艘戰艦、五萬名員工、與一萬名傭兵的軍隊,股息高達40%。認購股份的熱潮時,荷蘭東印度公司共釋出650萬荷蘭盾供人認購,當時的10盾約等於1英鎊,而1660年代荷蘭一位教師的年薪約280盾,光阿姆斯特丹一地就認購了一半的股份。


    這日,在巴達維亞的公司總部,一場重要的高級軍政會議正在召開。


    這是一張鑲滿了黃金的長方型會議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頭頭腦腦們正在召開一場重要的高級軍政會議。


    “先生們,董事們!今天我們開會繼續商討占領婆羅洲特別是坤甸的重大事宜。”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總督查理曼首先發言道。


    “第一步計劃已經初步奏效,通過刺殺大唐總長,我們已經成功地挑撥起了當地天地會和元芳會的矛盾!依我看可以馬上實行第二步計劃了!”一個高高瘦瘦的鷹眼武官站了起來,他就是負責公司軍事的主管馬丁德,“第二步計劃就是,趁元芳國內亂的時候,立刻買通坤甸的土著政權發動叛亂!”


    “很好!很好!這個計劃簡直天衣無縫!我覺得可以立即實施。”查得曼滿意地說道。他心裏清楚,這些年來,在蘭芳國的庇護下,居住在婆羅洲的華人已經達到了近百萬,單靠自己手裏的一點兵力是沒有辦法占領婆羅洲的。當地人都懼怕元芳伯的接班人江戊伯,自從江戊伯告老還鄉後,由於金礦等資源都被華人控製,當地人為了爭奪資源,一直蠢蠢欲動。


    “好的,總督閣下!我立即派人去賄賂當地的蘇丹,讓他們發動叛亂!”馬丁路向查得曼保證道。


    “很好!將軍閣下!這件事就全權交給你處理了!祝你成功!”荷蘭東印度公司話事人也是總督查理曼將目光移向了婆羅洲的西方,蘭芳國的首都坤甸,滿意地說道。


    一場暴風雨,即將來了。


    有詩為證:


    花近高樓傷客心,萬方多難此登臨。


    錦江春色來天地,玉壘浮雲變古今。


    北極朝廷終不改,西山寇盜莫相侵。


    可憐後主還祠廟,日暮聊為梁甫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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