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不記得了啊——”大媽熱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廳——”


    “你是——”葉纖紅一下子想起來了,麵前的大媽,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廳,那個喜歡化濃妝,折扇遮臉,走臉妖嬈的舞廳經理。


    “是不是變化太大,讓你不敢相信?”大媽咯咯笑道。


    此時的她,像是換了一個人,笑得那麽肆無忌憚,臉上的皺紋全部舒展開來,像一朵完全開放的菊花。


    “是不敢認。”葉纖紅點頭承認。“完全是兩個人。”


    “那是當然。”大媽得意得像個孩子。“以前因為工作需要,所以那樣打扮。現在離開慕尼黑,算是徹底退休了,我是怎麽舒適怎麽來,自己喜歡就行——”


    “這樣很好啊!”葉纖紅見她能笑得這麽開心,知道她最近肯定過得好,也替她開心。


    重生前,經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滿世界到處跑,那種享受生活的積極心態,讓她非常羨慕。


    總想著如果自己老了,也能這樣瀟灑就好了。


    重生迴九十年代初,因為貧窮,不管什麽年紀的人,都在努力為生活打拚,很少見到這樣的老人,沒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還得謝謝你。”大媽感激地說:“因為有了你給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辭了工作,一心一意培養女兒。前幾天找熟人重新編曲配舞,把舞曲製作好了,現在已送去滬市人民廣播電台了——”


    “啊?”葉纖紅有點摸不清頭腦,既然歌已製作好了,要麽出磁帶,要麽出唱片,送去電台做什麽?


    “這些你可能不了解——”見葉纖紅疑惑,大媽解釋道:“這首歌製作好後,監製也非常看好,幫我們送去滬市電台fm103.7兆赫,參加‘上錄音樂萬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評選,如果排名能進前十,就能一炮而紅了——”


    原來如此。


    這個時代沒有網絡,新歌想紅,隻能靠電台。


    葉纖紅擔心的是,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輕人。


    記得前世去深圳後,買過一盤盜版磁帶,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勁歌金曲》,應該是香港排的榜單,她聽了好幾年,所以對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憶蓮、葉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滬市的音樂榜單,還有大量的台灣歌星打榜,所以難度會更大。


    不過做為新人,能不能進前十其實不是重點,隻要能被電台看中,多播放幾次,就等於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數是歌紅了之後,再編成舞曲,所以重點在歌身上。


    而那首《獨一無二》,像那個時代的所有舞曲一樣,因為用電腦製作而成,所以曲風反而成了重點。


    隻要你聽久了,就會跟著抖腿,就會被洗腦。


    所以才會被填上各種詞,出各種語言的版本,因為歌詞真的不是重點。


    “這是好事啊!”葉纖紅由衷地替她高興。“等這首歌唱紅了,她肯定成了大歌星,你就可以享福了。”


    “那是。”像所有做母親的一樣,隻要有人誇自己的女兒有出息,她們就開心了。


    兩人又寒暄了幾句,葉纖紅手裏還有剛買的泥鰍黃鱔和蟹蝦,所以得抓緊迴家,免得不小心悶死它們。


    “對了,我向你的同伴打聽你的住址,想當麵道謝,可惜沒有人知道。”大媽遺憾地說道。


    “哦。”葉纖紅離開酒店後,確實沒有告訴別人自己的新住址,連朱亞婷也隻有電話號碼,沒有去過她住的地方。“謝什麽,我當初就說過,不需要酬勞。”


    有一句話葉纖紅沒說,她大腦裏能哼唱出歌詞的好歌,至少有幾百首,如果靠它們賣錢,那自己不是立馬就成為百萬富翁了?


    “這怎麽行?”大媽不高興了。“原先我不知道一首好歌的價值,也沒當一迴事。聽那個監製說,這種創新的好歌,市場價起碼幾萬,我怎麽能白占你的便宜呢?”


    “那也要等你女兒賺了錢,確定是首好歌,你再看著給吧!”沒想到這個大媽還這麽固執,葉纖紅隻好讓步了。


    如果他們硬是要給,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點吧。


    葉纖紅沒有在這件事上過多糾結,反正在她心裏,重生一場,靠自己的閱曆和見識賺錢,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別人辛苦得來的創意,比如小說,比如歌曲,占為已有,她心裏就會有壓力。


    所以她寧願替人化妝賺辛苦錢,也不願意做個盜版作家和音樂人,即使錢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媽也不是死板的人,為了請人給女兒製作這首歌,她把多年的積蓄全部搭進去了,現在要她拿一萬塊錢出來,她還真沒這個本事。


    隻能盼望女兒能靠這首歌,成為家喻戶曉的明星了。


    “大媽,我還有事,得迴去了。”葉纖紅記掛著袋子裏的東西。“下次有機會再聊吧!”


    “好。”大媽說的普通話非常標準,老家應該是北方的。“那我們下次再見。”


    等葉纖紅走了幾十米,她又追上來。


    “看我都糊塗了——說了半天,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和聯係方式呢?”大媽不好意思地說道。


    葉纖紅在身上摸了摸,沒有帶紙筆,就有點泄氣。


    用慣了手機的人,真的不習慣帶紙筆等東西,怕忘記?用手機拍張照片,存著不就得了。


    “我有紙筆。”大媽從一隻隨身小包拿出紙筆,遞給葉纖紅。


    葉纖紅隻得把自己的名字和電話號碼抄給她。


    大媽收了紙條,小心地收到包裏,笑道:“這樣聯係就方便了。等我女兒迴來,介紹給你認識,到時候你一定要來做客,我做些拿手菜請你吃——”


    “行。”葉纖紅笑著迴答。


    對別人的這種善意,她實在沒法拒絕。


    在虞城,她的熟人不多,這個大媽性格比較討人喜歡,如果能當朋友走動,也好。


    確定大媽真的沒事了,葉纖紅才真正跟她告別,往家裏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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