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了下一步行動的莫明,抬頭對墨茗說:“我需要還原現場。”


    “怎麽還原?在這裏再塞進去一節車皮?”墨茗詢問具體需求。


    “不是的,是更大的現場。”莫明搖搖頭,“這裏,這片空場,是你們騰出來的對吧?”


    “對,我們發現東西失竊,並且監控沒有線索以後,把當晚駐留的所有列車車皮全部翻了一遍,沒有發現後,清場移開了這些車皮,隻留下了這列當事列車。”墨茗解釋道。


    “那些無關的車皮在哪?”莫明直接問。


    “雖然沒有發現失竊物品在這些列車裏,但保險起見,沒有放它們按正常列車表走掉,暫時扣了下來,現在就停放在總站兩側的列車倉庫裏。”墨茗道,“怎麽說,這些車皮會有線索嗎?”


    “不,我隻是希望他們重新開迴來,停在前天晚上它們在的地方,我要的是這整片的大現場還原。”


    墨茗思考了一下:“可以,不過這些車皮全部開迴來再停穩要個十幾分鍾,我們還剩下二十多分鍾,你確定要這樣做嗎?”


    莫明沉吟了一下。


    墨茗道:“這裏可以提供當時的衛星照片和現場監控,也可以當做現場的還原……”


    “不!”莫明忽然斬釘截鐵道,“麻煩開迴來吧!我要的信息,監控和衛星未必有。”


    “行。”墨茗點頭,按住耳機,說了些什麽。


    很快,不遠處有整齊的節奏響起,各色車頭帶著身後長長的車皮開入現場,一列列排在各自的軌道上,按照前天夜間的樣子停穩後,發出一聲汽笛,司機們迅速從車頭下來,有序撤離現場。


    這十幾分鍾莫明也沒閑著,楊書唯應他要求,提著他跳上當事列車,從被盜車皮開始,向車頭和車尾走去,莫明同時發動了自己在這三個月內開發的能力之一——聯覺記憶。


    這個能力要從莫明複盤的經曆說起。莫明自覺醒能力、和墨茗分別後,在學習生活之餘,便全情投入了對能力者社會的了解和自我能力的開發中。


    而他自己唯一經曆的能力者事件,無疑就是墨茗主導的這“驚情三天”了。這72小時的記憶,莫明在自己的腦海中複盤了幾十次,每一個細節都力圖完全記憶。


    但這樣的記憶要求信息量非常大,有些記憶總在漸漸淡化。麵對這種情況,“有求必應機”給出了自己的答案:聯覺記憶。


    聯覺,用最通俗的話解釋,就是看到味道,聽到畫麵,嚐到聲音,一旦五感並舉,任何事物都能以最完備的形式刻印在永久記憶區。


    其實,聯覺是每個人兒時都可能擁有過的素質。很多孩子在聽到音樂時,嘴裏會泛出相應的味道,第二次聽同樣的音樂就有同樣的味道,不同音樂的“味道”是不同的。同樣,畫麵可以帶來“聽、嗅、味”,氣味可以帶來“畫、聲”,等等等等。


    (筆者按:題外話,本人看各種故事看到盡興時,嘴裏會有相應味道。比如《詭秘之主》,是一種非常穩定細碎的極淡鹹味,像是很難化開的細細鹽粒在嘴裏滾動;《天行健》有一股橘味、澀味、以及想讓人深唿吸的淡到無法分辨的味道;《完美世界》則有一種血味和冰味。這些味道和劇情沒有具體關聯,也隻會在盡興時出現,很怪也很妙)


    而在長大後,認知定型後,知道“這是聽、這是看”之後,人類就會漸漸失去這種天賦。當然也有天賦異稟者一直保持,這些人證明了聯覺的存在。


    (筆者按:本人並非天賦異稟,隻能算弱到難以察覺的聯覺,就像色弱看不清顏色一樣,品到的味道本人也經常忽略,現在有印象的就上麵三本書,還想了半天才記起來)


    莫明早已失去了這個功能,隻有模糊的兒時記憶,但是被開發到莫名其妙程度的大腦給撿迴來了。


    再次迴憶那72小時時,莫明就能在所有場景品味到所有物品的“五感”,不是對應的五感,而是一種沒有什麽邏輯聯係的怪感官,但最終,總是記的很牢。


    而現在,莫明就開啟了“聯覺記憶”,用視覺去嚐味道、聽聲音、感受觸覺、嗅到氣味。


    它生效的速度奇快,最先出現的總是味覺,這讓莫明曾懷疑,難道自己最敏銳的五感是味覺?但自己喝茶從來沒分辨出哪種好哪種壞啊……不過使用數次,莫明也習慣了以味覺開場的聯覺記憶。


    石頭含在嘴裏是沒有味道的,但它現在被賦予了幹含苦丁茶葉般的生硬苦味,耳邊則響起了重低音炮震動空氣般的奇怪響聲。


    撕裂的車鉤、鐵軌、和車皮則在他的眼前熔化,熱浪和塌陷的觸感一齊湧上,化為甜蜜多汁的口感,灑落在他的味蕾上。


    視聽觸三覺接觸的東西,每一樣東西,都被縫合了至少四種古怪的感官,牢牢焊死在永久記憶區的深處。


    隨著列車一列列開進,楊書唯也帶著莫明一輛輛的跳上去,走遍了這片鐵軌廣場的每一個角落,看遍了每一顆小石子。


    一張精度逼近微米級的三維照片製作完成了。


    照片內,每一樣元素都至少牽扯三種五感,在莫明需要查看時就會完全重演,在腦內構築出一個與現實無異的虛擬現場。


    唯一的缺憾,是聯覺記憶不能記下指紋一類的微小信息,聯覺記憶的精度極限,就是人體能觀察的極限。


    以人眼為例,視覺能察覺的最小尺度是10微米,也就是0.01毫米。


    (筆者按:來源非權威,請勿當做論據使用!)


    這對指紋是夠的,但看不清就無法完全記憶。偏偏這些細節又對刑偵特別重要,因此聯覺也不是全能的。莫明試過,如果以觸覺為主導,摸遍一件物體,精度會略高一絲,但也摸不到指紋。


    對於一個龐大的案件現場,是沒法找到每個指紋並清晰放大給莫明去記憶的。


    要是讓莫明清晰看見放大的指紋,那他肯定可以記下來。比如他曾盯著自己的十指把自己的指紋背下來了……


    記憶這些信息的同時,莫明的大腦已經開始全力分析,在這個虛擬現場裏,摘出所有可能的組成元素進行比對和檢索,先過邏輯,再用知識庫去套。


    再看現場已經不是最緊迫的事情,先把虛擬現場過一遍再說。莫明幹脆迴到了失竊車皮旁邊,坐在矮矮的小煤堆上,不理身邊的三個人,托腮思考。


    在這種巨型量子陣列計算機才有可能做到、人腦更是獨他一份的工作過程下,莫明漸漸逼近了,那名為“真相”的海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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