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於是,兩人商議起案子。黃毅這次作為被告人,承擔著給原告的賠償費用上的問題。


    黃毅這次涉及的案子是關於公司裏有人挪用公款後,在微博裏吐槽後,被大v點評後,事態發生了改變。黃毅不得不辭退這名員工,並且要他在微博裏道歉。這樣的過程是麻煩的,但是,得到的效果不錯。


    這天,在法院。


    “起立”。審判員說道。於是,在庭的所有人都站了起來,表示對法官的尊重。坐下後,庭上的辯論開始了。


    “請問對方,你是否承認自己挪用公款,14萬?”可怡問道。


    “我承認,但是,有原因的。”原告小尹說道。


    “請你陳述一下原因。”可怡說道。


    “我是2020年進入公司的,工作了2年了,對公司的經營模式很讚同,但是,我也是無意挪用公款的,這些費用,我都沒有用到過,所以我也算是被害人之一。”小尹說。


    “按你這麽說,你更本不知道挪用公款的事情嗎?既然,你不了解,為什麽會成為被害人呢?”可怡疑惑地問道。


    “難得,我不是被害人嗎?14萬我都沒有看到過,更本沒有用過,被害人是事實啊!”小尹解釋道。


    “請你坐下,被告你怎麽看?”可怡問著黃毅。


    “我覺得,這個14萬不是小數目,如果,小尹按他說是被害人的話,那麽很多人都可以這麽做了,不是嗎?”黃毅說。


    “我沒有做,為什麽要承認!”小尹激動地說道。他站了起來,瘋了似的說道:“不是我,不是我!”


    “請把原告帶離法庭,讓他冷靜一下。”審判員說。小尹就這樣被帶離了法庭上。


    頓時,法庭上安靜了不少。“請問被告,你是什麽時候發現,微博上的輿論的?”可怡問道。


    “我是在2021年的5月看到的,我這裏還有截圖,可以看到的。”黃毅說著,用手傳了上去5張a4紙,上麵都是些截圖,是有利的證據。


    可怡拿到後,看了一眼後,交給了審判長。審判長接過紙張後,帶上一副眼鏡後,看了起來,看後說:“這個證據,完全可以啊!輿論怎麽說的?”


    黃毅說:“輿論一片倒向了小尹,覺得他是被害人。”


    “請問,你有證據嗎?”可怡問道。


    “有的,在這個u盤裏。”黃毅說著,拿著u盤給可怡。


    當可怡把u盤插入電腦的時候,打開後,看到了證據,14萬的流向。在證據麵前,小尹沒有了解釋,隻有默默地認識到自己的問題。


    ……


    審判長宣判道:“本院認為小尹有過錯在先,挪用了14萬元後,還在微博上詆毀公司,照成了相當大的影響,本院宣判小尹緩期7個月,賠償75萬給公司。在微博上要公開道歉。”


    就這樣,案子結案了。黃毅拿到了75萬的賠償款,用在了公司的更新上。經過這件案子,黃毅對可怡的影響有了改觀,認為她是一個好女孩,打算,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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