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扯犢子
斷案大明:我老板是朱元璋 作者:碼十三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眼下的禦史楊進,行新型就像是犯了錯的小學生,被老師抓了個正著一樣鬱悶而又充滿了惶恐之色。驚恐的臉上,無一不浮現出現在自己手無足措,而又茫然無助的樣子,嘴唇哆哆嗦嗦的,一時間不知該說什麽才好。
作為都察院裏最基層的禦史,雖說比普通的辦事小吏地位高許多,但麵對張丹青這樣一個部門一把手一般的存在,頓時也有種小職員見著了董事長一樣的恭敬和害怕,更何況,眼下自己還被抓了個正著,那種羞赧而又害怕的神色自然就更加濃鬱了!
作為分配到兩淮地區的巡鹽禦史,工作地點和內容都有著詳細的要求和標準,可不能像後世的欽差大臣一樣,隨著自己的心情和興致到處亂竄,甚至遊山玩水,無所事事……
可眼下自己藏在了京城的這一座小宅子裏麵,算什麽迴事?偏偏還被張丹青給逮了個正著。
冷眼看了看眼前楊進整個人顯得慌亂而又手足無措的樣子,張丹青冷哼一聲,倒也沒有,立馬就開始對他發難和斥責起來,反而自顧自的走進了他的這座小宅子,一邊走還一邊老有興趣的打量和端詳著這做偏僻而又窄小的宅院起來,嘴上還嘖嘖稱讚說道:“衙門裏的各個禦史忙得四腳朝天,甚至有些同僚恨不得一個人掰成兩個人來用,想不到咱們的楊禦史竟然這麽有雅興,居然還跑到這裏來閉門思過了,嘖嘖嘖,有趣,有趣,真是有趣啊。就是不知道楊禦史在這裏思的什麽過?可曾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罪責所在?要不要張某幫你好好迴憶迴憶?”
進入了小宅子客廳的張丹青,一點沒給他客氣,直接一屁股就坐在了太師椅上,老饒有興趣的笑眯眯望著眼前的這個楊進,偏偏他那不懷好意的冷笑臉上,正明寫著我就知道你小子幹了什麽壞事一樣的得意神色,那勝算在握的樣子,仿佛就像是等著自己來招供一樣,嚇得楊進聯連忙撲通一聲便腿軟的跪在了他的跟前,壓根不敢有任何的抵抗和違拗樣子,有些微微長歎了一口氣說道:
“下官近日來羞愧難當,以往的各種所作所為,簡直辜負了聖人的教誨,眼下已別無他言,還請大人責罰和教誨。不管大人如何處置,下官都願意一力承擔,絕不推脫!”
千算萬算,張丹青也沒想到對方竟然如此的痛快和幹脆,一時間就像是一拳打到了空氣和棉花裏一樣無處發作起來,有些尷尬的輕咳兩聲:“你這個態度我還是很認可的,不過你先且起來說,你究竟都錯在了哪?有沒有意識到你都錯在了什麽地方上,又打算如何糾正和反省自己的錯誤所在?!今後的日子裏又該如何避免和杜絕同樣的錯誤,一切不要慌,你給本官耐心的一一說來。”
有些臉色茫然的緩緩抬起頭,迎麵而來,便看著張丹青那一臉肅穆的臉孔,禦史楊進,頓時心裏有些沒了底,張丹青這個話裏話外也弄得有些滴水不漏的樣子,根本讓人猜不清,他這話裏話外究竟是試探還是給自己挖了個陷阱?
眼下不外乎兩種可能,一是張丹青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的其中詳細內幕,之所以裝模作樣的說出這樣話來就是為了誘使自己並詐出詳細的內幕信息,說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誘使自己主動的說出,具體的來龍去脈。簡直可以事說是一勞永逸。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已經掌握了全部的信息和具體的證據,尊現在之所以還要這麽高深莫測的來詢問審判自己,就是要測試一下自己,有沒有認識到錯誤所在,有沒有真心的要悔過改正,一旦自己沒有說出全部實情,亦或是在某些關鍵的節點上含湖其辭,顧左右而言他,亦事或是忽略不說,要麽拒不交代的話,那麽接下來,作為督察院的最高長官,作為正二品左都禦史的張丹青,斷然不會輕易的放過自己。
這種套路,各路巡按禦史到地方上查桉的時候的時候也經常用,同樣作為禦史的楊進,自然也無比的熟悉和精通此道,甚至自己在作為巡鹽禦史,在自己正式上任之前,都察院的衙門頭裏頭還有官相關的培訓和講解,教自己怎麽查桉和試探官員們的心理防線,隻是想不到現在的這種套路和手段竟然用在了自己身上,十分滑稽而又可笑荒唐的上演了一出禦史查禦史的事件!
偏偏自己還摸不清對方的底細和紅線所在,但眼下的楊進也一點不敢有所馬虎和僥幸心理,畢竟對麵的張丹青以辦桉手段高超而聞名於世,並且又是都察院裏的一把手,無論如何也不是自己所能抗衡的存在。
要知道明朝這個奇葩的朝代,禦史作為監管官員的職責所在,挑選和任命禦史的過程之中可以說是非常謹慎,甚至有著推薦禦史為官,而負責相關的推薦人也會承擔一定的責任和追究製度。
自然而然的,如果禦史知法犯法的話,自然也非同小可,明太祖朱元章規定,禦史犯法,罪加三等!
畢竟草根出生的明太祖朱元章,從小到大,可是切身體會過官員們的殘暴和貪婪,在他好不容易做上了九五之尊的皇帝位以後,自然對官員群體格外的苛刻和挑剔,而作為監督官員們的督察院監察禦史,朱元章更加格外的嚴格。
事實上,明太祖的憤怒並非偶然而發,這與其人生經曆有著密切的關係。他出身貧寒,幼年家境淒苦,看慣了元末官吏的暴虐行徑,“嚐思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吏貪汙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明太祖實錄》卷三十八)因此,朱元章對掌握監察百官職權的監察官員極為重視,視之為“肅紀綱,清吏治”的希望。早在洪武元年,即任命十三道監察禦史110人,六科給事中12人,專職從事監察工作。而正是由於明初發生了監察官員“燈下黑”的桉件,明朝才較為重視對監察官員的監督管理。
一是重視法規製度。首先是製定監察法規,先後製定了《風憲總例》、《監紀九款》、《巡按七察》等十餘種專門規範監察官員公務行為的法規製度,詳細規定了監察紀律、巡視工作的注意事項以及違規處理辦法。比如規定出差飲食宴請“不得盛張宴席,邀請親朋”,迎來送往“不得縱容官吏出城迎送”、“不得越境迎送”,隨行人員“不得帶一家卷”,防止請托“不許於各衙門囑托公事”,甚至連有暗示嫌疑的話也不能說——“不得問此地出產何物”。
其次是完善機構設置,創新了“科道互糾”體製,同為監察官員的六科給事中和監察禦史可以互相糾察。強化了“都禦史”的職能,都禦史是“十三道禦史之表率”,可對禦史監督、彈劾。宣德年間,禦史楊居正等人沉湎酒色,長期怠政,新任右都禦史顧左,核實相關情況後,果斷罷免了楊居正等二十餘名禦史。都禦史同時也受到了禦史們的監督,宣德初年的左都禦史劉觀崇尚奢靡,每次宴會都是花天酒地、歌姬滿屋,還與其子私下收受賄賂,辦理“人情桉”,禦史張循理訪查到了相關證據,彈劾了劉觀,導致其被撤職流放。此外,朝廷還鼓勵官民對監察官員的違規行為進行檢舉,明確規定:“(監察官員)須循理守法,若纖毫有違,則人人得而非議之。”(《明會典》卷二○九)
二是重視選拔培養。明代諸帝普遍重視監察官員的選拔,明英宗曾說:“朝廷以紀綱為首,禦史職紀綱之任,不可不慎擇也。”(《國朝典匯》卷五十四)明代選拔監察官員的標準,首先是“清謹介直”,即正直清廉、敢於擔當,明成祖認為:“禦史當用清謹介直之士,清則無私,謹則無忽,介直則敢言。”(《皇明世法錄》卷九)其次是“學識優長”,即博學多才、明習法律,比如洪武十五年李原名“以通經儒士舉為禦史”(《明史·列傳第二十四》),正統十年黃鎬“以明習法律授禦史”(《明史·列傳第四十五》。)第三是“有所曆練”,即兼具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選拔禦史,“必先試以小差,果能稱職,方準實授。”(《明會要》卷三十三)明代特別注重選拔一些政績卓著、聲譽良好而又深知民間疾苦的知縣擔任禦史,比如隆慶年間南海知縣詹仰庇“施行愷悌之政,刑清賦省,使人歡欣鼓舞”,於是“征授禦史”。(《明史·列傳第一○三》)
三是重視懲治問責。明代監察官員若在巡視中“不作為”,要被杖責和流放,若涉嫌受賄,更要加重處罰。“凡監察禦史巡曆去處,若知善不舉,見惡不拿,杖一百,發煙瘴地麵安置,有贓從重論。”(《明會典》卷二○九)若在辦桉期間收受賄賂,更會被嚴懲。宣德年間,棗強縣令因私怨杖殺衙役,後向查辦此桉的禦史任祖壽行賄一匹良馬,得以從寬處理。事情暴露後,任祖壽依律應被流放,同僚念其年老為他求情,明宣宗說:“身為禦史徇私枉法,此風蔓延,法令必壞。按律治罪,以儆效尤。”後來禦史沉潤也收受巨額賄賂,東窗事發時恰好趕上大赦天下,有司認為減為杖責即可,明宣宗點了點頭,“禦史犯法,趕上大赦,杖責就免了。”大家都鬆了一口氣,沒想到明宣宗接著說,“那就發到遼東充軍吧,禦史犯法豈能因大赦而寬恕。”這兩件事情之後,監察官員隊伍一時風氣肅然。(《明會要》卷四十六)
正是因為明代重視防止“燈下黑”,明代監察官員群體的整體素質相對較高,出現了於謙、海瑞、楊漣等優秀監察官員,敢於擔當,有所作為,對明代吏治產生了積極影響。後世史官對此評價道:“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民,吏治澄清者百餘年。”(《明史·循吏傳》)雖不無溢美之詞,但從總體上看,明代前中期的吏治確實比元末大有好轉。當然,明代監察製度也不是完美的,也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在明代後期皇帝怠政、宦官專權、黨爭不斷和內外交迫的政治大環境下,監察機構也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甚至有些手段高超和前瞻性的製度設計上,即使是法律和科技昌明的現代社會,很多地方上也趕不上朱元章的巧妙設計和構想。
……
可如今輪到楊進自己要被極有可能追究罪責,眼下他不由得開始慌亂了起來,一旦自己的罪名和行徑被坐實查證了的話,那相應的罪過可真是不小了去!
首先自己率著數百人的護衛隊伍卻離奇的失蹤在兩淮地麵上,然後又化成整為零的,悄悄潛迴了京城,隨便說輕一點都是玩忽職守。更何況自己還通過此舉來達到設計和構陷淮王的卑劣目的,一旦張丹青打算把這件事兒捅出來的話,作為高高在上的見聞皇帝朱允文,說什麽也不會公然的向百官承認是自己暗中下令或受益自己行動的,那麽整件事的結果隻有自己咽下口水獨自承擔,甚至絲毫不敢提及是皇帝的暗示……
而一旦罪名坐實,這種謀害親王的罪名,那自然可不小了!自己要麽被千刀萬剮,要麽被當眾剝皮,而自己的妻子兒女以及背後的家族,自然也要遭到重點打擊。
楊進做官的時間雖說並不算有多長,但多次來到京城赴京趕考的經曆,也見識過了不少,那些被皇帝朱元章眼裏處理過的官員們,有幾個官員,他們的妻子女兒,又能夠落得了一個好字?!被送入教坊司,受人肆意的淩辱,那都是家常便飯!這自然是自己不願意看到的……
作為都察院裏最基層的禦史,雖說比普通的辦事小吏地位高許多,但麵對張丹青這樣一個部門一把手一般的存在,頓時也有種小職員見著了董事長一樣的恭敬和害怕,更何況,眼下自己還被抓了個正著,那種羞赧而又害怕的神色自然就更加濃鬱了!
作為分配到兩淮地區的巡鹽禦史,工作地點和內容都有著詳細的要求和標準,可不能像後世的欽差大臣一樣,隨著自己的心情和興致到處亂竄,甚至遊山玩水,無所事事……
可眼下自己藏在了京城的這一座小宅子裏麵,算什麽迴事?偏偏還被張丹青給逮了個正著。
冷眼看了看眼前楊進整個人顯得慌亂而又手足無措的樣子,張丹青冷哼一聲,倒也沒有,立馬就開始對他發難和斥責起來,反而自顧自的走進了他的這座小宅子,一邊走還一邊老有興趣的打量和端詳著這做偏僻而又窄小的宅院起來,嘴上還嘖嘖稱讚說道:“衙門裏的各個禦史忙得四腳朝天,甚至有些同僚恨不得一個人掰成兩個人來用,想不到咱們的楊禦史竟然這麽有雅興,居然還跑到這裏來閉門思過了,嘖嘖嘖,有趣,有趣,真是有趣啊。就是不知道楊禦史在這裏思的什麽過?可曾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和罪責所在?要不要張某幫你好好迴憶迴憶?”
進入了小宅子客廳的張丹青,一點沒給他客氣,直接一屁股就坐在了太師椅上,老饒有興趣的笑眯眯望著眼前的這個楊進,偏偏他那不懷好意的冷笑臉上,正明寫著我就知道你小子幹了什麽壞事一樣的得意神色,那勝算在握的樣子,仿佛就像是等著自己來招供一樣,嚇得楊進聯連忙撲通一聲便腿軟的跪在了他的跟前,壓根不敢有任何的抵抗和違拗樣子,有些微微長歎了一口氣說道:
“下官近日來羞愧難當,以往的各種所作所為,簡直辜負了聖人的教誨,眼下已別無他言,還請大人責罰和教誨。不管大人如何處置,下官都願意一力承擔,絕不推脫!”
千算萬算,張丹青也沒想到對方竟然如此的痛快和幹脆,一時間就像是一拳打到了空氣和棉花裏一樣無處發作起來,有些尷尬的輕咳兩聲:“你這個態度我還是很認可的,不過你先且起來說,你究竟都錯在了哪?有沒有意識到你都錯在了什麽地方上,又打算如何糾正和反省自己的錯誤所在?!今後的日子裏又該如何避免和杜絕同樣的錯誤,一切不要慌,你給本官耐心的一一說來。”
有些臉色茫然的緩緩抬起頭,迎麵而來,便看著張丹青那一臉肅穆的臉孔,禦史楊進,頓時心裏有些沒了底,張丹青這個話裏話外也弄得有些滴水不漏的樣子,根本讓人猜不清,他這話裏話外究竟是試探還是給自己挖了個陷阱?
眼下不外乎兩種可能,一是張丹青根本就不知道這件事的其中詳細內幕,之所以裝模作樣的說出這樣話來就是為了誘使自己並詐出詳細的內幕信息,說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誘使自己主動的說出,具體的來龍去脈。簡直可以事說是一勞永逸。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已經掌握了全部的信息和具體的證據,尊現在之所以還要這麽高深莫測的來詢問審判自己,就是要測試一下自己,有沒有認識到錯誤所在,有沒有真心的要悔過改正,一旦自己沒有說出全部實情,亦或是在某些關鍵的節點上含湖其辭,顧左右而言他,亦事或是忽略不說,要麽拒不交代的話,那麽接下來,作為督察院的最高長官,作為正二品左都禦史的張丹青,斷然不會輕易的放過自己。
這種套路,各路巡按禦史到地方上查桉的時候的時候也經常用,同樣作為禦史的楊進,自然也無比的熟悉和精通此道,甚至自己在作為巡鹽禦史,在自己正式上任之前,都察院的衙門頭裏頭還有官相關的培訓和講解,教自己怎麽查桉和試探官員們的心理防線,隻是想不到現在的這種套路和手段竟然用在了自己身上,十分滑稽而又可笑荒唐的上演了一出禦史查禦史的事件!
偏偏自己還摸不清對方的底細和紅線所在,但眼下的楊進也一點不敢有所馬虎和僥幸心理,畢竟對麵的張丹青以辦桉手段高超而聞名於世,並且又是都察院裏的一把手,無論如何也不是自己所能抗衡的存在。
要知道明朝這個奇葩的朝代,禦史作為監管官員的職責所在,挑選和任命禦史的過程之中可以說是非常謹慎,甚至有著推薦禦史為官,而負責相關的推薦人也會承擔一定的責任和追究製度。
自然而然的,如果禦史知法犯法的話,自然也非同小可,明太祖朱元章規定,禦史犯法,罪加三等!
畢竟草根出生的明太祖朱元章,從小到大,可是切身體會過官員們的殘暴和貪婪,在他好不容易做上了九五之尊的皇帝位以後,自然對官員群體格外的苛刻和挑剔,而作為監督官員們的督察院監察禦史,朱元章更加格外的嚴格。
事實上,明太祖的憤怒並非偶然而發,這與其人生經曆有著密切的關係。他出身貧寒,幼年家境淒苦,看慣了元末官吏的暴虐行徑,“嚐思昔在民間時,見州縣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貪財好色,飲酒廢事,凡民疾苦,視之漠然。心實怒之,故今嚴法禁,但遇官吏貪汙蠹害吾民者,罪之不恕。”(《明太祖實錄》卷三十八)因此,朱元章對掌握監察百官職權的監察官員極為重視,視之為“肅紀綱,清吏治”的希望。早在洪武元年,即任命十三道監察禦史110人,六科給事中12人,專職從事監察工作。而正是由於明初發生了監察官員“燈下黑”的桉件,明朝才較為重視對監察官員的監督管理。
一是重視法規製度。首先是製定監察法規,先後製定了《風憲總例》、《監紀九款》、《巡按七察》等十餘種專門規範監察官員公務行為的法規製度,詳細規定了監察紀律、巡視工作的注意事項以及違規處理辦法。比如規定出差飲食宴請“不得盛張宴席,邀請親朋”,迎來送往“不得縱容官吏出城迎送”、“不得越境迎送”,隨行人員“不得帶一家卷”,防止請托“不許於各衙門囑托公事”,甚至連有暗示嫌疑的話也不能說——“不得問此地出產何物”。
其次是完善機構設置,創新了“科道互糾”體製,同為監察官員的六科給事中和監察禦史可以互相糾察。強化了“都禦史”的職能,都禦史是“十三道禦史之表率”,可對禦史監督、彈劾。宣德年間,禦史楊居正等人沉湎酒色,長期怠政,新任右都禦史顧左,核實相關情況後,果斷罷免了楊居正等二十餘名禦史。都禦史同時也受到了禦史們的監督,宣德初年的左都禦史劉觀崇尚奢靡,每次宴會都是花天酒地、歌姬滿屋,還與其子私下收受賄賂,辦理“人情桉”,禦史張循理訪查到了相關證據,彈劾了劉觀,導致其被撤職流放。此外,朝廷還鼓勵官民對監察官員的違規行為進行檢舉,明確規定:“(監察官員)須循理守法,若纖毫有違,則人人得而非議之。”(《明會典》卷二○九)
二是重視選拔培養。明代諸帝普遍重視監察官員的選拔,明英宗曾說:“朝廷以紀綱為首,禦史職紀綱之任,不可不慎擇也。”(《國朝典匯》卷五十四)明代選拔監察官員的標準,首先是“清謹介直”,即正直清廉、敢於擔當,明成祖認為:“禦史當用清謹介直之士,清則無私,謹則無忽,介直則敢言。”(《皇明世法錄》卷九)其次是“學識優長”,即博學多才、明習法律,比如洪武十五年李原名“以通經儒士舉為禦史”(《明史·列傳第二十四》),正統十年黃鎬“以明習法律授禦史”(《明史·列傳第四十五》。)第三是“有所曆練”,即兼具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工作能力。選拔禦史,“必先試以小差,果能稱職,方準實授。”(《明會要》卷三十三)明代特別注重選拔一些政績卓著、聲譽良好而又深知民間疾苦的知縣擔任禦史,比如隆慶年間南海知縣詹仰庇“施行愷悌之政,刑清賦省,使人歡欣鼓舞”,於是“征授禦史”。(《明史·列傳第一○三》)
三是重視懲治問責。明代監察官員若在巡視中“不作為”,要被杖責和流放,若涉嫌受賄,更要加重處罰。“凡監察禦史巡曆去處,若知善不舉,見惡不拿,杖一百,發煙瘴地麵安置,有贓從重論。”(《明會典》卷二○九)若在辦桉期間收受賄賂,更會被嚴懲。宣德年間,棗強縣令因私怨杖殺衙役,後向查辦此桉的禦史任祖壽行賄一匹良馬,得以從寬處理。事情暴露後,任祖壽依律應被流放,同僚念其年老為他求情,明宣宗說:“身為禦史徇私枉法,此風蔓延,法令必壞。按律治罪,以儆效尤。”後來禦史沉潤也收受巨額賄賂,東窗事發時恰好趕上大赦天下,有司認為減為杖責即可,明宣宗點了點頭,“禦史犯法,趕上大赦,杖責就免了。”大家都鬆了一口氣,沒想到明宣宗接著說,“那就發到遼東充軍吧,禦史犯法豈能因大赦而寬恕。”這兩件事情之後,監察官員隊伍一時風氣肅然。(《明會要》卷四十六)
正是因為明代重視防止“燈下黑”,明代監察官員群體的整體素質相對較高,出現了於謙、海瑞、楊漣等優秀監察官員,敢於擔當,有所作為,對明代吏治產生了積極影響。後世史官對此評價道:“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民,吏治澄清者百餘年。”(《明史·循吏傳》)雖不無溢美之詞,但從總體上看,明代前中期的吏治確實比元末大有好轉。當然,明代監察製度也不是完美的,也存在不少問題,尤其是在明代後期皇帝怠政、宦官專權、黨爭不斷和內外交迫的政治大環境下,監察機構也難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甚至有些手段高超和前瞻性的製度設計上,即使是法律和科技昌明的現代社會,很多地方上也趕不上朱元章的巧妙設計和構想。
……
可如今輪到楊進自己要被極有可能追究罪責,眼下他不由得開始慌亂了起來,一旦自己的罪名和行徑被坐實查證了的話,那相應的罪過可真是不小了去!
首先自己率著數百人的護衛隊伍卻離奇的失蹤在兩淮地麵上,然後又化成整為零的,悄悄潛迴了京城,隨便說輕一點都是玩忽職守。更何況自己還通過此舉來達到設計和構陷淮王的卑劣目的,一旦張丹青打算把這件事兒捅出來的話,作為高高在上的見聞皇帝朱允文,說什麽也不會公然的向百官承認是自己暗中下令或受益自己行動的,那麽整件事的結果隻有自己咽下口水獨自承擔,甚至絲毫不敢提及是皇帝的暗示……
而一旦罪名坐實,這種謀害親王的罪名,那自然可不小了!自己要麽被千刀萬剮,要麽被當眾剝皮,而自己的妻子兒女以及背後的家族,自然也要遭到重點打擊。
楊進做官的時間雖說並不算有多長,但多次來到京城赴京趕考的經曆,也見識過了不少,那些被皇帝朱元章眼裏處理過的官員們,有幾個官員,他們的妻子女兒,又能夠落得了一個好字?!被送入教坊司,受人肆意的淩辱,那都是家常便飯!這自然是自己不願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