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五一節馬上到了,張誌明無論如何要林茜到他那裏住。他母親的身體基本沒問題了。他對林茜說:“你如果不在這邊住起,我們倆個這樣扯起來也不是辦法,你在這邊住起嗎吃飯這些問題都免得你再去麻煩了嘛。”
林茜很勉強,一個人在外麵的時間,自由自在慣了,跑到這個家中就有透不過氣的感覺。但想到兒子麻煩,就想真的試一下與他能不能重新來過。五一前一天林茜就到張誌明家,本來這曾是她與張誌明的家,兩個人辛辛苦苦地掙錢存錢,把一個一貧如洗的家剛剛建設得初具規模,買房子的貸款剛還完,林茜以為這下可以鬆一口氣了,沒想到張誌明卻有了外遇。
頭天下午,張誌明就對林茜說:“明天我班上搞活動,我要出去兩天,你這就在這邊嘛。”
林茜問了句:“你們到哪裏去耍嘛?”
他迴答說:“我們要到白水山裏頭去耍兩天,那些學生不是要畢業了嗎,再咋個都要出去一趟。這樣子嘛,我給你拿一百塊錢,你們明天去買個雞嘛。”
張涵一聽到說買雞就精神百倍:“媽媽,買個活殺雞啊。”
林茜就說:“活殺雞要貴些,我們就買個殺好了的就是了。”
張涵一聽就滿臉不高興:“不哩,就要買活殺雞哩。”
張誌明就說:“張涵要活殺雞你就買活殺雞嘛,貴得到好多嘛。”
婆婆在旁邊說了句:“這個娃吃東西越來越挑嘴了。”
張涵聽到答應了條件就手舞足蹈的,這個娃,越來越吃得高級了。林茜心裏想,不能什麽都聽兒子的,他要做啥就要做啥,原則還是要堅持的。聽媽說,樓上那家人的孫子慣實得不象樣子,經常有人到家送禮,不管什麽東西,他馬上當著客人的麵就要打開嚐一下,哪怕是罐頭都要立刻開開,不嚐一下,就撒潑。小時候沒養成良好習慣,長大了你就管不了了。
晚上,看了好久電視,張涵不住地打吹欠。婆婆帶著他去睡了,睡前兒子對林茜說:“媽媽就在這兒睡覺啊,不準走了啊。”
林茜答應著:“不走了。”心裏卻總覺得格格不入。兩個上床睡覺,一時都沒有話說。張誌明用手把她摟住,林茜不動,也沒反應,過不了幾分鍾,林茜就覺得再被他的手摟下去,自己快要窒息了,把他的手拿開,自己背過身去睡了。
第二天是五一,張誌明往日都要睡到大天亮才起來,這天卻剛八點就起來了。林茜心裏想,這個人平日一慣都懶散得很,今天說到出去耍總算有精神了。
吃過早飯,林茜帶著兒子去殺雞,,幾個阿姨都叫張涵:“張涵,今天媽來了,高興得很哩。”
兒子就喊阿姨:“阿姨,我們去殺雞。”看人家沒聽懂,林茜解釋道:“我們去買個點殺的雞。”那個阿姨就說:“張涵,安逸哩,媽媽給你買雞。”
兒子高興得直是笑,這個娃高興與否全部表情都要臉上,作不來假。
這個阿姨就真心實意地對林茜說:“林老師,這下你們一家人和好了算了,看在娃娃名上,你看你過來娃娃就好喜歡嘛。”
林茜笑笑,不置可否。雞買迴來,婆婆去燒紅燒雞。兒子就嘰嘰呱呱地說個不停,林茜想想還是寫點東西,就對兒子說:“你在外麵耍,我在裏頭那間屋去寫東西。”
張涵居然說:“媽媽,你寫張涵嘛。”
她禁不住笑起來:“就是,寫張涵做啥子呢?”
他教育她說:“你寫張涵吃雞嘛。”
這個娃,一天就知道說吃的事情。
打開筆記本,林茜就無從下筆。劉玉老師見到林茜經常到黨校去,在她麵前說了句:“這下你們一家人又在一起了,你不是啥子問題都解決了。”當時林茜也想,一家人重新在一起,就萬事大吉了。後來才逐漸知道,生活就如同流水,流水才能不腐。生活凝固了,一天隻知道滿足口腹之欲,決不是林茜所要的生活,人活的不僅是物質,更重要的還有精神。
兩天以後張誌明下午迴來了。兒子照例高興地叫爸爸,林茜卻覺得無話可說,隻是看到他腳上穿了雙乳白色的皮鞋,這之前沒見他穿過,就問:“你這雙鞋才買的啊?”
他迴答說:“就是,在外頭打牌贏了幾百塊錢,幹脆就買了雙皮鞋。”林茜又問:“這雙鞋好多錢一雙呢?”
他淡淡地答道:“一百五。”
正是五月,但是已經感覺到太陽的威力了。坐一會,張誌明起身往外走,一邊說:“我去買點飲料迴來,口幹得很呢。”兒子鬧著要跟著去,林茜叫住他:“你跟著去做啥子嘛,你爸一會就迴來了,你好喝可樂嘛。”
不一會兒,張誌明買了飲料迴來,打開來喝。兒子迫不及待地喝起來,都喝來嗆起了。張誌明讓林茜喝,林茜說:“算了,現在不喝,吃飯的時候再喝吧。”
林茜從小就有蟲牙,飽受牙痛之苦,哪裏出了問題,你就時刻感覺到它的存在,她對牙就格外注意。醫生說吃了東西三分鍾後,細菌繁殖得是最快的。所以三十來歲林茜就養成了不吃零食的習慣,如果要吃,就非得要漱口。一想到牙,就心有餘悸,還是注意點吧。
然後張誌明拿出話筒來唱歌。憑心而論,張誌明的嗓子唱流行歌還是可以,隻是在林茜麵前他的聰明才智發揮不出來。林茜和家中大姐天生就是一付好嗓子,林茜雖然沒把音樂當專業,但她的生活中卻一刻也不能離開音樂,她本來喜歡唱歌,兒子智力殘疾,但是兒子對音樂也很敏感,因為林茜就經常帶著兒子聽流行歌,她是兒子最好的老師,教育學院圖書館館長說過,雖然這個張涵是個殘疾人,但是他活得很快樂。聽人們這樣說,林茜心中就有種成就感,不管他是什麽級別的智力,他隻要能夠健康快樂,就是做母親最大的成就了。你不能要求違背天道的事,比方說,有這個兒子你成天埋怨,怨他沒去讀書掙錢,沒給你光宗耀祖,沒給你生個孫子。凡事隨緣,生活得就不別扭。
張誌明在林茜麵前感到壓抑,他在那個女的麵前就有被崇拜的感覺,這也許是很多男人找外遇都找個比原配檔次差的原因。
張誌明家中音響設施一應俱全,他唱了幾首歌,都是流行的。
林茜唱了一首蘇聯歌曲:小路。裏麵是這樣唱的:“一條小路曲曲彎彎細又長,一直通向迷霧的遠方,我要沿著這條細長的小路,跟著我的愛人上戰場。”
林茜唱著這首歌,心中卻這樣想,跟著張誌明長期過下去的話,自己就該唱成:跟著我的愛人上賭場。
如果就跟張誌明這樣下去,自己就被同化了,哪談得上悲壯,隻有頹廢。在林茜的內心深處,絕對是於心不甘的。
第二天,張誌明上班去了,林茜把自己關在裏麵屋裏,看有什麽可寫的。這天,張誌明家最小的兄弟張老七帶了女朋友在這裏吃飯,這個老七一直就是張家的一個累贅。監獄進過兩次了,第一次是在外麵摸了個包,他正在高興,第一次就偷了人三千塊,哪想到便衣警察早就盯上他了,抓起來判了三年勞教。在監獄期間經常寫信來找四哥(張誌明在家排行老四)要錢要東西,要麽就是臘肉香腸,要麽就是糕點。他本以為自己坐監獄還象光榮得很一樣。張誌明去看過一次,他要叫上林茜一道去的,說你不是要體驗生活的嘛,就到監獄去看下。監獄是在大山裏麵,一路上火車汽車轉幾次,林茜就不敢去,坐車都把人坐暈到七暈八素的,還體驗什麽呢。出來後老七到林茜家中,當時林茜還沒離婚,他一頓吃麵都要用臉盆裝。他離開時林茜再三叮囑,找個事情做,不要再做犯法的事了。他當時答應到多好,哪想沒半年又進去了。這次是團夥搶劫公交車。一次就判七年。張誌明一直說是這個兄弟沒有膽子去搶人的,林茜也覺得這個娃心還是不壞,至少每次見到張涵這個侄子態度都是很和善的。但是因為他跟著一夥人,那夥人動手,他隻要在一道,就屬於這個犯罪團夥,團夥作案都是重判。張誌明去找在公檢法的學生,(張誌明在黨校,許多單位的幹部都要到黨校培訓,所以他許多學生都是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學生咋個說:“張老師,你們兄弟咋個淨做些這些事情嘛。”這次判了婆婆就說:靠實慪傷了,再進去等他死到監獄頭算了。都盼著他快點進去,但是因為第一次在勞教時在監獄受了內傷,老七稍微生活差點就要吐血,他在看守所就吐血了,看守所以為他是肺病,不要他,又出來,判了還是不要。本來開始喊拿幾百塊錢保的,後來直接說一分錢都不要,趕快領起走。林茜和張誌明一起去領他,老七沒得皮帶,張誌明把皮帶都解下來給他了。這些年這娃身體還長好了,在打牌時認到一個離過婚,大他幾歲的女人,就是小王,兩個人就湊合住在一起了。小王的女兒都十幾歲了,男人也是個東遊西蕩不務正業的東西,沒錢不說,還常常打小王,小王就離了婚。據婆婆講這個小王打牌打得特別好,經常和老七一道找地方打牌,贏了錢就夠兩個人過一陣,但是靠打牌過日子終究不是長久之計,這段時間小王給婆婆講想和張老七一起開個米粉店。
想到這裏,電話打斷了林茜的思索,林茜以為是找張誌明的,沒想到拿起電話,一聽聲音就知道是馮小露的。就是把張誌明逼到離婚的女人。馮小露是在黨校學習時張誌明的學生,她後來和張誌明說,張老師講課講那麽好,整天都愁眉苦臉的,她打聽了是有個殘疾兒子,她就有了心,要撩撥他一下,看能不能弄到手呢。她也不管同學們的眼光,下課時一會兒摸下張誌明的衣領,一下摸下張誌明的耳朵。張誌明沒兩個迴合就上鉤了。馮小露當時沒離婚,她隻是想在搞個婚外情的,沒想到林茜直接就離婚了。後來張誌明心裏又看不起她了,心想你隨便與我上床,曉得還和好多人上過床,和她說了,與她斷了,要把林茜再請迴來。馮小露聲音沙啞,但是卻又要做出撒嬌的口氣,林茜一聽就覺得是個勾引男人的種。馮小露張口便說:“林茜嗎,你現在在張誌明家裏啊,你曉不曉得啊,過五一的時候張誌明給我兩個出去耍去了,你打電話找他的時候,我們兩個正在做愛。”
霎時,林茜立刻亂了方寸,不知道如何應對。因為家中一慣的教育便是嚴格要求,與人為善是最基本的道德準則,不說人家的丈夫了,便是人家的幾角幾毛,母親也常常教育幾個子女對人要大方,不要算計人,不要做想方設法算計別人錢財的事,用母親的話來說,就是窮大方。林茜當時也想過母親的這種處世哲學是不是太過時了,但是現在林茜反反倒覺得自己幸好有這樣的母親,否則就成了錙銖必較的小心眼了,這樣的話,也太沒出息了吧,眼睛永遠隻盯得到那一畝三分地,哪會有大的格局?
見林茜被自己的不要臉賭住了,馮小露繼續說:“張誌明說了,就是給你延複了婚,每個月還是要給我睡一次,你還在這個家裏做啥子啊。”
林茜清醒了些,迴答說:“你就是想喊我離開這個家嘛,我給你說,是張誌明請我過來的,我不會走。”
這時候林茜才想到幾句反擊的話:“張誌明給我說的,你不要臉得很,每次都是他把你打起走,你自己又要跑過來纏他,你天生就是個不要臉的賤人。”
過許久林茜想到有人說的:上帝要讓你滅亡,先要讓你瘋狂。果然啥子事情都可以不管不顧地胡作非為,當時看起來強大得很,後來自己把自己搞得沒路可走了。再後來馮小露又網了幾個,最後貪汙公款幾百萬進監獄收場。這是後話。
林茜想這幾句話該是把這女人罵痛了,才沒想到馮小露如何說:“張誌明當時買房子的時候借了我六千塊錢,我喊他打了借條的,如果他不給我結婚就要還錢給錢。他用了我好多錢你曉不曉得,他腳上才穿起的那雙白色的皮鞋就是五一的時候我給他買的,他身上從上到下從裏到外都是穿的我的,哪那麽容易喊我走就走了。”最後馮小露惡狠狠地丟下一句:“要攪爛大家都攪爛。”
最後這句話讓林茜清醒了些,馮小露是一心想說些難聽的話讓林茜知難而退。張誌明這時下班進來,林茜見到他忍不住痛哭起來。張誌明一看就知道那女的打電話來亂說了一氣,林茜抽泣著說:“她說的五一我打電話找你的時候你和她正在床上,還說就是我們複了婚每個月你要她陪你一晚上。”
張誌明一聞此言臉色頓時變得鐵青,罵道:“這個龜兒子,走我們當麵去給她說清楚。”說著就要拉林茜出門。林茜說:“我去給她兩個對啥子質,我在這裏呆不下去,我迴我自己的地方。你以為我想在你們這裏啊,不是看在娃娃麵上,你跪到求我你看我得不得來。你們這裏成天牽線不斷的人,不是來借錢的,就是哪個又從監獄裏出來了。要麽就是把自行車借去就不來了。我們屋裏有哪個跑到我這裏來向著我要吃要喝?我在我那裏還清靜些。隨便你咋個去亂網。”
林茜還在哭,張誌明勸道:“你不要哭嘛,讓張涵聽到不好。”
林茜還了他一句:“你當初為啥要做呢,你現在怕張涵曉得了。”
無論如何林茜吃過飯要迴到自己那裏去,張誌明苦勸不止,見勸說無效,張誌明激將她說:“你平時對自己自信得很,咋個對婚姻那麽沒得信心呢。”
林茜迴答了一句:“那要看這個婚姻有沒有必要。”
離開了這個家,其實說當初想張誌明迴心轉意是為了這個家,主要是因為兒子智力殘疾,她才會猶豫不決,從心裏說,當時就已經很看不起張誌明了,一個男人,亂和女人搞不說,還用女人的錢。早就聽外麵有人議論,說張誌明靠了女人的錢穿得與他的收入不成正比,隻是人們沒直接說他吃軟飯了,但是黨校的人當著林茜的麵就這樣說過:“他以為穿得那樣子人家就覺得他是個人物啊,錢是人家的,用起來不手軟嗎。”言談間一臉的不屑。再後來二十年後,馮小露進監獄,用的國家的錢全部退還,把那套張誌明住了十來年的大房子抵押給銀行還錢。幸好張誌明早些年就與她離了婚,要不然,喊他幫著一起還。當然好多人在林茜麵前說,那一百多萬用得不見了肯定有張誌明的份,林茜直接說:不管他用沒有,反正我是沒用過貪汙的錢。所以一個人你不要胡作非為,因為你的每一次收獲,上帝早就標好了價。時候到了,你總要為所作所為承擔責任。
不過這個女人確實是沒臉皮過分了,後來林茜大學室友張玉蘭的男人也網了個女的,那女人與這個馮小露不要臉的程度差不多,她給張玉蘭打電話說:“我們走到街上,好多男的都盯到我看。”張玉蘭當時就給她罵迴去:“你不是成了雞啊,走到大街上男人看到你想上,你以為你有臉得很啊。隨便哪個男人都可以上,你掛個招牌到大街上去賣嘛。”後來聽人們說的女人:身上背把草,見人就睡到。
遇到困難的事,許多人都想繞過,隨遇而安,得過且過,混日子,然而過了許久,林茜發現因為自己一路走來,就是因為當年的各種艱難困苦,沒有這些磨礪,自己永遠都不會長大。隻是當時會覺得痛,後來就要感謝讓自己哭過痛過的日子。
五一節馬上到了,張誌明無論如何要林茜到他那裏住。他母親的身體基本沒問題了。他對林茜說:“你如果不在這邊住起,我們倆個這樣扯起來也不是辦法,你在這邊住起嗎吃飯這些問題都免得你再去麻煩了嘛。”
林茜很勉強,一個人在外麵的時間,自由自在慣了,跑到這個家中就有透不過氣的感覺。但想到兒子麻煩,就想真的試一下與他能不能重新來過。五一前一天林茜就到張誌明家,本來這曾是她與張誌明的家,兩個人辛辛苦苦地掙錢存錢,把一個一貧如洗的家剛剛建設得初具規模,買房子的貸款剛還完,林茜以為這下可以鬆一口氣了,沒想到張誌明卻有了外遇。
頭天下午,張誌明就對林茜說:“明天我班上搞活動,我要出去兩天,你這就在這邊嘛。”
林茜問了句:“你們到哪裏去耍嘛?”
他迴答說:“我們要到白水山裏頭去耍兩天,那些學生不是要畢業了嗎,再咋個都要出去一趟。這樣子嘛,我給你拿一百塊錢,你們明天去買個雞嘛。”
張涵一聽到說買雞就精神百倍:“媽媽,買個活殺雞啊。”
林茜就說:“活殺雞要貴些,我們就買個殺好了的就是了。”
張涵一聽就滿臉不高興:“不哩,就要買活殺雞哩。”
張誌明就說:“張涵要活殺雞你就買活殺雞嘛,貴得到好多嘛。”
婆婆在旁邊說了句:“這個娃吃東西越來越挑嘴了。”
張涵聽到答應了條件就手舞足蹈的,這個娃,越來越吃得高級了。林茜心裏想,不能什麽都聽兒子的,他要做啥就要做啥,原則還是要堅持的。聽媽說,樓上那家人的孫子慣實得不象樣子,經常有人到家送禮,不管什麽東西,他馬上當著客人的麵就要打開嚐一下,哪怕是罐頭都要立刻開開,不嚐一下,就撒潑。小時候沒養成良好習慣,長大了你就管不了了。
晚上,看了好久電視,張涵不住地打吹欠。婆婆帶著他去睡了,睡前兒子對林茜說:“媽媽就在這兒睡覺啊,不準走了啊。”
林茜答應著:“不走了。”心裏卻總覺得格格不入。兩個上床睡覺,一時都沒有話說。張誌明用手把她摟住,林茜不動,也沒反應,過不了幾分鍾,林茜就覺得再被他的手摟下去,自己快要窒息了,把他的手拿開,自己背過身去睡了。
第二天是五一,張誌明往日都要睡到大天亮才起來,這天卻剛八點就起來了。林茜心裏想,這個人平日一慣都懶散得很,今天說到出去耍總算有精神了。
吃過早飯,林茜帶著兒子去殺雞,,幾個阿姨都叫張涵:“張涵,今天媽來了,高興得很哩。”
兒子就喊阿姨:“阿姨,我們去殺雞。”看人家沒聽懂,林茜解釋道:“我們去買個點殺的雞。”那個阿姨就說:“張涵,安逸哩,媽媽給你買雞。”
兒子高興得直是笑,這個娃高興與否全部表情都要臉上,作不來假。
這個阿姨就真心實意地對林茜說:“林老師,這下你們一家人和好了算了,看在娃娃名上,你看你過來娃娃就好喜歡嘛。”
林茜笑笑,不置可否。雞買迴來,婆婆去燒紅燒雞。兒子就嘰嘰呱呱地說個不停,林茜想想還是寫點東西,就對兒子說:“你在外麵耍,我在裏頭那間屋去寫東西。”
張涵居然說:“媽媽,你寫張涵嘛。”
她禁不住笑起來:“就是,寫張涵做啥子呢?”
他教育她說:“你寫張涵吃雞嘛。”
這個娃,一天就知道說吃的事情。
打開筆記本,林茜就無從下筆。劉玉老師見到林茜經常到黨校去,在她麵前說了句:“這下你們一家人又在一起了,你不是啥子問題都解決了。”當時林茜也想,一家人重新在一起,就萬事大吉了。後來才逐漸知道,生活就如同流水,流水才能不腐。生活凝固了,一天隻知道滿足口腹之欲,決不是林茜所要的生活,人活的不僅是物質,更重要的還有精神。
兩天以後張誌明下午迴來了。兒子照例高興地叫爸爸,林茜卻覺得無話可說,隻是看到他腳上穿了雙乳白色的皮鞋,這之前沒見他穿過,就問:“你這雙鞋才買的啊?”
他迴答說:“就是,在外頭打牌贏了幾百塊錢,幹脆就買了雙皮鞋。”林茜又問:“這雙鞋好多錢一雙呢?”
他淡淡地答道:“一百五。”
正是五月,但是已經感覺到太陽的威力了。坐一會,張誌明起身往外走,一邊說:“我去買點飲料迴來,口幹得很呢。”兒子鬧著要跟著去,林茜叫住他:“你跟著去做啥子嘛,你爸一會就迴來了,你好喝可樂嘛。”
不一會兒,張誌明買了飲料迴來,打開來喝。兒子迫不及待地喝起來,都喝來嗆起了。張誌明讓林茜喝,林茜說:“算了,現在不喝,吃飯的時候再喝吧。”
林茜從小就有蟲牙,飽受牙痛之苦,哪裏出了問題,你就時刻感覺到它的存在,她對牙就格外注意。醫生說吃了東西三分鍾後,細菌繁殖得是最快的。所以三十來歲林茜就養成了不吃零食的習慣,如果要吃,就非得要漱口。一想到牙,就心有餘悸,還是注意點吧。
然後張誌明拿出話筒來唱歌。憑心而論,張誌明的嗓子唱流行歌還是可以,隻是在林茜麵前他的聰明才智發揮不出來。林茜和家中大姐天生就是一付好嗓子,林茜雖然沒把音樂當專業,但她的生活中卻一刻也不能離開音樂,她本來喜歡唱歌,兒子智力殘疾,但是兒子對音樂也很敏感,因為林茜就經常帶著兒子聽流行歌,她是兒子最好的老師,教育學院圖書館館長說過,雖然這個張涵是個殘疾人,但是他活得很快樂。聽人們這樣說,林茜心中就有種成就感,不管他是什麽級別的智力,他隻要能夠健康快樂,就是做母親最大的成就了。你不能要求違背天道的事,比方說,有這個兒子你成天埋怨,怨他沒去讀書掙錢,沒給你光宗耀祖,沒給你生個孫子。凡事隨緣,生活得就不別扭。
張誌明在林茜麵前感到壓抑,他在那個女的麵前就有被崇拜的感覺,這也許是很多男人找外遇都找個比原配檔次差的原因。
張誌明家中音響設施一應俱全,他唱了幾首歌,都是流行的。
林茜唱了一首蘇聯歌曲:小路。裏麵是這樣唱的:“一條小路曲曲彎彎細又長,一直通向迷霧的遠方,我要沿著這條細長的小路,跟著我的愛人上戰場。”
林茜唱著這首歌,心中卻這樣想,跟著張誌明長期過下去的話,自己就該唱成:跟著我的愛人上賭場。
如果就跟張誌明這樣下去,自己就被同化了,哪談得上悲壯,隻有頹廢。在林茜的內心深處,絕對是於心不甘的。
第二天,張誌明上班去了,林茜把自己關在裏麵屋裏,看有什麽可寫的。這天,張誌明家最小的兄弟張老七帶了女朋友在這裏吃飯,這個老七一直就是張家的一個累贅。監獄進過兩次了,第一次是在外麵摸了個包,他正在高興,第一次就偷了人三千塊,哪想到便衣警察早就盯上他了,抓起來判了三年勞教。在監獄期間經常寫信來找四哥(張誌明在家排行老四)要錢要東西,要麽就是臘肉香腸,要麽就是糕點。他本以為自己坐監獄還象光榮得很一樣。張誌明去看過一次,他要叫上林茜一道去的,說你不是要體驗生活的嘛,就到監獄去看下。監獄是在大山裏麵,一路上火車汽車轉幾次,林茜就不敢去,坐車都把人坐暈到七暈八素的,還體驗什麽呢。出來後老七到林茜家中,當時林茜還沒離婚,他一頓吃麵都要用臉盆裝。他離開時林茜再三叮囑,找個事情做,不要再做犯法的事了。他當時答應到多好,哪想沒半年又進去了。這次是團夥搶劫公交車。一次就判七年。張誌明一直說是這個兄弟沒有膽子去搶人的,林茜也覺得這個娃心還是不壞,至少每次見到張涵這個侄子態度都是很和善的。但是因為他跟著一夥人,那夥人動手,他隻要在一道,就屬於這個犯罪團夥,團夥作案都是重判。張誌明去找在公檢法的學生,(張誌明在黨校,許多單位的幹部都要到黨校培訓,所以他許多學生都是重要崗位的領導幹部)學生咋個說:“張老師,你們兄弟咋個淨做些這些事情嘛。”這次判了婆婆就說:靠實慪傷了,再進去等他死到監獄頭算了。都盼著他快點進去,但是因為第一次在勞教時在監獄受了內傷,老七稍微生活差點就要吐血,他在看守所就吐血了,看守所以為他是肺病,不要他,又出來,判了還是不要。本來開始喊拿幾百塊錢保的,後來直接說一分錢都不要,趕快領起走。林茜和張誌明一起去領他,老七沒得皮帶,張誌明把皮帶都解下來給他了。這些年這娃身體還長好了,在打牌時認到一個離過婚,大他幾歲的女人,就是小王,兩個人就湊合住在一起了。小王的女兒都十幾歲了,男人也是個東遊西蕩不務正業的東西,沒錢不說,還常常打小王,小王就離了婚。據婆婆講這個小王打牌打得特別好,經常和老七一道找地方打牌,贏了錢就夠兩個人過一陣,但是靠打牌過日子終究不是長久之計,這段時間小王給婆婆講想和張老七一起開個米粉店。
想到這裏,電話打斷了林茜的思索,林茜以為是找張誌明的,沒想到拿起電話,一聽聲音就知道是馮小露的。就是把張誌明逼到離婚的女人。馮小露是在黨校學習時張誌明的學生,她後來和張誌明說,張老師講課講那麽好,整天都愁眉苦臉的,她打聽了是有個殘疾兒子,她就有了心,要撩撥他一下,看能不能弄到手呢。她也不管同學們的眼光,下課時一會兒摸下張誌明的衣領,一下摸下張誌明的耳朵。張誌明沒兩個迴合就上鉤了。馮小露當時沒離婚,她隻是想在搞個婚外情的,沒想到林茜直接就離婚了。後來張誌明心裏又看不起她了,心想你隨便與我上床,曉得還和好多人上過床,和她說了,與她斷了,要把林茜再請迴來。馮小露聲音沙啞,但是卻又要做出撒嬌的口氣,林茜一聽就覺得是個勾引男人的種。馮小露張口便說:“林茜嗎,你現在在張誌明家裏啊,你曉不曉得啊,過五一的時候張誌明給我兩個出去耍去了,你打電話找他的時候,我們兩個正在做愛。”
霎時,林茜立刻亂了方寸,不知道如何應對。因為家中一慣的教育便是嚴格要求,與人為善是最基本的道德準則,不說人家的丈夫了,便是人家的幾角幾毛,母親也常常教育幾個子女對人要大方,不要算計人,不要做想方設法算計別人錢財的事,用母親的話來說,就是窮大方。林茜當時也想過母親的這種處世哲學是不是太過時了,但是現在林茜反反倒覺得自己幸好有這樣的母親,否則就成了錙銖必較的小心眼了,這樣的話,也太沒出息了吧,眼睛永遠隻盯得到那一畝三分地,哪會有大的格局?
見林茜被自己的不要臉賭住了,馮小露繼續說:“張誌明說了,就是給你延複了婚,每個月還是要給我睡一次,你還在這個家裏做啥子啊。”
林茜清醒了些,迴答說:“你就是想喊我離開這個家嘛,我給你說,是張誌明請我過來的,我不會走。”
這時候林茜才想到幾句反擊的話:“張誌明給我說的,你不要臉得很,每次都是他把你打起走,你自己又要跑過來纏他,你天生就是個不要臉的賤人。”
過許久林茜想到有人說的:上帝要讓你滅亡,先要讓你瘋狂。果然啥子事情都可以不管不顧地胡作非為,當時看起來強大得很,後來自己把自己搞得沒路可走了。再後來馮小露又網了幾個,最後貪汙公款幾百萬進監獄收場。這是後話。
林茜想這幾句話該是把這女人罵痛了,才沒想到馮小露如何說:“張誌明當時買房子的時候借了我六千塊錢,我喊他打了借條的,如果他不給我結婚就要還錢給錢。他用了我好多錢你曉不曉得,他腳上才穿起的那雙白色的皮鞋就是五一的時候我給他買的,他身上從上到下從裏到外都是穿的我的,哪那麽容易喊我走就走了。”最後馮小露惡狠狠地丟下一句:“要攪爛大家都攪爛。”
最後這句話讓林茜清醒了些,馮小露是一心想說些難聽的話讓林茜知難而退。張誌明這時下班進來,林茜見到他忍不住痛哭起來。張誌明一看就知道那女的打電話來亂說了一氣,林茜抽泣著說:“她說的五一我打電話找你的時候你和她正在床上,還說就是我們複了婚每個月你要她陪你一晚上。”
張誌明一聞此言臉色頓時變得鐵青,罵道:“這個龜兒子,走我們當麵去給她說清楚。”說著就要拉林茜出門。林茜說:“我去給她兩個對啥子質,我在這裏呆不下去,我迴我自己的地方。你以為我想在你們這裏啊,不是看在娃娃麵上,你跪到求我你看我得不得來。你們這裏成天牽線不斷的人,不是來借錢的,就是哪個又從監獄裏出來了。要麽就是把自行車借去就不來了。我們屋裏有哪個跑到我這裏來向著我要吃要喝?我在我那裏還清靜些。隨便你咋個去亂網。”
林茜還在哭,張誌明勸道:“你不要哭嘛,讓張涵聽到不好。”
林茜還了他一句:“你當初為啥要做呢,你現在怕張涵曉得了。”
無論如何林茜吃過飯要迴到自己那裏去,張誌明苦勸不止,見勸說無效,張誌明激將她說:“你平時對自己自信得很,咋個對婚姻那麽沒得信心呢。”
林茜迴答了一句:“那要看這個婚姻有沒有必要。”
離開了這個家,其實說當初想張誌明迴心轉意是為了這個家,主要是因為兒子智力殘疾,她才會猶豫不決,從心裏說,當時就已經很看不起張誌明了,一個男人,亂和女人搞不說,還用女人的錢。早就聽外麵有人議論,說張誌明靠了女人的錢穿得與他的收入不成正比,隻是人們沒直接說他吃軟飯了,但是黨校的人當著林茜的麵就這樣說過:“他以為穿得那樣子人家就覺得他是個人物啊,錢是人家的,用起來不手軟嗎。”言談間一臉的不屑。再後來二十年後,馮小露進監獄,用的國家的錢全部退還,把那套張誌明住了十來年的大房子抵押給銀行還錢。幸好張誌明早些年就與她離了婚,要不然,喊他幫著一起還。當然好多人在林茜麵前說,那一百多萬用得不見了肯定有張誌明的份,林茜直接說:不管他用沒有,反正我是沒用過貪汙的錢。所以一個人你不要胡作非為,因為你的每一次收獲,上帝早就標好了價。時候到了,你總要為所作所為承擔責任。
不過這個女人確實是沒臉皮過分了,後來林茜大學室友張玉蘭的男人也網了個女的,那女人與這個馮小露不要臉的程度差不多,她給張玉蘭打電話說:“我們走到街上,好多男的都盯到我看。”張玉蘭當時就給她罵迴去:“你不是成了雞啊,走到大街上男人看到你想上,你以為你有臉得很啊。隨便哪個男人都可以上,你掛個招牌到大街上去賣嘛。”後來聽人們說的女人:身上背把草,見人就睡到。
遇到困難的事,許多人都想繞過,隨遇而安,得過且過,混日子,然而過了許久,林茜發現因為自己一路走來,就是因為當年的各種艱難困苦,沒有這些磨礪,自己永遠都不會長大。隻是當時會覺得痛,後來就要感謝讓自己哭過痛過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