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5章 你能帥過我?
離婚後,假千金拒不複婚林柒霍霆崠 作者:九月重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戚陵川翻了個白眼給他:“打借條。”
紀修遠笑著點點頭。
霍霆崠下了會,迴到辦公室,就看到大活寶紀修遠剛打完借條。
一見到霍霆崠,紀修遠嘖嘖了兩聲:“人逢喜事精神爽啊!霆崠,提前道喜一聲,新婚快樂,百年好合!”
霍霆崠:“這些話留著點,等我婚禮上再說。”
紀修遠開始臭屁了起來:“霆崠,你說,你找陵川當伴郎就算了,你怎麽想到請我當伴郎?”
霍霆崠撇了他一眼:“怎麽,你不願意?”
紀修遠道:“倒不是我不願意!你有沒有聽說過,找伴郎不能太帥啊,要是伴郎太帥的話,搶了新郎的風頭怎麽辦?”
說著,他一手撐在桌上,擺了個風流倜儻的pose,“萬一婚禮當天,我因為太帥,被誤認成新郎怎麽辦?我的粉絲們都傷心欲絕的。”
霍霆崠冷冷道:“不存在這種可能。”
紀修遠怔住:“為什麽?”
霍霆崠幽幽道:“你能帥得過我?”
紀修遠:“……”靠!
沒想到這家夥比他還自戀!
戚陵川在一旁好心地勸道:“大明星,低調點,等霆崠大婚當天,你要是敢搶新郎的風頭,你會死。”
霍霆崠心情好,不怎麽願意搭理紀修遠。
這天晚上。
他帶林柒迴了一趟霍家。
他和霍老太太,以及霍岩霖正式報備了一聲,他要和林柒結婚的事。
霍老太太自然是欣然同意了。
此前,霍霆崠就給她打過電話,她一早就將彩禮和禮物準備好了。
除了各種名品珠寶及金飾,兩個億的彩禮,還有額外的紅包。
如此,林柒也和霍家冰釋前嫌,之前種種不愉快,也就任憑隨之成為過去式了。
婚禮前夕。
準備工作繁多。
霍霆崠提前一個月就開始準備了起來,以防時間太短,弄得手忙腳亂。
其實,大工程反而是最簡單的,最繁瑣的,倒是一些細枝末節的地方,最容易疏漏。
婚帖已經陸續派發了出去,婚禮的請帖,都是林柒親自設計的。
做完月子之後,她沒有立刻迴公司上班,在家的時候,她閑來無事,就喜歡看一些工具書,她最近癡迷上了手工,想著婚禮上的布景和請帖,畢竟是自己的人生大事,力能所及能參與的部
分,她也想親手操持自己的婚禮。
請帖的設計比較特別。
紅色的背景,鑲金的邊框,鏤空的玫瑰,有一種中西結合的獨特味道。
其實婚禮的貴賓名單,是早就準備好的,許多請帖,都是早在之前便已經寫好了的。
除此之外,林柒還特別準備了一份請帖——給媽媽的。
如果媽媽還在世就好了。
一般,都是媽媽送女兒出嫁的,但這次婚禮,隻能讓表姐代之了。
以前,她看過一部電影,名字叫《天國的郵遞員》。
劇情講的是,男主角曾是一個it界的精英,一次意外,他成了植物人,上帝再給他兩周的壽命作為條件,讓他擔任天國的郵遞員,往返天國和人間送信,給失去愛人的人們帶去生存的希望。
倘若,這份請帖能郵遞到媽媽手裏就好了。
媽媽在天之靈,也會由衷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幸福快樂吧!
請帖派發出去之後,便要開始準備婚禮上的細節東西。
比如,伴娘的問題。
伴郎那邊已經敲定好了。
林柒平時沒有處的特別好的朋友,除了白顏和一個從小玩到大的玩伴,除此之外,她也想不到別人了。
雖然說這麽大的婚禮,伴娘越多越好,但她覺得,伴娘的人數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希望她最好的朋友,能見證她最幸福的瞬間。
婚禮緊鑼密鼓籌備期間,霍霆崠忙著婚禮的事,而墨墨和寒寶,也同樣懷著自己的小心思。
這段時間,霍霆崠太忙了,幾乎沒什麽時間好好陪陪吟吟。
公司的事,婚禮的事,他每天早出晚歸,忙得焦頭爛額,照顧舟舟和吟吟的重任,自然落在了墨墨和寒寶的頭上。
喂奶也好,換尿布也好,雖然有兩個月嫂,但這點工作,墨墨和寒寶都已經得心應手了。
他們那麽熱情地照顧兩個小家夥,自然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都說,誰照顧小寶寶最多,小寶寶就最親誰,而且,第一次開口叫的人,也會是那個人。
墨墨當然希望,妹妹開口第一句會叫的是“哥哥”啦!
寒寶也是這麽想的。
因此,兩個小家夥對弟弟妹妹特別熱情。
這天晚上。
門虛掩著。
霍霆崠和林柒睡熟了。
原本,到了淩晨2點,霍霆崠一聽到吟吟哼哼唧唧的聲音,就會條件反射地醒過來的。
但墨墨特地調了淩晨一點半的鬧鍾,醒過來之後,他就溜進主臥,偷偷把妹妹抱走。
這天夜裏,他照例去抱妹妹喝奶,等他潛進房間的時候,剛走到搖籃床邊,他剛將腦袋探過去,這個時候,吟吟正醒著呢!
她睜著一雙大大的眼睛,一見到墨墨,立刻眯著眼笑了,小腿蹬呀蹬的,像是激動的。
墨墨立刻豎起手指,對著她比了個噤聲的手勢,然而吟吟哪裏會懂這個手勢是什麽意思呀,反而覺得好奇呢,瞪大了眼睛,歪了歪腦袋,目光不解。
他俯身,將吟吟抱在懷裏,走出了房間,迴到自己臥室。
寒寶也醒了,取了奶瓶,遞給了墨墨。
墨墨給吟吟喂奶,等小家夥吃飽喝足了,墨墨便耐心地將她抱在懷裏,溫柔地道:“吟吟,哥哥教你說話好不好?”
寒寶在一邊將信將疑道:“爹地說了,小寶寶要到一歲之後,才會開口講話呢。”
墨墨道:“我妹妹那麽聰明,說不定,和我一樣,八個月就會開口了。”
寒寶道:“你怎麽八個月就會說話了?”
墨墨道:“因為我聰明嘛!而且,我記事很早的,關於我小時候的記憶,我記得最早的時候,我還坐在搖步車上,不會走路呢!”
寒寶酸了一下。
這就是天才的世界嗎?
他倒不太記得很小的時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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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霆崠下了會,迴到辦公室,就看到大活寶紀修遠剛打完借條。
一見到霍霆崠,紀修遠嘖嘖了兩聲:“人逢喜事精神爽啊!霆崠,提前道喜一聲,新婚快樂,百年好合!”
霍霆崠:“這些話留著點,等我婚禮上再說。”
紀修遠開始臭屁了起來:“霆崠,你說,你找陵川當伴郎就算了,你怎麽想到請我當伴郎?”
霍霆崠撇了他一眼:“怎麽,你不願意?”
紀修遠道:“倒不是我不願意!你有沒有聽說過,找伴郎不能太帥啊,要是伴郎太帥的話,搶了新郎的風頭怎麽辦?”
說著,他一手撐在桌上,擺了個風流倜儻的pose,“萬一婚禮當天,我因為太帥,被誤認成新郎怎麽辦?我的粉絲們都傷心欲絕的。”
霍霆崠冷冷道:“不存在這種可能。”
紀修遠怔住:“為什麽?”
霍霆崠幽幽道:“你能帥得過我?”
紀修遠:“……”靠!
沒想到這家夥比他還自戀!
戚陵川在一旁好心地勸道:“大明星,低調點,等霆崠大婚當天,你要是敢搶新郎的風頭,你會死。”
霍霆崠心情好,不怎麽願意搭理紀修遠。
這天晚上。
他帶林柒迴了一趟霍家。
他和霍老太太,以及霍岩霖正式報備了一聲,他要和林柒結婚的事。
霍老太太自然是欣然同意了。
此前,霍霆崠就給她打過電話,她一早就將彩禮和禮物準備好了。
除了各種名品珠寶及金飾,兩個億的彩禮,還有額外的紅包。
如此,林柒也和霍家冰釋前嫌,之前種種不愉快,也就任憑隨之成為過去式了。
婚禮前夕。
準備工作繁多。
霍霆崠提前一個月就開始準備了起來,以防時間太短,弄得手忙腳亂。
其實,大工程反而是最簡單的,最繁瑣的,倒是一些細枝末節的地方,最容易疏漏。
婚帖已經陸續派發了出去,婚禮的請帖,都是林柒親自設計的。
做完月子之後,她沒有立刻迴公司上班,在家的時候,她閑來無事,就喜歡看一些工具書,她最近癡迷上了手工,想著婚禮上的布景和請帖,畢竟是自己的人生大事,力能所及能參與的部
分,她也想親手操持自己的婚禮。
請帖的設計比較特別。
紅色的背景,鑲金的邊框,鏤空的玫瑰,有一種中西結合的獨特味道。
其實婚禮的貴賓名單,是早就準備好的,許多請帖,都是早在之前便已經寫好了的。
除此之外,林柒還特別準備了一份請帖——給媽媽的。
如果媽媽還在世就好了。
一般,都是媽媽送女兒出嫁的,但這次婚禮,隻能讓表姐代之了。
以前,她看過一部電影,名字叫《天國的郵遞員》。
劇情講的是,男主角曾是一個it界的精英,一次意外,他成了植物人,上帝再給他兩周的壽命作為條件,讓他擔任天國的郵遞員,往返天國和人間送信,給失去愛人的人們帶去生存的希望。
倘若,這份請帖能郵遞到媽媽手裏就好了。
媽媽在天之靈,也會由衷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幸福快樂吧!
請帖派發出去之後,便要開始準備婚禮上的細節東西。
比如,伴娘的問題。
伴郎那邊已經敲定好了。
林柒平時沒有處的特別好的朋友,除了白顏和一個從小玩到大的玩伴,除此之外,她也想不到別人了。
雖然說這麽大的婚禮,伴娘越多越好,但她覺得,伴娘的人數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希望她最好的朋友,能見證她最幸福的瞬間。
婚禮緊鑼密鼓籌備期間,霍霆崠忙著婚禮的事,而墨墨和寒寶,也同樣懷著自己的小心思。
這段時間,霍霆崠太忙了,幾乎沒什麽時間好好陪陪吟吟。
公司的事,婚禮的事,他每天早出晚歸,忙得焦頭爛額,照顧舟舟和吟吟的重任,自然落在了墨墨和寒寶的頭上。
喂奶也好,換尿布也好,雖然有兩個月嫂,但這點工作,墨墨和寒寶都已經得心應手了。
他們那麽熱情地照顧兩個小家夥,自然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都說,誰照顧小寶寶最多,小寶寶就最親誰,而且,第一次開口叫的人,也會是那個人。
墨墨當然希望,妹妹開口第一句會叫的是“哥哥”啦!
寒寶也是這麽想的。
因此,兩個小家夥對弟弟妹妹特別熱情。
這天晚上。
門虛掩著。
霍霆崠和林柒睡熟了。
原本,到了淩晨2點,霍霆崠一聽到吟吟哼哼唧唧的聲音,就會條件反射地醒過來的。
但墨墨特地調了淩晨一點半的鬧鍾,醒過來之後,他就溜進主臥,偷偷把妹妹抱走。
這天夜裏,他照例去抱妹妹喝奶,等他潛進房間的時候,剛走到搖籃床邊,他剛將腦袋探過去,這個時候,吟吟正醒著呢!
她睜著一雙大大的眼睛,一見到墨墨,立刻眯著眼笑了,小腿蹬呀蹬的,像是激動的。
墨墨立刻豎起手指,對著她比了個噤聲的手勢,然而吟吟哪裏會懂這個手勢是什麽意思呀,反而覺得好奇呢,瞪大了眼睛,歪了歪腦袋,目光不解。
他俯身,將吟吟抱在懷裏,走出了房間,迴到自己臥室。
寒寶也醒了,取了奶瓶,遞給了墨墨。
墨墨給吟吟喂奶,等小家夥吃飽喝足了,墨墨便耐心地將她抱在懷裏,溫柔地道:“吟吟,哥哥教你說話好不好?”
寒寶在一邊將信將疑道:“爹地說了,小寶寶要到一歲之後,才會開口講話呢。”
墨墨道:“我妹妹那麽聰明,說不定,和我一樣,八個月就會開口了。”
寒寶道:“你怎麽八個月就會說話了?”
墨墨道:“因為我聰明嘛!而且,我記事很早的,關於我小時候的記憶,我記得最早的時候,我還坐在搖步車上,不會走路呢!”
寒寶酸了一下。
這就是天才的世界嗎?
他倒不太記得很小的時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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