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公子賢名,鍋從天上來
大秦:玩呢,你在古代搞經濟建設 作者:公子玄鳥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他怎的不說話?”
“他是啞人。”趙成站在前麵,卡好位置介紹道:“忠早年為孤兒後為奴,其主心狠手辣,將他的舌頭割下。再後來就成為鹽奴,平日都是靠比劃與人交談。”
“原來是這樣……”
黑夫打量著他,若有所思。忠身材矮小瘦弱,看起來就很不起眼。皮膚黝黑,還有些陳年舊傷。張開嘴就能看到空洞的口腔,還有僅剩一小截的舌頭。
“他能否聽到?”
“能。”
“把我說的告訴他。”扶蘇麵露微笑,認真道:“舊齊已亡,諸位昔日受的苦難一去不返。吾秦賞罰分明,最者賞殿者罰。凡有功於秦者,皆可受賞。他雖為鹽奴,但隻要立功亦可受賞。便賜爵一級,贖其奴籍更為民籍!”
鏗鏘有力,字正腔圓。
趙成頓時大喜,連忙在旁翻譯。他現在說起膠東方言也很利索,為學當地語言,他是煞費苦心。經常帶著譯者,與當地老人交談。短短一年半載,已經能做到自由交談。身為縣令能做到這點,著實不容易。
聽完翻譯,忠連忙跪地叩拜。抬頭看向扶蘇,麵露敬意。他雖在齊地,卻久聞扶蘇賢名。扶蘇生母為羋夫人,乃楚國公主。自幼接受楚地文化熏陶,喜好楚辭著楚服。隻是因為政見不合,所以不受重用。今日得見,倒與傳聞相同。
但在黑夫看來,扶蘇這就是典型的收買人心。膠東距離關中太過遙遠,素有任俠風氣,混不下去大不了出海當海寇。要在這樣的地方推行秦法,想讓秦法深入人心是很困難的。
扶蘇當眾為小小的鹽奴賜爵,令其恢複成民籍。其實就是變相的推行秦法,將秦法好的一麵展現給基層。主要是給他們畫餅,隻要他們安分守己好好幹活,別想亂七八糟的事,以後就有好日子。
“起來吧。”
扶蘇親自走上前去,想要將忠攙扶起身,以此彰顯自己親民。他剛走上前,殺氣便已襲來。原本忠厚老實的忠眼神變得無比淩厲,粗糙的雙手自海鹽中抽出把利劍,徑直刺向扶蘇的胸膛!
“公子小心!”
趙成隻感到陣毛骨悚然。
烈日炎炎,卻是手腳冰涼動彈不得。
完了……
全完了!
他辛辛苦苦幹一年,一朝迴到解放前。不論忠的刺殺是否成功,他這縣令都算是當到頭了。秦法不留情,特別是這種行刺大事。就算他之前幹的再出色,隻要出了這種事,那就是失職!
依秦律:失職廢令者,遷!
關鍵時刻卻是黑夫眼疾手快,猛地探出手來。千鈞一發之際,右手死死握住劍柄鮮血滴落,左手則是擒住忠的手腕處。
情急之下,黑夫隻能如此。要知道此時劍尖處距離扶蘇的胸口隻有寸許,但凡黑夫稍微慢個一步都可能會釀成大禍。
“找死!”
趙高閃身拔劍而出,狠辣的一劍將忠的右臂生生斬斷,噴湧出的鮮血濺了黑夫滿臉。而忠則是被趕來的衛士死死扣住,一個個臉上都是怒火。不論扶蘇有何閃失,他們皆是失職。沒直接殺了忠,就算克製的了。
“公子,公子?”
“讓公子受驚,成罪該萬死!”
“我沒事。”扶蘇拂袖揮手,轉身看向黑夫,“黑子,你的手……”
“放心,死不了。”
黑夫鬆開短劍,手掌則有道較深的傷口,鮮血正汩汩湧出。因為疼痛,黑夫雙手是不受控製的顫抖。他能在殘酷的秦楚戰場活下來,自然也懂些拳腳功夫。
這些年來更是深刻意識到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所以每日就算再苦再累總會鍛煉半個時辰。舞刀弄劍,騎馬射箭……皆是信手拈來。剛才得虧是他反應快,要是稍微慢些,扶蘇可就真的要涼了。
他辛苦多年,眼看著扶蘇養成遊戲就要通關了,可不能因為刺客而功虧一簣。實際上他比扶蘇還要怕死,可剛才形勢太過危急,他根本沒得選擇。就這麽本能的衝了上去,直接用手握住短劍。
“傳太醫!”
“別嚷嚷,死不了。”
黑夫忍著劇痛,簡單的用布帛包紮好。等把刺客解決了,再處理傷口也不遲。隻能說忠蠢了些,要是他來刺殺,先給這匕首附層魔再說。各種見血封喉的毒藥抹上去,匕首最好得生鏽。一刀破傷風,兩刀見祖宗!
顯然,他沒想到這問題。
“黑子,你……”
“先審他再說。”黑夫看向還在臉色慘白的忠,冷漠道:“多虧了中車府令的一劍,現在這刺客已經沒多少時間可活。趕緊審問,別是某些心懷不軌的人指使的。”
“大上造休要冤枉好人!”趙高頓時大驚失色,嚇得連忙跪地叩拜,“長公子明鑒。我與他根本就不認識,怎麽可能會是我指使的?”
“我提你名了嗎?”
“……”
這事和趙高還真沒關係,但隻要傳到皇帝耳朵裏麵,那他就脫不了幹係。首先秦始皇這段時間本就有意為扶蘇掃清道路,而趙高恰好就與扶蘇不合。
還有,他們是在昌邑鹽場。這裏可是趙成的地盤,包括忠也是趙成介紹的。而趙成則是趙高的仲弟,昨晚他們還促膝夜談。
就算這事和他們真的沒關係,扣個失職的帽子,沒毛病吧?再加上此案疑點重重,很難不讓人懷疑和他們有關。皇帝本就生性多疑,以此為緣由對趙高他們下手也不是不可能。
趙高不是怕扶蘇和黑夫,而是怕皇帝迴去追究。更怕會因此被撤職,到那時可就再也沒有翻盤的希望了……
扶蘇隻是冷漠的瞥了他眼,沒有多言。而是看向忠,緩緩道:“告訴本公子,你究竟是何人?為何要刺殺本公子?”
“咯……咯……”
忠抬起頭來,發出詭異的笑聲,而後搖了搖頭。他沾上血,快速在地上寫下血書。其實他識字,寫的也是齊字。寫的歪七扭八的,隻能勉強辨認。
“請公子脫衣,我自會言明。”
額?
這是什麽鬼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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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啞人。”趙成站在前麵,卡好位置介紹道:“忠早年為孤兒後為奴,其主心狠手辣,將他的舌頭割下。再後來就成為鹽奴,平日都是靠比劃與人交談。”
“原來是這樣……”
黑夫打量著他,若有所思。忠身材矮小瘦弱,看起來就很不起眼。皮膚黝黑,還有些陳年舊傷。張開嘴就能看到空洞的口腔,還有僅剩一小截的舌頭。
“他能否聽到?”
“能。”
“把我說的告訴他。”扶蘇麵露微笑,認真道:“舊齊已亡,諸位昔日受的苦難一去不返。吾秦賞罰分明,最者賞殿者罰。凡有功於秦者,皆可受賞。他雖為鹽奴,但隻要立功亦可受賞。便賜爵一級,贖其奴籍更為民籍!”
鏗鏘有力,字正腔圓。
趙成頓時大喜,連忙在旁翻譯。他現在說起膠東方言也很利索,為學當地語言,他是煞費苦心。經常帶著譯者,與當地老人交談。短短一年半載,已經能做到自由交談。身為縣令能做到這點,著實不容易。
聽完翻譯,忠連忙跪地叩拜。抬頭看向扶蘇,麵露敬意。他雖在齊地,卻久聞扶蘇賢名。扶蘇生母為羋夫人,乃楚國公主。自幼接受楚地文化熏陶,喜好楚辭著楚服。隻是因為政見不合,所以不受重用。今日得見,倒與傳聞相同。
但在黑夫看來,扶蘇這就是典型的收買人心。膠東距離關中太過遙遠,素有任俠風氣,混不下去大不了出海當海寇。要在這樣的地方推行秦法,想讓秦法深入人心是很困難的。
扶蘇當眾為小小的鹽奴賜爵,令其恢複成民籍。其實就是變相的推行秦法,將秦法好的一麵展現給基層。主要是給他們畫餅,隻要他們安分守己好好幹活,別想亂七八糟的事,以後就有好日子。
“起來吧。”
扶蘇親自走上前去,想要將忠攙扶起身,以此彰顯自己親民。他剛走上前,殺氣便已襲來。原本忠厚老實的忠眼神變得無比淩厲,粗糙的雙手自海鹽中抽出把利劍,徑直刺向扶蘇的胸膛!
“公子小心!”
趙成隻感到陣毛骨悚然。
烈日炎炎,卻是手腳冰涼動彈不得。
完了……
全完了!
他辛辛苦苦幹一年,一朝迴到解放前。不論忠的刺殺是否成功,他這縣令都算是當到頭了。秦法不留情,特別是這種行刺大事。就算他之前幹的再出色,隻要出了這種事,那就是失職!
依秦律:失職廢令者,遷!
關鍵時刻卻是黑夫眼疾手快,猛地探出手來。千鈞一發之際,右手死死握住劍柄鮮血滴落,左手則是擒住忠的手腕處。
情急之下,黑夫隻能如此。要知道此時劍尖處距離扶蘇的胸口隻有寸許,但凡黑夫稍微慢個一步都可能會釀成大禍。
“找死!”
趙高閃身拔劍而出,狠辣的一劍將忠的右臂生生斬斷,噴湧出的鮮血濺了黑夫滿臉。而忠則是被趕來的衛士死死扣住,一個個臉上都是怒火。不論扶蘇有何閃失,他們皆是失職。沒直接殺了忠,就算克製的了。
“公子,公子?”
“讓公子受驚,成罪該萬死!”
“我沒事。”扶蘇拂袖揮手,轉身看向黑夫,“黑子,你的手……”
“放心,死不了。”
黑夫鬆開短劍,手掌則有道較深的傷口,鮮血正汩汩湧出。因為疼痛,黑夫雙手是不受控製的顫抖。他能在殘酷的秦楚戰場活下來,自然也懂些拳腳功夫。
這些年來更是深刻意識到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所以每日就算再苦再累總會鍛煉半個時辰。舞刀弄劍,騎馬射箭……皆是信手拈來。剛才得虧是他反應快,要是稍微慢些,扶蘇可就真的要涼了。
他辛苦多年,眼看著扶蘇養成遊戲就要通關了,可不能因為刺客而功虧一簣。實際上他比扶蘇還要怕死,可剛才形勢太過危急,他根本沒得選擇。就這麽本能的衝了上去,直接用手握住短劍。
“傳太醫!”
“別嚷嚷,死不了。”
黑夫忍著劇痛,簡單的用布帛包紮好。等把刺客解決了,再處理傷口也不遲。隻能說忠蠢了些,要是他來刺殺,先給這匕首附層魔再說。各種見血封喉的毒藥抹上去,匕首最好得生鏽。一刀破傷風,兩刀見祖宗!
顯然,他沒想到這問題。
“黑子,你……”
“先審他再說。”黑夫看向還在臉色慘白的忠,冷漠道:“多虧了中車府令的一劍,現在這刺客已經沒多少時間可活。趕緊審問,別是某些心懷不軌的人指使的。”
“大上造休要冤枉好人!”趙高頓時大驚失色,嚇得連忙跪地叩拜,“長公子明鑒。我與他根本就不認識,怎麽可能會是我指使的?”
“我提你名了嗎?”
“……”
這事和趙高還真沒關係,但隻要傳到皇帝耳朵裏麵,那他就脫不了幹係。首先秦始皇這段時間本就有意為扶蘇掃清道路,而趙高恰好就與扶蘇不合。
還有,他們是在昌邑鹽場。這裏可是趙成的地盤,包括忠也是趙成介紹的。而趙成則是趙高的仲弟,昨晚他們還促膝夜談。
就算這事和他們真的沒關係,扣個失職的帽子,沒毛病吧?再加上此案疑點重重,很難不讓人懷疑和他們有關。皇帝本就生性多疑,以此為緣由對趙高他們下手也不是不可能。
趙高不是怕扶蘇和黑夫,而是怕皇帝迴去追究。更怕會因此被撤職,到那時可就再也沒有翻盤的希望了……
扶蘇隻是冷漠的瞥了他眼,沒有多言。而是看向忠,緩緩道:“告訴本公子,你究竟是何人?為何要刺殺本公子?”
“咯……咯……”
忠抬起頭來,發出詭異的笑聲,而後搖了搖頭。他沾上血,快速在地上寫下血書。其實他識字,寫的也是齊字。寫的歪七扭八的,隻能勉強辨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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