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景四年,炎夏。


    聊城,和平縣。


    一頭鷹隼,在熱浪肆虐的高空中,鷹鳴一聲,扇動翅膀,如離弦之箭,俯衝而下。


    鷹爪落在和平縣縣衙瓦片屋頂上。


    一爪抓著簷。


    一爪在腹部上下抓撓。


    抖動身體,整理羽毛,眼神落在縣衙。


    一聲慌亂的聲音,在空氣中迴蕩。


    “大人,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一名衙役官靴踩踏在鵝卵石鋪設的地麵上。


    慌亂的背影,踉蹌地跑進縣衙廳堂。


    廳堂中,縣令林坤輕抿手中的茶水,緩緩放下茶具,抬頭看向跪地的衙役。


    “什麽事情,慌慌張張地,成何體統!”


    衙役驚唿:“林一銘失蹤了!”


    縣林林坤一時半會想不起這一人名是哪個?


    不解詢問:“林一銘是誰?”


    “二傻子!”衙役提醒。


    “二傻子?”縣令林坤若有所思,“你說的可是縣裏的癡呆兒,二傻子?”


    縣令林坤站起身,來迴踱步,自言自語,“二傻子?那個整天呆坐在大榕樹下看日出日落的傻子?一看就是一整天的癡呆兒?好端端地怎麽就失蹤了呢?”想不明白一個傻子,怎就走丟了呢?


    衙役補充,“卑職不知,前兩天,他姐姐說他去紅廬山看日出來著,結果就不見了,哭喊著讓衙役跟漁民出去幫忙尋找。”


    縣令疑惑,好端端地跑紅廬山做甚,大榕樹下看到的日出日落,沒有在紅廬山上看到的好看?


    這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人怎樣了,“哦?竟有此事?人找到沒?”


    “大人,沒呢?漁民在紅廬山一處懸崖上,隻找到一隻布鞋,還有一半魚符。”衙役說著,把布鞋,跟魚符交給縣令林坤。


    縣令林坤湊近,一股酸臭味撲麵而來。


    一手捏緊鼻子,一手指著衙役,連連後退,怒瞪衙役,“布鞋你給我幹嘛?扔了扔了!”


    衙役心裏呐喊,很想說,這是物證啊大人,但斜眼看到縣令那要殺人的眼神,把想說的話硬生生地咽到肚子裏。


    “那找到屍體了嗎?”要是找到屍體,直接出具死亡文書,然後銷戶便可,雖說是同族人,但沒辦法,生死有命。


    “大人,沒呢?漁民在懸崖底找了好久,依舊什麽也沒有找到!”衙役如是說。


    “這就奇怪了!”縣令林坤呢喃。


    “大人,他該不會,想不開,跳崖吧!”


    “跳崖?那不會,他活著簡單,一個癡呆的人,怎麽會想著跳崖?”縣令林坤一臉篤定,搖頭。


    看到跪地的衙役一臉不解,解釋,“跳崖這種事,隻有內心複雜的人,才幹得出來。頭腦簡單的人,幹不出來。”


    看著衙役還在撓頭冥思,縣令林坤接過魚符,擺手道,“行了,下去慢慢想吧!”


    見衙役躬身後退。


    縣令林坤突然看到地上一隻布鞋,朝衙役怒喝,“鞋!”言畢一腳踢向布鞋。


    布鞋滑出一個優美的弧線,不偏不倚,砸在,剛好轉頭的衙役臉上。


    縣令林坤看著踉蹌而逃的衙役,捧腹大笑。


    魚符是用動物骨頭雕刻成魚的形狀。


    魚符有兩半,一半在官府,一半在當事身上。


    上麵雕刻著,當事人的身份信息。


    縣令林坤眼神落在魚符上,喃喃自語:


    “姓名:林一銘


    性別:男


    年紀:十八


    戶籍地:聊城和平縣人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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