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塵衣。


    百寶爐。


    都是好東西。


    對於楊雄來說,一旦他“化影”完成,那身體,肯定會出現“異樣”。


    畢竟到了那時候,他的身體,就類似於一具皮影,多多少少,會有些獨特氣息。


    所以這風塵衣,不論是給他自己用,還是給武聖或者花魁用,都合適。


    畢竟殺人之前,身上有殺氣;殺人之後,身上有血氣;使用特殊能力時,身上有煞氣;這些氣息,都有必要隱藏。


    當然,武聖體態魁梧,茫茫人海中一站,想不注意他都難;而花魁傾國傾城絕世容顏,以及那獨特的、“遺世而獨立”的氣質,同樣極其吸引人注目。


    這東西,他也合適。


    畢竟冬暖夏涼,當個隨身空調也不錯。


    想著,楊雄隨手,便將這風塵衣,披在了身上。


    才一披上,風塵衣便與他原本的衣服,重疊融合,猶如隱形一般,根本看不出來。


    而楊雄也感覺到,原本圍繞著身體的寒意,變成了陣陣暖意。


    確實不錯。


    至於這個百寶爐。


    似乎能夠將他不能剝皮的東西,蛻殼?


    蛻殼以後,就能剝皮?


    根據描述來看,必須把不能剝皮的東西,放入百寶爐中,才能蛻殼。


    楊雄琢磨了一下,目前可剝皮,且無法剝皮的,隻有兩樣東西:青銅龍爪和之前產煞留下的藏身銅壺。


    那青銅龍爪,實在是太大了,肯定是放不進去的。


    唯一能放的,隻有那銅壺。


    可銅壺太小,從描述來看,百寶爐和食寶娥一樣,用且隻能使用一次。


    隻放一個銅壺,又有些虧。


    先放著吧。


    反手便放入六甲藏物中。


    至於說起那龍爪,楊雄想起來,自己和屠夫,還有一場交易呢。


    還得幫他解開兩條縛龍鎖,他才會交給自己“龍皮”。


    而龍皮,也是他化影必須的材料。


    雖然目前來說,受到血太歲的保護,他生命暫時無憂,可這副身軀,畢竟是“死絕”之軀,無論如何補,也隻能苟著。


    能苟到什麽時候,他也說不準——大概下一次吐血的時候,就是上半截身軀,失去生機的時候。


    一旦到了那時候,他估計,就隻剩一個腦袋可以用了。


    明天就去解鎖剩下的縛龍鎖,先拿到龍皮再說。


    至於大妖之心,實在沒辦法,到時候,隻能去深山老林裏,撞一撞運氣。


    ……


    收拾好百寶爐,腹中有些餓了,楊雄又推著輪椅,去鳳姐家酒肆,溜達一圈。


    老樣子,二兩酒,一碟牛肉。


    喝得醉醺醺的,又聽老孫頭,說了一會兒書,這才迴皮影鋪裏。


    果然,身披“風塵衣”之後,即便是他坐輪椅,也變得極其不起眼,甚至連鳳姐,都幾乎忽視了他的存在。


    效果很明顯。


    有這風塵衣,明天好辦事的多。


    此時,皮影鋪裏,已經蹲著一排老鼠。


    正是鼠影。


    而鼠影,正在和透明狀的李二,進行匯報。


    等它們匯報完,楊雄這才問:“如何?”


    “那兩個夜使的下落,已經打探清楚。年輕的夜使,住在巡夜司,而年老的夜使,在城內,有十三處宅子,養了十三房姨太,今天在第十二房姨太家過夜。”


    那個老東西,真沒想到,年紀一大把了,居然還有十三房姨太。


    真能折騰。


    楊雄看了看自己癱瘓後毫無知覺的腿,握了握拳:今天,一定要為民除害!


    一伸手,他將風塵衣,從身上取下,交給身後的武聖:“武聖,你穿上這風塵衣,前去其住所,伺機斬了那老東西。”


    “是!”


    武聖接過風塵衣,領命而去。


    先殺老東西。


    他是罪魁禍首。


    至於那個中年男子,迴頭再看情況。


    楊雄隨即躺迴棺材裏,借著酒意,緩緩睡去。


    ……


    城中某處住宅。


    年老的夜使,此時,正光溜溜的躺在床上,任由自己的十二房姨太,在自己蒼老猶如雞皮的背上,塗滿精油,加以揉按。


    一股極其舒暢的感覺,令他忍不住哼哼出聲。


    這精油,是取自最上乘的玫瑰花精華,加以深海鱈魚油,混合煉成。


    具有美容、養顏、抗衰老的功效。


    當然,這些功效,隻是附帶,更精確的功效,則是讓男人,重振雄風。


    老夜使人老心不老,還反手不老實的摸了摸十二房姨太的腿。


    感受著手指間的緊實,老家夥不由得感歎:這日子,真好。


    隨著他身軀翻動,隻見其猶如雞皮的皮膚之下,隱隱有一個個拇指大小的文字,猶如刺青,時隱時現。


    那是一篇碑文。


    機緣巧合,正是這篇碑文,才讓他一年多前,從一個普普通通、甚至隨時都會餓死的書生,變成了人人敬畏、有著十三房姨太、過上了錦衣玉食生活的夜使!


    亂世之中,他原本隻是一個街頭賣字的書生。


    百無一用是書生。


    好在這個世道,會識字的人不多,時常有人請書生代筆,讓他多多少少,賺點筆墨錢,雖說時常饑不果腹、衣不蔽體,卻也不至於餓死。


    卻不想某一天。


    他的字攤上,來了個管家模樣的人。


    那人一來就問他,會不會臨摹碑文。


    所謂臨摹碑文,便是從碑上,將上麵的字,一一記錄下來。


    不但記字,甚至連字體、大小,都要記錄清楚。


    他雖然寫過挽聯,卻從未寫過碑文,更不要說臨摹了。


    可看這管家,非富即貴,是一單大生意,若是做成,說不定能大賺一筆,當即一咬牙,點頭說會。


    那管家便拿出三個銀元,說是定金,讓他收拾東西,隨他去府上。


    等到事成之後,再給他七個銀元。


    一共十枚銀元,這對他來說,那可是一筆橫財。


    他滿心歡喜,當即收拾,跟隨管家,前往府上。


    府邸並不在城中,需要出城幾裏,步行一段路。


    等他跟著管家,一路來到府邸時,天色已黑。


    說也奇怪,那府邸大宅,並不是常見的建築風格。


    正常的大宅,一般是進門大堂,為會客、接待所用;然後中院,中院兩邊有側屋,供仆人、長工等居住;再往後,才是後院,為主人家女眷、親戚所住。


    若是夠大,其中還有假山、池塘等。


    但眼前的這棟大宅,卻是“豎著”的!


    下大,上小,猶如一座寶塔,分幾層,豎直往上。


    而且,偌大的宅子,從上到下,竟是除了他和管家,並未見到一個人!


    整個宅子,燈光昏暗,讓他心中,很是忐忑。


    可此時,人已經到了,想迴去,也來不及,隻能硬著頭皮跟上。


    在管家的帶領下,他一路往上,連上數層,等到轉得頭暈眼花的時候,才終於,來到了宅子的最頂層。


    那裏,果然有一塊碑。


    一塊有著三尺來寬、一丈來高的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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