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豎立大宅
皮影抬棺,我是萬煞之主 作者:愛吃樹葉的豬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風塵衣。
百寶爐。
都是好東西。
對於楊雄來說,一旦他“化影”完成,那身體,肯定會出現“異樣”。
畢竟到了那時候,他的身體,就類似於一具皮影,多多少少,會有些獨特氣息。
所以這風塵衣,不論是給他自己用,還是給武聖或者花魁用,都合適。
畢竟殺人之前,身上有殺氣;殺人之後,身上有血氣;使用特殊能力時,身上有煞氣;這些氣息,都有必要隱藏。
當然,武聖體態魁梧,茫茫人海中一站,想不注意他都難;而花魁傾國傾城絕世容顏,以及那獨特的、“遺世而獨立”的氣質,同樣極其吸引人注目。
這東西,他也合適。
畢竟冬暖夏涼,當個隨身空調也不錯。
想著,楊雄隨手,便將這風塵衣,披在了身上。
才一披上,風塵衣便與他原本的衣服,重疊融合,猶如隱形一般,根本看不出來。
而楊雄也感覺到,原本圍繞著身體的寒意,變成了陣陣暖意。
確實不錯。
至於這個百寶爐。
似乎能夠將他不能剝皮的東西,蛻殼?
蛻殼以後,就能剝皮?
根據描述來看,必須把不能剝皮的東西,放入百寶爐中,才能蛻殼。
楊雄琢磨了一下,目前可剝皮,且無法剝皮的,隻有兩樣東西:青銅龍爪和之前產煞留下的藏身銅壺。
那青銅龍爪,實在是太大了,肯定是放不進去的。
唯一能放的,隻有那銅壺。
可銅壺太小,從描述來看,百寶爐和食寶娥一樣,用且隻能使用一次。
隻放一個銅壺,又有些虧。
先放著吧。
反手便放入六甲藏物中。
至於說起那龍爪,楊雄想起來,自己和屠夫,還有一場交易呢。
還得幫他解開兩條縛龍鎖,他才會交給自己“龍皮”。
而龍皮,也是他化影必須的材料。
雖然目前來說,受到血太歲的保護,他生命暫時無憂,可這副身軀,畢竟是“死絕”之軀,無論如何補,也隻能苟著。
能苟到什麽時候,他也說不準——大概下一次吐血的時候,就是上半截身軀,失去生機的時候。
一旦到了那時候,他估計,就隻剩一個腦袋可以用了。
明天就去解鎖剩下的縛龍鎖,先拿到龍皮再說。
至於大妖之心,實在沒辦法,到時候,隻能去深山老林裏,撞一撞運氣。
……
收拾好百寶爐,腹中有些餓了,楊雄又推著輪椅,去鳳姐家酒肆,溜達一圈。
老樣子,二兩酒,一碟牛肉。
喝得醉醺醺的,又聽老孫頭,說了一會兒書,這才迴皮影鋪裏。
果然,身披“風塵衣”之後,即便是他坐輪椅,也變得極其不起眼,甚至連鳳姐,都幾乎忽視了他的存在。
效果很明顯。
有這風塵衣,明天好辦事的多。
此時,皮影鋪裏,已經蹲著一排老鼠。
正是鼠影。
而鼠影,正在和透明狀的李二,進行匯報。
等它們匯報完,楊雄這才問:“如何?”
“那兩個夜使的下落,已經打探清楚。年輕的夜使,住在巡夜司,而年老的夜使,在城內,有十三處宅子,養了十三房姨太,今天在第十二房姨太家過夜。”
那個老東西,真沒想到,年紀一大把了,居然還有十三房姨太。
真能折騰。
楊雄看了看自己癱瘓後毫無知覺的腿,握了握拳:今天,一定要為民除害!
一伸手,他將風塵衣,從身上取下,交給身後的武聖:“武聖,你穿上這風塵衣,前去其住所,伺機斬了那老東西。”
“是!”
武聖接過風塵衣,領命而去。
先殺老東西。
他是罪魁禍首。
至於那個中年男子,迴頭再看情況。
楊雄隨即躺迴棺材裏,借著酒意,緩緩睡去。
……
城中某處住宅。
年老的夜使,此時,正光溜溜的躺在床上,任由自己的十二房姨太,在自己蒼老猶如雞皮的背上,塗滿精油,加以揉按。
一股極其舒暢的感覺,令他忍不住哼哼出聲。
這精油,是取自最上乘的玫瑰花精華,加以深海鱈魚油,混合煉成。
具有美容、養顏、抗衰老的功效。
當然,這些功效,隻是附帶,更精確的功效,則是讓男人,重振雄風。
老夜使人老心不老,還反手不老實的摸了摸十二房姨太的腿。
感受著手指間的緊實,老家夥不由得感歎:這日子,真好。
隨著他身軀翻動,隻見其猶如雞皮的皮膚之下,隱隱有一個個拇指大小的文字,猶如刺青,時隱時現。
那是一篇碑文。
機緣巧合,正是這篇碑文,才讓他一年多前,從一個普普通通、甚至隨時都會餓死的書生,變成了人人敬畏、有著十三房姨太、過上了錦衣玉食生活的夜使!
亂世之中,他原本隻是一個街頭賣字的書生。
百無一用是書生。
好在這個世道,會識字的人不多,時常有人請書生代筆,讓他多多少少,賺點筆墨錢,雖說時常饑不果腹、衣不蔽體,卻也不至於餓死。
卻不想某一天。
他的字攤上,來了個管家模樣的人。
那人一來就問他,會不會臨摹碑文。
所謂臨摹碑文,便是從碑上,將上麵的字,一一記錄下來。
不但記字,甚至連字體、大小,都要記錄清楚。
他雖然寫過挽聯,卻從未寫過碑文,更不要說臨摹了。
可看這管家,非富即貴,是一單大生意,若是做成,說不定能大賺一筆,當即一咬牙,點頭說會。
那管家便拿出三個銀元,說是定金,讓他收拾東西,隨他去府上。
等到事成之後,再給他七個銀元。
一共十枚銀元,這對他來說,那可是一筆橫財。
他滿心歡喜,當即收拾,跟隨管家,前往府上。
府邸並不在城中,需要出城幾裏,步行一段路。
等他跟著管家,一路來到府邸時,天色已黑。
說也奇怪,那府邸大宅,並不是常見的建築風格。
正常的大宅,一般是進門大堂,為會客、接待所用;然後中院,中院兩邊有側屋,供仆人、長工等居住;再往後,才是後院,為主人家女眷、親戚所住。
若是夠大,其中還有假山、池塘等。
但眼前的這棟大宅,卻是“豎著”的!
下大,上小,猶如一座寶塔,分幾層,豎直往上。
而且,偌大的宅子,從上到下,竟是除了他和管家,並未見到一個人!
整個宅子,燈光昏暗,讓他心中,很是忐忑。
可此時,人已經到了,想迴去,也來不及,隻能硬著頭皮跟上。
在管家的帶領下,他一路往上,連上數層,等到轉得頭暈眼花的時候,才終於,來到了宅子的最頂層。
那裏,果然有一塊碑。
一塊有著三尺來寬、一丈來高的碑。
百寶爐。
都是好東西。
對於楊雄來說,一旦他“化影”完成,那身體,肯定會出現“異樣”。
畢竟到了那時候,他的身體,就類似於一具皮影,多多少少,會有些獨特氣息。
所以這風塵衣,不論是給他自己用,還是給武聖或者花魁用,都合適。
畢竟殺人之前,身上有殺氣;殺人之後,身上有血氣;使用特殊能力時,身上有煞氣;這些氣息,都有必要隱藏。
當然,武聖體態魁梧,茫茫人海中一站,想不注意他都難;而花魁傾國傾城絕世容顏,以及那獨特的、“遺世而獨立”的氣質,同樣極其吸引人注目。
這東西,他也合適。
畢竟冬暖夏涼,當個隨身空調也不錯。
想著,楊雄隨手,便將這風塵衣,披在了身上。
才一披上,風塵衣便與他原本的衣服,重疊融合,猶如隱形一般,根本看不出來。
而楊雄也感覺到,原本圍繞著身體的寒意,變成了陣陣暖意。
確實不錯。
至於這個百寶爐。
似乎能夠將他不能剝皮的東西,蛻殼?
蛻殼以後,就能剝皮?
根據描述來看,必須把不能剝皮的東西,放入百寶爐中,才能蛻殼。
楊雄琢磨了一下,目前可剝皮,且無法剝皮的,隻有兩樣東西:青銅龍爪和之前產煞留下的藏身銅壺。
那青銅龍爪,實在是太大了,肯定是放不進去的。
唯一能放的,隻有那銅壺。
可銅壺太小,從描述來看,百寶爐和食寶娥一樣,用且隻能使用一次。
隻放一個銅壺,又有些虧。
先放著吧。
反手便放入六甲藏物中。
至於說起那龍爪,楊雄想起來,自己和屠夫,還有一場交易呢。
還得幫他解開兩條縛龍鎖,他才會交給自己“龍皮”。
而龍皮,也是他化影必須的材料。
雖然目前來說,受到血太歲的保護,他生命暫時無憂,可這副身軀,畢竟是“死絕”之軀,無論如何補,也隻能苟著。
能苟到什麽時候,他也說不準——大概下一次吐血的時候,就是上半截身軀,失去生機的時候。
一旦到了那時候,他估計,就隻剩一個腦袋可以用了。
明天就去解鎖剩下的縛龍鎖,先拿到龍皮再說。
至於大妖之心,實在沒辦法,到時候,隻能去深山老林裏,撞一撞運氣。
……
收拾好百寶爐,腹中有些餓了,楊雄又推著輪椅,去鳳姐家酒肆,溜達一圈。
老樣子,二兩酒,一碟牛肉。
喝得醉醺醺的,又聽老孫頭,說了一會兒書,這才迴皮影鋪裏。
果然,身披“風塵衣”之後,即便是他坐輪椅,也變得極其不起眼,甚至連鳳姐,都幾乎忽視了他的存在。
效果很明顯。
有這風塵衣,明天好辦事的多。
此時,皮影鋪裏,已經蹲著一排老鼠。
正是鼠影。
而鼠影,正在和透明狀的李二,進行匯報。
等它們匯報完,楊雄這才問:“如何?”
“那兩個夜使的下落,已經打探清楚。年輕的夜使,住在巡夜司,而年老的夜使,在城內,有十三處宅子,養了十三房姨太,今天在第十二房姨太家過夜。”
那個老東西,真沒想到,年紀一大把了,居然還有十三房姨太。
真能折騰。
楊雄看了看自己癱瘓後毫無知覺的腿,握了握拳:今天,一定要為民除害!
一伸手,他將風塵衣,從身上取下,交給身後的武聖:“武聖,你穿上這風塵衣,前去其住所,伺機斬了那老東西。”
“是!”
武聖接過風塵衣,領命而去。
先殺老東西。
他是罪魁禍首。
至於那個中年男子,迴頭再看情況。
楊雄隨即躺迴棺材裏,借著酒意,緩緩睡去。
……
城中某處住宅。
年老的夜使,此時,正光溜溜的躺在床上,任由自己的十二房姨太,在自己蒼老猶如雞皮的背上,塗滿精油,加以揉按。
一股極其舒暢的感覺,令他忍不住哼哼出聲。
這精油,是取自最上乘的玫瑰花精華,加以深海鱈魚油,混合煉成。
具有美容、養顏、抗衰老的功效。
當然,這些功效,隻是附帶,更精確的功效,則是讓男人,重振雄風。
老夜使人老心不老,還反手不老實的摸了摸十二房姨太的腿。
感受著手指間的緊實,老家夥不由得感歎:這日子,真好。
隨著他身軀翻動,隻見其猶如雞皮的皮膚之下,隱隱有一個個拇指大小的文字,猶如刺青,時隱時現。
那是一篇碑文。
機緣巧合,正是這篇碑文,才讓他一年多前,從一個普普通通、甚至隨時都會餓死的書生,變成了人人敬畏、有著十三房姨太、過上了錦衣玉食生活的夜使!
亂世之中,他原本隻是一個街頭賣字的書生。
百無一用是書生。
好在這個世道,會識字的人不多,時常有人請書生代筆,讓他多多少少,賺點筆墨錢,雖說時常饑不果腹、衣不蔽體,卻也不至於餓死。
卻不想某一天。
他的字攤上,來了個管家模樣的人。
那人一來就問他,會不會臨摹碑文。
所謂臨摹碑文,便是從碑上,將上麵的字,一一記錄下來。
不但記字,甚至連字體、大小,都要記錄清楚。
他雖然寫過挽聯,卻從未寫過碑文,更不要說臨摹了。
可看這管家,非富即貴,是一單大生意,若是做成,說不定能大賺一筆,當即一咬牙,點頭說會。
那管家便拿出三個銀元,說是定金,讓他收拾東西,隨他去府上。
等到事成之後,再給他七個銀元。
一共十枚銀元,這對他來說,那可是一筆橫財。
他滿心歡喜,當即收拾,跟隨管家,前往府上。
府邸並不在城中,需要出城幾裏,步行一段路。
等他跟著管家,一路來到府邸時,天色已黑。
說也奇怪,那府邸大宅,並不是常見的建築風格。
正常的大宅,一般是進門大堂,為會客、接待所用;然後中院,中院兩邊有側屋,供仆人、長工等居住;再往後,才是後院,為主人家女眷、親戚所住。
若是夠大,其中還有假山、池塘等。
但眼前的這棟大宅,卻是“豎著”的!
下大,上小,猶如一座寶塔,分幾層,豎直往上。
而且,偌大的宅子,從上到下,竟是除了他和管家,並未見到一個人!
整個宅子,燈光昏暗,讓他心中,很是忐忑。
可此時,人已經到了,想迴去,也來不及,隻能硬著頭皮跟上。
在管家的帶領下,他一路往上,連上數層,等到轉得頭暈眼花的時候,才終於,來到了宅子的最頂層。
那裏,果然有一塊碑。
一塊有著三尺來寬、一丈來高的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