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委屈
搬空奇葩養母家,下鄉替嫁養崽崽 作者:午後塵埃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思來想去,於淑蘭還是來到了林歌的房門前。
“叩叩叩”。
“小歌啊,你出來一下,媽媽有事情要跟你商量一下。”於淑蘭的語氣緩慢而又有著商量的意味。
“煩不煩?一天到晚除了出一些餿主意,還能讓我消停兩天不能?你們讓我找祁連城,我找了,你們讓我巴結他我也巴結了,你們還想我怎麽樣?”林歌衝著門外怒吼道。
於淑蘭一時間有些語結,曾經剛剛找迴來小歌的時候,她還那麽乖巧懂事,事事處處都會為家裏考慮,心心念念地想要嫁給祁連城。
怎麽現在,反倒這一切都是他們的錯了?
“小歌,你怎麽能夠這麽說話呢?”於淑蘭的臉上浮現出了哀傷的神色,仿佛一下子蒼老了十歲:“當初就算是落落在家,也從來沒對我們有如此的態度……”
於淑蘭是被林歌氣急了,不慎將心裏的話脫口而出。
下一秒,房門打開了。
“是嗎?原來我的好母親,心裏還在想著落落呢?是不是還嫌給落落的嫁妝不夠多?要不過幾天落落結婚的時候,我們也去再給她捧個場啊?”
林歌那張浮粉的臉,配上猙獰又厭惡的表情,一下子顯得整個妝麵更髒了,眼淚落下來的時候,還能看到清晰的妝痕。
於淑蘭一下子愣住了,自己的女兒,好像一下子變了許多一樣。
剛找迴來時候的她,雖然身上全是鄉土的氣息,但勝在淳樸善良,這些品質都是曾經的黎落所沒有的。
在自己找迴來親生女兒後,黎落又是嫉妒,又是陷害林歌的,所以家裏才開始容不下黎落的,可是從什麽時候開始,黎落開始變得懂得退讓,甚至還主動將自己的戶口給遷了迴去。
好像生怕他們黎家沾染上自己什麽一般,這反倒是讓於淑蘭難受了。
這十八年來,明明自己也沒有虧待過黎落,為什麽黎落反倒是不想認他們了呢?
一切的原因,好像就是從自己任由小歌搶走了黎落的婚事開始的。
如果這一切都沒有發生,如果還是黎落嫁給了祁連城……她那懂事又善良的小歌,還能不能迴來呢?
可是現在說什麽都晚了,而且,如果現在自己再說出來這些話,恐怕會再次火上澆油。
畢竟小歌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她又如何能夠責怪自己的親生骨肉呢?
“小歌,你若是不想嫁給連城的話,媽媽也不會有什麽怨言的,媽媽隻希望你能夠平安快樂。”於淑蘭眉眼耷拉下來,對林歌的態度,簡直像是卑微的乞求。
“我不想嫁?”林歌指著自己的心口,質問著於淑蘭。
“這是我不想嫁就算了的嗎?難道你們還要再將黎落給搶迴來,讓黎落再嫁給祁連城嗎?我告訴你,不可能!”林歌步步緊逼,將於淑蘭逼迫地不斷後退。
曾經林歌也想著自己能夠做一個乖女兒,可是她沒辦法做到,自己的親生父母的眼中,黎落仍舊占著分量,如果黎落是他們的女兒的話,那她林歌又算得上什麽呢?
為什麽人人都向著黎落,反倒是她這個真正的女兒,走到哪裏都會被人嫌棄?難道就是因為她在農村待得那十八年嗎?
於淑蘭連忙搖頭:“媽媽不是這個意思,媽媽隻是想你可以快樂,你若是不喜歡祁連城的話,就算媽媽豁出來這張老臉,媽媽也不想小歌受委屈。”
“這樁婚事,是你爸竭力想要促成的,當初看你對祁連城一眼就移不開了,媽媽還以為你也想要嫁給連城,這才想到讓你跟落落將親事給換了的……”
“不,我就要嫁給祁連城!”林歌不知想到了什麽,語氣更加堅定了起來。
於淑蘭還想為自己辯解些什麽,可看著林歌那認真的模樣,將所有的話全都吞入了腹中,抱住林歌的胳膊道:“既然小歌如此堅決,那媽媽便全力支持小歌。”
“在媽媽眼裏,隻有小歌才是媽媽的親生女兒,至於黎落,那十八年的情分,也全都是基於她是我女兒的基礎之上,才偷來的幸福。”
“而現在,我的小歌,你才是我們的寶貝知道嗎?”說著,於淑蘭將林歌擁入了懷中:“你無法懷孕的這件事,暫時不要告訴任何人,咱們再到醫院裏麵好好地查一查。”
“即使不要孩子,咱們還是要將身體給調養過來,媽媽不希望小歌身體有任何的異常。”
於淑蘭越來越軟的話,讓林歌心中劃過一道道的暖流,似乎是母子連心的結果吧,她覺得於淑蘭是真的在彌補自己這十幾年缺失的愛。
林歌忍不住伸出了雙臂,輕輕地抱住了於淑蘭。
“媽媽,謝謝你。”
於淑蘭對林歌的動作,也是一臉的動容,迴抱了林歌:“傻孩子,一家人說什麽見外的話呢。”
林歌輕輕地點了點頭:“媽,以後您別再衝著我提黎落了,我不喜歡她,一想到她占了我十八年的身份,我就覺得委屈。”
“那五千塊錢的事情,我也得盡快讓林家給撤銷掉,隻有這樣,才能順利地保住我的名聲,否則被鄰居們捕風捉影的,對咱們黎家還是有影響的。”
“哎,哎,小歌說的對,不過這五千塊錢,真是你拿的不成?”於淑蘭始終不相信,自己的女兒能夠做出來這樣的事情。
雖然於淑蘭沒有質問自己的意思,但是林歌的身子還是僵了僵,隨後強壯鎮定道:“怎麽可能?不過那五千塊錢的事情,並不是那麽簡單的。”
“當初這五千塊錢,是林家說了要交給我保管的,這些錢也全都是我的陪嫁,所以就算我拿走了,也是他們欠我的罷了。”說著,林歌的眼中還流露出了一抹恨意。
“可是,雖然是林家的人這麽說的,但是並沒有證人能夠證明啊!再說了,最後你也沒有嫁給人家,這悔婚了的錢,不還給人家,於情於理似乎都有些說不通啊。”
“媽,誰說這是我的嫁妝了?這明明是林家因為愧疚將我抱錯了,付給我這十八年來受苦的愧疚費!”
“難道黎落在我們家住了十八年,這十八年以來,你們在黎落的身上,還花不了這五千塊錢嗎?”林歌另辟蹊徑的解讀,讓於淑蘭一時間也覺得林歌說的很有道理。
“叩叩叩”。
“小歌啊,你出來一下,媽媽有事情要跟你商量一下。”於淑蘭的語氣緩慢而又有著商量的意味。
“煩不煩?一天到晚除了出一些餿主意,還能讓我消停兩天不能?你們讓我找祁連城,我找了,你們讓我巴結他我也巴結了,你們還想我怎麽樣?”林歌衝著門外怒吼道。
於淑蘭一時間有些語結,曾經剛剛找迴來小歌的時候,她還那麽乖巧懂事,事事處處都會為家裏考慮,心心念念地想要嫁給祁連城。
怎麽現在,反倒這一切都是他們的錯了?
“小歌,你怎麽能夠這麽說話呢?”於淑蘭的臉上浮現出了哀傷的神色,仿佛一下子蒼老了十歲:“當初就算是落落在家,也從來沒對我們有如此的態度……”
於淑蘭是被林歌氣急了,不慎將心裏的話脫口而出。
下一秒,房門打開了。
“是嗎?原來我的好母親,心裏還在想著落落呢?是不是還嫌給落落的嫁妝不夠多?要不過幾天落落結婚的時候,我們也去再給她捧個場啊?”
林歌那張浮粉的臉,配上猙獰又厭惡的表情,一下子顯得整個妝麵更髒了,眼淚落下來的時候,還能看到清晰的妝痕。
於淑蘭一下子愣住了,自己的女兒,好像一下子變了許多一樣。
剛找迴來時候的她,雖然身上全是鄉土的氣息,但勝在淳樸善良,這些品質都是曾經的黎落所沒有的。
在自己找迴來親生女兒後,黎落又是嫉妒,又是陷害林歌的,所以家裏才開始容不下黎落的,可是從什麽時候開始,黎落開始變得懂得退讓,甚至還主動將自己的戶口給遷了迴去。
好像生怕他們黎家沾染上自己什麽一般,這反倒是讓於淑蘭難受了。
這十八年來,明明自己也沒有虧待過黎落,為什麽黎落反倒是不想認他們了呢?
一切的原因,好像就是從自己任由小歌搶走了黎落的婚事開始的。
如果這一切都沒有發生,如果還是黎落嫁給了祁連城……她那懂事又善良的小歌,還能不能迴來呢?
可是現在說什麽都晚了,而且,如果現在自己再說出來這些話,恐怕會再次火上澆油。
畢竟小歌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她又如何能夠責怪自己的親生骨肉呢?
“小歌,你若是不想嫁給連城的話,媽媽也不會有什麽怨言的,媽媽隻希望你能夠平安快樂。”於淑蘭眉眼耷拉下來,對林歌的態度,簡直像是卑微的乞求。
“我不想嫁?”林歌指著自己的心口,質問著於淑蘭。
“這是我不想嫁就算了的嗎?難道你們還要再將黎落給搶迴來,讓黎落再嫁給祁連城嗎?我告訴你,不可能!”林歌步步緊逼,將於淑蘭逼迫地不斷後退。
曾經林歌也想著自己能夠做一個乖女兒,可是她沒辦法做到,自己的親生父母的眼中,黎落仍舊占著分量,如果黎落是他們的女兒的話,那她林歌又算得上什麽呢?
為什麽人人都向著黎落,反倒是她這個真正的女兒,走到哪裏都會被人嫌棄?難道就是因為她在農村待得那十八年嗎?
於淑蘭連忙搖頭:“媽媽不是這個意思,媽媽隻是想你可以快樂,你若是不喜歡祁連城的話,就算媽媽豁出來這張老臉,媽媽也不想小歌受委屈。”
“這樁婚事,是你爸竭力想要促成的,當初看你對祁連城一眼就移不開了,媽媽還以為你也想要嫁給連城,這才想到讓你跟落落將親事給換了的……”
“不,我就要嫁給祁連城!”林歌不知想到了什麽,語氣更加堅定了起來。
於淑蘭還想為自己辯解些什麽,可看著林歌那認真的模樣,將所有的話全都吞入了腹中,抱住林歌的胳膊道:“既然小歌如此堅決,那媽媽便全力支持小歌。”
“在媽媽眼裏,隻有小歌才是媽媽的親生女兒,至於黎落,那十八年的情分,也全都是基於她是我女兒的基礎之上,才偷來的幸福。”
“而現在,我的小歌,你才是我們的寶貝知道嗎?”說著,於淑蘭將林歌擁入了懷中:“你無法懷孕的這件事,暫時不要告訴任何人,咱們再到醫院裏麵好好地查一查。”
“即使不要孩子,咱們還是要將身體給調養過來,媽媽不希望小歌身體有任何的異常。”
於淑蘭越來越軟的話,讓林歌心中劃過一道道的暖流,似乎是母子連心的結果吧,她覺得於淑蘭是真的在彌補自己這十幾年缺失的愛。
林歌忍不住伸出了雙臂,輕輕地抱住了於淑蘭。
“媽媽,謝謝你。”
於淑蘭對林歌的動作,也是一臉的動容,迴抱了林歌:“傻孩子,一家人說什麽見外的話呢。”
林歌輕輕地點了點頭:“媽,以後您別再衝著我提黎落了,我不喜歡她,一想到她占了我十八年的身份,我就覺得委屈。”
“那五千塊錢的事情,我也得盡快讓林家給撤銷掉,隻有這樣,才能順利地保住我的名聲,否則被鄰居們捕風捉影的,對咱們黎家還是有影響的。”
“哎,哎,小歌說的對,不過這五千塊錢,真是你拿的不成?”於淑蘭始終不相信,自己的女兒能夠做出來這樣的事情。
雖然於淑蘭沒有質問自己的意思,但是林歌的身子還是僵了僵,隨後強壯鎮定道:“怎麽可能?不過那五千塊錢的事情,並不是那麽簡單的。”
“當初這五千塊錢,是林家說了要交給我保管的,這些錢也全都是我的陪嫁,所以就算我拿走了,也是他們欠我的罷了。”說著,林歌的眼中還流露出了一抹恨意。
“可是,雖然是林家的人這麽說的,但是並沒有證人能夠證明啊!再說了,最後你也沒有嫁給人家,這悔婚了的錢,不還給人家,於情於理似乎都有些說不通啊。”
“媽,誰說這是我的嫁妝了?這明明是林家因為愧疚將我抱錯了,付給我這十八年來受苦的愧疚費!”
“難道黎落在我們家住了十八年,這十八年以來,你們在黎落的身上,還花不了這五千塊錢嗎?”林歌另辟蹊徑的解讀,讓於淑蘭一時間也覺得林歌說的很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