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妞花曾那麽期盼自己和家人重逢,不料父母早已經離世,變成山上兩座緊挨著的墳頭;


    連記憶中的房子,也因為年久失修,倒塌了。


    楊妞花13歲被迫出來打工,不曾想姐姐也是13 歲時出來打工;


    姐妹倆原本父母疼愛,家庭幸福,這一切卻因為楊妞花的被拐,戛然而止。


    楊妞花發誓,一定要讓罪魁禍首付出代價!


    可是,她隻記得那個女人叫餘華英,其他一無所知;


    倔強的楊妞花並不氣餒,隻要記得名字就好。


    她先是輾轉找到了買賣她的中間人,可是人家不想惹麻煩,硬是不肯說出餘秀華的下落;


    找人販子,與其說是“能不能”,不如說是“想不想”;


    當年給餘華英介紹買家的王姓老頭,幾十年來一直與楊妞花同村居住,甚至不時以功臣自居。


    “如果不是我給你找了好人家,你已經凍死了!”


    幾年間,楊妞花反複找這個中間人,軟硬皆施;


    “你都90多歲了,就算抓了你,可能也不會被判刑,你為什麽要把這些事帶到棺材裏麵去?”


    經過她的多次拜訪,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幸好中間人良心未泯,將餘華英的落腳點告訴了她。


    楊妞花在誌願者的陪伴下,前往當年被拐的事發地貴市南區,並在南區報了案;


    因為餘華英有案底,警方很快就在24天破案,將她抓獲。


    審訊中,人們才發現,楊妞花並不是餘華英唯一拐賣的孩子;


    在那個信息不太發達的年代,餘華英前前後後販賣了十幾個孩子,甚至更多!


    餘華英這個名字,對於很多家庭來說,都是一場噩夢;


    她就像是從地獄裏爬出來的魔鬼,用一雙罪惡的雙手,撕碎了17個家庭的幸福。


    17個孩子,17個鮮活的生命,因為餘華英的貪婪,從此與親人陰陽兩隔;


    他們的父母,在漫長的歲月裏,承受著骨肉分離的痛苦...


    他們的兄弟姐妹,在成長的過程中,永遠缺失了一塊拚圖。


    而誰也沒有想到的是,餘華英第一個拐賣的,竟是她自己的孩子!


    1963年12月29日,餘華英出生在滇省理市一戶普通人家,排行老四;


    餘華英小學讀到二年級時母親去世,隨後便輟學迴家務農。


    1984年,時年21歲的餘華英結識了渝市男子王加文,隨後兩人結婚;


    1987年1月,剛滿23歲的餘華英生下女兒王梅花。


    “兩口子都不是勤勞、肯吃苦的人,王加文還在外麵搞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倆的風評並不好。


    1992年,王加文涉嫌盜竊被抓,餘華英母女倆斷了生活來源;


    為了生計,餘華英把女兒交給王加文的哥嫂撫養,自己則前往縣城的一家麵館打工。


    打工期間,餘華英結識了人稱“龔木匠”的龔顯良。龔顯良比餘華英大20歲;


    彼時的龔顯良和餘華英一樣,都有家庭和子女。


    餘華英在沒有與王加文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龔顯良同居,並產下一名男嬰;


    以當時兩人的經濟能力,不足以撫養這個孩子,加上是私生子,於是兩人商量著把男嬰賣掉。


    在龔某良的運作下,男嬰被帶到邯市某村一個叫王某付的人那裏,王某付又將男嬰轉賣;


    龔某良和餘華英由此獲得數千元報酬,這下可讓餘華英嚐到了甜頭,錢竟然可以來的這麽快!


    自此之後,餘華英開啟了長達11年的拐賣兒童犯罪之路。


    她在外麵以女性身份作偽裝,然後用糖果、零食等誘惑孩子;


    趁機將人迷暈帶走,然後又通過中間人以合適的價格賣掉。


    餘華英選擇目標很仔細,她會選擇一些偏遠落後的地方;


    在她看來,這些疲於生計的父母,容易疏忽照顧孩子,更方便她下手。


    對於拐騙來的孩子,餘華英也十分殘忍;


    稍不聽話就會拳打腳踢,有時候還會拿開水燙,喂安眠藥,甚至還會將孩子隨意遺棄。


    楊妞花曾去走訪過幾家受害家庭,他們表示都非常痛恨餘華英;


    其中一名父親今年已經71歲,他的兩個兒子都被人販子餘華英給拐賣!


    他們一家還因此背負賣兒罵名30年...


    見到楊妞花第一眼,這個父親就抱著她痛哭:


    “我想用針一根一根挑掉人販子的筋!”


    另一個和楊妞花有相同遭遇的男生說道:


    “我恨人販子,也恨我自己,騙我就走,也不哭也不鬧,跟著就走了。”


    餘華英的罪惡可以說是罄竹難書,可是狡猾的她卻拒不認罪;


    還將所有罪責都推到了自己的丈夫和同夥身上。


    即便到了法庭之上,她也不肯多交代一個字;


    隻有麵對不利證據時,她才會高聲辯解,自己是被逼迫的。


    有時麵對辯無可辯的鐵證,餘華英幹脆宣稱自己出過車禍,已經完全失憶了!


    餘華英的“惡”是從骨子裏透出來的,庭審時,楊妞花就坐在庭上;


    期間,兩人的目光短暫接觸過。


    餘華英斜眯著雙目,眼中透露著二分惡毒三分狠辣;


    她或許在後悔,當初怎麽沒把這小妮子弄死,竟然在多年後還能咬她一口。


    在楊妞花的指認和諸多證據麵前,餘華英最後還是認罪了;


    正義雖遲但到。


    很快,貴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餘華英拐賣兒童一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餘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麵對死刑的宣判,惡毒如餘華英,也慌了,渾身顫抖不已;


    她當庭表示要上訴,覺得法官判得太重了。


    雖然自己拐賣了十多個孩子,但是罪不至死吧?


    “我做了這麽多壞事,罪有應得,但是想要再有一次機會。”


    嗬,這個機會陳易可以給她,在地獄;


    想去哪層受刑都可以,一天逛遍十八層也不是不行。


    死和灰飛煙滅,毒婦自己選一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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