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鄭倩倩所練的長春功,在身體受傷後或中毒後,隻需飲食鮮血,即可恢複如初。


    當時,正當鄭倩倩想要飲食鮮血恢複體力時,突然聽到樓上一陣響動,像是什麽罐子瓶子的摔壞的聲音。


    鄭倩倩心下一驚,暗自道:“不好,我把需要飲食的血液放在二樓的房間內,定是被那小丫頭給打翻了。”


    果然,緊接著是小蓮尖叫著從二樓的一個房間裏跑了出來,滿身是血!


    “啊......啊......”


    楊健見了,飛身上去,急切問到:“小蓮!怎麽迴事!”


    小蓮驚魂未定,一把摟住少爺:“少爺,血啊!一大缸的血!”


    “別害怕,別害怕。”楊健安慰著小蓮,又問鄭倩倩:“幹娘,這是怎麽迴事。”


    “唉!”鄭倩倩歎氣道:“那是我儲存的血,是人血,但是是惡人的血,是我練功時用的。”


    聽了這話,楊健一驚:“啊?那幹娘,你的血都被打翻了,你的傷怎麽辦啊。”


    “沒辦法。”鄭倩倩說完眼睛忽然瞪向小蓮:“誰給我打的誰賠我吧,小蓮那你現在去街上殺一個人來,賠我的血。”


    小蓮剛才的驚嚇還未結束,聽了這話,又是一驚,哆哆嗦嗦的說:“少爺,救我啊,我不敢殺人。”


    楊健勸到:“幹娘,你就饒過她吧,她不敢殺人的,也沒那個本事。”


    鄭倩倩道:“她不敢殺人,那我怎麽辦,難道要我等死!嗯......不敢殺人也有其他辦法。”


    “還有其他辦法啊,不知是何辦法啊,幹娘為何不早說。”


    “既然她不敢殺人,那就在她身上劃一條口子,給我放一碗血出來喝。”


    “啊!?不要啊!”小蓮此時已經魂不附體了。


    “幹娘,快別拿小蓮開玩笑了。”


    “沒開玩笑,我身上的毒,如果不喝鮮血是就沒救了!”


    “我倒是認識一人,醫術奇高,或許可以治您的毒。”


    “誰?”


    楊健略微思考了一下,道:“她的真實名字我不知道,不過別人都叫她藥仙婆婆。”


    “她......”鄭倩倩哼了一聲,道:“我不會讓她幫忙治的,即便是死,我也不會去找她。”


    “這是為何?”


    “臭小子,你就別問了,就算去了她也未必管我。”


    楊健也再無其他辦法了,問到:“幹娘,您的病要治好,需要多少血液。”


    鄭倩倩環顧房間,指著廚櫃上的一隻白碗,道:“隻需那飯碗一碗即夠。”


    楊健略作沉思,道:“既然這樣,這碗血就當兒子孝敬您了!”


    “不要!”


    “不要啊,少爺!”


    鄭倩倩和小蓮幾乎同時說出。


    但話音未落,楊健早一個輕功進入廚房,拿起一把水果刀,在自己掌心一劃......


    鮮血瞬間噴湧而出,片刻已是慢慢的一碗鮮血。


    順手拿了一塊手帕將傷口包紮上,楊健端著一碗鮮血從廚房走出,竟玩笑道:“飯來嘍。”


    鄭倩倩看著楊健,十分感動,道:“臭小子,你......”卻不知說什麽好。


    “幹娘,這是幹兒子孝敬您的。”


    “你我本是萍水相逢,並不熟悉,你這何必......”


    此時,小蓮已經從二樓下來。


    “少爺,你疼嗎?都是小蓮的錯。”


    楊健卻毫不在乎的說:“你們兩個啊,真是的......我沒事,我的傷口愈合很快,一兩天內自然沒事。”


    見鄭倩倩端著鮮血還未喝,楊健催促道:“幹娘快喝,要不一會兒我還得再放一碗。”


    鄭倩倩隻好點頭答應,順勢把那碗血喝了下去。


    楊健之所以放血,一是心中有股義氣。再者,也是因為他的傷口真的愈合的很快,這是他穿越過來後發現的自己身體第一個特殊之處。


    鄭倩倩喝完了那碗血,果然逐漸恢複了過來,頭發從花白變成烏黑,臉上的皺紋也自然退去。


    見鄭倩倩已無大礙,楊健又已經得到了歌譜,便幫忙把家裏收拾了,帶著小蓮離去。


    海灣歌舞廳,這幾天也是忙活的很,因為這家歌舞廳自從成立以來,沒有一個歌手可以成功晉級去百樂門唱歌的,要知道一個小歌舞廳能出一個在百樂門唱歌的歌手,那對這個歌舞廳既是一種榮譽,也是最好的一種宣傳了。


    所以,對於歌手去百樂門參加比賽的事,歌舞廳還是十分重視的,在工作之餘,歌舞廳會組織歌手進行比賽前的訓練。


    去百樂門參賽,需要準備的主要有兩件事,其一,就是一首原創的歌曲,其二就是給自己配樂的樂隊。


    歌是一方麵,但是樂隊也絕不可或缺。


    樂隊又分四等,第一等,就是主要給專業歌手配樂的樂隊,他們身經百戰,自然是優秀的。第二等,就是各個歌舞廳的樂隊,他們彈奏的歌因歌舞廳要求而不同,由於不會深入的彈奏一些曲子,所以彈奏的歌曲一般。第四等,就是那些走街串巷街頭表演的小樂隊了,這些樂隊就顯得業餘了,有時還會接一些紅白喜事的表演。


    當然,還有一個最強的,因為太突出,所以沒有在這三等裏麵列覺,被稱為特級樂隊,樂隊的名字卻很平常,叫做街頭樂隊。


    由於這個樂隊太少為普通人伴奏,大部分的人卻是不知道它的存在,隻是有時超級巨星出場的時候,會看見他們的身形,但有巨星在,一般人卻忽略了樂隊的存在。


    趙迎迎的歌詞可以說是十分有優勢啊,至於曲子,目前還沒有公開。


    當然,歌舞廳裏八卦多,曲子既然問不出來,你是那個樂隊配樂總會問的。


    “嗨,我說迎迎,你的樂隊是誰給你找的。”


    “打算讓楊健找,隻是現在曲子沒定,所以樂隊也沒有找。”


    “哦,樂隊可真不好找,我家裏可是花了大價錢,才從市裏的歌舞廳聘請來一個樂隊,據說很專業。”


    其實,她的樂隊也就是歌舞廳配樂的二等樂隊。但對與這郊區小地方的人來說,已經很難得了。因為這裏的歌手,大部分也就請一下第三等級的樂隊,曾經甚至出現過有人請不起樂隊,上台清唱的情況。


    趙迎迎甚至有點羨慕她了,因為自己家裏是斷然不會為了給她請樂隊花錢的。


    “嗯,你的樂隊不錯,我......”她打算說不想請樂隊了,但想了想還是給自己留點餘地吧:“我得問問楊健幫我找了什麽樂隊吧。”


    隔天,當趙迎迎見到楊健的時候,自己還未開口,楊健倒先提起了樂隊的事。


    原來,鄭倩倩為了感謝楊健救了自己,主動給他介紹了一個樂隊。


    等楊健把譜的曲子送給趙迎迎時,順便說了樂隊的事:“告訴你一個好消息,現在咱們的樂隊也定下來了。”


    “啊?我正想問你呢。”趙迎迎心想“嗯,心有靈犀。”


    “樂隊的名字叫什麽?”


    “街頭樂隊,據說很好的。”當然,楊健也不知道到底好壞。


    “街頭的樂隊......總比沒有強吧。”趙迎迎心想,滿足的說:“謝謝你,因為你寫的歌好,唱的好了,樂隊一般也無所謂。”


    “隻是他們太忙,恐怕隻有比賽當天,才能去現場。”


    “啊?一個街頭的樂隊也這麽忙嗎?”


    “是啊,我也納悶呢。”


    “不管他,我要加油。”說完,趙迎迎攥緊粉嫩的拳頭,說了句:“加油!奧利給!”


    這自然也是楊健教給她的。


    楊健自從進了精英學校,就是教教一些入門的拳法,日子倒也平淡,因為路途遠,所以老板張大忠還時不時順路開洋車接他,上次在擂台上打敗了周康,倒是也小有名氣,周康則羞愧離職了,不知去往何處。


    所以,近期他的精力主要是幫助趙迎迎完成她的比賽。


    不過自從他說過“街頭樂隊”之後,趙迎迎再次成為輿論焦點,因為從街頭雇一個樂隊,未免有點寒酸。


    海灣歌舞廳的另兩位參賽選手,再次感覺到了自己的優勢。


    “至少,有一個趙迎迎給咱們墊底,嗬嗬嗬。”


    這種優勢,一直保持到了正式比賽那天。


    每年一屆的百樂門歌唱比賽對於上海灘來說是一件大事,每到這時,熱鬧的上海便再次沸騰了。


    這裏有各路的達官貴人,軍閥頭子,黑幫頭子,政商兩屆的各種有身份的人物,都會集聚一堂。


    這裏有最優秀的評委,最棒舞台,最能言善辯的主持,當然還有長相最美唱歌最好的歌手。


    繁華之下,也有少女歌手追名逐利的心,假如被什麽有頭有臉的人看上了,娶迴去哪怕做一個姨太太,那也算飛上枝頭變鳳凰了。


    這自然也是一場容貌、金錢、名氣、地位的比拚。


    歌唱的好是一方麵,穿著打扮,請的什麽樂隊,來自那裏,坐什麽車來的,這些都在無時無刻的比比比。


    那天,趙迎迎和海灣歌舞廳的另兩個選手一起來的。


    本來,趙迎迎在三個人中已經算稍微差一點的了,穿的雖然是自己最好的衣服,但還是比不上另兩位,樂隊還是什麽街頭的樂隊,到現在也沒來。


    可到了百樂門,另外兩個立馬都黯然失色了,因為三個人在一群選手中,馬上變得像是醜小鴨。


    切,郊區小歌舞廳來的呀!


    門口則是各種各樣的樂隊侯著,隻等到自己伴奏的選手上台,他們也就一起上台。


    其中一個樂隊卻是格外引人注目,那是穿著統一的金邊製服的樂隊,從著裝,樂手顏值,樂器的品段,都遠遠超出其他樂隊。


    突然,趙迎迎其中一個同伴捅了捅她,道:“那不是楊健嗎?”


    趙迎迎看過去,果然楊健就站在這最耀眼的一支樂隊邊上。


    此時的楊健,經過這段時間的鍛煉,已經不是那個瘦的像竹竿一樣的少爺,身姿挺拔了不少。本來身高就有180cm的楊健,如今在這一群人中,顯得倒比那些製服樂手更帥,甚至是......趙迎迎仔細體會了一下,才用“領導者”準確的形容出了這種感覺。


    對!楊健竟然有領導者的儀態!


    不過,此時趙迎迎還不知道為什麽他會站在這群樂隊當中。


    不過楊健已經十分迫切告訴趙迎迎這個好消息了,“街頭樂隊”和“街頭的樂隊”,一字之差,哈!


    不管是誰的樂隊,這個樂隊的出現,已經引來了參賽所有人的注意,大部分是羨慕,隻有少數有些見識的,才能認出來這樂隊,哪怕隻是認識這樂隊也是足夠滿足虛榮心的。


    “哇塞,是街頭樂隊耶,不知道是那家的大小姐來參加比賽了,竟然能聘請的起這樂隊!”


    “也不一定是誰家的大小姐吧,沒準是那個大人物的小妾什麽的呢!”


    “也許還不是小妾,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嘛……”


    “嗬嗬嗬......哈哈……”


    不遠處的趙迎迎和她的兩個一同來的姐妹隱約聽見了這些。


    “楊健說你的樂隊叫什麽?”


    “沒名字吧,街頭的樂隊。”


    “街頭的樂隊,還是街頭樂隊?”


    “啊?不會......”


    “不會吧。”趙迎迎也不敢相信。u看書 .uukanu.om


    三人跟隨者人流進了後台,等著自己表演的時刻。


    歌唱比賽被安排了一整天,由於海灣歌舞廳實在是太沒名氣,趙迎迎她們三個被安排在了上午的最後一個順位,三個人依次出場。


    這個時間,被稱為垃圾時間,中午快到了,大家都聽了一上午,餓了,也累了,有些人實在不想聽了,陸陸續續有人走掉,或者去上廁所了。


    海灣歌舞廳前兩位歌手唱的很平常,趙迎迎是上午最後一個,上台的時候,已經沒人對她抱有希望了。


    宣讀完她的名字,趙迎迎便走過去,站到了舞台中央。


    接著,主持人說到:“有請伴奏,著名的街頭樂隊!”


    就連主持人也心生疑問:“這女的是誰?看著打扮稀鬆平常,怎麽......街頭樂隊給她伴奏?!”


    聽到街頭樂隊的名頭,大家也都吃了一驚,陸陸續續又迴來了一波人。


    不過,大家也都是衝著街頭樂隊的名氣來的。


    等都準備就緒,主持人說到:“請開始表演!”


    果然是街頭樂隊,趙迎迎此時幾乎感覺到了自己砰砰的心跳,下意識咽了一口唾沫,朱唇輕啟。


    直到她開口之前,沒人認為她唱的怎麽樣,至於樂隊必然是類似“幹爹”這種人給她準備的。


    趙迎迎向樂隊示意了一下,轉過頭來:


    浪奔~


    (砰砰砰)


    浪流~


    (砰砰砰)


    ......


    隻這一句,便將在場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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