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內看場子的小弟,本來看到有人鬧事想過來看看情況。可是看到沈逍那威猛的架勢,直接縮了迴去,不敢上前。


    他們隻是負責看場子的,可不是為老板賣命的,誰特麽閑的蛋疼,自己硬上去找死啊。


    見沒有人攔截自己,沈逍抱著酒,拉著任菲,大搖大擺的走出酒吧。


    兩名*員相視一眼,全都哭笑不得,從來沒有見過這麽……呃,有個性的人。


    出了酒吧,任菲一臉羞紅,主要是沈逍抱著這麽名貴的酒,招搖過市的從酒吧裏出來,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盯向他看,任菲被他拉著,肯定也逃脫不掉。


    一時間,兩人成為了全場所有人注視的焦點。沈逍是厚臉皮,全然不在意,可任菲那矜持的性子,可忍受不了這樣的目光。


    在來到酒吧門口後,任菲終於控製不住,鬆開沈逍的手,有些嗔怒道:“沈逍,你以後還能不能再無恥一點?”


    “嗯?菲兒是覺得我現在對李善春太仁慈了?”沈逍揣著明白裝糊塗,煞有其事的思索道:“也對,他居然還敢對你動歪心思,我就該好好整整他。”


    將懷裏的酒往任菲麵前一遞,“菲兒你幫我拿著,我現在就迴去再拿幾瓶好酒,全算在那個李大少的頭上。”


    任菲直接無語了,翻了好半天的白眼,才看向沈逍,“你又不是沒錢,幹嘛裝出這麽一副貪小便宜的無賴模樣,真是服你了。”


    沈逍攤了攤手,擺出一副比竇娥還冤的模樣。


    “這能怪我嗎?你跟我說不能動手,那個李善春一見麵就說我從菜市場來的,還說我是窮屌絲,處處彰顯他李大少的架勢。我隻好順著他的意思,吹捧他了。丫的不是喜歡裝逼,擺大少架子麽,我就讓他裝個夠。”


    “要不是你不讓我動手,在酒吧門口我就一腳將他踢飛了,哪還輪到他在我麵前裝逼、嘚瑟。”


    “那你的意思是怪我咯?”任菲噘著嘴,一副不滿的樣子看著沈逍。


    這幅神情的任菲,頗有點俏皮可愛的架勢,那撅起來的紅唇,格外的誘人,讓沈逍有點心顫,真想低下頭,一口親吻上去。


    不過,沈逍知道現在還不是時候,得等到任菲真的肯放開自己才行。


    沒辦法,隻能退而求次,伸手摟在任菲纖細的腰間,嘿嘿笑著說道:“哪有怪你的意思,主要是那個李善春太欠揍,打又不行,隻能坑他點錢,也好讓他長點記性,別有事沒事拿出李家大少的架勢裝逼。”


    “那你可以不搭理他啊,把事情說清楚了,咱們走就行。你可倒好,非得跟他杠上,最後還是把人給打了。”


    沈逍內心一陣搖頭苦笑,要不說這女人無才便是德。女人學問高了,這智商有時候反而會降低了。


    也可能是任菲這性子有關,堂堂燕大的平民校花,高學曆人才,看待問題太過於簡單和平麵化。


    就算今天晚上沈逍不坑李善春,那丫的也絕不會這麽輕易放過他們兩人,不坑他坑誰。


    當然,這話不能明著跟任菲說,女人思想單純一點,雖說有點傻,但傻的可愛,總比滿腹心計的綠茶婊強百倍。


    那個叫馬什麽的綠茶婊,不就把寶寶害苦了,所以說,女人單純點沒有錯。


    “菲兒啊,這俗話說的好,有便宜不占王八蛋。他李大少自己親自送上門來,還偏要給二十萬,不要不行,我何苦跟錢過不去。”沈逍嘿嘿笑著。


    任菲沒好氣的看著沈逍,指了指他的手臂,“你這也是送上門的便宜,不占白不占?”


    沈逍一愣,下意識的一看,我擦!


    原本摟在任菲腰間的手臂,不知道什麽時候,手移動到了翹臀上,一雙大手就這麽明目張膽的覆蓋在任菲挺翹的臀部上。


    “這個……嗬嗬,手滑了,嗯是手滑了。”


    沈逍說著,在抽迴手來的時候,還特意在翹臀上抓了一下,惹得任菲頓時雙眼冒火。


    “沈逍,你這也是手滑了?”


    “咳咳,反正也解釋不清,幹脆我就不解釋,直接默認了吧。”


    “你去死!”


    “我要是死了,你不得守寡啊!”


    “啊……沈逍你給我站住,你這個流氓!”


    兩人打打鬧鬧的來到奧迪車旁,沈逍不顧任菲的推辭,硬是將二十萬塞到她手裏,說是給她補身子。


    任菲一陣欣喜,又是一陣擔憂,不知道李善春會不會揪著此事不放,日後會找沈逍的麻煩。


    沈逍可沒有在意這個,開著車離開了酒吧,送任菲迴去。


    耽擱了一些時間後,此時已經是晚上九點多了,市一中也差不多下晚自習的時間。


    沈逍加快速度,趕迴學校,馬不停蹄的趕去紀迎春的辦公室。


    這個時候時間比較晚,大晚上的人也比較少,沈逍還特意去了趟花店買了一束花給紀迎春帶來。


    並不是沈逍玩浪漫,而是迫不得已。


    在剛剛送下任菲的時候,紀迎春就已經打過電話來,那可是一陣火山海嘯。


    紀迎春差點都要將手機給吃了,都這個點了還不見沈逍過去,她可是從天一黑就在辦公室裏等著沈逍。


    誰知道一等兩三個小時過去了,還不見人,不怒火中燒才怪。


    沒法子,隻能順道看見一家花店還開著門,沈逍直接買了一大束玫瑰花。


    因為時間緊迫,都沒讓花店人員給清理花刺,直接一包裝,拿著就開車離去。


    扔下一千塊錢,搞到花店人員哭笑不得。


    這少年也太猴急了,哪有這麽去給人家女孩子送花的。


    玫瑰花刺還都留在上麵呢,這是去送花啊,還是去讓人家女孩子紮手啊。


    不是用這束花求婚就好,萬一真要是去求婚,估計這少年沒戲了。


    人家女孩本來可以答應的,結果雙手一接過花來,滿手都被花刺紮傷,在美好的心情也給破壞了。


    還求婚,直接就給破了!


    沈逍也是因為時間太緊了,本來紀迎春就已經在電話裏麵發飆了,沈逍也說好十分鍾就到。


    這要是再耽擱時間,那還不要了他的命啊,紀迎春還不得將他給活吞了。


    太過著急,沈逍也顧不上什麽玫瑰花帶刺不帶刺的問題。停下車,抱著玫瑰花就往辦公樓上衝。


    他還真忽略了一個事實,他的手不怕玫瑰花刺,可不代表紀迎春不害怕啊!


    哎,沈逍,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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