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挑著眉,跟看好戲一樣看著兩人。臉上笑嘻嘻,心裏已經在問候他祖宗了。
要是原本手無縛雞之力從小就不和別人比打架反而比睫毛長短的林天絕對風吹即倒,不過他現在已經不是過去的那個林天了,他是鈕祜祿?林天!啊呸,總之就是混天綾纏在他手上就好像花錢雇了個保鏢,他一根頭發絲都沒被碰到。
林天這才後知後覺明白過來,感情這混天綾就相當於個小護士+小保鏢啊,會玩還是你三太子會玩。
再說墨陽三頭六臂都出來了,風火輪乾坤圈火尖槍耍得賊溜,又是荷花之身,第四神將除了牽製住他也沒別的辦法。眼見著沒辦法像上次那樣直接帶人走,第四神將又和墨陽糾纏了一會兒,召了四不像就消失了。
林天活動了活動手腕,原先的口子連一點印子也看不出,神仙就是神仙哈!
“謝謝啊,拿抓…呸!墨陽。”
“不用。”
“你把我帶迴你家,”林天掃視了一遍房間現代化的布局,“不會也是要借著巔峰的幌子放我的血吧?”
墨陽臉色一黑。
“哎,我開玩笑的。其實我是想問,明明你在巔峰之戰中功勞不小,為什麽隻有一個空名號,卻沒有位列巔峰榜呢?”
墨陽淺灰色的瞳仁直直地朝他看過來:“你真的什麽都不記得了。”
林天本想打個哈哈,卻覺得眼前這人眼睛和話語都透出一股涼薄與落寞,調笑的話哽在喉口拐了個彎變成了——如果我真的是你們要找的那個人,或許我是真的什麽都忘了,但是我相信你,所以你告訴我的,我都相信。
林天那時候不叫林天,叫白鶴仙師,是九天玄女的徒弟。
九天玄女就很有個性一女的,有一天俯瞰人間時,看見了一座狀若飛翔之鶴的山,於是語重心長地對白鶴仙師說:“此山像你,必是與你有緣,你便下去那裏傳教如何?”白鶴仙師就謹遵師命,駕雲下界,竟引來朝聖者絡繹不絕,香火功德綿延不斷。於是白鶴仙師也樂得逍遙自在,放浪形骸於天地間。
這日白鶴仙師醉臥在小溪邊上,忽的看見溪裏邊有個光溜溜的小娃娃,忙捂著眼睛從指頭縫裏看,嘴裏喃喃道:“非禮勿視喲~”那小娃娃轉過來身看了白鶴仙師好半天,腦袋上開出了一朵蓮花。
“你怎麽看見我就開花了?”
倆人就這樣相識了,已是蓮花之身的墨陽本覺得自己情欲已無,也不需那礙事的七情六欲。白鶴仙師卻告訴他,誰說身體是蓮花做的就不許有七情六欲了,誰說神仙就不能有三嗔五怨了,他偏不信,他偏要活的瀟瀟灑灑,愛恨都坦坦蕩蕩,嗔怨都自自然然!
後來巔峰之戰開始,又結束。第四神將提筆巔峰之時,剛寫到墨陽,那一豎還沒落下去,手裏的筆就被白鶴仙師缺折了隨手丟到了地上。天帝聞之大怒,下令極刑處置白鶴仙師。於是白鶴仙師被破了仙身、剔了仙骨、除了仙根。他的肋骨被剔仙刀一根根挑出來的時候,還啐了一口天帝,道:“你愛封誰的神封誰的神,我們墨陽不稀罕!”然後換了副表情轉向被打神鞭壓治在地上的墨陽,輕聲說了句:“這下我們有情侶死法了,咳咳,不要太傷心噢,小墨陽......”
不傷心才怪,墨陽傷心死了。他這時候才明白原來蓮花做的身體也能感受到難過,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那麽多眼淚是怎麽出來的。後來墨陽也沒位列巔峰榜,後來那些巔峰榜上的人都變成了天庭無情無欲的工具人。墨陽不管那麽多,他撿著白鶴仙師殘存的一絲魂魄去求西城之母,西城之母宅心仁厚,取自己的夜弦琴,以琴木為骨、琴弦為筋重塑了一副身體令那一絲魂魄附於上麵,又投以輪迴中,去體驗人間事故冷暖,以望重聚七情六欲。
墨陽看著白鶴仙師在輪迴中過了好些個年頭,一直相安無事。誰想西城之母的夜弦琴本就是上等聖物,所謂“朝歌夜弦五十裏,八百諸侯朝靈山”,夜弦就是夜弦琴,靈山就是西城之母的居所,夜弦琴響五十裏內,天地間所有妖鬼神人皆朝拜靈山。也就是說,得夜弦琴者,可同西城之母一般受功德無量。因此,第四神將找上這一世的林天,要脫他血肉取他筋骨。
林天心想,他之前就猜到第四神將那個老頭嘴裏的話不可信,沒想到是真的一句都不能信啊!
林天狗腿地把手裏的水杯遞給墨陽,問道:“故事後半段有點簡略哈,那你和之前的我遇到過嗎?”
“沒有。”
“為什麽,不想見我嗎?”
“你說過,你要活的瀟瀟灑灑,愛恨坦坦蕩蕩,嗔怨自自然然。你每一世有你每一世的愛恨情仇,我隻護你周全,其他與我無關。”
林天心裏震了一下。
倆人像普通人一樣拋開了那些亂七八糟的命運,度過了幾天安生日子。
天氣好的時候就出去曬曬太陽逛逛公園和老大爺聊聊人生,迴家路過花鳥魚市場兩人會仔細挑選看哪隻小烏龜更強壯,然後思考午飯是叫外賣還是自己做再決定要不要順路拐趟超市。
這一切似乎有點太祥和了……
也許之前一直都是暴風雨前的寧靜,而且林天覺得墨陽一定是知道的,他就是知道後麵會發生什麽,才會認認真真的像個真正有感情的人一樣,把林天當作摯友,好好地生活過了那幾天。
他一定知道夜弦琴乃受過無量功德的聖物,如果林天自己不願,除女媧以外的任何人都沒辦法真的抽他的筋剔他的骨。所以被釘在刑柱上穿了琵琶骨的墨陽根本就沒有任何反抗的意思,為什麽不反抗呢?墨陽的魂魄異於常人,依附於蓮花之身,一旦蓮花之身被毀,魂飛魄散、永無來世!別人不明白,他林天怎麽能不明白,墨陽根本不願被拿來要挾林天,或者說,他原本就沒想要這個來世。
(未完待續)
要是原本手無縛雞之力從小就不和別人比打架反而比睫毛長短的林天絕對風吹即倒,不過他現在已經不是過去的那個林天了,他是鈕祜祿?林天!啊呸,總之就是混天綾纏在他手上就好像花錢雇了個保鏢,他一根頭發絲都沒被碰到。
林天這才後知後覺明白過來,感情這混天綾就相當於個小護士+小保鏢啊,會玩還是你三太子會玩。
再說墨陽三頭六臂都出來了,風火輪乾坤圈火尖槍耍得賊溜,又是荷花之身,第四神將除了牽製住他也沒別的辦法。眼見著沒辦法像上次那樣直接帶人走,第四神將又和墨陽糾纏了一會兒,召了四不像就消失了。
林天活動了活動手腕,原先的口子連一點印子也看不出,神仙就是神仙哈!
“謝謝啊,拿抓…呸!墨陽。”
“不用。”
“你把我帶迴你家,”林天掃視了一遍房間現代化的布局,“不會也是要借著巔峰的幌子放我的血吧?”
墨陽臉色一黑。
“哎,我開玩笑的。其實我是想問,明明你在巔峰之戰中功勞不小,為什麽隻有一個空名號,卻沒有位列巔峰榜呢?”
墨陽淺灰色的瞳仁直直地朝他看過來:“你真的什麽都不記得了。”
林天本想打個哈哈,卻覺得眼前這人眼睛和話語都透出一股涼薄與落寞,調笑的話哽在喉口拐了個彎變成了——如果我真的是你們要找的那個人,或許我是真的什麽都忘了,但是我相信你,所以你告訴我的,我都相信。
林天那時候不叫林天,叫白鶴仙師,是九天玄女的徒弟。
九天玄女就很有個性一女的,有一天俯瞰人間時,看見了一座狀若飛翔之鶴的山,於是語重心長地對白鶴仙師說:“此山像你,必是與你有緣,你便下去那裏傳教如何?”白鶴仙師就謹遵師命,駕雲下界,竟引來朝聖者絡繹不絕,香火功德綿延不斷。於是白鶴仙師也樂得逍遙自在,放浪形骸於天地間。
這日白鶴仙師醉臥在小溪邊上,忽的看見溪裏邊有個光溜溜的小娃娃,忙捂著眼睛從指頭縫裏看,嘴裏喃喃道:“非禮勿視喲~”那小娃娃轉過來身看了白鶴仙師好半天,腦袋上開出了一朵蓮花。
“你怎麽看見我就開花了?”
倆人就這樣相識了,已是蓮花之身的墨陽本覺得自己情欲已無,也不需那礙事的七情六欲。白鶴仙師卻告訴他,誰說身體是蓮花做的就不許有七情六欲了,誰說神仙就不能有三嗔五怨了,他偏不信,他偏要活的瀟瀟灑灑,愛恨都坦坦蕩蕩,嗔怨都自自然然!
後來巔峰之戰開始,又結束。第四神將提筆巔峰之時,剛寫到墨陽,那一豎還沒落下去,手裏的筆就被白鶴仙師缺折了隨手丟到了地上。天帝聞之大怒,下令極刑處置白鶴仙師。於是白鶴仙師被破了仙身、剔了仙骨、除了仙根。他的肋骨被剔仙刀一根根挑出來的時候,還啐了一口天帝,道:“你愛封誰的神封誰的神,我們墨陽不稀罕!”然後換了副表情轉向被打神鞭壓治在地上的墨陽,輕聲說了句:“這下我們有情侶死法了,咳咳,不要太傷心噢,小墨陽......”
不傷心才怪,墨陽傷心死了。他這時候才明白原來蓮花做的身體也能感受到難過,甚至他自己都不知道那麽多眼淚是怎麽出來的。後來墨陽也沒位列巔峰榜,後來那些巔峰榜上的人都變成了天庭無情無欲的工具人。墨陽不管那麽多,他撿著白鶴仙師殘存的一絲魂魄去求西城之母,西城之母宅心仁厚,取自己的夜弦琴,以琴木為骨、琴弦為筋重塑了一副身體令那一絲魂魄附於上麵,又投以輪迴中,去體驗人間事故冷暖,以望重聚七情六欲。
墨陽看著白鶴仙師在輪迴中過了好些個年頭,一直相安無事。誰想西城之母的夜弦琴本就是上等聖物,所謂“朝歌夜弦五十裏,八百諸侯朝靈山”,夜弦就是夜弦琴,靈山就是西城之母的居所,夜弦琴響五十裏內,天地間所有妖鬼神人皆朝拜靈山。也就是說,得夜弦琴者,可同西城之母一般受功德無量。因此,第四神將找上這一世的林天,要脫他血肉取他筋骨。
林天心想,他之前就猜到第四神將那個老頭嘴裏的話不可信,沒想到是真的一句都不能信啊!
林天狗腿地把手裏的水杯遞給墨陽,問道:“故事後半段有點簡略哈,那你和之前的我遇到過嗎?”
“沒有。”
“為什麽,不想見我嗎?”
“你說過,你要活的瀟瀟灑灑,愛恨坦坦蕩蕩,嗔怨自自然然。你每一世有你每一世的愛恨情仇,我隻護你周全,其他與我無關。”
林天心裏震了一下。
倆人像普通人一樣拋開了那些亂七八糟的命運,度過了幾天安生日子。
天氣好的時候就出去曬曬太陽逛逛公園和老大爺聊聊人生,迴家路過花鳥魚市場兩人會仔細挑選看哪隻小烏龜更強壯,然後思考午飯是叫外賣還是自己做再決定要不要順路拐趟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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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之前一直都是暴風雨前的寧靜,而且林天覺得墨陽一定是知道的,他就是知道後麵會發生什麽,才會認認真真的像個真正有感情的人一樣,把林天當作摯友,好好地生活過了那幾天。
他一定知道夜弦琴乃受過無量功德的聖物,如果林天自己不願,除女媧以外的任何人都沒辦法真的抽他的筋剔他的骨。所以被釘在刑柱上穿了琵琶骨的墨陽根本就沒有任何反抗的意思,為什麽不反抗呢?墨陽的魂魄異於常人,依附於蓮花之身,一旦蓮花之身被毀,魂飛魄散、永無來世!別人不明白,他林天怎麽能不明白,墨陽根本不願被拿來要挾林天,或者說,他原本就沒想要這個來世。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