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僅剩的十幾萬進化值,哈洛德陷入了糾結。


    按照係統的設定,同等的基礎武器是可以自主選擇研發的。


    也就是說,哈洛德是可以跳過手槍,直接研發衝鋒槍、步槍等更強大的槍械。


    按哈洛德的想法,他自然是想跳過手槍,直接來兩把神槍。


    比如一槍一個的巴雷特或是直接突突突的ak。


    但問題是,他的時間不夠,進化值也有限。


    單拿比手槍難度高一點的衝鋒槍來看,最低的項目都需要50萬的進化值,時間最少的都需要三個月。


    這要是等武器研究出來了,那黃花菜都涼了。


    當然這個時間是跟科研部的人才數量和質量相掛鉤的。


    但短時間內,哈洛德到哪去找那麽多的人才呢?


    思來想去哈洛德隻能選擇研發手槍了。


    而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手槍的槍型了。


    哈洛德自身對武器雖然了解,但並不精通。


    所以在係統給出的數種手槍中,他逐個比較選中了兩種手槍。


    分別是m500左輪手槍和伯萊塔92f型手槍。


    這兩種手槍,前者m500左輪手槍是左輪槍的一種。


    它被稱為是手槍之王,其威力可以說是手槍中最強大的。


    其0.50英寸的口徑讓它擁有了極強的破壞力和穿透力。


    而第二種伯萊塔92f型手槍,則是被稱為綜合能力最強的手槍。


    它是半自動手槍,強悍之處射擊精度高,故障率低。


    簡單來說,前者適合單體爆發,而後者更適合群體點射。


    想起對手是擁有堅硬鱗甲的蜥蜴人族,哈洛德最終還是選擇了m500左輪手槍。


    而想要研發m500左輪手槍,其所要的時間跟進化值也是誇張到可怕。


    單是進化值就需要整整20萬點,時間更是一個月起步。


    相對其他手槍,它要求整整翻了一倍。


    想想現在僅剩的十幾萬進化點,哈洛德隻好再等幾天。


    不過,他也沒閑著。


    既然要開發熱武器了,那火藥便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現在部落中已經擁有學習了中等化學的哥布林,配置火藥的方法還是能摸索出來的。


    所以,關鍵就是其中成分的需求了。


    眾所周知,火藥的主要成分是硫磺,硝石和木炭。


    前兩者雖然都能提煉製作,但也是需要原料的。


    因此,哈洛德再次給找來巴裏,給了他新的任務,那就是尋找含硫礦物和硝石礦。


    當然,身處於魔法的世界,哈洛德並非沒想過用魔力作為彈藥代替火藥。


    恰恰相反的,哈洛德知道用魔力代替火藥是可行的。


    他手中的柯爾特m1917左輪手槍就是最好的證明。


    正常情況下,普通的左輪槍又怎麽可能每天自動填滿六顆。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哈洛德尚未理解的魔力。


    以哈洛德的設想,柯爾特m1917左輪手槍中應該是擁有可以聚集魔力的裝置。


    這就類似於哈洛德前世的太陽能裝置一樣,可以將光能轉化為能量。


    但這一切還隻是他的設想,以係統現有的科技還是無法實現。


    所以,隻能先用火藥作為子彈。


    ………………


    幾天過後,哈洛德終於湊滿了二十萬進化值,並且第一時間開啟了對m500左輪手槍研發。


    而就在科研部緊張研發的時候,薩伯爾突然慌慌張張的跑了過來。


    “首領,他迴來了!”


    “誰?”正在旁觀左輪槍研發的哈洛德一愣。


    “弗格森!”薩伯爾迴答道。


    哈洛德眼睛一亮。


    弗格森,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他是哈洛德部落初次招攬哥布林族人的時候,哈洛德遇到的哥布林英雄。


    當時的弗格森因為要去找人族的奴隸主複仇,所以選擇了隻身離開。


    為此,哈洛德跟薩伯爾還交談過弗格森迴來的可能性。


    沒想到這麽久過去了,弗格森竟真的迴來了。


    “太好了,他迴來的很是時候。”哈洛德說道:“我們去找他。”


    說著哈洛德騎上了薩伯爾。


    之前他心中對軍務部部長一職的最佳人選,就是弗格森。


    畢竟,對方可是受到了戰神的眷顧!


    “首領……”路上,薩伯爾看向哈洛德低聲說道:


    “弗格森受了重傷,現在還在昏迷。”


    重傷?


    人族幹的嗎?


    哈洛德眉頭一皺:


    “巴裏呢,他應該能治好弗格森吧。”


    薩伯爾搖搖頭:


    “巴裏帶著哥布林騎兵在外麵尋找硫礦物和硝石礦,一直沒有迴來。”


    麻煩了!


    哈洛德心中暗道,隨即發問:


    “那你知道巴裏現在在什麽位置嗎?”


    薩伯爾點點頭:


    “昨天聯絡網的野狼剛剛迴來,匯報了巴裏的位置。”


    “他們已經深入森林深處了,要趕迴來至少要五天的時候,u看書. 如果加上傳信的時間那就是十天。”


    “可是,弗格森怕是撐不到十天了。”


    說話間,哈洛德兩人來到一間屋子,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弗格森和一旁的伊蒂斯。


    此時的弗格森麵無血色,全身滿是傷口,其中左臂上有一塊已經發黑,顯然是中了毒。


    “他的外傷,已經有哥布林巫師幫他包紮了,但他左臂的毒,還是沒辦法解決。”


    “哥布林巫師?”哈洛德一愣。


    伊蒂斯臉色怪異,看向哈洛德:


    “我也是最近才注意到。”


    “正常情況下,一個上百個哥布林組成的大型部落,會至少存在一個哥布林巫師。”


    “而哈洛德閣下您的部落,不知道為什麽此前一直都沒有出現。”


    “直到最近,才突然冒出來幾個哥布林巫師。”


    哈洛德眉頭微皺:


    “可能是因為發展的不同吧。”


    不知道為什麽,他總覺得哥布林巫師的出現很奇怪。


    哥布林巫師,類似於人族的牧師,擁有治療的魔法能力。


    不同於被眷顧的神侍,無論是哥布林巫師,還是人族的牧師。


    他們都是自主的去信仰神靈,從而得到治療的能力。


    從能力上而言,肯定是遠遠不如神侍的。


    但也不可小覷,畢竟在這個世界中基本上所有的傷痛病症,靠的都是治療魔法。


    所以哥布林巫師的出現,證明了哈洛德的部落中,存在信仰治療之神的哥布林。


    可,這種信仰,真的適合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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