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張人皮麵具,徐浩是在遊樂場門口發現的。


    麵具太多,將這張人臉蓋在下麵,不過徐浩卻精準的一腳踩了上去。


    “遊樂場?”


    吳警官挑了挑眉,隨後搖頭歎氣道:


    “找了,那個遊樂場已經被封閉,今天中午的時候,大隊跟瘋了一樣,好家夥,文職也開車去了遊樂場,近百人的警察全在遊樂場瘋狂搜......”


    “甚至還有離得近的,附近的派出所民警也幫著搜。”


    “但可惜,一直到現在都沒搜到。”


    三條人命,甚至還是起步三條,對於靠旅遊,而不是硬實力的經濟產業發達的市區......


    是致命的!


    這裏不是江三市,一起變態惡劣性案件,很有可能導致遊客大幅度下降!


    這對邵安市來說,是絕對不可接受的。


    當時的刑偵大隊大隊長都急眼了,親自去帶人搜查屍體,就為了早日破案。


    “不是麵具發現的那個遊樂園!”


    徐浩突然開口說道,他腦海中整理的這起案件,屍體與人皮的位置路線!


    不是那個遊樂場?


    吳警官愣了愣,邵安市是旅遊熱門城市,所以遊樂場這方麵的建築較多。


    除了案發現場的,那大概還有幾十個,這得搜到什麽時候去!?


    “吳警官,在說屍體藏在遊樂場前,我們得先想件事!”


    徐浩開口道,這算是給案件定性。


    “這起案件是謀殺,還是激情殺人!?”


    謀殺和激情殺人,並非說是死的驚悚,兇手取走了什麽就可以定性!


    打個比方。


    a是個小心眼的人,常年嫉妒b,兩人並沒交情,但a卻製定計劃,讓b在那幾天的心情極度不好,隨後又在對方心情低估時故意說出紮心事,激怒對方,交手後自己防衛過當殺害對方。


    在上帝視角,這是謀殺,但警察視角,就是一起簡單的激情犯事,隨後被反殺。


    再舉個例子。


    一個從精神病院逃出的精神病,逃出五分鍾後看到有個人長相好看,用一分鍾將他殺了,將臉皮剝下帶走,將屍體丟棄,十分鍾後又看到個更好看的,再次殺害人,重複操作。


    這算是激情殺人,還是謀殺?


    說是激情殺人,但常人第一眼都不會這麽認為。


    說是謀殺,但事實卻就是激情殺人,一個精神病犯了病。


    是否是謀殺和激情殺人,都需要理清裏麵是否存在邏輯才敢定性!


    所以,任何案件定性,絕不是相信第一眼的直覺!


    至於這起案子的兇手都將受害者臉剝下來了,為何還不能定性是謀殺......兇手都能將人的臉剝下來製成麵具了,你怎麽能指望對方是個正常人,而不是精神病呢?


    精神病殺人,還需要理由,還需要謀劃嗎?


    他可能看你一眼,就想殺了你,掏出你的褲袋皮筋去打玻璃。


    所以,即便有的案子真的能一眼看出是謀殺.......


    那也要經過專案組認真討論,充分交換各種意見,將所有已知線索推理好幾遍。


    一場會開了幾小時才定性,是很常見的!


    “大隊沒敢定性......”吳警官皺了皺眉。


    刑偵大隊不敢定性,怕判斷錯誤影響進度。


    專案組才剛來不久,正在勘察現場收集線索,案件現在還沒定性。


    “我個人覺得是謀殺。”王超在旁邊插嘴道。


    徐浩點點頭。


    “我也認為是謀殺。”


    “這起案子兩種殺人心理都有一些。”


    “受害者沒有共同點,很像激情殺人的特征。”


    “但,如果沒發現麵具的話,我的歐可哦啊嗎大概會保持兩者之間的平衡點......”


    徐浩看了看和他相同猜測的王超,又看了看吳警官。


    “兇手將臉皮剝下,隨後製作成麵具,不管這是目的也好,癖好也罷,但......”


    “他丟麵具的地點卻很有邏輯!”


    徐浩肯定道,在他的思考中,如果沒猜錯的話,第三位受害者的屍體就在遊樂場!


    “超子發現的第一位死者,是在離臉皮五公裏外的酒店被殺,但麵具卻在我住的酒店門口丟棄!”


    他撿到的第一張人臉,屬於王超找到的第二具屍體,第二張人臉,屬於第一具屍體。


    “第二具屍體,超子說是在小船開始遊動不遠處,也就是起點被發現。”


    “但死者的臉,卻被丟在另一條河,小船項目遊動範圍的末尾,被我撿到!”


    “而第三張人臉,我是在遊樂場門口發現的......”


    “總體來看,你們有沒有發現一個共同點?”


    共同點?


    哪有什麽共同點?


    看著吳警官和王超那迷茫的神情,徐浩沉聲道:


    “起點,與終點!”


    “不管是遊樂場,還是酒店!”


    “受害者都是在裏麵,也就是所謂的起點死的,而臉皮,卻被兇手有意丟在另一個特質相近的建築門口......”


    “當然,順序也有可能顛倒過來,河底是終點,酒店門口垃圾桶是起點。”


    “但不管怎樣,兇手在對每一個受害者,不管是殺害後的地點,還是丟棄人臉麵具的地點,都是有他那一套的規則的!”


    “吳警官,你應該知道,一場刑事案件,如果線索串聯起來,符合某些特定的邏輯亡......”


    “那百分之九十的幾率,是謀殺,因為謀殺的計劃製定,需要邏輯!”


    邏輯,是謀殺的前提!


    任何計劃縝密,沒有漏洞的謀殺計劃,都需要極高的邏輯縝密性!


    隻有激情殺人,連環殺人案的殺人過程中,才會沒有一些可串聯起來的推理性線索!


    但如果是謀殺,那隻要警察洞悉了他的思路,知道了兇手的心理邏輯......


    就能破案!


    “第三張麵具的發現點,完全符合前兩次推理的‘邏輯’!”


    徐浩說道,聲音不大,僅能讓話語清晰傳進二人的耳中。


    但這聲音,卻在二人心中無比響亮!


    “那麽按照邏輯......”


    吳警官興奮起來了,徐浩說的很清晰,他聽得懂!


    王超也抬起了頭,他也聽懂了,連忙補充道:


    “兇手拋掉第三次屍體的地方,不會在發現人皮麵具的遊樂場,而是.......”


    “其餘的遊樂場!”


    徐浩點點頭,“對。”


    “並且屍體離受害者消失的臉皮,還不會很遠!”


    王超肯定道:


    “也就是說,第三位受害者的屍體,隱藏在發現人臉處遊樂場的周圍的遊樂場,且離它不遠!!!”


    想到這,吳警官眼睛亮了起來,但緊接著又熄滅了。


    “不對,雖然推理很好,我也相信,但......”


    “大隊不一定信,現在人手很緊缺,我老大的意思是全力配合專案組......”


    全力配合專案組?


    意思是穩住自己不出錯,也就是什麽都不主動做,隻按照專案組的話行動!


    這比趙濤還穩健啊......


    徐浩內心吐了個槽,看著吳警官的眼睛眯了眯。


    “吳警官啊,伱想不想要功勞啊?”


    吳警官狠狠的點了點頭,“想!”


    “做夢都想!”


    “那你覺得,是將這個消息透露給不一定理會的大隊,讓大隊找到屍體的功勞大,還是......”


    徐浩循循善誘道,頗有一種‘拍花子’的意味,旁邊的王超縮了縮脖子。


    “還是自己為了不給大隊添麻煩,避免浪費警力,自己出去親自找到屍體的功勞大?”


    聽著聽著,吳警官的眼亮了起來。


    “但是,現在我抽不出手啊,沒時間,大隊太缺人了......”


    徐浩再次開口,“不不不,即使是再缺人,就算是兩班輪換,也有下班迴家睡覺的功夫嘛......”


    “這下班的時候,還想著案子的警察,用休息時間找到了屍體,這功勞......”


    “你說大不大!?”


    吳警官的眼徹底亮了起來,他胸膛起伏,唿吸聲逐漸變粗。


    上班時間找到屍體有功勞,但卻是本身的職責,若是下班後還想著案子,用緊巴巴的休息時間找到受害者屍體......


    那這可就是模範警察,市局標杆,省裏表揚的人物了!!!


    想到這,吳警官頓時坐不住了。


    徐浩看了看時間。


    “吳警官,現在快十一點了,你快下班了,你說......”


    “一個小時後,是不是個很利於行動的時間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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